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非法庭審的過程,參與人員不讓丘志軍的家屬知道,令家人無法為他請律師。事後,這些不法人員又極力威脅家屬,封鎖信息,導致丘志軍被非法判刑的消息,一年後才傳出。其間,丘志軍的老父患癌症,因兒子無辜被綁架,悲憤萬分,引發病情加重,於二零一二年過年前離世。丘志軍本人及家屬都提出要回家料理後事,但荔浦縣610頭目劉向政不同意。丘志軍未能見父親最後一面。
今年三十九歲的丘志軍先生,是荔浦縣醫院透視科醫生。丘志軍在十多年前走入大法修煉。從此他時時刻刻都以「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從不接受任何來自病人或家屬的紅包,是人們公認的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
然而這樣一個好人,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三年中,卻屢遭迫害。他曾被非法勞教一次,非法拘留一次,曾被非法罰款五千元。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下午,丘志軍剛回到家,蹲坑的荔浦縣公安局警察就一擁而上,強行銬上手銬將他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家裏的兩台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及手機一部。整個過程沒有任何一人出示證件、辦任何手續。
隨後,丘志軍被劫持到荔浦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丘志軍被刑訊逼供。丘志軍家屬及朋友曾到看守所探視丘志軍,發現他被銬上二十斤重的腳鐐,行走困難,臉部及身上有明顯的傷痕。
明慧網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曝光了此件綁架案。但由於當地中共「六一零」、公檢法等邪惡機構的不法人極力恐嚇家屬,令丘志軍之後被迫害的情況被封鎖。
直到近日才有消息傳出,荔浦縣公檢法機構的不法人員早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份,就兩次對丘志軍非法開庭。因家屬事前沒有得到任何消息,更來不及聘請律師,導致非法開庭時沒有一位家屬在場,只有邪黨指定的律師羅家喜為丘志軍做了走過場的表面辯護。
據悉,荔浦縣檢察院公訴人覃智剛在法庭上提出的所謂證據,就是警察從丘志軍家非法抄到的法輪功真相資料、電腦和打印機。
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都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言論及出版的自由。作為法輪功修煉者的丘志軍,擁有電腦並製作、打印法輪功真相資料的行為是完全合法的,理應受到憲法保護。而荔浦縣的610及公檢法的不法人員沆瀣一氣,偷偷非法庭審丘志軍的行為,正是因為他們內心明白,他們這是真正的違法犯罪,才如此見不得光。同時也對給「邪黨對法輪功從來不講法律」的罪行上又添加了一筆證據。
十三年來,荔浦縣610及公檢法不法人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罄竹難書,他們自以為高明的秘密審判,只不過是將其惡行再一次印牢在未來的清算名單上罷了。
參與迫害的部份主要責任人:
荔浦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黃明13877383226
荔浦縣610非法組織:主任劉向政18276379888
荔浦縣邪黨政法委:書記蔣戰平 13517868628
荔浦縣法院:審判長葉荔、審判員王學才
荔浦縣檢察院:公訴人覃智剛
荔浦縣法院指定律師:羅家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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