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唐山市豐潤區「法官」徐天鵬的流氓行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唐山報導)唐山市豐潤區的「法官」徐天鵬的母親在閒談中透露,誰找我兒子(徐天鵬)辦事,「不拿錢來,門兒都沒有。」

其實,徐的貪財枉法是中共官場的普遍現象,但徐天鵬為了保住這個位置,卻比其他貪官走的更遠!他誣判了多位善良民眾,並不遺餘力地構陷信仰真善忍的普通百姓,在豐潤的街頭坊間甚至官場,都在流傳著徐天鵬的「流氓軼事」和枉法的「雷人之語」,以及受害者家屬聯名控告徐天鵬的消息。

徐天鵬的行為已觸犯了法律,給無辜的好人和他們的家庭造成巨大傷害,被國際網站列入惡人榜,「追查國際組織」已經對其發出通報。現在,徐天鵬本人已變得非常頹喪和不安,而且極度怨憤地對周圍人說:「我是給共產黨賣命呢,就這樣對待我?!」

徐天鵬,男,五十歲左右,現任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法院刑二庭庭長,近年來,他連續多次以審判長的身份,不顧事實,不按法律,枉判了多名法輪功學員。法庭上,徐天鵬常常蠻橫霸道,邪勁十足,醜態百出,不知禮,不懂法,完全是一副流氓、痞子相,不但踐踏了法律的尊嚴,更顛覆了法官的形像。「(開庭)沒必要通知家屬」、「那你就到美國去(講理)呀」、「我們這法院就這樣,你再說就是擾亂會場,把你驅逐出去」等等荒誕的言辭就是出自這位「法官」之口。他就是以這種「執法」方式,把很多毫無罪錯的法輪功學員強行投入了監獄。

下面我們就看一看在這位徐天鵬「法官」這些年都做了些甚麼。

一、誣判楊國光

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上午九點,唐山市豐潤區第八法庭對豐潤區岔河鎮高坨村法輪功學員楊國光進行非法庭審。開庭前,入口處一女警負責開旁聽證,旁聽證開了一本,足有幾十張,可最終坐到旁聽席上的只有十一位親友,其它的旁聽證均被「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安排的人冒領。當時,一位五、六十歲的男士看著法院大門口兩邊站著和坐著的一排人,問楊國光親戚說:「今天是啥日子?怎麼這麼多人呢?」親戚告訴他要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當時面前坐著三個法院警官,其中一個是法院刑一庭的審判長,這位男士一邊在三個警官面前簽自己的姓名、住址,一邊說:「這共產黨完了,這共產黨完了……」一連說了幾遍。三個警官看著他一言沒發。

庭審開始後,作為審判長的徐天鵬開始了一系列的詢問,讓人詫異的是,徐天鵬當庭的詢問,除了姓名、住址、工作單位,就是甚麼工齡買斷等等,與其說是當庭詢問,倒不如說是瞎聊胡扯,而且詢問過程中,說話陰陽怪氣,眼神輕蔑,言辭充滿戲弄與侮辱。律師要求法庭按照規定解除楊國光的刑具,徐天鵬連續兩次無理拒絕這一合法要求,並無知無恥的對律師說:「你沒這個權力!」意思是「就我才有這個權力」──流氓本相表露無遺!

律師詢問楊國光:「你二零零零年被勞教是甚麼原因呢?」楊答:「我以前抽煙酗酒愛打架,後來修煉法輪功真、善、忍後,知道如何做個好人,如何對社會有利。可二零零零年在我家田間勞作時,無辜被綁架勞教了兩年多。」這時徐天鵬蠻橫打斷:「不要誘導當事人,這與本案無關,說與本案有關的。」

顯然楊國光的話,正是點中了這起綁架的「原點」,一個學好的人被非法抓捕,中共司法部門在執法犯法,不然就沒有後來法庭一幕,怎麼說與非法抓捕沒有關係呢?徐天鵬恰恰是感覺到了這一點,所以,自知理虧,就只有用耍流氓來掩飾中共司法的無理。

