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毆打律師、自稱強盜的「法官」

——中共法庭現形記(三)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八日】法庭本是分辨真假、善惡、正邪的裁判地,如果法庭被流氓操控,那後果不堪設想。然而中共體制下的法官自己卻並不隱諱流氓習氣,有的法官在法庭內外大放厥詞:「不怕違法」、「不怕報應」,自稱強盜,甚至因為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被鄰居指責「太壞」,法官也拿來在法庭上當笑話。中共統治下社會的善惡顛倒、司法亂象,可見一斑。

一、毆打律師的法官

▼為所欲為的中共法官:撕上訴狀 扇律師耳光

二零一二年六月,北京律師王全璋在為黑龍江東寧縣法輪功學員苗福做無罪辯護時,鑑於苗福遭到警察酷刑逼供,要求法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不料引發東寧縣法院法官王傳發咆哮法庭的醜態。八月三十一日,王全璋律師到看守所為苗福處理上訴事宜,遭遇王傳發,王傳發竟衝上來扇律師耳光。

據王全璋律師描述,王傳發不但大言不慚的稱自己是「土匪」、「就是不知道怎麼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而且還辱罵律師是「狗」,叫囂「就是讓你見不到苗福」,甚至無所顧忌承認:「苗福的上訴狀讓我給撕了!」

據悉,中共迫害法輪功這十多年來,在東寧縣這個偏遠的小縣城,聽命於當地「六一零」的所謂法官王傳發,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一直是為所欲為、想怎麼判就怎麼判。這次對北京律師的囂張辱罵、毆打,將其醜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二、自稱強盜的法官

▼黑龍江綏濱縣法官:「就是人民強盜,你想當還當不上呢!」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七日,黑龍江綏濱縣新富鄉大法弟子張景東被非法開庭。

開庭前,法官百般阻撓張景東的兩個姐姐當辯護人,當張景東的姐姐追問法官根據國家的哪一條法律時,綏濱縣法院的刑事庭庭長吳軍(就是後來開庭審理時的審判長)拿出一副強盜嘴臉,說:「沒必要給你們看法律條文,沒有證明就不讓你們辯護,這是上面的規定。」張景東的姐姐說:「法院作為執法部門更應該依法辦事,我們要求看法律條文是正當要求,不過分。」

吳軍說:「就不講法律了,愛哪告哪告去。」
家屬說:「這哪裏是人民法院,你這不是人民強盜嗎?」
吳軍就說:「就是人民強盜!你想當還當不上呢。」

三、甘做壞人的法官

▼河北遷安法官說群眾批評自己:「王子良你也太壞了。」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河北省遷安市法院對李豔奎、趙明華、李青松、張賀文四名法輪功學員開庭。所謂的「庭長」王子良等人在非法庭審中醜態畢現。

李豔奎、趙明華、李青松、張賀文是二零零七年十月被非法抓捕的,三年來,四人已被非法庭審四次,其中一審曾三次開庭,後被唐山中級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駁回,但遷安法院拒不放人,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第五次非法開庭。

上午九點開始,所謂的審判長王子良、書記員、檢察院的公訴科科長周文慶等都未穿制服,王子良身穿白襯衫,嘴裏叼著煙捲,書記員(可能叫張強)穿著橫條T恤衫,周文慶穿黑、白、紅條T恤衫,另外一女子,30多歲,戴近視鏡,頭髮開始披散著,後來才紮起來。王子良先是坐在審判長的位置上,非法庭審開始時,王子良曾離開法庭,後又進來就坐在寫有書記員標誌的位置上,在書記員操作的電腦旁主持庭審。大家看看這些人像是開庭嗎?

法庭上,王子良說:你們煉法輪功,我沒礙著你們,我家樓房上下全是法輪功傳單、小冊子,從唐山中院郵來的真相信都寄到我這兒了,我家鄰居84歲老人見面對我說:「王子良你也太壞了。」引得全庭人員大笑。

王子良在庭審過程中接打四次手機,期間兩次離開庭審現場。

法輪功學員李豔奎陳述曾被警察刑訊逼供,酷刑時間是被綁架那天六點至十二點左右,人員是遷安公安局國保大隊浦永來、哈福龍、唐學平,還有兩人不知道姓名,地點是遷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辦公室,酷刑無數次,幾乎問一句用電棍電一回。長時間點擊,致使李豔奎兩腿內側、胸部全是大泡,現在還有傷疤。

