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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朝鮮族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真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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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三日】

二、發生在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的迫害案例

(一)遭受過慘烈酷刑迫害的朝鮮族法輪功學員

1.朱喜玉,女,朝鮮族,一九五五年四月出生,吉林省延吉市東北亞會計。

下面是朱喜玉二零零九年的一段自述:

「每天清晨,當星月還未隱去,人們還沉睡在甜美的夢鄉之時,我就在空曠的金達萊廣場上一個人煉法輪功的五套功法。有機會便向晨煉的人及過往的行人講述著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

從零五年開始我為了讓家鄉的人明白真相、為了將大法的美好與殊勝展示給世人,就在金達萊廣場展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天滅中共三退保平安!」的橫幅,從零七年全世界大法弟子統一時間煉功起,我便一直在廣場正中的金達萊花前煉功,同時公開派發真相資料和面對面勸三退。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無論是寒風凜冽的嚴冬,還是炎熱難耐酷暑,無論是邪惡瘋狂迫害的時期,還是環境寬鬆的今日,仍然堅強地挺立在金達萊廣場上。

從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後,我因公開洪揚大法被綁架二十六次,絕食反迫害二十次左右,送精神病院一次;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因為我在金達萊廣場煉功被延吉市河南派出所惡警綁架,整夜被銬在鐵椅子上,遭受嚴重的迫害。第二天,被送往延吉市『六一零』後遭受更加殘酷的酷刑折磨。被吊十多個小時。因為渴,不得不用手捧著衛生間裏的水喝,被迫害的程度非常嚴重,簡直是痛苦得生不如死,要不是大法師父保護根本無法走過來。這是我第六次被抓,第七次被抓也是因為在金達萊廣場煉功。只因為煉功它們就把我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進行非法關押。在那裏我所遭受的迫害慘不忍睹。幾乎是天天挨打,獄警和看管我的人想打就打,想罵就罵,不知挨了多少打,不知流了多少血,大片大片的血塊,凝固在地上;多少顆牙在強迫灌食中被頁子板捅折,還有一顆牙是被獄警踢折的。每當牙折的時候嘴上的肉損傷很大,流了大量的血,滿嘴都是血,所有見到的人都嚇的不敢看,幾乎所有見到的人都哭了;因為挨電棍電擊掉出來的肉塊都成三角形了;被強迫綁在死人床上四十多天;因為被拖著走和不讓上廁所而尿褲子後臀部發炎,甚至是爛掉;臉被撓破,後背被劃破,腿和胳膊被掐紫,全身沒有一處好地方,就是這樣,我不管有多髒,不管有多疼,不管死還是活,為了反迫害不吃、不配合,就是喊『法輪大法好!』唱『師父好!』勞教所非常害怕就提前放我回家,從此勞教所再也不敢收我,我依舊義無反顧地走上金達萊廣場!我仍微笑著從容與慈悲的把一份份救人的真相資料遞到眾生的手裏,沒有悲傷與痛苦的感覺。因為每當我聽到明白真相的世人說聲:『謝謝!』的時候,我會為一個生命的得救而忘掉所有的痛苦。」

從遭受過無數次慘烈迫害而志不退的朱喜玉的話語中人們應該明白大法弟子一心為眾生的境界。二零零九年之後朱喜玉又多次被綁架到洗腦班、精神病院遭受嚴重迫害,截止被非法判刑之前,因公開煉功被綁架三十餘次。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朱喜玉被法院秘密開庭,遭非法庭審。朱喜玉在法庭上正要念自己的辯護書時,法院中共官員不讓念,說他們要自己看。朱喜玉當庭控告和曝光了迫害自己的惡人以及要求賠償,並強調朱喜玉本人是被害人,而不是罪人。

參與迫害相關人員:
檢察員:樸明玉
法庭庭長(金善淑):0433─2586366 13804482511
所謂證人:猶大穆德榮、荊美英等

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朱喜玉在金達萊廣場晨煉的時候被惡警非法抓捕,當天即被劫往長春黑嘴子監獄(吉林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迫害,此次被冤判四年。

自從被劫持到教育監區之後,為抵制「轉化」,曾經絕食抗議約一百天,被強迫灌食,並且多次送進醫院進行灌食迫害,身體處於非常虛弱的狀態。後來聽說她被從醫院劫持回到了教育監區,又關進小號迫害。目前正在長春黑嘴子監獄遭受嚴重迫害。

朱喜玉在金達萊廣場展示「法輪大法好!
朱喜玉在金達萊廣場展示「法輪大法好!」

2.樸順子,女,朝鮮族,六十一歲,吉林省延吉市人。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吉林省延吉市國保大隊闖入樸順子家非法抄走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資料等,當時要求樸順子跟他們走一趟,樸順子堅決拒絕跟他們走,僵持半天惡警最終帶著物品走了。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上午樸順子買點心去看望被綁架大法弟子的八十多歲老母親時,被蹲在屋裏的惡警綁架。惡警找樸順子的女兒騙她開門進屋之後非法抄家,搶走了兩台電腦和三台打印機和大量真相資料和一部手機。下午四點三十分左右樸順子用正念闖出。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被延吉市公安局抓捕,當時她備好了許多大法資料,準備早七點左右送到各地,可是四月十日早晨市公安局人員突然闖入她家,綁架了她,並非法抄走了大量的資料。當時惡警把樸順子送到公安局進行迫害,吊銬,坐老虎椅,吊銬五個多小時左右,強迫她說出資料送往何處,她不說,這時對她的迫害就越來越重。吊銬之後,她的雙臂多處骨折,生命處於垂危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市公安局朝鮮族李某、金某害怕她死了不好交差,才把她放下來,然後送往看守所一直到送去黑嘴子監獄,她生活不能自理。可是,整個迫害過程都處於封閉狀態,人失蹤了幾個月,家裏親人和女兒到處打聽都找不到她,後來聽說在法院,找到法院之後,才知道她被綁架了。目前仍在長春黑嘴子監獄遭受嚴重迫害。

3.金光日,男,朝鮮族,四十多歲,吉林省延邊公證處工作人員,政法大學畢業。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延邊州和龍市法院對延吉市法輪功學員李鳳雲非法庭審,在正義律師的無罪辯護下,理屈詞窮的法官最後不得不草草休庭。辯護律師還請李鳳雲當場指認酷刑折磨她的兇手是否在場,嚇得相關人物急急躲避李鳳雲的目光。整個非法庭審過程進行了兩個半小時,許多開庭前面帶肅殺之氣的執法人員,在明白真相後,都露出了笑容。此事觸動了中共高層,之後邪黨中央「六一零」一副主任駐延吉直接參與迫害,在延邊州政法委書記高傑組織的全州「六一零」會議上揚言「從重從快」處理,進而開始了對延邊地區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

延邊州各市、縣、林業局國保大隊以莫須有的罪名綁架了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對他們刑訊逼供、酷刑折磨,目的就是要找出所謂「衝擊和龍市法庭事件」的幕後主持者。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延吉市法院以「衝擊法庭的組織者」為罪名,對金光日等五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三至七年不等,關押到吉林監獄,在本地被劫持期間,金光日遭受了強行被迫侮辱師尊照片的迫害,當時金光日痛苦的吶喊:「師尊,弟子對不起您啊!」

之前金光日曾遭受過二次勞教迫害,二零零三年九月,九台勞教所為了逼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三個月不讓洗衣服、洗澡,還讓犯人張化舉、齊洪江看著晚上不讓睡覺,名為「安全檢查」,並指示「十五分鐘撥拉一次,看死沒死。」當時被迫害的有七人,其中有金光日。

