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是近兩年多來,本地邪惡的「六一零」人員與不法警察相互勾結,不斷綁架關押大法弟子,並大肆勒索大法弟子錢財。這不但使當事同修遭受了極大的痛苦和經濟損失,也給本地整體證實法、救度眾生造成了嚴重的干擾。
為甚麼在邪惡已經被銷毀的少之又少、正法進程接近尾聲、很多大法弟子已經成熟了的情況下,本地還不斷發生這種迫害事件?邪惡還敢如此猖獗呢?最近我們學法小組的同修在一起交流了這個問題,大家通過向內找,覺得本地在整體修煉上還存在著以下幾個主要問題,寫出來與同修切磋。如有不妥,敬請慈悲指正。
一、協調人的問題
前幾年,本地出現了幾次大面積綁架事件後,以前的協調人大多都受到了迫害,之後這些同修幾乎都消沉了;也有的因為有怕心不出來了;也有的人做事能力很強,又因為有執著心得不到同修的認可,導致本地在一段時間處於沒有協調人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有的同修主動擔當起總協調工作,還指定了幾名各區的協調人,這本來是件好事。可是這些協調人大多都沒有自己的主見,缺少全局概念,心裏沒數,沒有很好的跟上正法進程,遇突發事件(如同修被綁架)表現麻木,說法、做法也不在法上。他們有的怕心重,有的缺乏能力,致使本地基本上還是處於癱瘓狀態。
一些同修只能在小範圍內協調一致,營救同修,其實也是一種無奈的做法。去年九月有一個同修被惡警綁架,關進了看守所,後正念闖出。邪惡欲非法開庭審判,讓同修到庭。大家都感到不對勁,全市應該形成整體發正念的能量場,解體邪惡,加持同修的正念,這時有同修向協調人提出應該整體發正念加持,協調人卻說:「沒用,他自己不起作用,沒有用。」的確,是否能夠否定迫害,同修本人的正念佔很大比例,他自己起主要作用,但其他同修就不應該正念加持嗎?不應該營救嗎?由於他的態度,其他同修只好自己打發正念的消息,在認識的同修之間傳遞。事後得知這位欲被庭審的同修正念很足,根本就沒到庭,做的很好。
今年夏天,本地有三名同修講真相時被綁架,得知消息後,同修們也只是在家發正念,沒有人出面協調營救,想營救的同修又找不到被綁架同修的家人,錯過了整體營救的最佳時間,除一名同修正念闖出外,其餘兩名被非法起訴了,現在所謂的「卷宗」已到了法院。在這種情況下,幾名同修自動組合,互相配合營救。當協調人知道某某同修參與營救後,因他與該同修有矛盾,就說三道四,把協調人看成是常人的官,用常人心看待修煉,給同修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心理壓力。
一個月前,八名同修在市內某住宅小區發真相資料時,被邪惡綁架。事發的當天午夜,這幾名同修的家被惡警洗劫,很多大法資源被搶走了。這次綁架發生後協調人仍舊沒有營救意識,不作為,而我市大部份同修都在急切的盼著協調人拿出營救方案,儘快投入營救。當然作為每個大法弟子在營救同修上也不應該全都指望協調人,但畢竟本市已經有了協調的框架,不能不作為,不起作用啊!幾天後當有同修問他:「某某等被抓了,你知道了吧!」該協調人竟擺著手說:「扯呼去吧!」同修半晌沒說出話來。最後,有的同修請他將他自己指定的各區協調人的聯繫方式通知想要參與營救的同修,他當時答應了,可事後卻沒有了音訊;大約一週後,又有同修找到該協調人,告訴他被綁架的這八名同修中已有兩名有人參與營救了,但剩下的六名同修不知誰認識他們家屬,希望這位總協調人能將各區的協調人找在一起,大家碰碰頭,看誰認識家屬,抓緊營救。這位總協調還是跑題,接著便埋怨出事同修一通,說這些同修做的太轟轟烈烈了,沒有理智,那麼多人一起做事就得遭迫害。臨分手時同修還叮囑他將他手下的幾位各區協調人找到一起,大家看看如何營救,他又答應了,可事後又沒了音訊,也從不解釋。又過了幾天,這些同修絕大部份被邪惡勒索鉅款,有的還寫了保證,人是出來了,但這幾個被抓過的同修的家人卻變的非常抵觸大法──同修雖然從黑窩裏出來了,但又被家庭的牢籠限制著走不出來;同時,家裏沒花錢的同修卻被批捕了,送到了檢察院。我們認為這是本地整體協調不得力,不到位,對公檢法部門講真相不到位導致的結果。