公訴人周文慶狡辯:「從六點電到十二點,這麼長時間,還不得把你電死啊。」李豔奎的辯護律師讓李豔奎向法庭人員展示酷刑所致的傷疤,王子良說:「不用看了,我又不管酷刑,讓我看沒用,你讓律師照像,找檢察院就行了,又不是法院刑訊逼供。」

周文慶說李豔奎安裝電視小鍋,用於收看海外新唐人電視台電視節目。辯護律師李蘇濱請公訴人出示國家哪條法律條款規定,接收新唐人電視節目就犯法,因為每一台電腦、電視都有可能收看新唐人電視節目,那麼都是犯法嗎?

為李豔奎辯護的另一名律師全雲革說:「根據法律條款,證人沒有出庭,法院僅憑證言不能定罪」。王子良蠻橫地說:「哪條法律,我怎麼不知道?」全律師就大聲宣讀了相關法律條款。王子良小聲說:「我聽明白了,該來的證人沒來,沒讓來的倒來了。」

周文慶在庭審過程中,用右手捂揉肚子,多次把上衣下擺往上卷,露出肚皮,醜態盡顯。在十一點半左右,周文慶一邊向王子良說:「快十二點了,休庭吧」,一邊用右手往後背撓癢癢。

四、草菅人命的法官

▼江蘇太倉法官劉良凱說:「你死了白死。」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七日,江蘇太倉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秦豔秋非法開庭。法官劉良凱只因秦豔秋有兩本《明慧週刊》、兩份《明慧週報》、五張「法輪大法好」卡片,就對秦豔秋非法審判。劉良凱還找藉口把秦豔秋的丈夫和兒子驅出法庭,而且不讓大法學員請律師。

更加無理的是,當劉良凱問秦豔秋最後還有甚麼要陳述時,秦豔秋剛說出「法輪功不是×教」,劉良凱就蠻橫地說:「閉嘴。」

秦豔秋說:「我沒有罪,你們非法審判,我繼續絕食抗議,我死了你們都有罪。」劉良凱說:「你死了白死。」

五、當庭耍流氓的法官

▼唐山豐潤區法官徐天鵬在法庭上滿身流氓習氣

徐天鵬,五十歲左右,原唐山市豐潤新區法院刑庭庭長,二零零二年五月新區與豐潤縣合併為唐山市豐潤區,任唐山市豐潤區法院刑二庭庭長。

徐天鵬的母親在閒談中透露,誰找我兒子(徐天鵬)辦事,「不拿錢來,門兒都沒有。」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一日,豐潤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賈元峰,開庭前,律師要求依法會見當事人,但法院以開殘奧會為由,不讓會見。庭審中,徐天鵬多次無理打斷律師的辯護,被律師指出不符合法律規定。徐天鵬說:「我們這法院就這樣,你再說就是擾亂會場,把你驅逐出去。」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唐山市豐潤區法院誣判張桂芝四年、張鳴鳳三年徒刑。兩家家屬得知消息後,找到法院詢問此事。徐天鵬竟無理的說:沒必要通知家屬,我們通知了張桂芝、張明鳳本人就行了。

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上午九點,唐山市豐潤區第八法庭對法輪功學員楊國光進行非法庭審。

徐天鵬詢問:從你家抄的物品從哪裏來的?內容從哪來的?等等,拖著長音,流裏流氣。楊國光說自學的上網下載,徐輕蔑的拉著長長的鼻音:噢──你很聰明啊,還晃著腦袋拉著長聲說;你真--聰明。律師舉手抗議:「反對,不許用侮辱性的語言對待我的當事人!」並要求把這些錄像錄音記錄在案。徐天鵬聽後啞口無言,蔫了下來。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豐潤區法院對凌雲非法開庭。

此次開庭,雖曰「公開審理」,卻不允許任何人旁聽,就連凌雲的母親和丈夫也被擋在法庭門外。凌雲的母親和丈夫很想入庭旁聽,前去敲門。徐天鵬粗野的在庭裏喝道:「再敲門,用手銬把他們銬進來!」

