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常人到領悟佛法的人
在家庭生活中,我從妒嫉、鬱悶、度日如年,甚至要自殺,到現在,我雖在魔難中,卻充實快樂的活著,還能處處替別人著想。
修煉前,我說話不多,但是妒嫉心很強,內心經常覺的不平衡,愛鑽牛角尖。這是學法後才意識到的,當時卻覺的都是別人對不起我,甚至是命運對我不公。比如九五年大學畢業後,我應該當教師,但是我們那一年一刀切往鄉下分,我不願意去農村,家裏就托人給我調到了政府院裏的一個單位,當時很惹人羨慕。可惜好景不長,政策一變,我們單位解體了,我失業了。而我的大學同學分到鄉下兩年,都調回城裏教書了。我妒嫉同學,抱怨命運對我不公。
不巧,我又生了個女兒,當時認為沒有生男孩有面子,一家一個孩子,當時大多數人還是認為生男孩好。這些使我很自卑,不敢上街見人,同學聚會也不去。在家裏,原來我和丈夫處對像時,大夥都說我找低了,婚前的我有學歷,還很漂亮、個子也高、工作也好。丈夫很以娶我為榮,對我很好。可我失業後在家帶孩子,常被丈夫挑剔,還經常刺激我說誰誰的媳婦在哪上班掙多少錢。婆婆在家呆著也不怎麼幫我帶孩子。經常被丈夫氣的夠嗆還說不上去理。真憋屈呀!有時會回我的父母家,可他們也經常吵架。我爸打麻將不回家,還總輸錢,工資輸沒了還借錢。把我媽折磨的都快成祥林嫂了,看著人就說。
這一切都讓我無法忍受,有時就想抱著女兒跳樓死了算了,裏外都沒路了。內心在琢磨著啥時死,地點都找好了,在家附近的供電大廈,它夠高。
這時母親先得法了,與父親吵架少了,也不太嘮叨了。我回家次數就多了。她勸我也學法,我沒信,我正抱怨命運對我不公呢,即使有神佛,我也不信,何況我認為根本沒有神佛存在。
但是我愛看書,孩子睡覺,我也不敢走遠,順手拿起《轉法輪》看,想了解了解裏面說的是啥,還真看進去了,有些看不懂的我就直接翻過去。可書中教人做好人的道理和別人對我不好的原因我看進去了。心裏敞亮了點,先不急著死了。後來,我媽再誇大法好,我不反感了,有機會就看大法的書。不知不覺我得法了。
那時很喜悅,看書上說殺生和自殺都有罪,並不能一死百了,我就決定不自殺了。看了幾遍法,心情好多了,我就要修大法了。可當時孩子小,也沒時間去參加集體學法、煉功,我還沒學會煉功動作呢,九九年七月邪黨的迫害就開始了。只是感性認識法的我,不明白甚麼是正法修煉,也對我媽的一些做法有看法,後來我媽出去公開煉功被抓,家裏一大攤子事都扔給我。我媽家當時招學生住宿二十多人,我每天等丈夫下班看孩子,我再回娘家生爐子。我爸打麻將不回家,我自家、娘家兩頭跑,丈夫損我說你那是個啥家,瞧不起我們。我怪我媽把她平時幹的活都扔給我。當時沒想到是這場無理的迫害造成的,我就更加不理解了,就說了一些對師父不敬的話(在此聲明作廢),我不煉了。
回到常人堆裏,因為《轉法輪》書中有些法我記住了,內心覺的像常人那樣活著很空虛沒勁。就這麼虛度了幾個月,中間我媽被放回來,給我解開一些誤解。在她的帶動下,我又從新修煉了。可是我本來就學法少,面對這舊勢力安排的前所未有的迫害,大多時候還是感性對待,並沒有昇華到對大法的理性認識,經常當成人對人的迫害,結果造成一些損失,也給法造成一些負面影響。
比如丈夫不讓我修煉,我沒講清真相,沒意識到他也是被邪黨宣傳欺騙的,只認為他這人太固執、好壞不分,在他打我幾次企圖逼我放棄修煉,我仍堅持之後。因為我不放棄撫養女兒權,他到法院以我煉法輪功感情破裂為名起訴我,我覺的不能再跟這樣的人過,就同意離婚了。師父在《轉法輪》中說:「因為煉功搞的倆口子離婚了還不行。」[1]對照法向內找,是我的善心不夠,就想著自己怎麼委屈,沒有圓容好大法,沒做到師父要求的,沒有真修自己。那時我女兒才五歲,孩子判給了他。離婚時他說我狠,要法不要女兒。他哪裏知道如果沒有大法,我早帶著女兒自殺了,最起碼我是死了。現在我學法沒死,孩子時常還能見到媽,還能有個媽,否則早永別了,還甚麼要不要的!