零九年十月一日前夕,延吉市國保大隊和「六一零」的惡警曾到金光日的工作單位預謀強行把金光日綁架到洗腦班,金光日當眾曝光邪惡的陰謀,維護自己做人的權利,使邪惡的陰謀破滅。

十四年來,金光日作為公檢法系統工作人員,一直是堂堂正正的公開堅持修煉,成為州、市「六一零」的眼中釘,迫害重點,在精神上和經濟上都遭受過難以想像的折磨,目前在監獄正遭受更加嚴重的迫害。

4.金龍哲,男,朝鮮族,五十二歲,吉林省延邊橡膠廠下崗工人。

零八年十二月中旬,圖們市紅光派出所惡警突然闖入他家,並非法抄家,在搶走了大法書與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後,惡警綁架金龍哲到市公安局安山看守所迫害,逼迫他說出真相資料來源,打的他渾身紫黑。隨後,金龍哲被市「六一零辦公室」勞教一年。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被吉林省吉林監獄惡警及犯人幫兇強行抬到邪惡的「嚴管隊」迫害。金龍哲原被吉林監獄「四監區」迫害,四月十三日,監獄方欲將他劫持到集中圍攻洗腦迫害大法弟子的「六監區」。金龍哲抵制不服從,惡警以此為藉口,指使犯人強制將金龍哲綁架至「嚴管隊」關押迫害。

因不配合邪惡的所謂談話,四月九日被強行關嚴管小號遭受折磨迫害。
幾年來吉林監獄一直用這些惡毒的手段迫害「轉化」大法弟子。在「轉化」中,第一步,對剛被綁架到教育大隊的大法弟子先是一頓電棍電擊,來個下馬威,問寫不寫五書,不寫的進行第二步:站在一塊方磚上長時間罰站,或坐在小板凳上長時間罰坐,第三步:用至少兩個犯人包夾、看護,實行連帶制度:惡警給犯人施加壓力,讓犯人利用各種方式折磨大法弟子;第四步:用已「轉化」邪悟人員對大法弟子長時間輪流談話洗腦。監區實行封閉式管理,不允許與其他犯人接觸,這聽起來簡單,在此種邪惡的迫害中,期間的殘酷已使許多大法弟子身染重疾。

5.樸連英,女,朝鮮族,吉林省長春市人,中國政法大學畢業。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因上訪與宣傳大法而被多次非法拘留,直至未經任何法律程序而被勞教兩年,關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為逼迫樸連英不煉功,所領導和獄警們使出了各種酷刑手段,欲使樸連英就範。
開始是雙手反銬站立四天四宿不讓閤眼,並令犯人們輪流值班看守,合一下眼,便招來一頓拳打腳踢。後來,她們嫌這還不過癮,令三個犯人半夜把樸連英拎到洗手間,輪流打,這個打累了歇一會兒,另一個又如狼似虎般地上。看她還要煉,便把她反銬在冰冷的鐵門上凍一宿。最後,所領導集體研究後樸連英被四肢固定在冰冷的鐵床上。二十四小時吃喝拉撒全部不鬆綁。在「死人床」上,犯人郭淑華開始苦勸,看她意志堅定,便像打沙袋一樣,在她臉上正面揮拳,臉都打變形了。犯人楊洋更是把厚厚的竹木板子都打裂開了,身上掐得青一塊紫一塊的。每天吃飯時間,她們倆掐表,只讓餵五分鐘,多一秒都不行,搶飯碗,踢學員。晚上睡覺獄警還不讓蓋被。有一次,半夜給凍抽過去了,幾個人掐人中晃腦袋的,好不容易才把樸連英給救過來,但就是這樣,只要堅持煉功,就仍不給鬆綁。

堅持了九天九夜,後因學員意見反映強烈和上級領導要來檢查,才把樸連英轉移到冷庫,在上霜的冷庫,一大隊閻立豐副隊長又令犯人郭淑華把樸連英雙手高高銬起,吊在緊靠窗戶的鐵床上冷凍。

長期的酷刑折磨,使樸連英筋疲力盡,只覺得自己每向前一步都很難,到醫院檢查時醫生嚴肅地說:「你隨時有失去生命的危險,要立即住院治療,但死了醫院不負責。」

6.田榮賀,男,黑龍江省哈爾濱朝鮮族中學教師。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六日下午四點左右,黑龍江哈爾濱市道裏區三名年輕的法輪功學員(一男兩女)在新發鎮建國村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構陷,被新發派出所綁架。當晚法輪功學員家屬在派出所看到了三位法輪功學員,其中一位女學員被銬在鐵椅子上。派出所惡徒稱要給他們做DNA化驗,這很讓人懷疑,無緣無故為甚麼要做DNA化驗?田榮賀後來在監獄集訓隊被折磨了七天七夜,被犯人用膠帶把嘴封上打,牙齒都被打碎了。

7.李春玲,女,二十八歲,遼寧省大連理工大學圖書館。 在撫順教養院因不看「焦點謊談」獄警姚欣大打出手,揪著小姑娘的長髮往會議室裏拖,劈頭蓋臉的打,李春玲白嫩的臉上都是手印。李春玲堅信大法如磐石,一天教導員曾秋燕見她如此弱小卻非常堅定,氣急敗壞,拿一串鑰匙朝李春玲臉上亂抽亂打,臉頓時就腫起來了,然後又拳打腳踢,破口大罵。李春玲絕食抗議期間,獄警孟研指使惡人張麗娟折磨李春玲,毒打、體罰、不許睡覺,她絕食很多天了,還讓她「飛著」,她站不住,就把她胳膊吊起來。

8.金學哲,男,三十多歲,吉林省長春市人。

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在傳遞法輪功真相材料時,被早在那裏蹲坑的惡警強行綁架到長春市鐵西看守所。在金學哲被非法關押期間,他家人因他穿著單薄,送去的被子和衣服被鐵西看守所惡警以防止薩斯為名,拒收。據悉金學哲五月十六日又被轉到鐵北看守所。金學哲被誣判十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長春有線插播後,警察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市局懷疑金學哲參與了有線插播,去家裏抓捕,那時他流離失所並不在家住。市局惡警把金學哲家(一樓)的金屬防護欄用工具掰彎,鑽進他家蹲坑七、八天,私闖民宅,偷走其妻的結婚首飾價值兩千元,和金學哲以前收藏的一塊玉珮約價值五百元,以及照相機架(八十元)等物品。

二零零三年三月金學哲被抓後,朝陽分局警察到他流離失所後的住處,抄走一台電腦(價值三千元),一台VCD(價值一千元),一台電視機(價值四百元),一台錄音機(價值三百元),一台復讀機(價值三百元),一個大旅行包(價值四百元),一個電熨斗,還有他被抓時身上現金兩百元,及BP機手機等物品。

二零零四年,朝鮮時報(Korea Times)副編輯Deb Quezon八月二十八日撰文報導,一位華裔韓國婦女全清子為修煉法輪功的兒子的自由抗爭。她的兒子金學哲因煉法輪功被抓,在中國監獄受到電擊,雙臂被打斷。她呼籲韓國政府幫助她的兒子獲得自由。

