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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法庭現形記之五:比流氓更流氓的「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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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所謂的「610辦公室」是中共江澤民一夥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各地610操縱公檢法陷害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所謂的法院不過是610的傀儡。

各地610惡人還打著「法制教育」的幌子非法私設洗腦班,劫持當地法輪功學員和在勞教所、監獄被非法關押期滿的法輪功學員,企圖強迫他們違心表態放棄信仰。

一、非法下文:禁止出現「無罪判決」

▼「610」發文:法輪功類案件不允許出現無罪判決

二零零九年二月,某市「610」辦公室下發秘密文件《關於應對敵情動向的防控要求》,稱:「我們對法輪功案件的處理,不僅是刑事案件的處置工作,更重要的是政治鬥爭的具體體現。」「要求市法院繼續落實好內審制度,深化工作指導,嚴格把關,法輪功類案件不允許出現無罪判決

……就是絕對不能出現無罪的情況。」

大家看到,正是類似這樣的「內部文件」破壞了中國的「法律實施」。

二、幕後指揮公檢法行惡

▼警察聲稱「上面」有令,只要煉功就得判刑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山西省陽泉市平定縣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巧蘭。所謂公訴人企圖以警察從王巧蘭搜出七張寫有「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的真相幣為證據,起訴王巧蘭。對此,律師質問:這算甚麼證據?人民幣屬個人擁有物品,是自由流通的,社會上持有真相幣的人不知有多少,難道誰有這錢都得抓起來嗎?可笑的是,批捕科科長不也自稱有真相幣嗎,為甚麼不一同抓起來?但法庭根本不採納律師的合理辯護。

平定縣「610」警察段福明之前就坦白說:綁架王巧蘭「是上面的命令」。平定縣檢察院人員之前也公開亮出這次迫害王巧蘭「底線」:只要是還信法輪功,只要是因修煉法輪功被關押過,就得判刑。真是一語道破中共司法的真面目。

三、現場操控法庭審案

▼不明身份者多次向法官遞紙條操控法庭,並向律師揚威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廣東汕頭市金平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許道明,北京律師董前勇和廣州律師陳武權依法出庭辯護。庭審時,一個不明身份的人多次通過法警向檢察院的公訴人員遞交紙條。董前勇律師發現後,說:依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同時,遞交紙條還嚴重影響法庭秩序。請法官調查核實遞交紙條人員的身份和所遞交紙條的內容。法官答應庭後再調查。

庭後,那個遞交紙條的人找到董前勇律師說:「我來就是要想告訴你:我不告訴你我是誰。」

▼「610」頭目直接沖到前台指揮法官審案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法院對大法弟子沈洋非法開庭,審判長郭振祥啟動了事先設計好的陷害套路,引誘沈洋入套。但沈洋不走邪惡安排的路,而是用自己慈善之心粉碎邪惡的陰謀,真誠的講清真相。這時坐在旁聽席上一個大約五十多歲身份不明的人,沖到前面,對著審判長郭振祥大叫:「不准他再說了!不准他再說了!」

理屈詞窮的郭似笑非笑、有氣無力的說:「我們就是要和你們作鬥爭,我們就是要為共產主義奮鬥終生。」似是表白給在現場監控的人聽的,並連忙宣布休庭。

▼「610」頭目越過法官直接叫律師「滾出去」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四川省西昌市市法院非法庭審四名法輪功學員。在開庭前,每個律師在法院辦手續時,法官楊波都要打招呼:「不許對法輪功作定性上的辯護」,並告訴律師最高人民法院有文不准律師對法輪功作定性辯護,律師叫拿出文件來看看,楊波說是內部文件始終沒拿出來。

在法庭上,三名正義律師心態平和、旁徵博引,從法律的角度有理有據地證實了修煉法輪功無罪,散發法輪功真相無罪,要求無罪釋放四名法輪功學員,法官們低頭不語。

律師拿出中共黨章,當眾念相關條例,提到群眾可以給黨領導、組織提意見,反映情況,並且不得打擊報復。這時市「610」副主任陳其竟然在法庭上咆哮起來,叫律師「滾出去」,審判長示意法警維持法庭秩序,把陳其帶出法庭,雖然最後沒動陳其,但「610」副主任在法庭上的表現,淋漓盡致地反映了「610」組織凌駕在公、檢、法之上,操控、藐視法庭,不敢面對真正法律的真實面孔。

在此之前的四月二十八日,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審兩名法輪功學員,正義維權律師到場作了「憲法至上

信仰法輪功無罪」的有力辯護,許多人明白了原來修煉法輪功合法,法輪大法修煉人根本就沒有犯罪。有些司法專職人員也在私下議論:「其實那兩個法輪功根本就沒有罪,就是市『610』陳其強行叫幹的。」