師父講過:「法輪大法是修煉,不是工作,我們的一切工作人員首先是個心性高的實修者,修煉心性的表帥,不需要常人式的領導。」[1]我們不能執著協調人這個職位,做有名無實的協調,要真正的擔當協調任務,不能徒有虛名。特別是更不能把常人的工作方法帶到協調工作中來,找與自己觀點相近的同修配合,而排斥其他同修。甚至胡亂猜疑,執著同修之間的恩怨等等。這裏就不一一舉例了。
師父在回答弟子的提問時,講了這麼一段法:「協調人有的時候會先聽取別人的意見,然後採納一個好的意見,也有這樣的。但是也有的負責人呢,從來沒意見,自己從來沒有一個想法,從來不往這上用心,那真的是有點差勁。師父把這麼多大法弟子交給你,叫你把他們帶好,那是你必須得做的,這是責任。做不好,是與自己修煉有直接關係的。」[2]
對照師父的講法,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向內找,都有自己需要修去的東西。這裏沒有指責協調人的意思,因為協調人也是修煉的人,有缺點也是正常的。只是希望大家都在法上提高上來,共同把我市證實法、救度眾生的事情做好,這才是師父所要的,也是眾生所期盼的,更是大法弟子的責任。
二、當地學員各自的修煉問題
我們不能只盯著協調人,作為大法弟子我們每個人也都有營救同修的責任,可每次同修被綁架後,有多少同修張羅協調、參與營救了?有多少同修及時去被迫害同修家裏與家人交流了?前些年在邪惡迫害最猖獗的時候,我市大法弟子都能迅速形成整體,有很多證實法的項目都能叫齊,顯示出大法弟子的整體凝聚力,現在為甚麼反而不行了呢?一年前我市有個同修被邪惡騷擾躲出去了,幾天內沒有同修去她家,家人(常人)由於害怕,把幾台打印機都扔進河裏去了。事後該家屬還氣憤的埋怨說:「平時我家踢破門,連頓飯都吃不消停,到關鍵時刻誰也不來了。」
本地還有些協調同修互相之間恩怨很大,久久不能釋懷,念念不忘,一有證實法的事先問問是誰張羅的,若是與自己沒有矛盾的就配合,若是與自己有積怨的不但不配合,還排斥,甚至拆台。在實修中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心大家都在漸漸的去,但是距離正法的要求相差還很遠,我們不能只做正法的事,而不提高自己啊,所有的人心都得去掉,去掉的越早越好。師父說過:「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3]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對任何一個同修的迫害,就是對我們整體的迫害。
幾年來本市一些同修一直參與近距離發正念,但因為本市協調跟不上,每當有受迫害的同修家屬去有關部門要人時,往往找不到近距離發正念的人,而協調人從來不過問這方面的事兒。還有的同修人是去發正念了,但不是倆倆嘮嗑,就是商量事兒,試想,這樣能起到正念的作用嗎?能減輕被非法關押同修的迫害、早日闖出黑窩嗎?
這也牽扯到做事的基點問題,我們站在甚麼基點上發正念至關重要,包括我們平時的學法、講真相,都要擺正基點,學法是為了圓滿呢,還是主動同化法?講真相是怕影響提高層次,還是抱著救人的慈悲心去做?那發正念是為了自己不受迫害,還是站在師父正法的大局解體不配救度的邪惡生命?基點對了,三件事才能做起來得心應手,才能事半功倍。
三、採取花錢的辦法出來,就是縱容邪惡,就是給邪惡輸血
迫害發生十四年了,本地有不少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勞教、判刑,有的幾進幾出,雖然這些同修都或多或少存在著個人修煉的不足,但面對邪惡的迫害,面對牢獄之苦,他們能堂堂正正,放下生死,有的至今仍在獄中,但十分堅定,邪惡沒能在他們身上榨去一分錢。而近兩年來在邪惡越來越少,世人明真相的越來越多的情況下,我市卻出現了邪惡瘋狂的綁架大法弟子並勒索錢財的勢頭,有的惡警竟然當著大法弟子家人的面公開分贓!
