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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盤錦市焦豔歷經八年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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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焦豔是遼河油田退休女職工,十四年前,正當焦豔四十七歲,體驗著法輪大法帶來的身心健康之時,中共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焦豔多次被綁架和非法勞教兩年,以致後來被迫流離失所。中共的警察串通街道辦人員一再欺騙焦豔家人,將焦豔騙回家,二零零四年一月,焦豔被冤獄五年。在瀋陽女子監獄,焦豔歷經殘酷折磨和奴工迫害。

焦豔,今年六十一歲。修煉法輪功前,焦豔曾患各種疾病,如:腰椎骨嚴重錯位變形壓迫右腿神經,造成右腿沒有知覺;患嚴重產後風十幾年,眼睛不敢見風,手腳冰涼,用涼水洗手腳就抽筋;嚴重神經衰弱;胃潰瘍、胃炎、胃發涼等,通過修煉法輪功,不久這些病都痊癒了。

一、三次上訪講真相 被非法勞教兩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流氓集團開始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不允許民眾修煉法輪功。對大法學員開始了瘋狂的迫害。電視、報紙等媒體鋪天蓋地的造謠抹黑法輪功,毒害世人來仇視法輪大法。為了向政府說明法輪功事實真相,焦豔作為親身受益的大法學員,一九九九年十月,到北京信訪局去上訪。被北京東城區派出所警察綁架,在東城派出所非法關押兩天兩夜後,被丈夫單位人接回。並遭到恐嚇和看管。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焦豔不顧所謂相關人員的警告和家裏人的反對,又一次踏上了去北京的上訪路,希望政府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讓親身受益的大法弟子有一個寬鬆的修煉環境,還大法、大法師父清白。然而還沒到上訪局門前,就被警察攔截,被綁架回原地。同樣遭受到社區和遼河油田公安人員的綁架拘禁等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末,焦豔第三次去北京上訪,遭北京前門派出所綁架關押,被街道辦主任劉鳳珍和退休辦崔姓工作人員接回來後,綁架到遼河油田拘留所非法關押。第一天,連續二十四個小時,焦豔一直被扣住手腳,坐在鐵椅子上。沒給吃,沒給喝,沒有人問津。就這樣,焦豔被扣了一天一宿。一週後,沒有任何手續,焦豔就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盤錦勞教所(當時被非法關押二十多個法輪功學員)。

二、惡警、街道辦施陰毒 被冤獄五年

二零零一年五月,焦豔回到家後,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不放棄對大法的修煉。惡人再一次準備把焦豔綁架。興油街道辦主任劉鳳珍多次帶著警察到家中來綁架,每次都是帶上十幾、二十幾個警察、五、六輛警車來焦豔家抓她,使焦豔不得不流離失所。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街道辦劉鳳珍等人以領住房補貼為藉口,並一再「保證」不再迫害焦豔,讓家人把焦豔騙回家。但當焦豔到興隆台採油廠退休辦二樓去領房補時,上來四個大漢,突然抓住她,不由分說,強行將焦豔抬上警車拉到遼河油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焦豔被遼河油田法院馬力(此人多次構陷誣判大法弟子)等人以莫須有的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冤判五年。

焦豔不服非法判決,上訴到盤錦中院,上訴時,焦豔質問孔姓檢察官:「我破壞甚麼法律實施了?」他們回答不出來,幾分鐘後,就告訴焦豔維持原判。也不通知家人,整個過程就是走過場。焦豔被強行綁架上警車,送到瀋陽女子監獄遭非法關押迫害。

三、在瀋陽女子監獄遭毆打、虐待、奴工迫害

焦豔在瀋陽女子監獄十監區關押期間,受到了各種各樣的非人折磨。早上六點起床,七點幹活,一直幹到晚上八點。回到宿舍又給分配活,幹完才能睡覺,有時幹到凌晨三四點,這還是幹的快的。有時一宿幹不完,睡不了覺。如果幹不完活,惡警就算欠債,一個月合計欠多少,折合多少錢,從家中要錢給他們,不然就加刑期。有普通犯人因承受不住各種折磨,而在廁所裏上吊自殺。八監區死過兩個普犯。

一次警察唆使女犯人王利(販毒犯)、李雪丹虐待焦豔:打嘴巴子,用板子扇,不是扇多少下而是用小時計算,臉被扇成紫色,耳朵扇破流膿血。搧臉時,嘴角往下流血水,衣服上全是血,疼還不讓出聲,左耳朵轟轟響,捂住右耳朵,左耳朵聽不見,左眼睛紅腫,看東西模糊。白天不讓上廁所,請假偶爾給一次上廁所機會,還得長時間坐在小凳上,頭朝下等著;其實就是變著法的折磨人。

伙食上吃的是清水白菜、蘿蔔,兩個小窩頭。一天幹十幾個小時的活,吃不飽。當有人來檢查時,才看到菜裏有點肉、吃到大白饅頭。這時錄像、照相,做足假後,一切又恢復原樣。

焦豔遭中共迫害給家人帶來巨大精神壓力,家人承受不住,焦豔的丈夫於二零零一年被迫上法院與其離了婚。為了不牽累家人,從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八年,連續八年,焦豔再也沒與家人在一起生活。使一個美好完整的幸福家庭被迫害得支離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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