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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法輪功學員朱洛新自述受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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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四日】朱洛新,女,廣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被中共綁架後非法判刑十年,飽受折磨。丈夫吳志平曾被非法勞教兩年,後背井離鄉,移居芬蘭。朱洛新於二零一二年才和別離十一年的丈夫在芬蘭團聚。

在中共十四年的迫害中,朱洛新一家有六人因堅持信仰法輪功而被中共非法判刑、勞教、關押洗腦班,期間有兩位老人在迫害中離世。以下是朱洛新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叫朱洛新。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我被跟蹤拿資料同修的便衣警察綁架;之後十四天裏,警察把我關押在一間軟皮牆的審訊室內。我被強迫坐在一「老虎凳」上,被幾十名警察和便衣警察二十四小時車輪式提審,不許睡覺、上洗手間等。警察想通過摧毀我的精神,在我肉體極度疲勞狀態下,乘機獲取其他法輪功修煉者的信息。當時我一直以絕食抗議他們的迫害。最後,以「零口供」被轉入廣州白雲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廣州白雲區看守所,我被戴上30~40斤的鐵腳鐐,吃、喝、拉被固定一處長達半個月,腳鐐都陷進肉內。被卸下腳鐐後,過了好一段時間才能恢復正常行走。警察用這種酷刑折磨過我多次。

二零零二年一天,我被非法關押的211監倉,突然被放進十多個在押人員,後來她們告訴我說,她們原來是在隔壁210監倉,由於有一位法輪功學員(郝潤娟)絕食反迫害,被警察灌食期間迫害致死。所有知道郝潤娟死因的在押人員,都被警察強迫寫一份假口供,證明「郝潤娟是病死的」,否則她們都不能離開。當時我知道此事後痛哭了很久。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中共對我進行秘密開庭並非法判刑十年。二零零三年將我劫持到韶關監獄,後轉押到廣東省女子監獄。

當時是零下2~3度的氣溫,他們只讓我穿件單襯衣,到監獄後,我立刻就被關到禁閉室,那裏大約2~3平方米的,裏面只有一水泥地板和一個在地面挖一個洞的「洗手間」。在那樣惡劣的環境,我被關押十四天,只要我煉功,馬上就有犯人開鎖衝進來對我進行打罵、阻止。

獄警發現用硬的手段對我不起作用後,就轉為長期把我關在一間小房內,每次由輪班的吸毒犯人晝夜長時間播放中共誣蔑法輪大法的錄像,指使夾控不停的讀誣蔑大法的資料。由於我不「轉化」,她們就長期不讓我正常上洗手間和睡覺,獄警更不讓我接觸任何其他人。

一次,獄警把我從禁閉室帶到某監區,強迫我看誣蔑大法的內容,我不看,一邊背誦《論語》,一邊去撕誣蔑大法的牆報,一獄警指使犯人阻攔我,並把水潑在我所站立的地上,當獄警用電棍電擊我時,我聽到那獄警一邊開電棍一邊說:「怎麼沒反應?」後來惡警就放棄了。這次經歷使我體會到發正念滅邪惡的威力。之後,獄警安排夾控犯人讀誣蔑資料時,我對其發正念,對方多次讀著讀著就讀不出聲,最後只好放棄。

二零零四年一天,我被夾控犯人拖到樓下大廳,當時約八名犯人在場,會場前方寫著某某現身說法等字的橫幅,我知道又有學員承受不住酷刑迫害而被迫「轉化」。發正念片刻後,在會議還沒有開始前,我突然站起來,大聲喊師父教的發正念口訣:「法正乾坤,邪惡全滅。法正天地,現世現報。」現場的電燈全滅,大廳外面電閃雷鳴約半小時。當時十多個獄警和服刑人員強行把我拖出大廳,並將我雙手吊銬在鐵欄杆上,該揭批會也就草草收場。當晚我被通宵吊銬在鐵欄杆上,人不能站直和坐下,非常痛苦。

二零零四年年底一天,監獄「610」為迫使我放棄真、善、忍的信仰,把我七十歲高齡的父親從家裏用輪椅拉到監獄,威脅我放棄信仰。父親當天因糖尿病和高血壓病情嚴重,已經約了醫生,但還沒看病就被「610」惡徒硬拉走。當我看到坐著輪椅裏身體極度衰弱的父親淚流滿臉,心如刀割。父親一句話也沒有說,他只是傷痛地看著我,不斷地流淚,默默地支持他的女兒。此情此景我終生難忘。我完全沒有想到中共為了強迫我放棄信仰,竟會對我的親人做出如此沒有人性的事情。