全清子希望韓國政府及人權組織幫助修煉法輪功的兒子獲得自由
全清子希望韓國政府及人權組織幫助修煉法輪功的兒子獲得自由

報導一開始說,全清子(音)告訴遭到虐待、酷刑或其它非人道折磨的人要「憑良知活著」。她為了使被關在中國監獄裏遭受酷刑的兒子獲得自由而奔走。

全女士表示,她兒子的雙臂被打斷,被強扭到背後戴上手銬,他的生殖器遭到電擊,留下了嚴重的創傷。

全女士和三十五歲的兒子金學哲(音)修煉法輪功。全女士對記者說,法輪功在中國被禁止,她的兒子被抓並正在遭到酷刑折磨。

全女士告訴記者,在家庭遭受不幸之前,她兒子一直「對鄰居很友好,助人為樂」。當時他即將被提升要職,並被認為是所在公司稱職的領導。三個兒子中,他最體貼父母。

9.金玉善,朝鮮族,五十二歲,中專文化,吉林省樺甸工行退休職工。

一九九八年喜得法輪大法,從中受益無窮,身心巨變。九九年七二零大法遭到誣陷誹謗後,為了給大法討回公道,毅然多次進京上訪,多次被非法關押,但他百折不撓,堅持對大法的正信。

九九年七二零因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兩次,九九年末與二十多名本地大法弟子一同被非法勞教一年,出獄後繼續參與證實大法。於二零零一年二月被非法抓捕,被判勞教二年,勞教所體檢時拒收。回家的一段時間,丈夫病重,她在家護理。二零零二年春,其丈夫病危,樺甸市啟新派出所不顧百姓的死活,二十幾名惡警闖進金玉善家,企圖非法抓捕,她正念喝退惡警,為躲避再次受迫害,只好離家流離失所,三天後,丈夫去世。出靈時,無恥的樺甸公安局惡警動用大批警力監控靈車,又企圖抓捕金玉善,未能得逞。 二零零二年六月,因金玉善散發大法真相資料,被抓。在公安局裏,金玉善在老虎凳上戴手銬的情況下,自己正念正行,在師父的慈悲加持下,奇蹟般的從公安局走脫。

二零零三年四月,金玉善在租住的地方被惡警蹲坑,不幸被捕,複印機、大法資料等被沒收,於二零零三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十年。

10.金玉順,朝鮮族,七十二歲,吉林省圖們曲水村村民。

七十二歲的金玉順與五十八歲朝鮮族養蜂人玄明華(音)兩位大法弟子講真相,被本村惡人舉報,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被市月宮派出所一群警察從家中綁架,在派出所遭到刑訊逼供。

老人經歷九小時的嚴刑拷打,臉被毒打得青紫腫脹,根本認不出人樣來,左耳被打聾了,牙被打鬆動了。兩位老人於三十一日二十一點前後獲得釋放。

三十日十三點半,月宮派出所七、八名警察,開兩輛警車直撲七公里外的曲水村。他們在曲水社區兩人指領下,先闖入金玉順家。金老太太向社區一朝鮮族男子責問道:是你把警察帶來的?那人覺沒趣,一縮脖子溜了。這時,惡警對金家大肆抄家,他們搶走《轉法輪》與《洪吟》書各一本,搜走三十張「神韻」光盤貼,拎走一條護身符掛墜後,強行將金老太太押上警車;隨後,他們開車到玄明華家,抄家搶走《轉法輪》等大法書與大法資料,也強行將她押上警車。

兩老人被綁架至月宮派出所分屋關押、行刑拷打。三月三十一日,一個三十歲左右的朝鮮族男警察全勇哲(家住向上街十一委,市警察公寓一號樓五單元六零一室。有人見這群惡警常領兩歲小孩在警察公寓附近遛街。住宅電話:0433-3637277)進入刑室,為逼供出三十張「神韻」光盤貼來源,他對金老太太進行了長達九個小時嚴刑拷打,他先左右開弓連連搧打老人嘴巴,手扇累了,又用上鉤拳擊打老人的下巴。連扇帶擊,鮮血從老人嘴裏流出,這惡警見老人說「死也不說」,氣的他重拳連續擊打老人頭部,手打累了,就用腳踹老人腰與腿。他又用手拽老人頭髮轉圈迷暈老人,金老太太用手輕輕一搪,體壯的打手一下趔趄了好幾步,差點摔倒,他惱羞成怒,更加瘋狂的拷打起老人來,非要逼供出誰給她的「神韻」光盤貼。

惡警見硬招不行,又出了陰招,他們逼迫金老太太用打火機燒大法書,用腳踩大法資料與照片,並聲稱如按他們的要求做,馬上放人,不然要重判。有個惡警舉照相機想抓拍鏡頭,老人識破惡警的陰謀,嚴詞拒絕。惡警見陰謀沒得逞,悻悻地出了行刑室。

到晚上九點鐘,警察垂頭喪氣地對金老太太說,這就放你回家。玄明華在金老太前半小時自己回到了家中。

11.金成權,男,朝鮮族,三十多歲,吉林省圖們市人,大學文化。

金成權於九四年學煉法輪大法,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因表態支持家人煉功被拘留在圖們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當時被圖們市月宮街派出所從家中非法抓捕。

然後在同年八月,月宮街派出所又將金成權從家中綁架至圖們市石峴鎮造紙廠養老院洗腦班迫害,他於當天成功走脫。

在二零零二年六月七日,金成權因證實大法被劫持到和龍市刑警隊,家中的電腦及打印機等七千多元的做真相的設備被劫走。惡警逼問金成權另一被非法抓捕的同修的姓名及地址,金成權拒絕回答,被施以酷刑。

因金成權不配合邪惡,和龍市刑警隊的惡警們將他上手銬腳鐐,然後用直徑約為二點五到三釐米的木棒毒打,木棒被打折了兩根。惡警們用穿著皮鞋的腳踢他的腿,致使他行走困難。他們從早到晚九點不給一口飯吃一口水喝。當晚被非法關押進和龍市看守所。

期間在六月十三日晚五點金成權被非法提審時,被戴上死刑犯才戴的手銬腳鐐,被六名惡警帶足十五天的糧食,押往離和龍市六十里開外的某林場,遭受了惡警們的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惡警們還揚言,提審時,如果打死了那就扔進圖們江就當北朝鮮人偷渡時餓死了。

惡警們從半夜起將戴手銬腳鐐的金成權吊在空中毒打,手銬越銬越緊,扣牙陷進肉裏,疼痛滲進骨子裏,六名惡警輪番毒打,上氣不接下氣。他們用木棒,穿著鞋的腳,拳頭,皮鞭雨點般地抽打。然後用不乾膠封嘴,再用點燃的煙頭燙兩個鼻孔,連續燙了六根,導致他昏迷。再潑冷水,再施以酷刑。由於他受的酷刑,造成他左邊心臟部位腫脹,排尿困難,脊椎打壞以至於抬不起三十斤重的東西,記憶力衰退,回憶不起以前的事情,後腦勺酸痛,視物不清。他們怕他死掉,讓家裏拿一千七百元到延邊醫院接受檢查。在非法開庭審判時,金成權講述他遭受的刑訊逼供以及他落下的後遺症,那些「人民檢察官」充耳不聞。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金成權被以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被非法判刑五年,並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送往吉林監獄。二月二十六日被送往10大隊,在那裏,他又一次遭受殘酷的非人的迫害。在那裏,為了讓他背叛「真善忍」,放棄做好人的權利,惡警指使犯人迫害好人。在那裏惡警們竟以犯人施暴的程度大小來給犯人評分,而這一切都是警察指使幹的。