是甚麼人心勾的邪惡爛鬼上門且如此猖狂?
今年十月,一惡警抄家後在押送大法弟子的警車上眉飛色舞的對另一惡警說:「你看這些人(同修)的房子,有錢!」得意忘形、貪得無厭的本性毫不掩飾。
當然家屬花錢,是因為大法弟子被綁架,他們擔心我們遭罪,想通過常人的方式,花錢減輕我們的魔難,花錢把我們辦出來。這是常人的想法。可是作為大法弟子,當我們被迫害時,應該怎麼想?怎麼做?有的同修被抓之後就想;反正家裏有錢,花點就花點吧,只要能出去就行。還有同修在被迫害中指望著常人:覺的自己「落」在人家手裏了,就要討好警察以獲得從輕處理,盼望家裏花點錢吧,快點給我辦出去。這都是我們大法弟子不應該有的不正的觀念因素。即使我們有錢也不能往邪惡那送啊,更何況有的同修家裏很拮据,不富裕。
我們證實法,救度眾生得需要多少資金啊!這都是大法資源。我們的人心就會讓邪惡鑽空子,就會被邪惡利用,成為在經濟上迫害我們的藉口!我們是走在神的路上的修煉人,應該用正念看問題啊!即使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家人被惡警勒索了錢財,事後知道了,也應該去索要被勒索的錢財,去找迫害自己的警察講清真相,否則就是在縱容邪惡。特別是由於前期被邪惡勒索鉅款的同修因為怕心不敢曝光、控告惡警,邪惡就更加肆無忌憚,膽子也越來越大。這是在給邪惡輸血,給它補充能量,也是在毀眾生。
邪惡對本地同修的錢財勒索已經成了一種不爭的事實,且已形成了風氣。而對於那些家裏沒有托人花錢的大法弟子,惡人就非常的忌恨,因為他們沒有得到油水,就變本加厲的進一步迫害。
僅就今年十月本地被綁架的八名同修為例,有七名同修家裏花錢或找人出來了,當沒出來的同修家人找到市局惡警時,該惡警竟說:「你怎麼才來?」家人說:「那我來晚了?」惡警不言語,沉默一會惡警又說:「我們去你家,沒人。」等這位同修的家人也托人想花錢往外辦時,惡警卻說,不行了,案子都送到檢察院去了。這樣看來那些給迫害者送錢的家人,無形中加大了其他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程度。邪惡這樣做也是給我市大法弟子「臉色」看:抓你了,你就得趕緊花錢「求我」出去,否則,過期無效!
花錢出來不僅縱容了邪惡,也害了自己,害了同修。綁架大法弟子是天理不容的!是他們欠大法弟子的,不是我們欠他們的!怎麼還要給行惡者送錢呢,這不是正邪顛倒了嗎!這種狀況決不能再持續了,大法弟子面對邪惡時不能再懦弱了!我們要向家人講清楚,讓家人明白給邪惡輸送錢財是不正的行為。這種做法已經嚴重的偏離了法,正好迎合了中共江氏集團「經濟上截斷」的迫害手段,有的交錢的大法弟子出來後,天天看家人的臉色,不得不打工掙錢,彌補家裏的經濟損失;有的債台高築,更得掙錢還債,嚴重的影響了做三件事。
四、綁架和勒索緊逼,學員心性亟待提高
去年本地首惡勒索大法弟子現金高達一百五十萬(至今有的同修還不敢曝光邪惡),這次又勒索數十萬。由於我們在這方面沒做好,沒走正,加重了邪惡對我市同修的經濟迫害。
近一年來本地邪惡又在辦理退休金上對大法弟子大做文章,無論是辦退休,還是辦理失業養老金都得上社區或派出所開「不習練法輪功」的證明,才得以過關。這在整體上是多麼大的漏啊。教訓慘痛啊!真的值得我們每個同修(包括協調同修)認真反思。想一想最近一次八名同修被綁架後,我們沒能及時與家人溝通、交流,營救不到位,致使不修煉的家屬都採取托人情、走關係的辦法,想儘快把人要回來,這正中邪惡的下懷,邪惡就抓住這個把柄,大肆斂財。
師父說過,「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一切非常重要,走正的路也可能是將來生命參照的」[4]。難道未來的大法修煉人在遭受迫害時也學我們花錢出來嗎?有的同修可能說我在裏面,也不知道家人花錢呀!別忘了師父說:「我過去講過,我說實際上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雖然有舊勢力的存在,可是你們沒有那個心,它就沒有招。你正念很足,舊勢力是沒有辦法的。」[5]本地那些在獄中做的好的同修,卻沒因為承受不住漫長的牢獄之災而向邪惡妥協或期盼減刑早點回家(所有減刑的學員都得在邪黨監獄的聽證會上公開謗師謗法),相比之下,這些既花了錢,又向邪惡妥協的同修修的怎樣不一目了然嗎?
