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辛集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河北省辛集市中共邪黨政府、公安局原610、國保大隊、司法、各鄉鎮政府及派出所,都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610主任耿佔峰(前)、耿超(耿佔峰之子)、賈立超、魏朝輝等肆意行惡,給無數家庭造成災難,妻離子散、失學、失業、流離失所、勒索(罰款吃請等),非法判刑、勞教、關押、動用各種酷刑打傷、打殘,打死、有的折磨致死。

下面是辛集市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情況介紹。

1、陳西卜,男,辛集市大士莊村人。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黨迫害法輪功後,耿佔峰、耿超、賈立超、魏朝輝等惡人對陳西卜多次綁架、關押、抄家,勒索現金四萬五千元,搶走摩托車一輛、自行車兩輛、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照相機一個、手機三部、手錶兩塊、項鏈一條、戒指一個、小靈通一個、還有香煙涼鞋等物品。二零零三年非法定罪從看守所押送到唐山監獄,遭受殘酷迫害,後保外就醫回到家中,惡人經常騷擾,被逼流離失所。二零零八年奧運前,惡人再度綁架陳西卜、妻子裴雙珍、女兒陳蘇到商業城派出所,強迫寫「保證書」,他住的樓下經常停著警車,惡人輪流監視、跟蹤,直到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陳西卜含冤去世。

2、馬建設,男,五十四歲,辛集市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馬建設徒步上北京證實法,走了六天被惡警抓回關押到站前派出所。一九九九年十月五日,去北京證實法被抓回,關押到棉麻公司,被勒索二千六百元。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和零二年兩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五日,辛集是610、興華辦、站前派出所十二名惡人把他綁架到洗腦班迫害二十多天,逼他寫「四書」由於不配合,610頭目謝志遠對他打罵、不讓睡覺,逼他彎腰頭頂牆罰站,他絕食抗議。耿佔峰為首的惡人不斷去抄家,揚言:一旦找到甚麼東西,我非讓你傾家蕩產,不讓你過。由於長期遭受迫害,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含冤去世。

3、張印海,男,七十歲,辛集市田莊鄉彭六佐人,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含冤離世;其母李青竹被恐嚇,在二零零五年七月去世。張印海的大兒子張同義,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被耿超一夥惡人非法抄家,搶走現金一萬六千元、支票一張、電腦一台、電話兩部、手機一個、錄音機一台、花生油五十斤,並非法判張同義監外勞教一年;他的妻子李二改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小兒子張同鍵,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被耿超一夥惡人非法抄家,搶走電視機一台、電腦一台,夫妻二人不敢回家。二零零五年九月,女兒張香珍、張婷珍、張月香找耿超要哥哥的東西,不但不給,還被耿超非法關押,張香珍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被晉州國保綁架;張婷珍和張月香各被勒索一千多元。

4、邊秀娟,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孔繁權、謝小峰等惡人非法闖入家中,搶走現金七百七十元,勒索家人五千元。被綁架到看守所迫害。

5、薛曉武,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耿超、賈立超一夥攔住他的汽車,非法搜身,搶走現金四千元,扣押了汽車和車上的物品,又抄家搶走電腦和一些物品,強行勒索五千元。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的一天,薛曉武在飯店吃飯,耿超突然帶領一幫人搶走身上帶的現金五千元,非法關押二十小時後,耿超狂妄的說:就是要錢,掏錢吧。又被勒索二千元。

6、梁淑雪,辛集市人,女,七十多歲,自九九年開始迫害,賈立超、耿超為首的惡人無數次抄家並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耿超帶領一幫人非法抄家,搶走五千元的存摺和兩千元現金。老人犯病躺在地上,耿超指使人把她抬上警車,押送看守所,一宿犯了幾次病,幾天後強行送洗腦班迫害。

7、李玉德,二零零三年臘月二十六,一幫惡人非法闖入家中,搶走現金八千元並被非法關押。

8、劉桂戀,辛集是支方村人,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耿超、李曉峰、李帥、二豹等闖入家中,把家裏翻了個底朝天,搶走現金三千一百元、存摺九個共五萬五千元(逼迫要了密碼支出現金)、搶走雙卡錄音機一個、手機兩部。把劉桂戀綁架到公安局嚴刑逼供,傍晚送到看守所。

9、孔寬新,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上午,被惡人舉報,耿超、李曉峰、李帥等惡警開來兩輛警車,把孔寬新押送到公安局,當天轉到看守所,被勒索現金三千元。