二十六日起迫害便開始了,金成權被一天幾次給拖到水房,往牆上砸頭,用拳頭打,用腳踢,用橡膠棒打,用火燒鬍子與眉毛,然後惡警以施暴取樂,毫無人性可言。惡警竟一天七、八次的給金成權扒光衣服,彈睪丸,掐大腿內側,掐得兩腿內側結滿了血痂。然後讓他從早五點至八點盤腿直腰端坐著罰坐,坐在鑲滿楔子的木板上挨罰。由於如此的折磨,金成權體重不足七十斤。

監獄裏還有嚴管與關小號的手段,銬在固定的床上能把人身上的肉躺爛為止。被銬的人胳膊與腿被抻後強行銬在床上,致使人的骨節抻長而變得殘疾。在那裏也有二名修煉大法的人及幾名犯人被折磨致死。死後,警察找犯人做死亡偽證,作偽證者被減刑或加分,一旦說漏要蹲小號或被嚴管。監獄的惡警為了獎金而瘋狂的迫害修煉者,在那裏金成權遭受了二十六天的酷刑折磨,生不如死。

12.韓春花,女,四十多歲,吉林省和龍市人。

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被綁架到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之後,因不寫決裂書,在勞教所的管教室裏,雙腳被皮帶分開綁在鐵床上,雙手被鐵鐐銬在鐵床上,以前床上有床欄,現在甚麼都沒有,雙手往後倒銬得更深,使身體非常疼痛。韓春花被綁在鐵床上的第五天晚上,改造大隊長劉英值班到管教室,有人聽到韓春花痛苦的慘叫三聲。事後第二天,大家看到韓春花臉上紅一塊紫一塊,明顯是被電棍電過,劉英對大家撒謊說韓春花要逃跑。

劉英到三大隊後,每天讓法輪功學員晚睡早起,還不准他們上廁所,每個監室只一個尿桶。 韓春花在勞教所第六天,送到三大隊二小隊繼續被迫害,獄警命令一位盜竊犯每天看著韓春花不准和別人說話,每天早上五點多洗漱完,韓春花就被非法關押在管教室強行看所謂」轉化」的碟子,還有別的幫教強行給韓春花做「轉化」,一直到晚上十點多左右,大家都回到監室後,韓才能回監室。吃飯時獄警也不讓韓下樓,由別人送,每天就是強行讓韓看「轉化」碟子,不讓任何人接觸韓,也不讓其家屬接見。

13.李文哲,男,三十多歲,吉林省延吉市人。

在吉林飲馬河勞教所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被非法關進勞教所一大隊。他堅決不穿號服、不剪頭髮、不決裂,一大隊教導員姜敏,隊長趙久勝,幹事陳某,老隊長張某,共計五、六個惡警把犯人趕走,把李文哲留在辦公室進行群毆,把喝水的缸子都打癟了。李文哲被打得傷痕累累,最後昏死了過去。 在開誣蔑大法的新年晚會上,李文哲在場上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當場被拖出去就是一頓毒打,頭部被打的紅腫,臉上留下明顯的鞋底印,眼睛睜不開了,又被送到嚴管隊加重迫害。一大隊惡警還擔心嚴管隊對他迫害的不夠狠,親自到嚴管隊吩咐包夾(勞教犯人)狠打。管理科大科長張國新看到這些違法行為置之不理。

14.樸麗華,女,一九六八年出生,朝鮮族,首都師範大學中文系畢業。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區八角南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後,樸麗華就一直堅持講真相、多次上天安門請願,也因此被石景山區八角派出所的惡警稱為「頑固分子」並多次被綁架。曾有一次半夜十一點多,八角派出所的幾個惡警上她家綁架時,抓住她的頭髮從六樓拖到樓下,衣褲都差點被台階蹭掉,樸麗華大聲揭露迫害,鄰居紛紛出來圍觀,對惡警的行徑表示不滿。

二零零零年樸麗華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一年與其他十多個大法弟子在石景山區黃樓的一處租住房內被國家安全部的警察綁架,後送往位於大興區的某「基地」。其間看守人員每天在食物裏投放不明藥物,並每天觀察樸麗華的大便,樸麗華不為所動,藥物沒起作用。一次,樸麗華趁看守人員不備,與看守對調食物,看守飯後即暈倒。一個月後,樸麗華趁看守人員昏睡之時翻過三米多高的圍牆從迫害「基地」走脫。

國家安全部和石景山分局及八角派出所的警察四處搜查樸麗華,連早已離婚的前夫家也不漏過。惡警運用共產邪黨的騙術,欺騙樸麗華的母親說只要樸麗華回來,決不判刑。上當的樸媽媽領著警察來到東北找到了樸麗華。警察要帶她走,並威脅說要判刑。樸麗華說:「你們說了不算,我師父說了算!」後安全脫險。

但警察經常打聽樸麗華是否還在外地,是否已回北京,還在樸麗華家門口設了監控器並派人蹲坑。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樸麗華在模式口父母家中被石景山分局、模式口及八角派出所的警察和模式口居委會的工作人員聯合綁架。

警察要她交代有關別的煉功人的情況,樸麗華隻字不說。樸麗華絕食抗議迫害,絕食第六天時,十來個惡警摁著她把胃管從鼻腔硬杵到胃裏,強迫灌食牛奶,胃管拔出來後滿是鮮血!

(二)玩弄、踐踏法律,非法勞教、隨意誣判,惡意侵佔人權

1.前商業局副局長李樹傑兩次遭非法勞教經歷

李樹傑,女,朝鮮族,六十週歲,退休前任巴林左旗商業局副局長。

修煉前,李樹傑曾經患風濕性腿疼和慢性咽炎長達二十多年,還患有神經性頭痛和卵巢囊腫等病,經多方就醫不得好轉,她先後練了多種氣功,效果都不好。一九九八年底,李樹傑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僅二十天,所有的疾病全不翼而飛。使她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美好。

然而好景不長,一九九九年七月江××看到全國有上億人修「真、善、忍」做好人,非常仇恨,用栽贓陷害、顛倒黑白等各種流氓手段欺騙群眾,掀起了長達十年至今仍未停止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左旗派出所汪成到李樹傑家取她的筆跡、指紋,逼迫李樹傑在「不上訪不進京」的材料上簽字。後李樹傑到人壽保險公司當代辦員,利用走家串戶宣傳保險的機會,向世人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二零零零年二月,因李樹傑工作業績突出,赤峰市人壽保險公司批准她到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等國旅遊。在辦出國護照時,巴林左旗公安局汪其格以李樹傑曾經煉過法輪功和她要去的國家煉法輪功的人特別多為由,拒絕給她辦護照。面對無理的迫害,李樹傑和幾名法輪功學員給赤峰市各旗縣行政局負責人寄真相信,講清法輪功是甚麼,江氏集團為甚麼迫害法輪功,從而不讓他們助紂為虐。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赤峰市六一零辦公室指派赤峰市公安局某大隊長鮑曉宇一行四人(有赤峰市國家安全局王某某、還有兩人不知姓名),王某某和另外兩名赤峰市人,夥同巴林左旗一名警察由居委會王景臣領著,綁架了李樹傑,搶走幾份手抄經文和兩盒煉功磁帶。李樹傑被帶到公安局,王某某和另一警察恐嚇她說:你不承認寄發真相信,就處罰你丈夫,調離工作單位並免職,影響子女提幹等。連續非法審訊到半夜兩點鐘才把她放回家。