只是那時我怕他打我,就沒告訴他我曾經要死的事。離婚時他甚麼也沒給我,包括結婚時我們的新樓、婚後的存款。但也沒管我要撫養費。離婚不久,他受邪黨天安門自焚偽火影響,不讓我看孩子,還把孩子換了幼兒園。有一段時間,我見不到女兒。那時我經常哭,但卻沒想過死、沒想過放棄修煉。在媽媽家有時間我就學法,逐漸我清醒了,也知道怎麼做了。我就把天安門自焚真相貼到我們以前家的樓道裏。遇到熟人就講大法真相。他們都說我怎麼這麼能說了呢!其實這是邪黨逼的我不得不說,師父也給我智慧。
開始三退救人後,我把前夫也勸退了黨,他家的親戚我遇到的都講,包括他現在的妻子和她的親戚。
人們都說後媽難當,有一次女兒跟我說她姨(她爸的再婚妻子)有三個眼鏡布,她也戴眼鏡一個都沒有,還給她穿她姨不要的褲子,她姨自己買新的。雖然我當時有點心酸,但我想起《轉法輪》中師父說「所以人認為對的東西,它並不一定是對的。對小孩教育的時候,大人往往為了他將來在常人社會中能有立足之地,從小就教育「你要學尖一點」。「尖」在我們這個宇宙中看就已經是錯的了,因為我們講隨其自然,對個人利益要看的淡。他這麼尖,就是為了謀取個人利益。」[1]我就教育我女兒,你不是你姨生的,她也沒有伺候你的義務,她每天給你做飯,還給你洗衣服,這是她善良,你要學會抱著感恩的心,不能挑剔。再說你總長個子買好的,也穿不多久,多浪費呀!要是我也不給買好的。從那以後女兒不再挑了,她們相處的越來越好,我也不妒嫉。有時我給女兒買東西,還給她姨生的兒子買。在女兒的教育問題上,我們一起商量。去年孩子考上了重點中學,我首先感謝他們的辛苦付出。他們也在我工作忙(我後到另一城市工作)不能回去看孩子時,特意把孩子送到我這裏,在我們聚完後,再接回去。真是像師父在《轉法輪》中所說:「只有正法修煉的能量場,才能起到這樣一種作用。所以在過去佛教中有這樣一句話,叫作「佛光普照,禮義圓明」」[1]。
二、工作中以真、善、忍思想作指導 在做好會計工作的同時多講真相勸三退
幾年前,哥哥給我介紹到一家私企做會計,他知道我修煉講「真」,就事先跟我們老總說好我不做假帳,連撿錢都不要,不會貪佔你錢財。老闆也挺理解信任我。讓人教我專業知識,做內部成本賬。這樣我做到了在會計行業不做假帳,沒有給稅務等領導送禮等等不正的行為,走正了這條路。這在當今的中國大陸其實很難做的到。在此謝謝師父,您的教誨讓我知道了甚麼是正的,不再隨波逐流往下滑。
在工作中我踏實肯幹,認真負責。幫老闆嚴格控制成本,作財務分析。現在的人私心大,都想有點外撈兒,全國上下大都貪污腐敗盛行,私企也未能倖免。在工作中,我發現一個經理有幾次做假多報銷錢,開始我只是警告。但他屢教不改,那就是他的本質問題了,我不能再姑息縱容。他的主管領導怕得罪人也不說,我就彙報給我部門領導直接彙報老總。在這過程中那個經理多次給我打電話,請我吃飯或要上我家給我表示表示,被我婉拒了。大法弟子怎會被利益收買?後來這個經理被調走了,最後的那些費用也沒給報銷並且罰款。單位通報批評他們,同時表揚我。但有人因為我沒得到獎金認為我這麼幹不值得。我很平靜,我認為我只是做了我本職該幹的,也對得起老總的信任。他們都認為我很正。我想,假如我像公檢法中的一些人把法律條文作為自己斂財的砝碼,那我還配當大法弟子嗎?懲惡揚善是必須的!我師父當年還給見義勇為基金會捐款呢!當年年末我被評為「企業之星」,還多發了獎金,我自覺受之無愧!後來我辭職走時,有人當我面說這是企業的損失。
在哪個單位,給同事們講真相勸三退是必須的,講真相中發現同事中的同修。她和母親從外地來這裏,沒聯繫上當地同修,我就做好資料、週刊每週給她們,有時交流整體提高,互相配合給同事講真相,直到今年初,她離職去外地。
因為私企上班時間長,最初我還能堅持做好三件事,後來學法不能入心,修煉狀態也越來越懈怠了,各種執著心也多,不嚴格要求自己。有點時間就想歇一會,放鬆放鬆。
十多年前,我再婚。我的丈夫沒修煉,他多次聽過我在車上講真相,認為我講的好,在家呆著不出去救人是浪費時間,還看著我,不讓我看電視,經常說我:你為啥活著都忘了吧?你不就為法活著呢嗎!你咋不好好修了呢?在家呆著幹啥,你得天天出去講啊!下班就去唄,也不用你做飯。我很慚愧,我不精進,把常人都急的那樣了。同修們也提醒我,我決定放下利益之心、求名心,辭職調整。丈夫也支持我這幾個月不找工作,在家專心做大法的事。
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裏,我參加集體學法,面對面講真相。面對面勸退幾十人,也發現了一些平時被掩蓋的執著,逐漸歸正,可還沒達到修煉如初的狀態。才休息不到兩月,又一個私企老闆跟我哥說讓我給他管內部賬,我哥知道工作時間長的我不能幹。這老闆說一週就上一兩天,時間自由,自己的活幹完就行。我一聽不耽誤我做三件事,就答應了。上班前,工資多少,我哥沒好意思問:一個月就上幾天班,憑著良心給吧!我也想只要不耽誤我修煉,工資多少都行。結果我上班一公布,幾千元,跟以前掙的差不多。辦公地點和我媽家在一個小區,我們一起學法更方便了。丈夫(未修煉法輪功)說這個比前一個強百倍。我嫂子(是常人)說我行的正,是置之死地而後生。我哥說我創出了品牌,有人主動找我。我很為他們都支持大法高興,這意味著他們以後有美好的未來啊!
