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二零零七年以前的事了,在那之前,我的修煉狀態一直不好,現在看來,那不是修煉狀態,而是自心生魔。
當時,我的狀況十分糟糕,執著於名的心特別突出,而在這個魔難中的我卻並不自知,還覺得自己不錯、比誰修的都好,認為我周圍的所有同修都沒有我修的好,經常把自己在過去修煉中得到的點點滴滴好處拿出來炫耀,有意的用這些證實自己修的好、是大根器之人,有意的貶低別人對法的理解。同修們看到我的狀況不對,就紛紛來找我交流,給我指出問題。我當時心裏明明知道大家說的很對,可就是不肯接受,反而出於嫉妒心惡意的攻擊同修,詆毀人家出於善意的幫助;聽到別人誇自己認識的高、修的好,自己就簡直是高興的要命,聽不到讚揚就無精打采的提不起精神來。後來這個情況就越來越惡化,和周圍的常人也對立起來了。漸漸的,我周圍的同修都不再理我,人家也不敢碰我,一說我就炸,沒有人再來給我指出問題,更沒有人再來誇我修的好、修的高。我簡直是孤獨死了,而且萌生了離開人群、離開家、進山進廟的強烈念頭。幸虧還有一個同修每隔一段時間還能來看看我,雖然他見了我的面就剜心透骨的說我一頓,但是在我心裏就是老盼著他來看看我。我似乎有太多太多委屈的話想說給他聽,因此也不敢像先前那麼強勢的得罪他,我生怕他也不來了,但是,我的不好的狀態並沒有任何改變,只是在他面前收斂了鋒芒,為的是他還能來聽我說說話。
我徹底垮下來了,執著圓滿的心非常強烈,為了維護自己「修的好」、「修的高」這個名,開始散布小道消息說正法快結束了、大家應該如何如何了等等別出心裁的話,還拿出師父講法中說的話反過來證實自己說的對,表現出來好像是都比師父高了,只是嘴上還沒有這麼說。此時,我的整個狀況都垮下來了,身體也出現了非常嚴重的狀況,家庭生活也出現了經濟危機;突然有一天,我倒下來了,連續發高燒三十九天,雙腿浮腫,耳朵燒聾了、眼睛燒壞了,身上出現很大的疙瘩,如指甲蓋那麼大,很硬、帶尖刺,左腿內側一條靜脈血管突起變硬呈現一條紅線,從小腿一直到大腿根部。親戚朋友紛紛勸我上醫院,勸我家人給我準備後事。
得法前,我是老病號,對於甚麼是病有很深刻的體會,我知道醫院看不了我這個「病」。當時的醫院為了創收,普遍流行打點滴,我當時的情況,如果我去醫院人家肯定給我打點滴。我知道這不是病,打上點滴馬上就完了。因為我當時的發高燒和常人的感冒不一樣,人家發高燒怕冷,要蓋上棉被發汗的,而我發高燒到四十多度卻仍然熱的不行,外面是三十多度的六月高溫天,我讓老伴把前後窗戶都打開,我光著身子就穿一條短褲躺在床板上仍然熱的受不了。試想:我這個狀態如果到醫院被打點滴退燒那一定是必死無疑。
此時,我雖然沒有想去醫院的念頭,但是仍然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病根」是甚麼,沒認識到自心生出的這個魔就是「名」,仍然沒有認識到這個「名」是壞了自己肉身的根本原因,更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生命、真正的自己在那個狀態中已經魔性化了。真是好險哪!現在想起來都非常後怕,如果當時就那麼抱著這個「名」走了,那就是修成魔了,那就是毀於一旦了。慶幸的是我當時還能想到大法,還能想到求師父幫助,還能想到同修們的形像,還有一個同修經常來看看我,雖然他不再說我甚麼、不再「刺激」我,但是他能來確實給了我最大的支持。
我現在一看到那些執著「名」的同修就很難過,就會想起自己執著「名」過程中的那種痛苦,特別是看到那些被「名」壞了肉身,被邪惡抓去迫害,長期在此魔難中出不來,甚至去醫院了,離世了,我就心急如焚。我深深感到想幫助同修度過此難,自己肉身一個,能力不足,深深體會到要改變這樣一個錯誤的認識,在他一個人身上要花費的時間和精力是多麼大,我深深感謝自己在這種魔難中還有一個同修為我付出那麼多時間,我一個人的事情真是耽誤了他太多的事情,耽誤了同修的那麼多寶貴時間。
其實,豈止「名」有這麼大的破壞力,「利」和「情」的破壞力不是也同樣巨大嗎?我們大法弟子是幸運的,我們有師父告訴我們怎麼辦,有大法指導我們修煉。那個常人可就慘了,今天的人都是被名、利、情綁架的,他們真正的自己在被名、利、情魔化著,真、善、忍的本性被後天灌輸的各種觀念埋沒著、滅絕著。這個情況在今天已經非常明確了,特別是那些真正闖過魔難的老同修,他們對這些都非常清楚了。
今天,我把自己的這個心得體會拿出來與大家分享,也是希望大家別像我當時一樣那麼執著,那真是太危險了。我最深刻的體會就是,看到了人生與執著的關係,我看到,人執著甚麼,他的生命就在甚麼之中,執著的越多,這個生命就被分割的越多;我深刻的體會到師父告訴我們「修煉就是向內找」[1]的重要。
向內找這個道理說起來好像很好理解,但是,人在執著中,真正要做到,有時就很難,必須要堅定的堅持真修才行。
最後,我還要說一點自己的體會,真正的修煉是不會出現自心生魔這種事的,自心生魔恰恰是不實修造成的,是不向內找造成的,是一說就炸造成的,是認為自己比別人修的高造成的。當然也有其他法理不清的同修順情說好話、盲目崇拜、怕得罪人等等不正確狀態促成的環境,這些客觀因素也滋養了魔。自己身邊的環境中出了問題,一定是有大家各自需要提高的因素,大家都真修自己提高上去,才能不浪費機緣。
我從中體會到:學法並不是僅僅看了書了,背了書了,真正的學法就是按照法的要求做才叫學法;學法不是為了證實自己高,學法其實是為了證實法、同化法,其它的甚麼都不是。
以上為個人認識,有漏之處,敬請同修指點。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3/10/23/142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