律師又問:「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你是如何被抓的?」楊答:「我接到家裏人的電話後回到家門口,就看到了兩輛車。我好心地上前詢問:你們是幹甚麼的?他們回答說是電信的。而後幾個人一哄而上,搶走了我的摩托鑰匙,把我打得夠嗆,自始至終沒出示任何證件。」徐天鵬詢問:「從你家抄的物品從哪裏來的?內容從哪來的?」徐拖著長音,故意顯出流裏流氣的樣子。楊國光說自己學的上網下載,徐輕蔑地拉著長長的鼻音:「噢──你很聰明啊」,還晃著腦袋拉著長聲說:「你真──聰明。」

這時,旁聽席上已經有人對徐天鵬的這種流裏流氣的問話氣得罵出了聲。律師舉手抗議:「反對,不許用侮辱性的語言對待我的當事人!」並要求把這些錄像錄音記錄在案。徐天鵬聽後啞口無言,蔫了下來。

徐天鵬要根據刑法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給楊國光定罪枉判時,被律師指出說他是利用職權濫用國家法律,枉法裁判,國家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規定法輪功是邪教,而且憲法規定信仰自由,要追究徐天鵬的刑事責任。最後律師還從法律條文與事實的層面進行了全面深刻的剖析,論證了楊國光的所作所為都是合法的。不僅如此,還應該追究參與抓捕楊國光的豐潤公安、國保所有的人違法犯罪的行為。最後徐天鵬無奈以休庭走掉。

楊國光,豐潤區岔河鎮高坨村人,在修煉法輪功以前抽煙喝酒,脾氣暴躁,打架鬥毆,可謂樣樣佔全。上班也不好好工作,喝酒離崗更是經常事,是個典型的浪子。

楊國光自從一九九六年底走入法輪功後,不但戒掉了多年的煙癮、酒癮,臉色也由原來的黃白變得白裏透紅。而且從那以後再沒和別人打過一次架。尤其讓人驚訝的是,他在單位連續三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

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由於楊國光不肯放棄信仰而被非法勞教,並因此失去了工作,只能在家靠幹一些瓦匠活維持生活。楊國光幹活兒要的工錢是最低的,而且平時鄉親們有些零星小活兒找到他,他從來都是只幹活兒不要錢,鄉親們管飯他都謝絕不吃。趕上幹活兒需要的材料(如需要安裝的窗戶)東家沒準備齊,他馬上開著自己的車去給買來,也從不為此收油錢。

二零零零年的十月十二號晚七點左右,楊國光剛幹完農活回到家,突然村幹部和岔河派出所的六七個警察闖進他家,綁架了楊國光夫妻,並搶劫財物,家中物品被扔的滿地都是。到派出所後,這些人把楊國光銬到一棵大電線桿上,不讓穿衣服凍餓到深夜一點。把妻子王淑霞關進屋裏,把老式手搖的老電話機的正負極拴在兩個大拇指上,手反銬著,用腳銬銬住腿,讓她跪地,不跪就用力搖那電話機子,當時就感覺萬箭穿心,眼睛也閉不上,張著嘴,渾身不會動,一直到深夜一點多。

後來楊國光被劫持到荷花坑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在「嚴管班」,每天「坐板」,要求頭正頸直,目視前方,雙手背後十指交叉,小腿豎直身子不准晃,坐在一個十公分寬、十公分高、二十公分長的小板凳上。(插圖)不准喝水,不讓上廁所,一天就讓睡一小會兒的覺,還得先報數,不報數就三個人擠在一米寬的地方。後來又被強迫幹奴工,一天包裝一千雙筷子,從早幹到晚,累的頭昏眼花。還被強迫寫「三書」,否則惡人就用電棍電擊,用小細尼龍繩捆,叫「殺繩」。要麼就被長期面牆罰站,離牆一寸遠,仰著臉手背後,不准閉眼。

