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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媒體報導中共活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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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九日】德國《威斯特法倫報》(Westfalen Blatt)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報導了有關在中國發生的活體摘取器官的消息。

報導譯文如下:

「在中國幾乎沒有器官捐獻者,每年卻做數千起器官移植手術。等待器官的患者名單是沒有的,但是患者兩週就可以得到適合的器官。人權活動家對此深感疑慮。

大赦國際表示,中國每年大約有一千七百名罪犯被處以死刑。中國政府並不否認肆意摘除死刑犯的器官。即便如此,國際人權協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Human Rights)依然認為,仍有數千個器官來歷不明。

(中國)沒有歐洲這樣的器官分配系統。而且,在中國人們普遍認為:人作為一個整體來到這個世界,那麼離世時也應盡可能保持身體完整。

至少,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最近表示,五年內將禁止使用犯人的器官來做移植手術。然而,位於德國法蘭克福的國際人權協會的理事會發言人馬丁﹒萊森汀(Martin Lessenthin)對此論調表示懷疑,他說:「這種說辭通常都只是障眼法。」

不像血液,人體器官是不能儲存的。要在很短的時間內找到合適的器官提供者,必須有一套繁雜的基礎設施。萊森汀說:「儘管中國沒有這些基礎設施,卻能在平均兩週的時間內提供適合患者的器官。」每年只有一千七百名死刑犯,但是卻有六千五百名患者接收器官移植,有些來源稱有一萬個器官,這是無法解釋的。

來自美國的張而平先生提出一個推理縝密的推測,在中國的一千所勞教所的四百萬關押犯中經常有人莫名地失蹤,特別是被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盯上的法輪功學員,更是被當作活摘器官的潛在器官庫。

在美國參議院的聽證會上,就有曾被勞教所關押的人敘述,在押期間他們進行了徹底的體檢,這不同尋常。

在歐洲,取得和分配器官移植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標準,儘管最近也有非正常事例浮出水面。

即使如此,德國還是被捲入了中國的屍體買賣生意。例如在中國失勢的薄熙來應該曾經因此而獲利數百萬美金。國際人權協會表示,從前的政壇紅人薄熙來就曾經和海德堡的京特﹒哈根斯教授交往密切。哈根斯在「人體展」中使用的屍體多來自中國的官方途徑。

中國的警察機構可以在沒有法院判決書的前提下將市民關進勞改所,最長時間為三年。刑滿釋放的人講述了他們在裏面一週工作七天每天十六個小時的悲慘遭遇。國際人權協會手中有上千被中國監獄和勞教所折磨致死的案例。

張而平先生表示,那些貪污腐化的官員和醫生是很容易得手的。這位來自紐約的研究亞洲問題學者早在多年前就開始搜集有關「活摘器官」的證據,(稱之為「活摘器官」)這是一個血腥的,然而恰如其分的表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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