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以來,廖家沒有幾天安寧團聚的日子。廖志軍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被綁架、關押二次,無理罰款六千元,繼而被單位軟禁一年;二零零 一年三月五日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湖南長沙新開鋪勞教所;二零零四年在郴州又被非法抓捕勞教。廖松林二零零一年被綁架到洗腦班關押;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抓捕,關押在郴州市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九月六日被郴州市北湖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湖南常德津市監獄。
下面是廖松林老人自述遭冤獄經過。
與兒子媳婦一同遭綁架、非法判刑
我與老伴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準備到湖南岳陽喝喜酒,已買好了二張上午十點郴州至岳陽的火車票。兒媳張燕上街為八十多歲的外婆買點心,上午八時許,遭到郴州國安的謝功香為首的一夥強盜在街上綁架,謝功香一夥當街搶劫了她的錢,並且搶劫了住宅鎖匙。張燕被綁架到公安局。
惡警謝功香用搶到的鑰匙,強行衝進我的家,首先就把廖志軍用手銬強行銬上。同時二名強盜將我(廖松林)夾在中間不能動。其他強盜警察在客廳、臥室、廚房和陽台,翻箱倒櫃,真是挖地三尺,搶劫了法輪大法師尊的像,大法書籍,真相資料,三用機,DVD,MP3,MP4,各人的手機,一套修理工具。並搶劫了現金五千多元。後強行將我、廖志軍與張燕送到看守所。
「六一零」(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恐怖組織)指使檢察院,法院對我、我兒子廖志軍審判。我說沒有犯罪,並寫了三頁的申訴材料,法官不准申訴,指使法警搶走申訴材料,秘密判我四年,廖志軍三年六個月。
在津市監獄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天未亮,惡警就將我與兒子廖志軍送到湖南津市監獄。在這裏不准煉功,不准看書,不准講法輪功的事,不准用紙筆。二十四小時都由刑事犯夾控,上廁所都要經過這些刑事犯人同意,還得有一個刑事犯監控才能上廁所。
特別是被犯人稱為「人渣」卻被津市監獄視為「寶貝」的張訪華,第一天一來就對我說:從今天開始,我就是你的老闆,你要聽我的安排,我就是專門降伏你們的。
車間的奴工產品是安裝手錶錶帶。法輪功學員不承認犯罪,所以我沒有任務。那些夾控犯人的任務,只有那些生產高手的一半。張訪華的任務就堆在我旁邊,逼迫我不停的做。有時他認為我做的不好,或者我與別人說了一兩句話,張訪華就會對我大打出手。
冬天,張訪華把火爐佔為己有,不讓我烤火,致使我的手腳全部凍得紅腫,開裂出血。幹部看了同意我不給我幹活了。張訪華大吵大鬧說:幹部同意,我不同意。我說了一句,他就從垃圾簍裏抓起一把垃圾往我口裏紮,說是不准你狡辯。
張訪華在洗腦班經過監獄「六一零」惡人、監獄教育科科長羅華的調教,開口就罵大法、罵大法弟子,並無恥地說:你們信仰法輪功,我的信仰就是罵人。並且用毛筆把這些誣蔑法輪大法的語言寫在報紙上,貼在牆上,用粉筆寫在物品台上,監舍,車間的地上。我勸他不要這樣做,善惡終有報。張訪華立即用臭襪子、髒抹布堵我的嘴,有一次還在馬桶裏沾上尿堵我的嘴,說我就不信整不死你。
惡人張訪華到監獄一個月,就被安排做夾控,因為他已經「三進宮」,他自稱:「我三次坐牢已經超過十六年,以前是搶劫傷人,現在又強姦傷人。要想牢坐的好,就要會裝寶,總起來三個字:聾、啞、瞎。」
張訪華下到監獄一個月就三次毆打其他犯人,隨後又毆打大門值班員。犯人都稱他「人渣」。在奴工勞動中也是強迫另一個夾控,還有我(廖松林)給他做,他自己在那聊天,或者找機會羞辱別人,或者離開車間一二小時。張訪華做事毫無道德底線,但是在中共邪黨的監獄裏如魚得水。中共就是需要這種人渣搞迫害,因此他被監獄獎勵減刑分,還評為「勞積」分子。
二零一一年四月,津市監獄「六一零」(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恐怖組織),以教育科長羅華為首,在湖南省監管局指揮下,糾集張訪華這些人渣,開辦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強制看誹謗、誣蔑法輪功的影視與書籍,強制寫「認識」。如不寫,或不按他們的要求寫,就無休止的強制罰站,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不准洗漱。張訪華在洗腦班迫害一位徐姓法輪功學員,動手就打,開口就罵。他得了五分的減刑獎勵,他更是不知道自己姓甚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