四、非法限制、剝奪法官獨立審判權

▼四川什邡市法院庭長為何總是「低頭不語」?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川什邡市退休工人、法輪功學員周玉寶,二零一二年五月在公園乘涼時遭國保警察綁架,當地「610」操控公檢法機構,圖謀對周玉寶進行非法庭審,並聯合阻撓律師為他做無罪辯護。在周玉寶的律師多次要求介入案件時,什邡市法院刑庭庭長李開宣以各種藉口推托。

以下是律師與李開宣的對話,讀者可以發現,這個法庭庭長在需要給出一個簡單的確切答案的時候,總是含糊其辭,或者乾脆低頭不語,不願意負任何責任。不知該庭長是否在職業良知與恐懼的壓力中糾結。請看以下對話:

九月二十四日,四川省什邡市法院刑庭庭長李開宣,藉口主辦法官唐新和出差,阻撓律師介入法輪功學員周玉寶迫害案。

九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家屬陪同律師再次來到什邡市法院。這次李開宣說,二十八日上午的開庭取消了。律師再次提出介入案件。李開宣還是說,主辦法官唐新和沒有回來,拿不到卷宗和起訴書。律師問唐新和甚麼時候回來。李開宣說:「這個說不定。」

律師說:「我是找你們法院辦理手續,不是衝唐新和來的,是以這個藉口不讓我介入嗎?」李開宣低頭不語,不停地抽煙,數十秒之後抬頭說:「現在就是這個情況。」

律師說:「那你們收下我的介入手續,然後給我收條。」李開宣說:「可以收手續,但是我們沒給哪個律師開過收條。」律師說:「你是拒絕我介入,我可以這麼理解嗎?」李開宣再次低頭不語,不停地抽煙。

律師接著說:「你說了不算,是嗎?」李開宣還是那句:「現在就是這個情況。」

律師說:「我可以理解為是你拒絕我介入,對嗎?」李開宣怕擔責,驚跳起來說:「你再等等。」律師說:「我等多久?你得給我具體時間。」李開宣說:「下午三點電話聯繫。」

二十五日下午,李開宣打來電話,表達三個目的:告訴二十八日的開庭取消了;想搞清楚律師的具體位置(施壓意圖明顯);希望律師到法院去談話(即避開受害人家屬)。律師回絕談話的「邀請」,要李開宣遵守約定,明早讓律師介入案件。但李開宣沒等律師的話說完就掛斷了電話。

九月二十六日,從確切渠道獲知唐新和已經回來上班。當律師去聯繫時,李開宣仍然說唐新和沒回來不能讓律師介入案件。

上午九點,周玉寶的家屬陪同律師到什邡市看守所,要求會見周玉寶。看守所所長稱,這個案子必須要在主辦人的陪同下才能讓律師見。

昨天,李開宣向上級彙報完之後,又說:還得彙報更上級。

李開宣的上級是法院院長,「更上級」就是德陽市中級法院了,但這個案子目前還遠沒有走到中級法院的程序。那麼,誰是這個必須越級請示的「更上級」?什邡市610的鬼影呼之欲出(「610辦公室」是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組織)。

▼法官對家屬說:「你以為法官的權力有多大?」

二零一零年四月,黑龍江省七台河新興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新春、姜波濤、郭其中非法判刑。三人上訴至七台河中級法院。

中級法院人員稱:上面有令,請律師者重判;二,所判刑期不詳,據說三人被分別判了四至五年,但至今不給家屬判決書;三,法院人員承認,該案不是法院說了算,審判形式就是走過場。

六月九日,法輪功學員家屬再次來到七台河中級法院,剛走到辦案人湯文光辦公室的門口,湯就說:(法院)已經到看守所宣判了。家屬詢問:甚麼結果?湯說:維持原判。家屬吃驚的問:太冤了,修煉真、善、忍哪錯了?憲法不是規定信仰自由嗎?湯說:是規定有信仰自由,但是,共產黨規定是邪教了,那就是違法。家屬說:真、善、忍是邪的?難道假、惡、鬥是正的?湯無語。隨後湯文光語帶威脅說:我的社會背景很複雜,黑道上有人。湯最後把家屬半推出門外。

按規定,宣判後家屬可見人,但看守所至今不讓見,即使是法院湯文光讓見,看守所也不讓,門衛人員對家屬說:誰讓見找誰。

六月十七日,家屬再次來到中級法院,見到辦案人湯文光,湯說:「不是讓你們見了嗎?怎麼又來了?」家屬說:「我們去看守所不讓見。」這時,辦公室裏的一人員疑惑的問:「怎麼能不讓見呢?」湯對其說:你不知道咋回事?你別摻和。

湯出去了一趟,回來後說:「我說的不算,別找我了,案子我已經交上去了。」家屬問:「我們再找誰呀?」湯不作聲。

家屬再三商量讓見一面,湯說:「你跟我說這些,就等於跟大街上的人說一樣,我又不是胡錦濤,我說的不算。你以為法院有多大的權力?」

家屬質問:「那你們這只是走過程嗎?」(指開庭、宣判、上訴、再宣判的整個過程)湯無語。

當家屬要求看判決書時,湯以各種藉口搪塞,最後又是把家屬推出門外。離開法院,家屬的心情都很沉重,連法院都不再執行法律,在共產黨的統治下,老百姓還能到哪裏說理呀?

