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歲左右的李健曾被非法勞教迫害兩次。二零一二年六月份,李健向鄰村中共邪黨支書講法輪功真相時被其誣告,六月十五號早晨被曹范派出所教導員高偉、片警任德勝從家中綁架到派出所並抄走了大法書籍 。在派出所裏,惡警高偉在打李健時把他右耳打得耳鳴之後經常流膿、淌黃水,當天把他劫持到章丘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半月後,李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送山東第二勞教所繼續迫害。一進勞教所就被關進心理諮詢室,惡警指使普犯王利(偷盜犯)何海軍逼他寫三書,不寫就用木棍和竹條抽打。暴打半小時後,李健渾身抽搐,慘叫聲撕心裂肺;過午又把李健關在儲藏室內,限制在一塊方地面磚上,坐在上面不能動,出了那塊地面磚範圍就用竹劈子抽。
李健被單獨隔離五個月,強迫思想轉化放棄信仰真善忍。這些都是惡警李公明指使、教唆幹的。期間,九月四號上交嚴正聲明從新修煉,晚上十一點半左右副大隊長劉林把李健叫到辦公室讓把聲明銷毀。李健不肯,並向其講真相,表示信仰無罪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你們這樣迫害是違法的。劉林不但不聽氣急敗壞的用膠皮棍猛打李健的後背和臀部,打累了才放回。李健身上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
酷刑演示:毒打 |
五個月後,惡警逼迫李健穿上號服參加勞動、搓二極管,李健拒絕抗議,遭惡警李公明用特製的麻繩棍打了三棍,把他唯一的一隻手臂銬在廁所的窗戶上兩個晚上一個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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