其實我家親戚中有些高官,但修煉後,我從來沒求過,我知道拉關係走後門不符合大法的要求。我堅信是我的不丟,我要堂堂正正的得。師父在《轉法輪》中說:「我們在失的過程當中,我們真正失去的就是那種不好的東西。」真的是這樣啊!
三、修去怕見人的執著,去邪惡黑窩營救同修
在邪黨迫害猖獗的時候,我曾到過派出所、公安局、六一零、勞教所、監獄、檢察院等邪惡黑窩,領頭營救被迫害的同修,在所到之處講真相,在一定成度上減輕了幾個同修被迫害。有時回來跟不修煉的爸爸講一些過程,當我的正義之言使邪惡銷毀、公檢法人員改變時,我爸都激動的直掉眼淚。他也不再因為我離婚抱怨我媽讓我學法了。
在營救中我還注意小節,替別人著想。比如有一次我在勞教所門口要見所長,門衛不讓進。給他們講真相,他們有所鬆動,但怕所長說,還是不讓進。我們趁他們不注意就往裏面辦公樓走,他們見到只是在後面喊喊,並沒真把我們找回去。上樓找到所長說明來意,她很生氣,就叫旁邊人把門衛的頭叫來,指責他說怎麼能讓她們上來。我就說誰還沒有眨巴眼睛的功夫、轉身的時候,我們是趁機跑上來的,不怨他們。你是所長,有事找你不是很應該嗎?所長無話可說,讓門衛走了。當時,我看到他用感激的眼光看了看我。我想我是大法弟子應該處處替別人著想,讓人對大法生出正念。
還有一次,去公安局要人因為農村有三個同修被抓。那次我們找了局長,局長給我們領到具體辦事的科長那裏,那個科長很邪惡,盤問我們,當時我們是以親屬的名義去要人的,而叫我去的協調人沒有告訴我關於他們的信息,也沒跟親屬聯繫好。僅有的其中一個親屬大法弟子在看到警察邪惡時,到走廊躲了起來。那個科長電話聯繫了被抓同修的家人,他們說不認識我們,說我們是(煉)法輪功的。那個科長用手機給我照了相,並說你年輕信這幹啥!我說修煉使我活的更好,啥也不耽誤!他叫來幾個警察要查我戶籍想迫害我,當時我也有點害怕,只是表面鎮定。好在我心裏一下想起求師父救我,我站那兒沒動,來的幾個警察不知為何卻都轉身走了。我平安走出公安局。
還有一次在監獄,一個很囂張的科長誣蔑大法讓人自殺,攆我們走,到後來被我說的躲到別的屋去辦公,不敢跟我辯論。他走後同辦公室的警察用佩服的眼光看我,給我讓座讓我歇歇、給我倒水喝。我知道這是這個警察的善念出來了,選擇了善待大法弟子。我想我們在行為上應該讓世人看到大法弟子堂堂正正的一面,大法威嚴的一面,我們不該任邪惡之徒隨意欺凌。
回想在學法前我是一個不會和人打交道、很內向的人。上學時家裏來客人,我叫妹妹去應對,我把自己關在屋裏,等客人走了我才出來。平時我很少上街,衣服是我媽給買回來,偶爾出去一次,我媽都怕我坐車坐反了。長大只處一個對象就結婚了,還是哥哥介紹認識的。結婚後經常被挑剔,有理說不出,就知道哭。學法後,師父開啟了我的智慧,我變成敢說敢闖的人,說話有理有據句句說在點子上,別人都以為我是學法律的。其實是師父給我的智慧,在危險關頭都是師父保護了我。而我也經常體會到法的超常、神奇從而更加信師信法。有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師父保護,我們真幸運!
結語
心裏裝著法,十幾年穩健的走在修煉的路上,偉大的師父造就了一個努力按真善忍去做的全新的我。在修煉中證悟的一點一滴都是神聖無比!我們的威德將與宇宙同在!在此再次叩謝恩師!正法修煉即將結束,祝願我們多去執著多救人精進不停,少留遺憾!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