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們三位同修一起並排拉著橫幅,A同修站在我們中間,警察衝過來後,搶過橫幅,把A同修拉到一邊,直接把我和另一位同修圍起來,往警車上推。A同修急忙大喊:「我們是一起來的。」到了前門派出所,我們不報姓名地址,當即被無條件釋放,堂堂正正回到了家中。
通過學習師父講法知道師父早已把九九年七二零以前的弟子推到位了,才認識到A同修高喊「我們是人間護法神」,那時她就是神的狀態,她就是神。「人對神能做甚麼?如果沒有外來因素,人對神敢做甚麼?」[1]
一天早上,我剛從家中出來,八、九名便衣警察突然衝過來把我綁架,搶走我身上的鑰匙,打開家門抄家。他們把我家中的電腦、打印機、一些耗材和大法書等搬到我面前,說:「這是甚麼?」我說:「這些都是我個人財產。」
惡警要把我帶走,我說:「我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人沒有錯,我哪裏都不去。」上來一夥人把我拖拽到院中,我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不遠處開來一輛轎車,惡警齊上,把我抬上車,開到派出所裏,我不配合他們,不下車,我說:「我沒有違法,我不下車,我要回家。」又上來一群人把我從車裏拉出來,我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
他們把我拖拽到一間小屋,用手銬將我鎖到鐵椅子裏,對我非法審問。我不回答他們的任何問題,只講真相。
我不停的發正念,背師父的詩詞:「身臥牢籠別傷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2]。向內找,我找到了兩個明顯的執著心:
1、妒嫉心:
近期對一位同修的做法不滿,沒有向內找,用人心找對方的不足。一天,我因人心沒放下,守不住心性,當面指責。通過向內找,這時我看到了在這件事中同修出發點是好的,看到了同修為法著想、為整體著想的閃光一面,與法對照,我看到了自己修煉中的差距,沒有用善心替別人著想,使同修受到了傷害,我頓時感到很不安。
2、色慾心:
近期連續看一部電視劇,明知看電視不對,還是身不由己,煉功時腦中被劇情干擾不能入靜。修煉是非常嚴肅的,妒嫉心和色慾心都是修煉人的大忌,這些執著被舊勢力抓住了把柄,在人間表現為惡警對我綁架。
當我找到這些執著時,我馬上歸正自己的一思一念,發出強大正念: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3],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即使有漏,我也會在大法修煉中歸正,邪惡不配考驗我,我現在的使命就是救人,這裏不是我待的地方,必須立即無條件放我回家。大法書是高德大法;電腦、打印機、真相資料、光盤是我救人用的;這些都是最純正、最好的,不是邪惡迫害我的證據,信仰法輪功合法,迫害大法弟子有罪,必須無條件放我回家。
警察說:「你們也沒有多高的文化,一個家庭婦女,能做出這麼精美的資料,我們看了都覺得佩服。」他又說:「我也想讓你回去,可是你看看,從你家搜出這麼多東西,你說你回去回不去?」我說:「那些都是最正最好的,是救人的,不是迫害我的證據,我必須回去。」他說:「我說你回不去。」我說:「你說了不算,只有我師父說了算,我必須回去。」我這時正視著他,知道這絕不是人對人的迫害,我對著他說,實際就是對著操控他的另外空間的邪惡生命說:「法輪功學員冒著生命危險發真相資料,就是希望人們能明白真相,災難來時能自救。法輪功是佛法,大法弟子是來救人的,你把大法弟子綁架關押,不讓大法弟子救人,罪大如天。大法弟子都是出三界的生命,不歸你管。」他問:「那歸誰管?」我說:「只歸我師父管。」他站起身走了。之後,再也沒有人過來非法提審了。
直到下午五點多,國保大隊的頭目過來說:「你一直大聲喊法輪大法好,有甚麼意義?」我說:「我的目地只有一個,就是叫有緣人聽到佛法能得救,其中包括你。」他說:「你簽個字,就叫你回去。」我拒絕簽字,他說:「審問記錄你可以不簽,這是從你家拿來的東西清單你得簽吧。」我說:「我不簽,因為我無罪,從我家拿來的東西應該歸還我。」「不簽不能走。」我當時有點動心:簽了趕快離開這裏,萬一不簽字走不了,會不會又加重迫害。我馬上又意識到這一念不對:走不走是師父說了算,師父在法中講:「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4]這是法,按照法的要求做沒有錯,不簽不配合是對的。我放下人心,堅決不簽字,這人說:「你要求釋放你,現在放你你又不走。」我說:「我走。」過了一陣子,他們看我仍拒絕簽字,只好讓我回家了。我又匯入到助師正法的洪流之中。
在和警察的對話中,我說「大法弟子都是出三界的生命,不歸你管。」「只歸我師父管。」當我說出這句話時,我想那一定是神的狀態。
「人對神能做甚麼?如果沒有外來因素,人對神敢做甚麼?」[1]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別哀〉
[3]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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