10、李如森,二零零六年三月,耿超、孔繁權等惡警闖入家中,搶走五千元的存摺(支出現金),後來又不斷勒索一萬七千元。

11、蔡增才、蔡滿根、蔡生珠,男,辛集市南智邱東陳莊村人,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凌晨四點,惡警耿超、李帥等惡人開著四輛警車非法闖進南智邱東陳莊村,對蔡增才、蔡滿根、蔡生珠、等四家被抄家搶劫,搶走蔡增才家兩千元、搶走電視機一台、VCD三台、錄音機三台、現金二百元、裝有現金的保險櫃一個。非法抓走十二個人。到公安局後對十幾歲的孩子蔡永青扒光衣服搜身,搶走四元錢。惡人揚言要想讓放人每人交三千,想見人先交三百元伙食費。七十多歲的老人蔡生珠和外孫蔡永青交不起六千元,被強行送石家莊洗腦班迫害,後來被耿超勒索五千元。

12、富增奇,辛集市人,男,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耿佔峰、賈立超等惡警非法抄家,搶走複印機一台、刻錄機一台、電視機一台、電腦一台及其它物品,搶走鑰匙霸佔了他的房子,惡警把富增奇的手銬到背後,毒打謾罵,四個惡警把他抬起來往地上摔,耿佔峰打他耳光,折磨三天兩夜,非法關進看守所兩年五個月,後被非法判刑七年,至今停發工資。妻子裴俊卿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四年多。女兒富冬曉被非法判刑七年,至今停發工資。現在一家就靠裴俊卿一人的工資艱難度日。

13、楊文良,辛集市田莊鄉人,男,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一日下午,惡人魏朝輝和三男一女到楊文良家抄家,當時只有一個老人在家,魏朝輝一夥撬開門搶走大法書六本、師父法像、MP3一個、MP4一個、現金一千元及其它物品。

14、楊文建(楊文良的弟弟),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早晨四點,惡人魏朝輝為首的十八、九個惡警非法闖入楊文建家抄家、拍照,要把他帶走,他不配合,惡人就掐他的脖子。魏朝輝一夥又竄到楊文良的房上到他四弟家抄家找人,楊文良的三女兒質問:你們沒王法了嗎?魏朝輝說:沒王法,抓不住楊文良你們別想安寧。又竄到楊文良父親的房上,遭到鄉親們的指責才離去。

15、鄧曉仁、敬蘭、小慧、史文芳、運剛,辛集市南智邱人,二零零七年十月,辛集市610出動七輛警車到南智邱非法抄家,搶走存摺、現金三萬元、電腦一台、MP3兩個、DVD影碟機一台、手錶三塊等物品,綁架鄧曉仁、敬蘭等九人到看守所迫害。

16、趙志芳,辛集市人,女,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惡警賈立超、劉光旭、李曉峰非法抄家,強行綁架到公安局遭毒打,兩天後送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多天,被勒索九千元、伙食費八百多。

17、趙淑英,辛集市安古城村人,女,二零零一年被綁架到看守所迫害,被勒索七千元。

18、耿順、王敏夫妻,辛集市人,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惡警賈立超、劉光旭、李曉峰等惡人抄家,搶走現金七千元。惡人把他們綁架到公安局毒打、嚴刑逼供,受盡折磨,後送看守所迫害。親戚也受到牽連。

19、馮建華、張小會,辛集市田莊鄉木邱村人,二零零三年四月十日,被辛集市610一夥惡警非法抄家,搶走現金三萬八千九百多元、電視機一台、VCD影碟機一台、手機兩部、自行車一輛、頭盔一個、天線桿一根、茶葉等物品;搶走馮建華的服裝店衣服(價值七千多元)。馮建華被非法勞教三年,家中留三位老人、一個孩子,無人照看。

20、李忍,二零零一年被綁架到看守所,後來被勞教。二零零四年三月,耿超等惡人闖入李忍的單位舊城鎮信用社、搶走現金三百元,搶先支走七千元。被非法關押看守所,非法勞教三年。

21、王滿珍,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中午,賈立超等惡警非法抄家,搶走現金五千元。

22、馮文禮,辛集市人,一九九九年去北京證實法,被耿佔峰搜身搶走八百元,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關押,被勒索兩萬元。

23、杜紀英,辛集市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惡警魏朝輝、聶小華非法抄家,搶走電腦一台、大法書等物品,被綁架到看守所,多次遭強行勒索,至少兩萬多元。

