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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安徽黃山市政法委書記王建設遭惡報被判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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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安徽蚌埠市中級法院對黃山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汪建設受賄案作出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表面看汪建設是因受賄等被判刑,其實這是他迫害修煉法輪功的好人、迫害百姓而得到的惡報。

汪建設,安徽黟縣人,一九五三年出生,一九九八年任休寧縣委書記,二零一一年任黃山市政法委書記。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汪建設與任黃山市綜治辦主任的老婆汪秀霞,一直積極參與迫害本地法輪功學員。在兩人被雙規之前,休寧縣還發生朱麗娟、戴國華、黃詠蓀、宋雪琴、王月紅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事件。

現在,汪建設、汪秀霞因貪污受賄被中紀委雙規審查,汪秀霞已經遭報,患癌症曾在合肥醫院治療。跟著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薄熙來被判無期、吉林省原副省長田學仁判無期,原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何靖受賄被判處無期,原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被判十五年。近日據外媒報導,中共元凶周永康也傳被 「雙規」。這些死心塌地為中共賣命的人在劫難中,中共都保不了。跟著中共走,只能下地獄。

汪建設
汪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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