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青島鐵路公安處拒還財物 陳廣昌律師家人投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濟南律師、法輪功學員陳廣昌已經被解除「監視居住」,但青島鐵路公安卻至今沒有歸還搶劫的財物,而且沒有恢復他的律師註冊,致使家庭繼續面臨巨大困難。家屬要求青島鐵路公安返還財物。

陳廣昌係執業律師,曾獲濟南市十佳律師榮譽稱號,在工作上勤勤懇懇,對客戶忠誠負責,是公認的好律師。陳廣昌的妻子李凡麗,在十七歲時以全縣第一名的成績考入中國人民大學環境經濟專業,二零零九年八月份修煉法輪功後獲得身體健康和正常生活。陳廣昌律師在二零一二年幾次被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被監視居住,期間他的妻子和十歲的女兒也一度被綁架、關押,導致其女兒患上恐懼症,岳母聞訊中風搶救了3次。

下面是陳律師妻子向相關單位的投訴信:

投訴信

我叫李凡麗,1977年出生於陝北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15週歲因一場醫療事故被醫生誤做胃切除手術,造成體弱多病。我生性好強,不甘心一生就這樣毀掉,休學半年後繼續讀書,17週歲時以全縣第一名的成績考上了中國人民大學。26歲時因難產在山東省立醫院做了剖腹產手術,出月子時刀口化膿,體質太差傷口無法癒合。從那以後,身體雪上加霜、各種症狀都出現;吃飯少量多餐、不消化、經常拉肚子、全身關節疼、晚上疼痛失眠、貧血,不斷求醫問藥,西醫的輸血、各種西藥、中醫的草藥、推拿、心理諮詢中的催眠等各種治療手法都用了,花了無數冤枉錢,有時一個月花3000多吃保健品。自己的身體卻每況愈下,給家庭帶來沉重的精神和經濟負擔。

這麼多年支撐我活到今天,我尤其要感謝我的丈夫。我遇到他的時候,非常暴躁任性,我父親坦率告訴他我的身體狀況,說明至少六年內不能要孩子,他依然選擇和我結婚,我當時很年輕,只有19歲,不懂得他的艱難。我現在36歲了,這個承諾對我的丈夫來說,背了一生的負擔。在這麼多年的歲月裏,他始終不離不棄,承擔責任,白天晚上沒法睡覺、任勞任怨做各種家務、自己省吃儉用,最難的是他要忍受我的壞脾氣,我性情暴躁、敏感、易怒,經常看他不順眼。

我說這麼多是反映一個問題:我的丈夫陳廣昌是個好人、好丈夫,我最了解他!他因為修煉法輪功2012年4月25日被青島鐵路公安處取保候審,今年4月25日被監視居住,這帶給我家沉重的苦難,可這確實是迫害好人無法無天。他是一個律師,把事務所根本不會知道的收入都交到事務所裏面,模範遵守律師職業道德;他對客戶兢兢業業,在客戶不太了解法律、願意繳費辦案、但對客戶沒有實質用處的時候,他會據實告知,讓客戶不必委託;他會在由於失誤給客戶造成損失的時候,積極主動的給客戶彌補損失,不去隱瞞自己的過失,給客戶坦誠相告,嚴於自律。我丈夫所做的這一切,都是在法輪功「真善忍」指導下真正做到的。因為法輪功講「做到是修」。無論你們個人有沒有能力解決,我都要把自己的真實感覺說出來,我覺得這樣的案子真是是非顛倒。

他今年被解除了監視居住,青島鐵路公安卻至今沒有歸還我們的財物。而且我丈夫目前還沒有恢復律師註冊,家庭面臨巨大困難:我幾年來一直不工作、我母親4月份到現在腦血栓突發已經搶救了3次,至今還沒有恢復,我老公公84歲了,孩子10歲,家裏積蓄都已花光。可是青島鐵路公安長期拖延不返還財物,還罵我,說我「猖狂」。

我要反映的有下面三個問題:

1、5000元錢。今年4月25日,青島公安以「離開濟南不配合打電話」為由變更為監視居住,還沒收了去年收取的5000元取保候審保證金。事實上,青島鐵路公安處在去年4月28日通知取保候審的時候就只是給了一個固定電話,那個電話經常無人接聽。而且當時辦案人員就告知我丈夫說「打不打的唄」(意思是沒有關係)。我丈夫說,按照公安部的規定,取保候審交付當地派出所執行,青島鐵路公安處的行為違反了公安部的規定。其實我丈夫經常與青島鐵路公安處聯繫,關鍵是那邊沒有人接電話,總是轉傳真。可是今年4月25日青島鐵路公安處卻以我丈夫「離開濟南不配合打電話」為由變更為監視居住,還沒收了5000元保證金。我要求青島鐵路公安處返還該5000元保證金。

2、各種財物。我丈夫被拘留、取保候審時,青島鐵路公安處從家扣押了許多東西,有蘋果筆記本1部、蘋果電腦1部、IBM電腦2部、打印機1台、移動存儲、錢幣、書籍,甚至我8歲的孩子寫的「真善忍」畫軸,我為了教育孩子打印的「真就是說真話……」的一張紙,都被扣押。關鍵是,我丈夫受理法律諮詢而保存了屬於別人(鄭穎)的證據,也被青島鐵路公安處扣押,雖然經我丈夫反覆索要,至今沒有歸還。這些東西都在貶值,而且我孩子需要使用。我要求青島鐵路公安處返還所扣押的各種財物。當前有人分析說這麼長時間不還,可能是被侵吞使用了。

3、態度蠻橫,不文明執法。林偉是後來負責我丈夫案件的警察。我為了要東西,給他打電話,他在處理案件中罵人、掛電話,而且揚言:「你找我單位,領導讓我這麼幹!」在今年4月份之前,我丈夫的案件由欒軍負責。當時我為了我丈夫也曾經給欒軍打過電話,希望他知道我丈夫是個好人,不應該採取監視居住。欒軍對我十分蠻橫,訓斥我,而且一不高興就掛電話。可是我丈夫本來是一個好人,他是以法輪功作為指導思想才做到一個好人的,青島鐵路公安因為我丈夫的信仰去抓捕他,還對我如此蠻橫!

最後還有一點,當年納粹戰犯都受到了審判和追究,而你們其實也是被錯誤命令利用了。希望你們動一動腦筋,了解一下自己真實的法律處境。我丈夫說你們的行為都受《公務員法》調整,執行違法命令也是要自己承擔法律責任的。希望你們也好好為自己、為家人、為孩子認真考慮一下,停止這些違法的「執法」行為。卸磨殺驢、拋出替罪羊的故事發生不止一次了,歷史上的教訓值得汲取。

祝各位身體健康,家庭幸福!

李凡麗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