七月三日,惡警又非法傳訊李樹傑,連續非法審訊四晝夜,不讓休息,每天只給吃一頓飯。惡警把李樹傑雙手晝夜銬在床頭、暖氣管子或窗戶上,她兩手腕紅腫並紫青,兩臂和手不能動。七月七日,李樹傑和法輪功學員陳延平被劫持到阿魯科爾沁旗看守所。

這突如其來的迫害給全家人帶來了極大的傷害。家中上至七十歲的老人下至四歲孫女,兩個月內去阿魯科爾沁旗看守所十八次看望被迫害的李樹傑。政法委書記李國還勒索了她家兩千元錢。公安局政委崔鳳國還叫囂說:「這回抓了一個大個的,是副科級幹部,還是全國三八紅旗手。」結果李樹傑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六日,巴林左旗公安局的白秀珍、翟亞傑將李樹傑劫持到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一大隊,未經體檢。

在勞教所,每名法輪功學員由兩名吸毒犯監控(也叫包夾),美其名曰:「三人幫教小組」。勞動、吃飯、站排、睡覺都在一起,上廁所都必須一起去。早晨五點半鐘起床後就到車間勞動,晚上九點鐘收工,有時晚上加班到十一點。李樹傑每天包筷子(往木筷子外面包一層紙)。手指被磨出血鑽心的疼,兩個手的大拇指由於每天十幾個小時不停的抻直幹活,手指已經直挺挺的不能彎曲了。由於勞動強度大時間長,他每天累得筋疲力盡,出現高血壓和心臟病症狀,而且經常出現反復。

二零零二年五月,勞教所用強制手段迫使法輪功學員「轉化」。每天二十四小時不停的罰站,直到寫「三書」為止(悔過書、決心書、保證書)。學員們腿腫的很粗,腳腫的不能穿鞋,眼發紅眼窩發青,一個又一個不斷的倒下。李樹傑心臟病經常發作,曾經三次用救心丸搶救。大隊長孔桂華多次把她叫到辦公室訓話,孔說:「我多次給你做『轉化』工作,你別敬酒不吃吃罰酒,別以為我不敢收拾你。」李樹傑說:「你收拾人是犯法,將來加倍償還。」一次又一次的訓話後,李樹傑知道自己面對的是甚麼。她知道有的勞教所把人迫害死了從樓上扔下去說是自殺。她不想不明不白的被迫害死,寫了一封遺書,信中告訴家人說:如果我死了,那一定是被迫害死的,有朝一日要為我申冤。李樹傑把信和她僅有的三張小孫女的照片交給了教育科的冉凌雪,並對她說:「我托你保存一封信,假如有一天我不在人世了,請你轉交給我的親人。」後來她沒有再被罰站。但那種使人透不過氣來的恐怖氣氛使她的身心備受摧殘。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李樹傑辦所外執行,提前離開了勞教所,赤峰市「六一零」違反規定指使巴林左旗「六一零」從非法勞教開始停發她的工資十四個月,回家後只發百分之七十工資,一直到非法勞教期結束。影響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四年普調工資,共造成經濟損失一萬六千多元。

二零零六年四月七日巴林左旗「六一零」指使公安局那順、杜義等人再次闖入李樹傑家,綁架了她和前來串門的王曉燕,搶走師父法像,一本《轉法輪》,一本《洛杉磯市法會講法》,四本手寫的學習體會和一個mp3。這夥人不敢在搶走的物品清單上簽名和寫日期。

四月八日,杜義等人非法審訊李樹傑,強行把李樹傑從床上拖到地下,抓著頭髮拽著衣服一直拖到審訊室,致使她的頭髮一把一把的往下掉。四月十日杜義等人再次把李樹傑拖到走廊,往事先偽造好的誣陷材料上按手印,這種強盜行為使她突發心臟病失去了知覺。七、八個人手忙腳亂的急忙做人工呼吸,他們不是醫生不會做人工呼吸,只是用力擠壓胸部。李樹傑醒來時,胸部肋骨像斷了一樣疼,連呼吸都不敢使勁兒。在這種情況下惡人們並沒有顧及李樹傑的死活,見她醒來,就急不可待的掰開她的手強行按手印。然後把她扔到床上不管了。她一直直挺挺的躺著,嘴張著大口大口的喘著氣。別人叫醫生卻沒人理。

四月十一日半夜兩點鐘,公安局的王基拉(音)、張鳳文等人把李樹傑、王曉燕、李勝軍、李玉芬四人未經體檢劫持到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每人非法勞教兩年。那天,天陰沉沉的沒有陽光,西北風刮著鵝毛大雪,雖然是四月份了可比冬天還冷。公安人員穿著羽絨服,而李樹傑由於胸部發燒,上身只穿一件薄衫,臉燒的紅紅的。到了勞教所門口,痛苦的往事湧上心頭,她又一次失去知覺,被警察抬進勞教所丟下。

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新建了食堂、生產車間和禮堂,但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沒有變,手段由公開變為隱蔽、更陰毒。一大隊大隊長是陸俊卿。李樹傑和李玉芬分別被監控在行李房和活動室。門和窗戶上的玻璃都用紙糊著,床板子放在地上,每人每天被四名吸毒犯監控,不准她們與任何學員接觸。其他人出工後才允許她們去洗漱間和衛生間,晚上收工後她們倆人要去衛生間時,必須把其他學員都清出後才能去。每天不間斷的有獄警、邪悟者輪番的往她頭腦中灌邪悟的東西,一開始獄警在生活上還偽善關心,目的是勸「轉化」。隨著時間的轉移,惡警由談話變成訓斥,由偽善變兇狠,甚至是暴跳如雷的吼叫和謾罵;而且罰站的時間越來越長;不「轉化」不准洗澡。在那陰暗的屋子裏,李樹傑躺在冰涼的地板上,胸痛的不敢翻身,因絕食、病痛和高壓迫害身體非常虛弱,走路都要攙扶,真是度日如年。

二零零六年七月,天氣很熱,勞教所搞軍訓,李樹傑因病不能堅持訓練,分別跟小隊長、中隊長、大隊長和所裏的科長肖某某請假,不但不給假還挨一頓罵,在訓練期間李樹傑感到頭暈,又跟所裏的科長裘某某請假,裘說:「我帶你到醫務室檢查,我就不信治不了你。」經檢查,高壓180,醫生准許立即休息。李樹傑吃不下去中午飯,感到噁心,頭暈眼花天旋地轉的,在回宿舍的路上突然昏倒在地,兩腿發軟不能站立,說話吐字不清,被人背到宿舍樓,兩天後才能走路。

二零零七年春,李樹傑被轉到三大隊,從生產車間的一樓往二樓抬條子(帶有粘貼紙條的塑料板),上午連續卸了兩車貨,年輕人都挺不住了,李樹傑感到頭暈,在兩樓樓梯拐彎處跌倒,全身發抖嘴唇發青,兩腿不能站立,手指不能彎曲,到晚上八點多鐘才有所好轉。