惡警告訴楊國光,「不轉化就火化」。當有人質問惡警怎麼叫「轉化」,他們說「你罵你師父,你開始打人,你從新喝酒,開始吸煙,說髒話,你就轉化了。」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唐山市和豐潤區警察扮成便衣敲開他的家門,脅迫著楊國光的家人給楊國光打電話,將其騙回家中。岔河鎮派出所副所長張照單和高坨村大隊書記李佐全帶頭,從西隔壁跳牆進入楊國光家,然後搶錢搶物,並由六個人將楊國光暴打後帶走。

二、誣判厲玉書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豐潤區法院對豐潤區十一小區法輪功學員厲玉書進行非法開庭,審判長是徐天鵬。

家屬和旁聽人員剛剛坐定,其中一個旁聽的朋友就被警察叫出法庭(據說被叫出後警察試圖將她拉入警車綁架,但遭到抗議未得逞)。庭審開始,書記員按正常程序宣讀了法庭紀律後,徐天鵬又氣勢洶洶地將所謂的法庭紀律重複了一遍,而且聲稱:如果旁聽的家屬包括律師,誰不遵守他就會「毫不客氣」。然後,徐天鵬又宣讀了一份所謂「法庭新規定」聲稱:如違反規定將處以罰款一千元和拘留十五天等。庭審尚未真正開始,這位徐天鵬法官已經營造了一個濃濃的恐怖氣氛。

法輪功學員厲玉書到庭,兩位律師先後強烈要求出於人道,打開刑具,均遭到徐天鵬蠻橫無理的拒絕,並訓斥律師不許再提。

江天勇律師辯護時提到:一九四八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規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教義、躬行、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不等律師說完,徐天鵬就不無譏諷且充滿蔑視地對律師說:「沒必要宣讀甚麼國際法規,你要討論就去制定法律的地方去討論。」並說:「那你就到美國去呀。」這樣的場面發生了幾次。每當律師提到根本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為×教時,徐天鵬就強硬制止:「不用你說,你上人大去說。」

庭審結束後,有位八十多歲的老媽媽從法庭裏到法庭外一直泣不成聲,犯了心臟病。從她斷斷續續地哭訴聽到:「沒天理了,本以為法庭是個可以說理的地方,真不讓人說話呀!有理說不出呀!心裏憋屈呀!……」當時在場的一位老者問明原委後大罵共產黨太霸道太不講理,不按法律辦事,老百姓沒好日子過……。「我看你們來的人挺多的,看來老百姓就得和法輪功(學員)一樣骨頭得硬起來了。」

三、誣判何素英

八月二十八日下午,徐天鵬再次以主審法官的身份對家住豐潤區二十一小區法輪功學員何素英非法庭審。何素英沒有請律師,而是自己寫了一篇辯護詞。當庭,何素英宣讀辯護詞,告訴當庭的所有人信仰法輪功沒有罪……但這次開庭徐天鵬似乎連認真走個過場的耐心都沒有,所以沒等何素英的辯護詞讀完就被他野蠻打斷,隨即宣布休庭,結束庭審,前後不足半小時。

現年五十二歲的何素英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被綁架到看守所後,很快被迫害出嚴重的心臟病,心臟每小時間歇兩次,隨時都有生命危險,所以必須全天二十四小時背著心臟監控器。當她在法庭宣讀自己的辯護詞時,明顯有氣無力,家屬當庭要求保外就醫,徐天鵬不但毫不理會,而且草草退庭。家屬無奈,在庭外放聲痛哭,癱倒在地。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豐潤縣公安局,林蔭路派出所共有二十多個惡警非法闖入何素英家中,先是六、七個便衣冒充居委會人員騙開房門,然後蜂擁而入,翻箱倒櫃,連三個月大的孫子的嬰兒床都翻遍了。這些人把何素英家裏的存摺、工資卡、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及大法書籍洗劫一空,而且還搶走兩輛私家車以及八萬多現金,連家裏存放的零花錢都搶光,總共損失約十幾萬元。三月大的嬰兒受到驚嚇大哭不止。