▼法官懼怕「610」,明知無罪而不敢放人

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九月,河北承德市雙橋區法院三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趙寶莉,三次都以雙橋區檢察院敗訴為結局,但法院懾於承德市「610」的淫威,不敢釋放無辜的趙寶莉。

第一次開庭: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承德市雙橋區法院刑事庭在看守所會議室對趙寶莉進行非法庭審,趙寶莉的律師堂堂正正為她做了無罪辯護。接著趙寶莉也有理有據的闡述自己修煉「真善忍」無罪。對此,所謂「主審」法官的刑事庭庭長宋一民、副庭長魏文奎、法官譚振及所謂「公訴人」雙橋區檢察院檢察員蔡繼軍都無話可說。

第二次開庭:對趙寶莉的非法一審後,法院本應無罪釋放趙寶莉,但明顯由於承德市「610」主任楊樹增的施壓,法庭沒有當庭釋放趙寶莉。他們騎虎難下,又在九月九日進行第二次一審開庭。在法庭上律師說,趙寶莉家裏的神韻晚會光盤是個文藝節目,你們法官和檢察官不看文藝節目嗎?它能對誰有危害呢?法官宋一民、魏文奎、譚振也無話可說。非法庭審結束後,趙寶莉家屬問法官怎麼了結此案時,法官也無奈地說:其實我們也不想弄這些事(法輪功的案子),上邊壓著沒辦法,不行給她判個緩(刑)吧。

第三次開庭:承德市「610」不甘心。在承德市「610」施壓下,承德市法院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對趙寶莉進行一審第三次非法開庭。開庭時,公訴人檢察員蔡繼軍沒有拿出新的證據,兩位律師明確指出:「上次開庭時,控方舉證行為依法應當由公訴人(蔡繼軍)完成,但其無法從其舉證的一百二十八張光盤中找出指控趙寶莉刻錄的十餘張。令人震驚的是,見此情形,三位合議庭法官(宋一民、魏文奎、譚振)竟然主動代勞從一百二十八張光盤中找出。法官在此充當了公訴人角色,違背居中裁判的法院職責,其行為嚴重違反刑訴法和法官法的規定。既然三位法官已經充當了公訴人,按照刑事訴訟法迴避的規定,與被告人已形成利害關係,應當主動迴避本案審判職務。」法官無話可說,當即訓斥公訴人蔡繼軍為甚麼不準備好證據。蔡繼軍又是無言以對。

這樣,法院三次開庭,趙寶莉三次勝訴,承德市檢察院、公安局明顯無理敗訴,但在承德市「610」壓力下,法院不敢釋放趙寶莉。趙家人追問法官:「你們老是這麼開庭,每次都是這點事,趙寶莉也無罪,你們這不折騰我們和律師嗎?」可憐的法官心煩意亂,竟說出:「再不開(庭)了。誰讓你們請律師呢,老跟我們搗亂。」

法官的壓力來源於哪裏呢?原來,「610」主任楊樹增的惡行被曝光,他惱羞成怒的說:「趙寶莉把我們(的事)都發到(明慧)網上去了,我想出國都出不去了,我要到了美國都回不來了,就是不放她。」

楊樹增的卑劣行徑惹怒了趙寶莉家屬。趙家人對楊樹增說:「你敢把趙寶莉送進監獄,我們就把你也送進監獄,你以為我們不知道你這些年敲詐勒索了承德市法輪功學員多少錢嗎?」這些話當時很令楊樹增震驚。

▼「610」頭目施壓,將癌症晚期婦女冤判入獄

二零一一年八月,瀋陽沈北新區法院在「610」授意下,對身患癌症晚期的王敏女士非法判刑四年半。

王敏
王敏

據悉,當庭主審法官呂光紅曾請示沈北新區法院院長馮岩等主要頭目,對於身患絕症的王敏能不能判緩期執行,被馮岩等否決,執意判刑,因為王敏是法輪功學員,是「610」的命令。

據悉,沈北新區「610」辦的頭子佟樹良下令對王敏等幾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重判。

