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顧十多年的修煉過程中,再一次謝謝師尊!謝謝明慧網同修!
一、修煉大法紅光滿面 有緣人跟蹤得法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大法弟子,至今得法已經十五年了。煉功前,我患有嚴重的失眠症,頸痛、背痛等多種疾病,各種藥物對我不起任何作用,失眠症看起來好像不是甚麼大病,卻是最折磨人的。因失眠而時時刻刻伴隨的煩躁、焦慮、精神萎靡不振、莫名其妙的發火,不僅自己痛苦,給家人也帶來極大的痛苦;得法修煉後,我的失眠症及所有疾病都不治而癒,睡眠一好,精神面貌煥然一新。
如今,我紅光滿面、白髮變黑、走路生風、聲如洪鐘。無論是生人、熟人都說我像五、六十歲。同修給我講這樣一件事,聽起來像笑話,可這恰恰說明了大法的超常:有一個外地回來的人,在外地得知大法好,回到當地後,到處找煉法輪功的人,找的很辛苦,也沒找到。有一天,他悄悄跟蹤我,到了一個同修開的小飯店,辦完事我走了。我走後,他進到小飯店裏問:「剛才來找你們的老太太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看她紅光滿面的,走路一身勁,身體那麼好,一定是煉法輪功的吧?」
小飯店的老闆警覺了,用警惕的眼光打量著他,他解釋說:「我是從外地回來的,知道大法好,知道法輪功強身健體有奇效, 最近身體出了問題,現在想學煉法輪功」。飯店老闆明白了,對他說:「原來你是想煉功呀,今天你算找對了,你也別找她了,就來我們這兒吧」。小飯店老闆當即在飯店裏就給他放師父的在《廣州講法》光盤。這人還說:「我找你們找了很長時間,我家是農村的,找你們真不容易,一個人站在街上看,看著她像,我就跟蹤她,結果還跟對了,還真找到了你們。」
通過這個看似笑話的實例,足以看到大法在我身上的體現。我也真為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而感到自豪!人這一生能得到大法真是天大的幸事!
我是一九九八年初冬得法的,當時在外地工作的親戚找到我,並把我帶到一位煉功人的家裏。當時正是我的失眠症是最嚴重的時候,我無奈的對她們說:「你們說的我知道了,謝謝你們。不過我還得回家睡覺去」。親戚走後,我借了一本《轉法輪》一氣看完,不知不覺失眠症好了。覺一睡好,精神就好,渾身輕鬆,其他症狀都沒有了。早上我就騎自行車出去找煉功點,還真找到了,我就站在後邊跟著比劃。當親身體驗到大法的神奇後,我就請了一本《轉法輪》,決定煉下去。那時,丈夫已經去世,和同修們在一起學法煉功,生活真的很充實。
二、金剛不動、講真相除惡救人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時,我學法煉功近一年,對「修煉」二字也有了一定的認識,雖然對當時那種鋪天蓋地的迫害感到震驚,但就感到這個功法好,不讓我煉,那是不可能的。就憑著這堅定的一念,我走到了今天。
二零零一年,邪黨惡徒用欺騙的手段把我騙到看守所,到監室裏才知道,這裏非法關十位大法弟子,而且還有外省的。剛好師尊的經文《大法堅不可摧》剛剛發表,我就在身上帶著,就這樣,很自然的就帶了進去,同修們又抄又背,等他們抄完了,背完了,我也就出來了,出來後才想起來,才意識到師尊的洪大慈悲,不落下一個弟子,讓我給同修們送經文。這次當我意識到惡警把我騙到看守所時,我一點不害怕,沒有怕心。
二零零五年,我給一位局長講真相、勸三退,結果他把我舉報了,邪惡把我綁架到看守所,我一路喊著「法輪大法好」。進去二十七天後,一路講著真相出來,沒有怕心。過程中,對邪惡的要求我一概不配合,對號裏的奴工產品,我對惡警說「可別給我派活,我可不是來給你們幹活哩,這不是我呆的地方」。誰提審我,我給誰講真相,講大法的美好,講我如何煉功受益,講我沒煉功前脾氣如何不好,煉功後,我脾氣變好了。我和我的三個媳婦關係都很融洽,她們妯娌三個也能和睦相處,我一人煉功,我們全家受益,反問他們,你說真、善、忍哪一點不好? 他們啞口無言。他們不提審我,我就背法,背「一個不動能制萬動」[1];煉功我是公開的,號長和一個警察要跟我學功,我想,反正我來了,就是證實大法來了,誰想學,我就教,誰想看,我就給他們做示範。一天「六一零」的頭找到我,手裏拿著手機說:「你兒子們可有本事呀,叫外國人給我打電話。」我一聽,知道同修們在營救我。我就加大密度發正念解體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我一定要正念闖出去,救度眾生,助師正法才是大法弟子的使命。第二十七天,在師尊的呵護下,我堂堂正正的闖了出來,臨走時一惡警說「就你這些光盤」,我不想讓他再說造業話,沒等他說完就說:「這些光盤好的很,你看看對你有好處,誰看誰受益。」那惡警再也不說話了。通過這件事,原「六一零」的那個頭辭去了「六一零」的職務,不幹啦。不久,舉報我的那個局長遭了惡報,他兒子成了植物人。
二零零七年,我地的一個資料點遭到破壞,損失慘重,因為我負責一個片區的資料傳遞。惡警找到我,我一概不配合,一個惡警說:「你別想著你年齡大了,我們不敢動你,某某比你大五歲,我們照樣判」。我說:「你說了不算,我師父說了算。誰迫害我,是誰的罪,早晚都得清算。」他(她)們灰溜溜地走了。
三、不分份內份外,圓容好整體
二零零四年,聽說一位外地同修流離失所,到了我地農村,我專程騎單車三十里左右,找到他。同修說:「不管幹甚麼都行,只要不脫離修煉環境」。回到市裏,我給同修們切磋,給流離失所的同修妥善安排,並提供集體學法環境,使同修能夠安心修煉。
被迫害的同修從黑窩裏出來,我及時去看望,予以及時的幫助,主動提出讓他們到我們家集體學法,並鼓勵同修:有師在,有法在,誰也迫害不了我們。
邊遠鄉村的同修缺乏資料,我聽說了及時與相關同修聯繫,保證同修們救度眾生的需要。
我家的集體學法小組已經堅持十來年了從未間斷。同修們說我是這兒的「名人」, 我說:「名人就名人」,咱們就做師父安排的,誰也不敢動咱們!師父叫咱們堂堂正正的修煉,咱就堂堂正正的修煉、堂堂正正的救人,堂堂正正的做好三件事;沒有怕心,那叫你怕的物質就不存在了、就解體了。
寫修煉體會,開始我沒認識上去,怕有證實自我的心。師尊不願落下我,叫同修來給我切磋,我認識提高了。我對同修說:「我今天的一切都是大法給的, 咱可得把握好,把證實大法放在第一位,這是每一個大法弟子的責任」。同修說:「行、行」。就這樣,我口述,同修寫,寫完了我一聽,確實是在證實法,我真高興,就同意投稿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五》〈二零零五年加拿大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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