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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法院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阻擋律師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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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十月份,長春朝陽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於英傑、農安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亞娟非法庭審,兩審判長均拒絕法輪功學員聘請的律師到庭辯護。法輪功學員王亞娟、白雲、王霆、祝薇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七年。

一、於英傑被非法庭審 審判長拒絕律師出庭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早晨六點三十分,大法弟子於英傑等四人被帶至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旁聽及其代理律師到庭辯護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審理。從開庭到審理結束,整個過程僅用了十幾分鐘,完全是圖形式、走過場。

庭審期間,於英傑申請要求所聘律師為其出庭辯護,遭到審判長陳曉靜的制止。於英傑要求陳曉靜迴避,但沒有被接受,陳繼續庭審。於英傑向法庭提出抗議,法庭門口有一男子高喊道:「他再說,就把他的脖子勒上。」庭審亦匆匆結束……

在庭審前,陳曉靜到長春第三看守所非法提審過於英傑。陳要求於英傑接受法院指派的律師進行有罪辯護,律師就可進行閱卷和出庭辯護。於英傑說:「我已經聘了律師,不需要指派。」陳說:「你自己聘的律師咋回事,我不知道,我沒有收到辯護詞。」

然而,律師前往朝陽區法院遞交律師函,要求閱卷時,陳不予見面或在電話中以各種理由推脫搪塞。陳在電話中告知律師,按時會通知其閱卷和出庭辯護,但都是騙人的謊言。

現家屬將通過各種法律渠道控告朝陽區法院庭審的非法性,同時律師將繼續代理於英傑對非法的判決提出上訴。

二、王亞娟被非法庭審 律師被拒絕出庭

王亞娟,農安小和隆人,五十一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被綁架。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一點,農安縣法院非法開庭,王亞娟所聘律師既沒有被允許接見當事人,亦沒有被允許出庭辯護。審判長是農安縣法院刑庭的副庭長郭慶璽。

當天,法庭外三米處設立了警戒線。長春市公安局局長去了,庭外有六名特警把守,警車在四周圍擋,不允許靠近。外界被封鎖消息,沒有通知家屬,也未通知律師,三點半庭審結束。據農安一警察透露,可能被非法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法庭外,王亞娟的女兒用手機對庭外現場進行了拍攝。農安縣公安局國保李某等三人,將其綁架至警車中,強行將手機圖片刪除。

農安縣刑事庭副庭長:郭慶璽
電話:043183209994 13364484617

三、白雲、王霆、祝薇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對大法弟子白雲、王霆、祝薇三人進行了非法宣判。白雲與王霆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祝薇被非法判刑三年。

非法開庭之時,因祝薇家人聘請了常人律師,其丈夫被通知參加庭審旁聽,且因祝薇過去沒有所謂案底,而被非法判刑三年。白雲、王霆因其聘請了北京爭議律師,欲做無罪辯護,而被法院剝奪了辯護權。同時也沒有通知家屬參加庭審旁聽。

現白雲家人已聘正義律師上訴。


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刑事庭庭長:賀維民
電話:138 43021000
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刑事庭副庭長:陳曉靜
辦公電話:0431─88559278
手機:138 44197778
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刑事庭審判員:李洪濤
電話:0431--88559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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