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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瀘州江陽區法院非法誣判黃朝珍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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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下午三時左右,瀘州市江陽區法院再次「開庭」,不到十分鐘,就宣布對法輪功學員黃朝珍女士判五年。

半年前,瀘州江陽區法院在五月九日對黃朝珍進行非法庭審。黃朝珍本人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她的律師從中國現行法律角度、保護人權角度、信仰自由的角度、與世界接軌的普世價值角度、維護憲法尊嚴等角度做了全方位的無罪辯護。律師的結論是,修煉法輪功合法,黃朝珍沒有違反國家任何一條法律,要求立即無罪釋放黃朝珍。合議庭在法律面前,不敢當眾作出結論,宣布休庭。

一、開庭不超過十分鐘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黃朝珍的親屬接律師通知,十一月十九日上午到瀘州江陽區法院參加第二次開庭。但法院刑庭部人員蔣相立(此案直接責任人)說:甚麼時候開庭,聽候通知。等到十點左右,蔣說開庭改在下午,並說當事人的家屬只有五個旁聽名額,需帶身份證。

下午兩點左右,法院大門外陸陸續續聚集了一百來號人,有老人、年輕人,聽得人喊:集合,排隊,然後發放旁聽證。有人問這些人:你們哪裏來的?來幹啥子?回答說:社區派來的,一個社區十個名額,來旁聽。這夥人由人帶領從側門進入審判大廳,致使容納一百多人的審判廳幾乎全被佔據。

法院大門外有警察、便衣穿梭,攝像,街對面停有二輛大巴。蔣相立反覆問黃朝珍的親屬:你們的人來了沒有?快三點鐘了。這時,只見十來個身穿制服的年輕警察由人安排列隊站立,把守在法院大門兩側,氣氛頓時肅殺。有人問蔣相立:你們這個趨勢好恐怖。這是幹甚麼?比恐怖份子還恐怖。一會兒,可能有人覺得,這樣對待民眾可以自由出入、自由參加的司法活動,如臨大敵,未免太造作,未免太顯的心虛了,於是悄悄下令解散了列隊的警察。

非法開庭時,黃朝珍微笑出場,舉起戴手銬的雙手向大家合十致意,慈悲呼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所謂的「審判長」康露將從黃朝珍住所非法搶去的大法書、光盤、電腦、打印機等視為量刑的證據,定為「情節嚴重」,宣布判黃朝珍五年重刑。黃朝珍面對法官與眾人說:我不服誣判,我要上訴中級法院!黃朝珍話音未落,就被警察急匆匆的推出了法庭。

開庭大約不超過十分鐘。台下有人急匆匆的收旁聽證,驅趕著聽眾離場。黃朝珍的親屬們還不知所云,開庭就匆匆結束。有一親友問及蔣相立:就這樣就完了嗎?給我一個說法,我要見人。蔣二話不說,鐵著一張臉,與其他人一塊兒動手,急匆匆地將黃朝珍的親人推出門外。

這場法庭鬧劇急匆匆的進行,急匆匆的收場,心虛甚麼?想掩蓋甚麼?無非就是在掩蓋中共司法執法違法、製造冤案的黑幕。黃朝珍擁有的打印機、電腦等是個人的私有財物;大法書籍是全世界公開發行的修煉人必學的經典,是個人信仰不可侵犯的東西;法輪功學員擁有的法輪功真相資料,無論多少,那也是合理合法的。那是公民表達信仰、維護信仰所擁有的合法權利的體現。言論自由、思想信仰自由是公民不可侵犯的神聖權利。可是,中共的法庭視公民的合法權益為犯罪,宣布將非法搶去的屬於黃朝珍的個人財物視為證據全部沒收,宣布律師的無罪辯護無效!人權被踐踏,法律被踐踏,法庭公開執法違法,製造冤獄,其荒唐、其惡毒,這就是中共宣揚所謂的社會主義的民主與法制。

二、一審庭外驚現「中共是邪教」標語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中共邪黨十八大前夕,黃朝珍女士被江陽區國安入室搶劫、綁架,非法關押進納溪看守所。二零一三年五月九日,四川瀘州江陽區法院對黃朝珍非法庭審。公訴人──中共的代言人,以「邪教」、「破壞法律實施」對法輪功學員論罪。而黃朝珍的律師則從中國現行法律、保護人權、信仰自由、與世界接軌的人類社會普世價值、維護憲法尊嚴等等各個方面,為法輪功學員做了全方位的無罪辯護。

