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腦班惡人強迫李旻蔚妥協,給李旻蔚心靈造成傷害。但是強迫改變不了人心,洗腦班的惡行不會真正改變法輪功學員的信仰。
李旻蔚,四十四歲,廣州市人,家住越秀區。原工作單位是中山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特種門診,任職護理師。一九九八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李旻蔚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以來,被廣州市610定為重點迫害對像。在被綁架到洗腦班的幾天前,李旻蔚曾向街道610人員張曉梅(此人自一九九九年以來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說明自己十幾年遭中共迫害的事實,向街道提出辭職。二月二十三日當天,李旻蔚去北京街道辦事處自己工作的辦公室時,街道綜治辦主任帶領越秀區610辦公室科長王強闖進,宣稱李旻蔚「攻擊國家領導人、反對共產黨」,隨後指揮北京街派出所副所長等警察將李旻蔚綁架、強行關進廣州市洗腦班──對外稱廣州市法制學校。
洗腦班集中為了「轉化」李旻蔚,逼她不停地看央視誣蔑對法輪功的節目,從早看到晚,不停播放。兩個月後,惡徒們達不到目的,從長春叫來「轉化黑手」祝家輝,對李旻蔚進行「攻堅」迫害。李旻蔚的身體被折磨的難以支撐,體重下降十斤,出現嚴重的胃痛伴有噁心、嘔吐,左膝關節舊疾開始復發、腫痛,嚴重時不能行走,左腿肌肉萎縮。洗腦班警察叫囂:「不轉化別想出去,而且要讓你活得生不如死、人不人鬼不鬼的。」李旻蔚被洗腦班非法關押了六個月後,於八月二十三日出獄。
李旻蔚曾多次遭中共綁架、關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她進京為法輪功鳴冤,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三月六日,她在天安門廣場拉「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非法拘留三十天,後被劫持到廣州市槎頭女子勞教所迫害,因拒絕「轉化」被非法加期,共被非法關押一年零八個月,期間遭獄警多種酷刑折磨,年僅三十二歲,便頭髮全白。原工作單位還落井下石,以「曠工」為由非法開除她的公職。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日,李旻蔚出獄,不料她剛走出勞教所大門,就被廣州市越秀區610、派出所及街道居委會共十三人攔劫,企圖將她劫持進「洗腦所」繼續「轉化」迫害。李旻蔚堅決抵制,跳入河中,後被渡船上的船工救起,後在她的老父親以死相拼的情況下,610惡徒才不得不讓李旻蔚回家。
二零零四年四月,廣州「六一零」又一次對全市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規模迫害,李旻蔚被非法抄家,並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李旻蔚此次被綁架前,在戶籍所在地的北京街道辦事處做臨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