由於受不了親人遭到如此的迫害,我違心寫下「四書」。當天自己就像掉入了萬丈深淵,生命變得空空的,每天都生不如死。這是我修煉路上的污點,給大法抹黑。後來自己經過靜思、反省、向內找,必須放下怕心方能繼續走修煉的路。我開始調整自己的狀態,每天不斷背法,發正念否定和鏟除邪惡安排的一切因素,慢慢的正念越來越強。我請出監獄的學員幫忙在「明慧網」上作嚴正聲明。後來,獄警多次找我表態,我明確一點:我修大法沒有罪。之後獄警就沒有再提起此事。但是直到我離開監獄的當天,獄警都安排夾控者監視我的一言一行。

很多精神健康的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被與精神病犯人一起關押五樓的三監區。在被關押監獄期間,我被關押的鐵窗內,晚上曾看到被非法關押在第三監區的一個法輪功學員,不斷地喊 「法輪大法好」,她當時正被幾個穿著囚服的人拖出三監區。過了一段時間,我又看到多個犯人用擔架從外面抬著一個人回三監區。從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八年間,我多次看到這種事情。後來我有機會從夾控我的兩個從三監區派來的夾控犯人口中獲悉,那些被拖出去的法輪功學員是帶到監獄內的醫院進行打針,當她們被監獄的醫院抬回三間區五樓監房後,會極度痛苦,有的甚至失控的往牆壁上亂撞。

二零零五年一天,我拒絕操練。獄警指使數位吸毒犯人,當著八百犯人的面,把我抬起拋到半空,狠狠摔在地面。很多犯人都為我哭泣,每次我被拋起時,在場有不少人都說:壞了壞了,別再拋了。現場的獄警卻陰笑著說:「你是罪人,就得服從安排,否則就懲罰你。」 獄警對我多次進行這樣的折磨。事後身邊的服刑人員非常佩服地說:只有法輪功學員是最正的,不怕共匪。都發自內心地佩服大法弟子。

在被非法關押的最後三年,我被迫長時間做奴工產品,做出口的手工毛線的繡花產品,每月只有約十元的廉價報酬。

二零零九年九月底,我結束冤獄回家後,才知道我那曾擔任廣州市某醫院的副院長、已經七十歲的婆婆吳玉嫻因不放棄信仰,被中共「610」人員綁架,連續審訊兩天三夜,導致大出血,後被惡警扔到南寧火車站。婆婆自行回家後,不久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含冤離世。

婆婆六十多歲的妹妹、江門第一中學的退休老師吳玉韞,也因堅信大法遭中共「610」人員關進洗腦班三次迫害。在最後一次,回家不久也含冤離世。中共把我們美好和睦的家庭,迫害得支離破碎。

另外,我被非法關押期間,丈夫曾到監獄提出見我。警察告訴他:她不「轉化」,不許見人。丈夫多年寄給我的信都被監獄警察沒收。

我被非法關押期間,每年都遭到獄警以身體檢查為由,強迫我進行驗血,但是他們從不告訴檢驗的結果。我離開監獄後才知道,中共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已經有十年之久。

走出魔窟 仍遭騷擾

回家後,我租房子的當天就遭到 「610」人員騷擾,他們威脅房東不許租房子給我,當天就得退掉。通過和房東溝通,對方知道了我不幸的遭遇並表示同情,後同意把房子租給我一個月。

二零一零年一天,我正上班,警察打電話要我一定要到街道綜治辦一趟。當我到了後發現,街道辦司法所的所長、街道辦負責人、地方警察等多人已在。就在此時,突然有一人衝進來對我拍照,在我強烈抗議後才停止。當時該司法所所長威脅我說,如果我不配合他們提出的對我沒有任何憲法條文和法律程序的「監外執行」的非法要求,司法所只要起草一份文件,就可以此作為有效的法律文件執行,包括有權綁架、私自扣押人。 我發正念鏟除邪惡的迫害,抗議他們侵犯我的人身自由權。過了兩天,我再次打電話質問「610」人員和司法所所長知法犯法的犯罪行為,司法所所長竟說:「你又不是第一天在中國生活,需要你來和我講法律嗎?」

於是,我離開了熟悉的生活環境,漂泊異鄉。之後慶幸得到國際人權組織的營救,終於與被中共分隔十一年的丈夫在國外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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