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三月,遼寧省鐵嶺市清河區公安局國安及向陽派出所、紅旗派出所對清河發電廠的十五名大法弟子進行了大肆的抓捕,並將各家電腦等物品搜走,還拿了張麗豔家的存摺。他們中有退休的老人,小孩的媽媽及敦厚的中年男人。
當時的公安局長王傑、國安隊長李猛、副隊長王義,及向陽派出所鄭姓等警察(名單還在收集中)對大法弟子進行了刑訊逼供。惡警充份的暴露了他們的邪惡本質,其中張麗豔被電棍擊打非法審訊一夜,致其小便失禁,其脖子、手腕、前胸等多處被電擊;劉麗娟這位年近六旬老人的手、脖子、腋下、前胸都被電棍電傷,更邪惡的是惡警扒下老人的鞋襪電其腳心;張慧、白剛、楊松、杜秀娟、杜曉丹、李哲君、張香義、李紅芹、徐秋豔也都被用電棍刑訊逼供。後被送往開原看守所,在接下來的幾次提審中他們都被戴著手銬和腳鐐,甚至在鬧市中拍照,對大法弟子的人格造成極大侮辱。
一次在向陽派出所非法提審時,有一個在錦州盜竊的人來自首被警察給趕走了,稱他們正忙沒時間。是啊,這就是中共的警察,他們忙著迫害好人,沒時間維護真正的治安。惡警李猛、王義在刑訊逼供時常說的一句話是「對待你們就和對待殺人犯一樣」。
一個月後,杜曉丹、李紅芹、徐秋豔、楊松、李哲君被釋放,其中李紅芹、李哲君、楊松被迫交二千五百元被送入撫順洗腦班。杜秀娟、張相義被勞教一年。
在看守所做了四個月奴工後,劉麗娟被非法判刑三年;張慧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張麗豔、白剛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被法院罰款四到六點八萬元不等,緩刑幾年中三人正常工作但均無工資收入,並被勒索五千送入洗腦班(合計起來每人損失有二、三十萬)。幾乎每個人的家屬都被邪惡勒索了錢財。
這些年來還有四名大法弟子流離失所在外其中有三位是六旬的老人,還有一位年輕的大法弟子關雲志流落在外,失去了國企的工作。
這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犯下的又一筆罪行。讓世人記下這又一筆罪惡,中共及這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警一定會被送上歷史的審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