同時,警察把何素的丈夫和弟弟也綁架到林蔭路派出所,並以「窩藏犯」的罪名恐嚇家人。放回前逼迫二人罵法輪功師父,否則不放。何素英當晚被劫持到豐潤看守所。

五月二十二日,何素英的家人去林蔭路派出所要人,警察說:「你們找胡錦濤去我們就放人。」

四、誣判張桂芝、張明鳳

張桂芝女,六十八歲,唐山市豐潤區老莊子鎮南王莊村人,是一位退休教師。張明鳳,女,六十歲,唐山市豐潤區老莊子鎮沙霧莊村人。二零一二年四月四日,張桂芝老人和張明鳳在豐潤區豐登塢鎮小鄭莊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豐登塢派出所便衣跟蹤綁架。

唐山市豐潤區法院於八月二十日對二位老人秘密開庭。在法庭上,張桂芝說:「要不是我通過修煉受益,我怎麼會無怨無悔的堅持修煉呢?我沒有破壞國家法律,我翻遍了所有的法律條文,也找不到法輪功是邪教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告訴我,公民有信仰自由。我按『真善忍』努力做一個好人,做一個身心健康的人,做一個對社會對人們有益的人,對這樣的人判刑是有罪的。」

張桂芝的自我辯護時,被徐天鵬多次打斷,不叫她往下辯護,草草退庭。

兩位老人的家屬得知消息後,找到法院詢問此事。法院竟無理地說:「沒必要通知家屬,我們通知了張桂芝、張明鳳本人就行了。」(根據中共高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判決宣告後應當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提起公訴的檢察院、辯護人和被告人的近親屬。)

兩家的家屬聽此無理回答非常氣憤。現兩家已請了北京律師向法院遞交了上訴書,控告法院刑二庭審判長徐天鵬等人的不法行為,現已把控告書遞交到豐潤法院紀檢科、豐潤人大、豐潤檢察院、豐潤紀委、豐潤「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

二零零一年,張桂芝曾被綁架到豐潤看守所,在那裏遭電棍電擊、吊打、灌食迫害。灌食時被撬掉了兩顆門牙,吊打時不讓上廁所,大、小便都在褲子裏。看守所的惡警還用棒子打她的腳踝骨,張桂芝被連續折磨三天,大小便失禁,渾身青紫。

後來在開平勞教所,張桂芝被迫害得雙腿不能走路,生活不能自理。勞教所怕擔責任,讓家人接回。後來經過堅持學法、煉功,身體才慢慢康復。

張明鳳女士原來患有嚴重風濕性關節炎,手疼,骨節變形,心慌,神經衰弱,經常夜裏出不來氣、憋得突然坐起來,幹活都很費勁。自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她的身體明顯好轉,各種疾病隨著修煉都不翼而飛。

張明鳳女士在村子裏主動擔當看井工作,整年負責看兩個井,都分文不要。打井時從鄉親們的田間地頭過,大家都要錢,只有法輪功學員張明鳳家不要。她處處事事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人,為別人著想,與別人方便。她還主動給村子的孤寡老人送飯,時常給老人接水,大雨天也不例外。她還主動開著拖拉機給本村鄉親鋤土豆,不要一分錢,外村人都知道她心地善良,也經常找到她幫助鋤土豆,她都是很爽快的答應,也同樣不要一分錢。全村人都說她學大法不但身體好了,更愛幫助別人了,都很認可她是個好人。

