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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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三日】我是一九九三年與丈夫結婚的,因為婆家是農村的,一分錢也沒給我們花。丈夫自己攢了四千元錢用於宴請招待客人,剩下全部費用全是我娘家陪送。婚後我倆一分錢也沒有了,日子過的很緊。一年後我們有了孩子,為了節省錢,就搬到娘家,由父母幫著看孩子,吃住都是父母的。

娘家一戶二室的六十平方的房子,哥哥、姐姐及他們的孩子都去吃、住,家裏環境很亂,又總不安靜。丈夫值夜班回來得不到休息,總和我生氣。我也來氣,你和你家沒有錢,在我娘家還嫌條件不好,所以我倆總生氣,又不能吵架,只有在心裏憋悶。母親看見姑爺(丈夫)也沒個好臉,背後也說我,看你家的男人沒個好臉。一次一次的說我(天天給你們看孩子,做飯挨累侍候著還沒個好樣)。當時孩子小又累人,加上兩面受氣,自己又沒辦法解決,心情特別不好,身體也特別不好,血壓五十~八十,一米六五的個子體重只有一百零幾斤,走路好像踩在棉花團上似的站不穩,隨時有跌倒的可能。天天都在上火,心中只有兩條路可走:一個是死了吧,不想活了;一個是離婚。死了孩子還小,父母又老了怎麼去面對現實呀?離婚也怕父母上火受不了,時時都在痛苦中活著,簡直生死不如。我感覺自己太可憐了。

一九九八年六月一日,我帶著孩子第一次走進了法輪功的煉功點──我們當地的工會大院。晚上帶著孩子去學法。早晨參加晨煉,身體很快就恢復好了。幹活也有力氣了,走路也不累,走多遠也不累。在大法的法理中我明白了夫妻的緣份有恩緣、有怨緣,經濟條件不好也是由於自己的生生世世所積累的德少所致。我不再怨恨丈夫和任何人。我明白了法理後,我就按照師尊告訴的「真、善、忍」去做人、做事。

從此母親說甚麼我也不放在心上,只是慢慢的改變自己,也不和丈夫生氣了,他跟我生氣、吵架時,我總是不吱聲、忍讓,過後先和他和好。

我每天生活在大法這片淨土中,我感覺到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真心的感謝師尊,感謝大法,善解了我們夫妻這段婚姻中的怨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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