對所有律師的辯護,徐天鵬都不作任何答覆,即使無罪也不放人,而後就是黑箱操作,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濫用法律,枉法裁判,誣判厲玉書十年徒刑、谷友文七年,楊國光四年半,何素英四年,王希文四年,賈元峰三年,張維仲二年,凌雲三年,不通知家屬不開庭枉判徐傑七年、張明鳳三年、張桂芝四年、鄧秀豔四年半。而當家屬依照法律規定向他索要判決書,他狂傲地說判決書從來就沒給過家屬,就是不給。

▼珠海香洲區法院頭目楊振慶的醜惡表演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珠海香洲區法院非法審判大法弟子林武勇等三人,因遭到辯護人的嚴詞駁斥,法官楊振慶理屈詞窮,做出種種滑稽可笑之事。

當時的辯護人是大法弟子劉春紅和阿娟兩個人。阿娟在為大法弟子辯護過程中,劉春紅正視著「審判長」──楊振慶,不久楊振慶打斷辯護人的辯護,問劉春紅:「你為甚麼一直看著我?」

劉春紅說:「我做辯護人當然是要看著法官呢」,結果楊振慶不知是心虛還是怎麼回事,下令叫四個惡法警在辯護台把劉春紅強行拉出庭外,不許劉春紅辯護,剝奪了受害人的辯護權,並關上法庭大門。

張文學向「法官」申訴:「來法庭之前在看守所被惡人毆打」,結果「審判長」楊振慶還沒等文學說完,就急不可耐的說:「沒證據你就不要亂說」,制止張文學關於自己被毆打的申訴。

在非法審判結束時「審判長」楊振慶敲木錘的手都在發抖,可能他知道自己是作惡。

楊振慶在非法審判後還不知廉恥,吹噓上次非法把大法弟子劉春紅強行拉出法庭的一事,炫耀自己的惡行,連基本法律常識都不懂的流氓,確實符合「具有中共特色法官」的本性。

六、明知是犯罪而出賣良知的法官

▼石家莊法官坦言:為了「工資」寧願幹「髒活」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石家莊長安區公檢法串通一氣,開庭構陷平凡善良的邱立英女士犯有「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其實那份所謂機密文件在網上都能查到)。

開庭前,法院不通知當事人,甚至不依法公示。法庭上,法官既不讓惡行已經明顯敗露從而已經成為被告的檢察官趙壯濤依法迴避;又對律師「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的要求置若罔聞,出場法官王旭、田殿英,檢察官趙壯濤、石顏等甚至耍盡無賴,堅持迫害構陷邱女士到底。

兩位律師誠懇地希望石家莊長安區法庭能夠依法辦案,依法還給邱女士一個公道。因為事實那麼明顯,只要大家還都是正常人,誰都能明白邱女士是被冤枉了。只要是正常的法官,誰會公開包庇偽造口供、偽造證據、超期非法關押,已被正式控告的警察與檢察官呢?所以律師忠告他們:作為司法人員,不依法辦案,不維護法庭的公平與公正,反而一意孤行踐踏法律,我們誓將你們控告到底,所以奉勸你們不要為邪惡背書,不要幹髒活,作惡事,會遭報應的。

法官田殿英當眾說:「我不幹這活,你給我開工資?」他們還與律師爭論「報應」問題,說不怕報應。田殿英甚至還威脅、嘲笑律師:「你有理,你去告我吧!」

七、不怕違法的法官

▼聲稱「我不怕違法」的法院副院長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七日,石家莊市裕華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孫濤女士非法開庭。

早上8點50分,兩位辯護律師準時到達裕華區法院法庭門口,卻被法警攔住,要求對律師進行安檢,否則不允許進法庭。律師當即指出法警此舉違反了最高法院關於律師不安檢的規定,而法警卻說是本院的規定。律師要求法警拿出本院的安檢規定文件,法警卻拿不出,也無法提供其他合法的依據,只是一味要求律師配合。律師嚴正指出沒有義務配合違法行為,並問法警為甚麼不執行最高法院的規定,法警推說「我們執行自己的規定」。

這樣僵持有10分鐘,該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長王惠上來說「我不怕違法,我來搜」,說著就動手強行搜身。結果是甚麼「違禁」物品也沒搜出來。

身為副院長的王惠竟口出狂言「我不怕違法」,極端藐視法律,造成的社會影響實在是極為惡劣,不可思議的是,這樣的素質和心態竟然不僅具備法官的任職資格,擔任了裕華區法院的要職。

法院副院長如此這般,中共統治下社會的善惡顛倒司法亂象叢生當然也就不足為奇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