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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黑龍江李蓮珍老人的公檢法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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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梅里斯區共和鎮勝利村六十六歲的老人李蓮珍,因修煉法輪功,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被齊齊哈爾市梅里斯區中共公檢法合謀非法判刑四年。以下曝光參與迫害李蓮珍老人的中共公檢法惡人。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齊齊哈爾市梅里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谷志軍、馬秀峰夥同共和鎮派出所所長陳喜良、警察汪文革到勝利村,找到村長郭萬鑫(村長並不知情),以照身份證為名,要求去李蓮珍家。警察到李蓮珍家後,將李蓮珍、李洪勤夫婦二人綁架到共和鎮派出所,當時李蓮珍九十多歲的婆婆在場從未見過這種架勢,嚇的要給警察下跪求不要帶走兒子和兒媳,沒有人性的警察並不顧忌這老人的苦苦哀求仍綁架了他們,扔下九十多歲受到驚嚇的老人,同時還搶走所有大法書籍、手機、五千元現金等。

當天下午,李洪勤被放回,李蓮珍被轉至梅里斯公安分局非法扣留,並在分局被刑訊逼供。他們用拳頭打李蓮珍的頭,搧耳光,拿皮帶抽,還說:「你要不說,就把你家一把火都燒光了」。警察還說:「上面說了,誰打人就給錢,多打多給錢,少打少給錢,不打不給錢」。他們為了個人利益泯滅良知,對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大打出手。不知這些中共的警察們如果今天他們面對的是自己的母親他們該做何感想呢?

五月二十五日上午,谷志軍和汪文革又來到家中非法抄走衛星電視接收大鍋一個,並再次帶走李洪勤,百般誘問東西來源沒有得到結果,於是將他再次放回。

五月二十五日下午,李蓮珍被劫持到齊齊哈爾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惡警不許家人探視,家人多次找分局要人,谷志軍說案子已提交到市政法委,還說政法委要開三長(公安局局長、檢察院檢察長、法院院長)會議,研究後決定。家人又去政法委,政法委連門都不讓進。於是家人又找市人大,市信訪辦,市檢察院,可是誰都不能給一個說法,相互推諉。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家人聘請了當地律師,可律師剛一介入,齊齊哈爾市政法委的司法局就打電話警告律師不許參與這事,無奈律師在壓力下被迫退出了。家人又請了北京正義律師。

在案件到達梅里斯法院期間,法院人員去非法提審李蓮珍時說,稱「已給你定三年刑期」。承認還在沒有開庭時就已經給非法定罪了。

梅里斯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張賀彬、宮業強捏造證據、羅織罪名構陷李蓮珍。在十一月十六日梅里斯區法院非法開庭時,張賀彬見家屬來了很多人旁聽,心裏發虛,恐嚇家人說:你趕快叫這些人散了,你這樣做,不是公開給法庭施壓嗎,你要不散,你媽(李蓮珍)三年也擋不住(意思是要重判)。人來多了就要重判,不知他量刑標準的依據是甚麼呢?

在庭上,正義律師當庭指出,辦案的公檢法人員明知李蓮珍沒有犯罪事實、對其控罪沒有法律依據,仍然以違反法律的手段,強制性地對其以追究刑事責任為目的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公檢法人員構成共同徇私枉法罪,李蓮珍本人也做了無罪辯護,法庭上法官楊小華多次打斷律師的發言。十一月二十二日合議庭不顧事實將法輪功學員李蓮珍非法判刑四年。李蓮珍被綁架後,她五個女兒多次要求放人,均遭到各級部門的拒絕和不接待,現在家人正在要求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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