對於王敏的身患絕症,沈北新區「610」、沈北新區法院的人都心知肚明,在醫院,醫生曾指著王敏破潰的病灶部位,對女警說:「這還用看嗎?這不明擺著嗎!你自己看。」

此前,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前兩天,王敏被警察綁架,因胸部潰爛嚴重,體檢時被七三九醫院(惡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指定醫院)診斷患乳腺腫瘤晚期,看守所獄醫拒收王敏入監。

但沈北新區「610」辦副主任高傑(女)不甘心,三番五次的命令警察帶王敏去各大醫院體檢,企圖迫害王敏找到診斷依據,未果。高潔還不死心,為了達到關押王敏的目的,高潔親自帶著國保大隊、新城子街派出所等七、八個人,將王敏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於洪區張士洗腦班。可張士洗腦班的頭目看到王敏的潰破的腫瘤後,也拒收。沈北新區「610」這才只好將王敏放回家,還名曰取保候審。

可是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沈北新區法院還是毫無人性的對王敏非法開庭。王敏要求審判長拿出法律條文來,審判長拿不出法律條文來,就狡辯說:「法律條文在我腦子裏。」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邪黨法院給王敏送達非法判決書,再次非法判王敏四年半。這是王敏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王敏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五年,王敏對所謂法官陳克學說:「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罪,你們判我就是你們的罪。」陳克學說:「共產黨、政府叫我幹,我就得幹。」

得知王敏遭遇的人,都罵沈北新區「610」、法院官員這些人太惡了,太沒人性了,對一個身患絕症的晚期癌症患者下黑手。

沈北新區法院院長馮岩
沈北新區法院院長馮岩

▼法官說如果放人,他們就得「進去」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中午,黑龍江省鶴崗市綏濱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由金英、楊淑珍、高玉敏、袁玉龍、劉思遠等非法庭審,兩位正義律師堅持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法官吳軍曾企圖阻止律師辯護,同時對律師做出的無罪辯護感到不解,反覆詢問律師是不是也煉法輪功?怎麼能這樣辯護?

在非法審訊法輪功學員袁玉龍的時候,袁玉龍向法庭人員揭露共產黨的罪惡,講到三年大飢荒餓死人無數時,吳軍打斷發言,稱與本案無關的事別扯的太遠。袁玉龍講:那我就說法輪大法好。吳姓法官說:哎,對,對,就這麼說,照這個路子說。最後又發現自己失言,又慌亂糾錯。

吳軍還數次阻止律師辯護並喝斥被綁架的學員。一位律師的精彩辯詞還使庭審現場響起一陣掌聲。吳軍更加坐立不安,一度離開。

據悉,最後有某法庭人員說:「我們知道法輪功都是好人,但這事是我能說了算的?我要是把他們無罪釋放了,我就得替他們進去。」

▼法官稱「上邊讓咋辦就咋辦」

二零一三年八月,吉林省松原市寧江區法院偷偷對法輪功學員王金波進行非法庭審。

家屬找法官路平詢問:像王金波這種情況大約會判多長時間?這時和路平同一個辦公室的五十多歲的男子說:三至七年。家屬問根據哪條法律規定的?他說沒啥法律規定,掙共產黨的錢,上邊讓咋辦就咋辦。家屬又問沒有法律規定那將來誰承擔責任?他說:共產黨承擔啥責任,從來沒承擔過責任(該人沒想到個人會承擔責任的問題)。家屬問:我們可以聘請律師嗎?那男子說:「沒用,你們雇律師,我們能讓律師上庭辯護嗎?」並多次驅趕家屬,態度十分囂張。

五、公開宣稱「不講法律」

▼郴州市610頭目在法院說:「在這裏不講法律」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湖南郴州市北湖區法院企圖秘密審判法輪功學員李輝。李輝的親友和法輪功學員知道消息後前往法院旁聽,並問法官:國家憲法是母法,憲法規定有信仰的自由,也有不信仰的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任何組織或個人,連國家主席也要遵守,那麼鎮壓法輪功不是違法的嗎?法官聽了說:我們對法輪功的事不清楚,只是看了電視、報紙的宣傳。

但市610辦頭目彭冠華說:「在這裏不講法律,不與你們探討法律!」並叫來大批警察非法驅趕、恐嚇家屬和法輪功學員。

六、公開宣稱:為升官就要迫害法輪功

▼吉林政法委書記坦言:為升官,就得判法輪功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吉林省松原市長嶺縣法院對大法弟子張淑華、劉豔麗非法開庭審判。

一知情人士表示:主要是一個長嶺縣政法委副書記為了升官,迫害大法學員(沒敢說出惡人姓名)。這個政法委副書記曾說:我有多不容易呀,今年四十歲了,我的檔案才三十六歲,我能總在這個地方呆著嗎?我得往上升啊!甚麼善惡的,在我這煉法輪功的就得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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