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曹東被囚新安勞教所 律師繼續要求行政覆議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中國大陸報導)北京外國語大學畢業的法輪功學員曹東,出冤獄不到一年,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再次在北京遭綁架、非法勞教。親友請律師幫助,卻遭到中共當局的種種刁難。

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五,黎雄兵律師帶著為曹東寫好的行政覆議書去位於七里渠的東城分局看守所,要求面見曹東,讓他本人在覆議書上簽字。看守所拒絕給律師辦理會見手續,說他們只管羈押人,律師見當事人的事不歸他們管,要見曹東必須經過北京市勞教委批准。

九月三日星期一,黎律師去北京市勞教委遞交行政覆議書,要求批准會見曹東、讓其簽字。接待人員讓他先回去等回話。律師只好返回。整個下午,律師和曹東家屬在焦急等待中度過,一直等著回音。

九月四日,星期二一大早,曹東家屬又奔波到七里渠東城看守所,打聽曹東是否還在那裏,得到的答覆竟是,八月二十八日曹東就已經被轉移關押到位於大興區的北京新安男子勞教所了。也就是說,八月三十一日律師去看守所要求見人時,曹東已經不在那裏了,可是看守所卻向律師故意隱瞞,使用這種伎倆無非是想戲弄律師和家屬,讓他們往返於看守所和勞教委之間把時間白白消耗掉,企圖拖過九月七日的行政覆議期。

同一天,律師收到北京市勞教委的電話回覆:對他在看守所面見當事人的申請不予批准。

九月五日星期三上午九點多鐘,律師和曹東家屬一同前往北京新安男子勞教所,要求准許面見曹東,讓他在行政覆議書上簽字。後在律師、家屬努力下,十點多鐘,律師才終於見到曹東。會見在勞教所的一間屋子裏進行,在勞教所管理科警察監控下,律師與曹東大約交談了一個小時。

曹東的行政覆議指出,北京市勞教委對曹東的勞教決定缺乏事實依據,也超越了法律範圍,本身就是違反中共自己制定的憲法和相關法律的,應當依法撤銷並立即恢復曹東的人身自由。

六年前,曹東曾面見歐洲議會副主席史考特先生,講述自己和妻子及身邊熟識的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殘酷迫害。之後被中共當局綁架、非法判刑五年。妻子楊小晶在受到長期多次勞教迫害、驚擾、顛沛流離之後,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淒然離世。曹東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才出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