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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殘疾人自食其力 屢遭中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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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柯鄭基原是廣東省茂名市熱電廠職工,患有嚴重的強直性脊柱病,喪失勞動能力;一九九七年三月,開始修煉大法後,多年的病痛消失,二零零一年三月,柯鄭基已經能夠打理好一個果園,給一家人的生活帶來希望。可是,二零零四年,柯鄭基被中共不法人員綁架,歷經各種酷刑摧殘,惡人企圖逼迫柯鄭基放棄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九年,柯鄭基脫離迫害後,原來茂盛的果園已是一遍荒草地。下面是柯鄭基自述十幾年來遭中共迫害的艱難經歷。

我原在廣東省茂名市熱電廠工作,曾患有嚴重的強直性脊柱病,腰、頸關節鈣化,活動功能喪失,全身骨痛,膝關節游走性刺痛等,已病殘。一九九七年三月,大法洪傳到我所在的地區,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多年的病痛消失,十多年來,都不用打針服藥,減輕了家庭經濟負擔,也為單位節約了不少醫藥費用,使我人生有了新的希望與快樂。

九九年被綁架到派出所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對法輪功進行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茂名茂南區紅旗派出所警察闖到我家中,他們要搜走我的大法書和師父的法像等,被我正念制止,他們將我綁架到派出所關押,當夜又騷擾我家人,再次闖進我家中劫走大法書和師父法像等,強迫我寫所謂的「三書」。

上訪證實大法美好 遭綁架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為證實大法好,我騎自行車去北京,利用自身的經歷證實修大法的美好,因本人患強直性脊柱病,已病殘病退在家休養,因修煉大法後,不用吃藥打針,到生活能自理,從原來膝關節刺骨痛,上下樓梯都要攙扶才能行動,到修煉大法後,能騎自行車上京,證實大法是真正的科學,修大法對人類身心健康和道德文明都百利而無一害的。

當年四月八日,在到達河南省長葛市時,我被當地中共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在河南長葛市看守所奴役迫害七天,當地惡警從每個學員身上抄走他們省吃儉用的路費,縱容犯人對男學員進行毆打。

後我們被茂名公安局帶回看守所迫害近一個月,該看守所伙食極差,我們常餓著肚皮,做超長時間的奴工,出所時,還要勒索每人每天五元的伙食費,對我這個曾患有強直性脊柱病病殘的學員,沒日沒夜的奴工迫害,達不到看守所的勞動量,就不准睡覺、加戴腳鏈等。

其間,茂名公安局還向我們的親人勒索所謂的遣返費用,每人五千到七千元不等,收不到的,就從我們所在的單位強取,然後單位就從我勞保生活費中每月扣一百元,就我這點勞保生活費他們也不放過。完全不顧一個病殘已失去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不顧其困難家庭的生存,盡展其惡,收取到的費用也不是交國庫所有,而是供給他們到開封少林遊玩。

被「六一零」欺騙 我被綁架進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二月,單位「六一零」的謝華坤等五人,在晚上以欺騙的手段,說找我到退休辦談心,要脅迫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我和他們講真相,我說:大法教人修「真善忍」做個好人沒有錯,我修大法煉功為的是有個好身體也沒有錯,你們要我不煉法輪功,等於是要我放棄我的生命。他們自知理屈,說不下去了,就說送我去和市領導說,然後就不讓我回家,在深夜強行把我綁架上車,劫持到茂名市「六一零」在化州石灘舊四監區設的洗腦班迫害。

單位領導開始企圖想用利誘,要我放棄修大法,說如果我同意寫「保證不修大法」了,就可以給我妻子(臨時工)頂我的班(轉正式職工),有好的工作和好的收入,我沒有答應他們的誘惑。我對單位領導說,如果你們領導認為我的家庭生活有困難,給我妻子轉正式職工,這是你們積德為民眾解決實際問題,我會衷心的感謝你們的照顧!但我不會用放棄修大法來換取任何利益達成你們的要求。他們看用軟的不行,過幾天後,就又用硬的威迫,不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就開除。

中共摧殘一家人生的希望

二零零一年三月,我從洗腦班出來後,因身體病殘,找不到工作,為了生活,就回到鄉下去種了幾十棵果樹為生。自從我修大法後身體好了,使我有能力打理好這個果園。

二零零四年,我所種的幾十棵果樹正是掛果豐盛期,豐收的果樹使我看到了一點生活的希望,也給家庭帶來了喜悅。

可是,好生活剛開始,就被中共給破壞了,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我被中共綁架後,我辛勤種下的果樹因沒人能管理就枯死了,眼看每年上萬元的收入就這樣被中共破滅了。

被秘密判刑七年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晚上八時,我剛從果園勞動回家,正在吃飯,茂南區公安分局黃曉華、吳楚姬就帶著一幫惡警衝進我家非法抄家,黃曉華、吳楚姬在我女兒房間抄到一張寫有「真善忍」的卡片,就威脅小孩說:「不說出原由,就叫學校不讓你讀書了。」他們連孩子都不放過。

惡警把我綁架到「六一零」關著,每天限定只能給一小杯開水,造成我出現腎結石疼痛症狀。

中共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以出版製作弘揚大法的宣傳資料為由,秘密非法判我七年。我不服上訴到中院,中院不讓律師出庭也不通知我家屬,就秘密進行終結。

中共還從經濟上對我進行迫害,幾年來停發我的社會保障金,造成我小孩讀書也交不起學費,茂名市熱電廠單位書記李瑞明簽字,以我被判刑為由,將我開除,停發所有應得的福利。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我親人來看守所看望,茂名看守所不讓親屬接見,也不通知親屬也不說明送我到哪去了,其實是在我親人還沒到來時,他們已把我被秘密送到陽江監獄迫害去了。

陽江監獄不明藥物、長時間坐板、奴工迫害

在陽江監獄六監區,每天強迫洗腦十六小時以上,惡警縱容包夾對我做小動作,在我不注意時,把藥物放進開水裏,放進去的藥物沒能一下全化開,我看到有米粒大小的白色粉粒,還有幾次不明不白的抽血。當我膝關節刺骨痛,出工走不快的時候,惡警指使包夾架著我走,被所有正在出工路上的服刑人員看到,服刑人員對惡警的惡行表示不滿,大家都發出了一片「噓」聲,這樣他們就不敢再架著我走。

因長時間坐著洗腦,我腳浮腫起來了,晚上吃完飯,惡警就要包夾逼我操正步,被前面監舍的服刑人員看到,大家齊齊發出「噓」聲,包夾只好報告惡警李戈對我停止操步。

惡警周宗縱容包夾張其銳在我親人接見時,隨意監聽和關斷我與親人的通話,侵犯個人隱私權利。

監獄不管是對老弱病殘,都逼著超長時間奴工沒有節假休息日,晚上還得天天出工趕任務,為達到超額完成監獄下達的任務,節假休息日這最基本的人權都不能保證。

二零零九年,當我脫離迫害,回到果園看看,果樹全沒了,那裏已是一遍荒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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