二零零七年十月底天很冷,李樹傑因高血壓,被准許不參加卸貨,不料被勞教所的司機大罵,逼她參加卸貨,她被逼無奈,挪到樓下傳遞大頭菜 ,她接不過來,菜不斷地往地上掉,不一會她就感到天旋地轉,又暈倒在地,大家被逼幹活,沒人敢管她。半小時後,她才醒過來,從冰涼的水泥地上爬起來。當天中午,她心臟病發作,癱在地上喘不過氣來,張著嘴「啊……啊……」的叫,臉憋的發青,在場的人都嚇壞了,有的嚇的直哭,帶班的趕緊給所醫打電話,打不通,大約十分鐘才喘上那口氣來。她從此心跳得厲害,上樓時別人都進二樓車間坐好了,她才上到樓梯的一半。
二零零七年剛開春,李樹傑的丈夫在雪天滑倒摔壞了手腕子,一隻手不能動,高血壓病也犯了。李樹傑在呼市勞教所也病得很重,她丈夫給勞教所寫信要求給李樹傑辦所外就醫,幾個月卻渺無音訊,由於「六一零」、勞教局互相推諉,致使夫妻二人同時遭受病痛和精神折磨。李樹傑的丈夫因無人照顧,病情加重。二零零八年二月,李樹傑出獄。此事過了不到八個月,李樹傑的丈夫因病重含恨離開了人世,年僅六十三歲。

一個好端端的家庭被中共惡黨迫害的家破人亡。

2.重疾痊癒的李貞玉遭冤獄五年又面臨非法判刑

李貞玉,朝鮮族, 五十二歲,吉林省延吉市人。

從小患淋巴結核、鼻炎、胃炎、肝炎、關節炎等多種疾病。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幸運得大法,修煉三個月後一切疾病全部消失。九九年七二零邪惡迫害大法至今堅定修煉大法。

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早六時三十分左右,延吉市國保大隊鄭哲洙、金成哲、方永波(音)、金永俊(音)等四名惡警闖進李貞玉父親家將李貞玉綁架,非法抄家時不許家人看,搶劫兩台電腦、兩台打印機和大法書,李貞玉的兒子打工掙的錢和生活費現金五千多元和兩個儲蓄本等私人財產被搶走。

李貞玉曾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非法勞教二年,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遭到殘酷迫害。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被龍井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三)惡性的多人群體綁架案

1.零七年朝陽川四人被綁架案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吉林省延邊州三名大法弟子樸光勛、李洪圓、申學善,在農村講真相救人的時候被綁架,在龍井市龍門派出所遭受刑訊逼供,樸光勛一夜之間被打得不能動彈。十二日清早,朝鮮族老年女大法弟子李琪玉在申學善家被綁架,警察們對這位老年婦女大打出手。

當時李琪玉老人被踢得昏死過去,一根肋骨和一個腳趾骨被折斷,後來開始抽筋。但是毫無人性的邪黨警察們還抓著老人的頭髮,無數次的往牆上撞,撞得老人的後腦勺鼓了個大包。老人要上廁所,惡警們就叫老人尿了自己喝,要大便就叫老人自己吃。惡警還叫道:「不聽話切除器官」,「你怎麼不死啊?你死吧!是你自己從樓梯上滾下來的!」其中兩個惡警有一個是戴眼鏡,瘦長臉,約在三十至四十歲之間,普通個頭;另一個是長的黑、長臉的小個子,他們打人非常狠毒,亂打,亂踢,亂踩老人的肋骨、臉和腳。

最嚴重的是老人被手銬銬在值班室內的暖氣管上,天亮之前在三個看管的警察都睡著了之後老人突然遭到電擊,電流量很大。當時因為不讓上廁所尿在褲子上,後來因受盡折磨連頭髮上都沾了尿。老人所受到的電流衝擊很大,三十九處瘀傷。老人疼得不自覺的慘叫一聲「哪來的電啊!」看管的警察被慘叫聲驚醒跑過去關閉開關才保住老人的命。 放電的惡警不在值班室,而在另外一個房間,電源插座在值班室西牆中間的地板膠底下,通過暖氣管通的電。這樣綁在暖氣管上的人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突如其來的大容量電源電擊都不知是怎麼回事,還無法離開,其後果可想而知了。

後來李琪玉老人被折磨得走不了路,尿血,並出現病危現象。天要黑的時候惡警們說放你回家,並以送回親戚家為名把老人送到醫院。 惡徒們從車上拉出一架手術時用的那種帶轂轤的擔架車把老人推進一個屋內。老人從車上滾下來並喊:「我是煉法輪功的,警察打斷了我的肋骨……」後來,上來四個警察把老人抬出去放在了離醫院約二十~三十米處的沒有其他人的兩個警車(麵包車)中間的地上,一個惡警喊「快點摁住她」。

老人睜眼一看,有一個惡警手裏正拿著中粗的注射器。老人立刻感覺到它們在製造陰謀,感到有生命危險,所以喊道:「我知道你們公安給法輪功弟子打針變成植物人,迫害死,又切除內臟,我不打針了。你們要打針的話我不上親戚家,不給我注射器的話我不上車」。最後老人智慧的從警察的眼皮底下走脫,離開了那邪惡的魔窟。

2.零九年九月延吉市三名男朝鮮族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上午金明鎬帶著五歲的兒子到樸光洙家,在樸光洙家樓道裏被已經在那裏等著的延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們綁架。惡警們在五歲的孩子面前毆打金明鎬,嚇的孩子直哭直哆嗦。

當金明鎬(男,四十歲)和樸光洙(男,四十二歲)被劫持到警車時,目擊者看見惡警們一直踢打金明鎬;而樸光洙臉上有很多傷痕。

緊接著中午十二點左右,三個惡警帶著五歲孩子到他家,把孩子的媽媽鄭銀月強行帶走,後釋放。當時惡警把家裏的一台台式電腦、三台手提電腦等等私人財產搶劫走。金明鎬和樸光洙兩人直接被劫持到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秘密基地刑訊逼供。而延吉市公安局為這事成立了專門小組,制定了刑訊逼供的方案,金明鎬和樸光洙在酷刑中被折磨得面目皆非,被全身扒光毒打,脫相,昏死過去好多次。刑訊逼供中手段殘忍、下流,在酷刑中慘叫聲,聽的人毛骨悚然。金明鎬的母親傷心得昏倒了幾次,天天以淚洗面,兒子天天吵著要爸爸。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三十四歲的延吉市大法弟子李龍吉被延吉市國保大隊惡警綁架,經歷了殘酷的刑訊逼供,在非法關押在延吉市看守所期間李龍吉七十七歲的老父親,為營救兒子,四處奔波,卻狀告無門,終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含冤離世。樸光洙和李龍吉被送往監獄繼續遭受迫害。

3. 二零一二年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 遭綁架、酷刑折磨案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至十八日,延吉市惡警密謀非法抓捕,同時在幾個地方綁架了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一處是: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延吉市四名朝鮮族法輪功學員泰浩同母親金順善以及李琪玉和許元鐘(音),在幫助農民安裝調試新唐人衛星電視後回家時,坐在了裝扮成拉客人的小客車上(其實是早已跟蹤的延吉警察安排的車),當每人付5元錢車費不久,後面跟上來一輛麵包車,從裏面下來好幾個人,有錄像的有照相的,同時綁架了四名法輪功學員。其中一人對許元鐘說:我們是國家安全部的。然後把許元鐘和泰浩綁架到後跟上來的車內帶走,李琪玉和金順善繼續用原坐的車拉到延吉市公安局地下室(酷刑室)。在那裏遭受了酷刑迫害。 另一處是,十七日晚七點半左右,朝鮮族法輪功學員樸文哲等在法輪功修煉者劉春立(漢族)家,被事先蹲坑的一大群警察(最少二十多人)非法暴力抓捕。當時劉春立家周圍的主要路口都被惡警布置蹲坑,劉春立沒有煉功的姐姐也未能倖免,也被一同劫持,直到第二天被確定沒有煉功被非法要挾不許和法輪功學員接觸後才被放回。劉春立家中電腦、電話等許多私人財物被非法搶劫。