律師的結論是,修煉法輪功合法,黃朝珍的修煉、信仰,以及用各種方式向民眾講真相,沒有違反國家任何一條法律,要求立即將黃朝珍無罪釋放。黃朝珍也在法庭上聲明,她本人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無罪。在場的人由此而知,黃朝珍案是冤案!對黃朝珍的抓捕、關押、審判,不過就是瀘州市江陽區公檢法機構合夥參與構陷法輪功學員的系列作案;當日的庭審,不過就是製造冤案的現場表演。

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贏得聽眾陣陣掌聲。能從各個層面說明法輪功無罪的詳情,通過律師上交的辯護詞,或從法輪功的各種真相資料中,從寄給他們的勸善信中,所有涉案的司法人員都能得到正面的了解。

當日清晨,到該法院各類人士在大門外的花崗石台階第一級上驚見一條黑體大字標語──「中共是邪教 破壞法律實施」。至梯步中段的平台正中央,又再見一條二十多公分見方的黑體大字標語──「中共是邪教」。當時到法院上班的、辦事的、赴各類開庭的檢察人員、律師和旁聽的人員,以及前往參加黃朝珍開庭的律師、黃朝珍的親友和旁聽的民眾等數百人,均是踏著「中共是邪教」的台階走進法院的。

另外,當日法院周圍的街上到處可見「中共是邪教」、「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黃朝珍」、「信仰合法,迫害有罪」、「法輪大法好」等不乾膠,歷經幾個小時。九點多,法院人員把法院台階上的「中共是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標語和不乾膠拍照,十點多才叫清潔工抹去。

三、強權壓不倒正信

從一審到第二次開庭,時隔半年。半年時間,已經給中共江陽區司法人員足夠的機會了解真相,足夠的時間思考,足夠的時間作出明智的,對得起良心、對得起江陽百姓的正確選擇。可遺憾的是,在十一月十九日的宣判中,審判長康露則宣布律師的無罪辯護無效!他們終究沒有擺脫中共邪教、中共政法委「六一零」的脅迫與操控,在明白真相的情況下仍舊選擇了對法輪功學員重刑誣判,選擇了追隨中共邪黨江澤民之流繼續迫害法輪功,繼續違法犯罪。

這次短暫的宣判,劫持百多人來佔據旁聽席,來法庭造勢。有人問惡警恆思紅(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黃朝珍的國保人員):社區來這麼多人幹甚麼?恆回答:接受「教育」吧。中共不法人員企圖以對法輪功學員重判來恐嚇民眾,這只不過是再一次的邪惡大暴露。可悲可憐的是中共江陽區涉案的各公檢法司人員失去了一次棄惡從善,選擇未來的機會。

參與迫害黃朝珍的直接責任人──國保人員恆思紅、檢察院人員任崇明等聲稱:黃朝珍「太頑固」,不肯認罪,不肯低頭,不配合,不簽字;你個人認為法輪功好,自己在家煉就行了,何必在這裏與我們對抗呢?他們哪裏知道,真理就是真理,對真理的正信不是強權能改變的。真理是需要正信與勇氣來堅持。

黃朝珍女士是瀘州化工廠工人。在所謂的改革開放以後,黃朝珍的丈夫賭錢成癮導致婚姻破裂,黃朝珍又遭遇下崗失業。一個弱女子帶著孩子四處打工謀生,身體一天比一天差,走哪藥就帶到哪。做幫佣時,主人見她天天吃藥很不高興。哪個老闆願意雇一個病秧子呢?精神與生活的壓力,讓黃朝珍不堪重負,脾氣越發暴躁,性格也不知不覺變得更偏執,好強又生硬。

法輪大法改變了黃朝珍的生活,從此她走出了生命的逆境。修煉法輪功不久,黃朝珍就感到身體無病一身輕,從此與藥絕緣。壞脾氣、古怪的性格也改變了許多。困苦中,無助中,迷茫中,是法輪大法救度了她。是大法給了她美好的信念,是大法給了她身心健康的快樂,從此她堅信「法輪大法好」,哪怕後來中共迫害魔難重重,也改變不了她堅定的信仰。

黃朝珍修煉僅一年多時間,中國發生了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為了向國家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黃朝珍依法去北京上訪,想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法輪大法好」,證實法輪功利國利民,並說明「真善忍」是崇高的信仰,打壓法輪功是錯誤的。

合法信訪使黃朝珍遭到迫害。她被截訪,回到瀘州被長期關押導致身體極度衰弱;被非法勞教迫害因身體太差被退回;遭到當地不法份子長期騷擾,維持正常生活都很困難。儘管如此,黃朝珍仍然在艱難中堅守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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