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373名民眾簽名、按手印要求釋放戴美霞女士。 |
湖北237名民眾簽名、按手印要求釋放戴美霞女士。 |
四十二歲的戴美霞女士,湖北黃梅縣小池鎮塗嘴村人,曾身患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得到了康復。九九年後屢遭當地警察迫害,一家三口被逼迫到江西九江市謀生,現在家住九江市三中對面。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早晨,戴美霞下樓過馬路準備買防盜門,突然遭到黃梅縣和九江市的蹲坑惡警綁架。兩天後,五月十二日,黃梅公安惡警把美霞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腦班),酷刑折磨八十八天。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黃梅縣法院對戴美霞非法開庭,來自北京、廣州兩位正義律師從法律角度闡明《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言論自由,戴美霞信仰法輪功合法,要求法庭無罪釋放。庭審中,一法官當場昏迷倒地,令在場法庭人員驚恐不已!可黃梅縣法院不顧上天的警示,強行誣判戴美霞五年。
戴美霞上訴到黃岡中級法院。二零一三年七月,黃岡中級法院裁定黃梅縣法院程序違法,撤銷了對戴美霞的刑事判決,要黃梅縣法院「重新審理」。
戴美霞被非法關押在黃梅縣看守所已經一年六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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