四月十八日,惡警們又去樸文哲臨時租住的住所,將電腦、現金等財物洗劫一空。樸文哲被綁架,延吉惡警沒有給其家人任何法律手續,也沒有任何口頭通知。

在這期間被綁架的還有秦姓法輪功學員和韓秀芹、朝鮮族法輪功學員崔玉子和姜貞玉也同時被綁架,許多私人財物被非法搶劫。

據聞,法輪功學員家人追問警察行兇有何緣由,回答說是「闢謠」。據悉,此次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延吉中共警察認定和安裝新唐人電視台衛星接收天線有關的人。在這些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後,延吉中共警察又非法騷擾了多名家裏安裝了新唐人電視台衛星接收天線的人,非法訊問有關安裝新唐人的安裝人員的情況。

這些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一個專門用於刑訊逼供的地方,那裏有專門給人上電刑的器具,把受害者的頭罩住,控制電流大小可以增加受害者痛苦的程度。

這種刑具在大電流負荷運行下,可以導致受刑者內臟出血,受刑者如遭重錘霹雷猛擊,其痛苦程度無以言表。輕者,受刑人皮下出血,形成的皮下血斑長久不消。三十來歲的泰浩,遭受刑訊逼供尤為殘酷,慘叫聲接連不斷,令人不忍聽聞。對他實施酷刑迫害的警察輪流長時間施暴,都累得非常疲倦。

在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時,中共警察大都是多人分組,輪流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地實施殘酷迫害,許多負責酷刑迫害的打手們累得筋疲力盡,有的說法輪功可能真有功,他們這些施刑者都累得夠嗆。有時他們在執行酷刑迫害休息期間,每人都分發到一定數額的獎金補貼。

兩位老年婦女李琪玉和金順善也沒能倖免,被迫害的幾度昏死過去,到醫院搶救。惡警們怕二位老人隨時可能被迫害致死,到醫院搶救需要大量錢款,先釋放了李琪玉。市公安局負責主管迫害他們的朝鮮族局長說金順善是法輪功的「頭」,嚴令手下不許釋放金順善。

金順善老人被劫持到當時火葬場附近設立的洗腦班。洗腦班結束後,老人又被抬著,劫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老人再次出現命危狀況,負責看護她的人嚇得哭求老人千萬不要死,是他們上級不讓他們放她回家。

幾經磨難,金順善老人方才被釋放。老人被釋放前,警察把他兒子泰浩的衣物就連內褲和襪子一件不少的全部給了老人。當時老人頭腦混沌不清,也沒有詢問為何他們要她把兒子泰浩的衣物全部帶回。

4.四歲朝鮮族小義的苦難及延伸的迫害

(1)爸爸被重判,媽媽被逼瘋,姥爺、姥姥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一年,小義只有四歲,哥哥小德也才八歲,身邊所有的大人全部遭受迫害而處在無人照顧的可憐地步。

二零零八年,延邊州市國保大隊肖彬、樸貴男等惡警夥同牡丹江國保大隊惡人一起,將流離失所的小義的爸爸李光石及其老爺在牡丹江市綁架。老爺楊福晉由於中共警察的酷刑迫害,身體受到嚴重傷害,以致早已出現半身不遂的病狀。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左右,李光石被中共法院非法構陷,被誣判五年重刑,被非法關押於吉林監獄迫害。 李光石在獄中遭嚴管折磨,有一年最少被押了三次小號,吉林監獄的嚴管隊有抻床。被關押在小號和嚴管的人不准穿內衣褲和襪子,只穿一套棉襖棉褲,暖氣只給到不凍的溫度,天窗開著,雪花可以飄進去,還要罰坐,每天兩頓很稀的玉米麵粥。被押人員飢寒交迫。李光石被以煉功為藉口押小號兩個多月了,承受飢寒之苦。因李光石寫申請見沈潔祥監獄長,監區改造隊長張建華推脫一個多月不讓見。在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李光石指問張為甚麼不讓見,發生爭論。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被六監區教導員金光浩、二小隊獄警張永勝指使犯人孫威、孫至永、常玉懷、佟俊傑、李永江,抬去關小號,李光石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到小號後,被看守隊長趙密戴上械具(反背手銬和連體腳鐐),李光石絕食抗議迫害。目前李光石已經到期可還沒有回來。李光石的妻子和岳父母都信仰法輪功,在中共的殘酷迫害中,現在妻子精神失常,父母離世,兩個兒子因無人照看,生活非常艱難。

(2)因為家人修煉法輪功,福利院不敢收留

認識的人看孩子實在太可憐,就找了國外在延吉辦的孤兒院,希望能收留可憐的孩子。孤兒院院長聽後,眼圈紅了,含著淚說道:聽了後真是同情這孩子,我們很想幫助,可是我們是必須得到民政局的同意後送來的才能收,我們想想辦法看看。

就因為是法輪功學員,楊麗娟和她的兩個孩子無法得到中共管制的社會相關福利部門的收留,處境令人堪憂。

最可憐的是楊麗娟的兩個孩子。當時六歲的小德住在七十多歲的獨身老爺爺家中,當時只有二歲的小義因無人收養,在這家那家的流浪,一整理包裹小義就知道又要換地方。孩子太小,離不開媽媽,實在沒辦法只有和精神嚴重失常的媽媽住在一起。因為媽媽成天籠罩在恐怖當中,成天把門鎖的嚴嚴的不讓外人進入。有時小義一整天都吃不上一頓飯,孩子餓得都起不來;寒冷的季節裏,媽媽給小義穿上短褲短衫後帶著出去(自己也穿短褲短衫)好心的人看見後把她們送回家才免凍壞。

看到他們母子如此遭遇,一些認識他們的法輪功學員主動到她家裏輪流照顧他們母子的生活。延吉中共警察得知消息後,竟然揚言要對幫助楊麗娟母子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抓捕迫害。楊麗娟母子生活再度陷入困境。

(3)警察要害幫助他們的人,不得已與媽媽和哥哥分離

為避免中共警察的非法騷擾,法輪功學員不得已將楊麗娟和孩子接走,暫時離開楊家。因為條件限制不得已小義又與母親分離,被一位善良的朝鮮族老奶奶暫時收養。在這位善良的老奶奶的撫養教育下,小義健康安定的生活了一段時間,不可思議的是他在很短的時間中就能認字讀書背法輪功師父李洪志先生的《洪吟》了。

然而好景不長,延吉市中共警察又再度揚言要對幫助楊麗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調查,意欲迫害。見幫助楊麗娟母子的法輪功學員這次沒有被他們的威脅恐嚇所動,竟然喪心病狂的真的開始迫害行動,非法闖入居住朝陽川收小義的老年朝鮮族法輪功女學員家中,非法訊問送小義去那裏的法輪功學員的情況。其目的是意欲迫害參與幫助楊麗娟一家的法輪功學員。後來有人看見那位姓南的善良老人帶著年幼的小義離開了朝陽川,當時天氣較冷,小義和那位老人衣著單薄,似乎離家時非常匆忙。因為迫害繼續延伸,姓南的善良老人不得不被迫放棄對小義的撫養,從此再也沒有回到朝陽川家裏,開始了艱難的流離失所。