五、誣判王希文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一名北京律師受豐潤區法輪功學員王希文親屬所托,代理王希文的辯護律師,來到豐潤區法院刑二庭查閱王希文卷宗。辯護律師等了一個多小時,徐天鵬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要求律師提供自己的身份證複印件。據律師講,他當了二十年的律師,被要求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這還是第一次。律師複印證件後,徐天鵬說還要再審查他的律師證,律師對徐天鵬說:「昨天你不是看過律師證了嗎?」徐說:「要核對律師證內容。」律師只得再次把律師證交給徐天鵬。律師等了很久,最後在徐天鵬的百般狡賴下,還是沒能查閱到王希文的卷宗。

律師在辯護時,提出徐天鵬一系列的違法行徑,如:不允許會見當事人、限制律師複製案卷等,威脅律師他要以蔑視法庭為由追究辯護人的責任,要求律師只對事實和法律規定進行辯護,剝奪律師獨立辯護的權利。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下午兩點,王希文被唐山市豐潤區法院「公開」審理。但很多王希文的親友不能旁聽,因為旁聽席大部份座位已經被公安以及「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組織)人員佔據。

六、誣判賈元峰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一日上午九點三十分,豐潤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賈元峰,開庭前,律師要求依法會見當事人,但法院以開殘奧會為由,不讓會見。庭審中,徐天鵬多次無理打斷律師的辯護,被律師指出不符合法律規定。徐天鵬說:「我們這法院就這樣,你再說就是擾亂會場,把你驅逐出去。」

七、誣判凌雲

凌雲,一位普通的婦女,因同情法輪功學員而遭中共惡警綁架。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豐潤區法院對凌雲非法開庭。

此次開庭,雖曰「公開審理」,卻不允許任何人旁聽,就連凌雲的母親和丈夫也被擋在法庭門外。庭上只有被非法庭審的受害人凌雲,其餘的就是刑二庭審判長徐天鵬等幾個所謂法官,再有就是由法院指定並與其默契配合的律師馬秋平。凌雲的母親和丈夫很想入庭旁聽,前去敲門。徐天鵬粗野的在庭裏喝道:「再敲門,用手銬把他們銬進來!」

在多起對法輪功學員的庭審中,徐天鵬往往以「休庭」結束,當家屬不走質問休庭還要等再開庭時,法院的警察和徐天鵬都欺騙並辯說休庭就是退庭,家屬與他們論理時警察就開始驅趕甚至動手動刑具。對所有律師的辯護,徐天鵬都不作任何答覆,明知無罪也不放人,而後就是暗箱操作,濫權誣判。

徐天鵬就是用這樣的方式,先後誣判厲玉書十年、谷友文七年,楊國光四年半,何素英四年,王希文四年,賈元峰三年,張維仲二年,凌雲三年,不通知家屬不開庭枉判徐傑七年、張明鳳三年、張桂芝四年、鄧秀豔四年半。而當家屬依照法律規定向他索要判決書,他狂傲地說「判決書從來就沒給過家屬,就是不給。」

目前,徐天鵬正在因觸犯以下法律被控告。

1、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按照《憲法》第三十六條,已構成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
2、故意給法輪功學員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捏造虛構罪名,損害法輪功學員名譽、人格或嘲笑和辱罵,按照《憲法》第三十八條,已構成誹謗罪或侮辱罪。
3、對法輪功學員打擊報復、發洩私憤、非法庭審、判決,濫用職權、枉法瀆職,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訴,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造成冤案,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已構成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現提供徐天鵬及其家人的聯繫方式,請好心人勸勸他懸崖勒馬,因為再這樣下去,他失去的可能不只是本該很好的名聲。

唐山市豐潤區法院刑二庭惡庭長徐天鵬家庭住址:18小區-306樓-3門-201 室
徐天鵬 辦公電話:0315─5155522
徐天鵬妻子:耿玲芳 單位:豐潤區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 現在退二線
徐天鵬的哥哥:徐天祥,家住:豐潤新區9小區307樓3門502室
徐天鵬的母親李桂琴 住址:冀新小區─304─3─202(38中學南邊的樓)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