有些同修,平時不注意手機安全,覺的沒甚麼,自己沒有怕心,一被邪惡抓走,怕心全出來了,沒有了正念,寫保證,交罰金,給邪惡的腰包裝的鼓鼓的,正法到了最後,卻摔了大跟頭。
五、存在著「怕迫害」的心理,造成同修之間的間隔
在本地同修中,成度不同的存在著這樣一種想法:認為師父的正法已經接近尾聲了,眼看就要結束了,這麼多年風風雨雨的都走過來了,到最後了千萬不能再出事。一旦出事了在邪惡的黑窩裏遭罪不說,萬一承受不住給自己修煉留下污點怎麼辦?一個人這樣想不要緊,兩個人這樣想不要緊,可是大家都這樣想,這種為私為我的自我保護意識已經形成了很強大的一個物質場。
有的同修一聽說誰被綁架了,馬上負面思維就上來,生怕牽連到自己,不敢去同修家裏了(以前幾乎天天去),錯過了與家屬交流,以調動家屬正念的機會;還有的一聽到誰出事了就埋怨同修如何如何,吸取負面教訓多;有的一有點風吹草動,就嚇得沒有正念了,學法小組也解散了,救人的事也不敢做了;有的同修之間也不敢接觸,怕自己受牽連等等。使同修之間造成間隔,影響了整體配合。師父把一切神通早就給我們了,我們還怕甚麼呢?是邪惡怕我們。只要我們心裏裝著法,正念正行,我們就是神在世。
六、不同程度的存在懈怠和安逸的心
師父已經明確告訴我們:「每個人擺放甚麼位置已經基本上確定了,只是現在圓滿果位中在大力的救度世人」[6]。大法弟子現在已經都在果位中修煉了,如果三件事做不好,邪惡的舊勢力就會找藉口干擾、製造麻煩。而懶惰、安逸心、懈怠等是人的東西,修煉稍一放鬆,就會不知不覺的陷入其中。
從本地整體看,三件事大家都在做,特別是救人的事大家都在利用各種方式在做。但是,在精進程度、修煉意志、忍苦付出等方面都大不如從前,而且整體上也是參差不齊。就像有的同修講的那樣:過去真相資料特別多,大家起早貪黑的發,市內飽和了就到農村去發,現在好像沒那股勁頭了。有的同修被兒孫情纏繞,陷在其中影響做三件事;有的怕心重,不敢做救人的事,只跟著隨大幫去發發正念;有的同修長期脫離集體修煉環境,慢慢的懈怠,基本處於常人狀態了。
師父當年親自在本地傳法,這是我們的榮幸,也是這裏眾生的福份,大法弟子數量也多。正像一位同修在我地綜合的交流裏談的:「曾幾何時我市公園、廣場、路邊、樓區處處可見到祥和的煉功群體,聽到悅耳的煉功音樂。」迫害發生後,本地大法弟子也是前仆後繼的證實大法,救度眾生,其壯舉驚天地、泣鬼神。我們不能在正法的最後階段給自己留下遺憾、給救度眾生帶來損失,讓師父一再的為我們操心啊!
讓我們理智、清醒的走好今後的每一步,從自身做起,默默的圓容好我們的整體。希望協調的同修站在為法負責,為整體負責的基點上,真正承擔起本市協調的重任,使我市的整體修煉狀態有一個新的突破,儘快形成強大整體,在證實法、救度眾生中發揮更好的作用。讓師尊少一點操勞,多一點欣慰。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不是工作是修煉〉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三年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導航》〈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6]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三年美西國際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