延吉市法輪功學員金明花、金蓮花等陸續被綁架,遭受嚴重迫害,有的甚至出現生命危險。

(四)中共邪黨是破壞法律實施的罪魁禍首。

1. 因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而被非法判刑案例中明顯破壞了法律實施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因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被當地中共警察綁架、構陷的兩名朝鮮族泰浩、樸文哲和劉春立等法輪功學員,被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控公檢法非法判刑,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底被送到吉林監獄繼續迫害。期間:

(1)檢察院越俎代庖,阻擋律師介入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們四處奔走,營救親人。相關參與迫害案件的中共執法人員也告知他們,讓他們聘請律師去檢察院介入法律程序。泰浩的家人聘請了一位當地的律師,但不久那位律師不知具體受到如何的脅迫,解除了聘約。他們又輾轉聘請到外地的維權律師,不料當他們到延吉市檢察院履行正當手續要求依法介入法律程序的時候,延吉市檢察院竟然越俎代庖以檢察院已經為當事人指定了辯護律師為由、拒絕泰浩家人為他聘請的維權律師。稍懂法律的人都會知道,這分明就是執法犯法,妨礙檢察官法和律師法的實施。

維權律師依法據理力爭,要求依法介入,延吉市檢察院相關人員最後告知讓他們去找「六一零」,並且表示他們實在不能讓律師介入,不然就告他們去好了。維權律師找到延邊州檢察院相關部門投訴,要求州檢察院相關部門介入更正是檢察院的違法行為。相關執法人員開始說應該很快會解決,讓律師等消息,之後卻毫無結果,甚至不接律師電話。

(2)以欲加之罪陷害,法院突然秘密開庭

據悉,二零一三年一月五日上午,延吉法院非法庭審了泰浩。相關法院的人帶著騙去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直接去了看守所,在那裏非法開庭。同時被非法庭審的還有法輪功學員芮克榮、劉春立、樸文哲、高長鎖等人。

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家屬接到通知去法院一趟問點問題,結果被直接帶到看守所參加非法庭審。每個法輪功學員家只去了一到兩名家屬,很多家屬事先根本無法知曉。非法庭審事先已被精密安排,興師動眾的部署出動不少警察虛張聲勢。

非法庭審過程中不許法輪功學員辯護和家屬辯護,僅僅是走過場,如同演戲。通知家屬說以後給結果。

樸文哲、泰浩和劉春利三位法輪功學員家人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控告參與迫害的責任人: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劉春立、樸文哲、泰浩;立即返還被搶走的所有現金及財物;給予造成身體和精神上傷害的補償;並把相關部門的犯罪人員繩之以法。

2. 李春元因起訴中共惡黨黨魁江澤民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李春元,男,四十九歲,朝鮮族,中央民族大學哲學與宗教系教師,因起訴中共惡黨黨魁江澤民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李春元對勞教不服,提起的行政覆議沒有回音。龔坤、李春元分別於二零零二年一月八日、一月二十二日向宣武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非法的勞教決定。原審法院以李春元、龔坤提起的訴訟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裁定不予受理。二人不服提出上訴。二零零二年六月,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到勞教所向二人送達裁定書,以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二零零零年底狀告國家主席江澤民踐踏法律迫害法輪功。李嵐清得知此事十分惱火。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他被綁架,勞教一年半。在調遣處,他曾因不寫「保證書」被惡警用電棍電其背部、臉部,甚至脫光他衣服,電他的生殖器。一次,一個流氓又開始作惡,舉手要打他,他嚴肅地呵斥:「你再這樣,我用掌手雷把你劈成兩半!」結果那邪惡之徒想打人的手就是落不下來。在勞教所,他天天被強迫洗腦,但他從未動搖過。惡警還指使叛徒在他身上寫誣蔑大法的字。他曾被二十多天連續晚上被不讓睡覺,白天還要裝垃圾、挖地溝,從事重體力勞動,李春元言談舉止處處做的都很正,周圍人都很佩服他、尊敬他。韓國的一家報紙在報導法輪功在中國遭迫害的情況時,還專門提到了「李春元現象」。 3. 對李海善先定罪後審判

李海善,男,五十九歲,朝鮮族,黑龍江省音樂家協會會員,佳木斯市音樂家、文學家協會會員,被迫害前就任於黑龍江省湯原縣文化館,從事群眾文化輔導工作。

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湯原縣公安局副政委周金哲夥同原國保大隊隊長周鐵剛及國保大隊成員,在文化館將法輪功學員李海善綁架,並非法入室抄家,強搶二萬多元的私人物品。中共惡黨為了迫害李海善,由縣委「六一零」辦主任及公、檢、法等不法人員特成立了專案組,對李海善先定罪後審判,也就是判決的結果是事先定好的。

在陰謀綁架李海善之後,公安局政保大隊非法侵呑李海善私人物品價值二萬餘元。同時,公安局副政委周金哲在得到原公安局局長李樞全的許可後,指使國保大隊編造證據,並與公安局預審科合謀,對李海善非法提交刑事訴訟。

在湯原檢察院,批捕科科長王雪飛對被害人家屬說,法輪功的案子上面有規定,一律批捕,我們只是走個過程。

在法庭上,審判長盧林和公訴人張弘,宛如「一家人」,當著旁聽席上四十多名李海善親朋好友的面,多次無理阻止律師為當事人辯護,不讓律師說話。盧林明目張膽的威脅律師不准對適用法律辯護,這是他們明知適用法律不當而心虛的表現。公訴人張弘說李海善「犯」的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可張弘卻不能回答:哪條法律認定法輪功是×教組織?李海善是如何利用這一組織的?李海善破壞了哪部法律的實施?破壞的程度如何?也就是說,李海善的行為中,構成犯罪的四個要件一個都不具備。

在庭審中,律師指出,李海善從網上下載、製作、傳播與其信仰有關的資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行為合理合法,沒有給任何人造成傷害,所以李海善無罪。但是,在中共邪黨的操控下,周金哲、盧林、張弘等在明知適用法律不當的情況下,甘願做江澤民和中共惡黨的打手,最終把全縣人所共知的好人誣判五年。同時盧林還惡意阻止家屬上訴,不把判決結果及時通知辯護律師,等家屬提出上訴時,盧林說上訴期已過。看守所副所長劉劍還把家屬的申訴書非法扣押,同法院串通一氣阻止家屬上訴。這樣一個為人民工作三十多年的好人被迫害失去了工作,失去了自由,同時一個好好的家庭也被破壞了。

從法輪功學員李海善被冤判一案不難看出:

一、中共邪黨是幕後真兇。它利用中共政法委和「六一零辦公室」,以凌駕憲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權,挾持和操控公、檢、法、司等司法機關,打著法律的幌子,達到迫害人民的勾當。其實中共惡黨對法輪功從來就沒有講過法律。歷數中共建政以來,通過大搞政治運動: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六四」、迫害法輪功,迫害死八千萬中國人,也從未講過法律,所以,中共邪黨才真正是破壞法律實施的罪魁禍首。

二、周金哲、盧林、張弘等公、檢、法人員是中共惡黨迫害無辜公民的幫兇。這些人是最可悲的。作為一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管是有意的還無意的,也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的,都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上面讓幹的」不能成為推脫罪責的藉口,二戰時的國際戰犯想用「上面讓幹的」理由為自己開脫罪責都沒能得逞。《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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