24、趙朝,二零一一年一月,魏朝輝為首的一大幫惡警非法闖入趙朝的電器店,搶走電視、電腦、MP3等許多電器;同時還非法抄了家,搶走電腦、光盤等物品,綁架趙朝到建設街派出所又轉到看守所,強行勒索了幾千元。

25、蔡月存,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辛集市商業城派出所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手機等。被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

26、郝計鎖,辛集市舊城鎮軍齊村人,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郝計鎖全家去北京證實法,被惡警抓回毒打、抄家勒索三萬元。又被非法關押舊城鎮政府,被勒索四千元;後送看守所被勒索五千五百元。

27、趙彥釵,辛集市人,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晚上,被辛集市公安局夥同商業城派出所綁架、勒索兩千元。

28、劉會曈,辛集市前營鄉人,被惡人耿佔峰非法關押十七天、罰款兩千元;後來勒索一千元最後被勒索了九百元。

29、李大想,一九九九年去北京證實法,被非法關押棉麻公司二十多天、勒索二千六百元。

30、王敬雙,辛集市安古城村人,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上訪被截回,關押興華辦又被送看守所迫害,被勒索七千元。

31、李敬合,辛集市人,二零零一年七月初二,被辛集市東石莊村幹部石成躍帶領四、五個惡警綁架到洗腦班強行轉化,因不配合,被勒索一千五百元。

32、齊月,辛集市人,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魏朝輝為首的三男兩女強行綁架,被勒索一千元。

33、李淨、馬青,九九年去北京證實法被迫害,李淨被勒索五千元;馬青被勒索八千元。

34、楊令,九九年被綁架並勒索二千五百元,;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到洗腦班勒索兩千元。

35、穆新朵,九九年被非法關押洗腦班、勒索兩千元;還有一次被勒索八千元。

36、王貴柔,辛集市人,女,九九年去北京上訪被耿佔峰為首的一夥惡人關押迫害、勒索二千六百元;另一次被非法抄家,搶走幾本大法書,錄音帶等物品,被非法判刑四年。

37、馬肖,被惡人綁架到洗腦班勒索兩千元。

38、張秀芬,九九年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到博野派出所、勒索八百元。

39、趙杏棉,二零零零年被綁架到辛集市和睦井鄉政府迫害、勒索一千元。

40、梁栓成、新國、仲娟、陳俊,二零零一年梁栓成被綁架到前營鄉派出所被勒索一千元。新國、仲娟、陳俊每人被勒索五百元。

41、王書謙,二零零零年除夕上北京證實法,被綁架到辛集駐京辦事處,被耿佔峰勒索一百元,後來被和睦井鄉政府接回被勒索三百五十元,又被押送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天,被勒索伙食費四百元,被轉到洗腦班迫害被勒索一千五百元,交通費六百元。二零零零年十月,被綁架到和睦井鄉政府,被勒索兩千元。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七日晚十一點,辛集市公安局四中隊、和睦井鄉政府夥同通士營村幹部曹振合、何喜濤、權中卜等人爬梯子翻牆把王書謙綁架到洗腦班,勒索飯費五十元。

42、劉運表,辛集市人,自九九年為上訪證實法,被非法關押看守所三次,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被非法抄家並綁架到公安局,被耿超、賈立超勒索八千元,在迫害中被勒索至少三萬元。

43、徐群英,辛集市和睦井鄉人,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到辛集駐京辦事處,被耿佔峰勒索一百元,後來被和睦井鄉政府接回被勒索三百五十元,又被押送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天,被勒索四百元,被轉到洗腦班迫害被勒索一千五百元。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七日晚,辛集市公安局、和睦井鄉政府夥同通士營村幹部曹振合、何喜濤、等人爬梯子翻牆把王書謙綁架到洗腦班,勒索飯費五十元。

44、鄭月蘭,辛集市和睦井鄉人,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勒索二千六百元、飯費一百五十元;二零零四年十七日晚,辛集市公安局、和睦井鄉政府夥同通士營村幹部曹振合等人綁架到洗腦班,勒索飯費五十元。

45、李巧,辛集市和睦井鄉人,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進京上訪,被綁架到看守所迫害,被勒索兩千六百元、飯費一百五十元。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進京上訪,被綁架到博野看守所,被勒索四百七十元。二零零零年十月被和睦井鄉政府勒索三千六百元。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七日晚,辛集市公安局、和睦井鄉政府夥同通士營村幹部曹振合等人綁架到洗腦班,勒索飯費五十元。

46、權秀紅,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上訪,被非法關押派出所後轉看守所勒索二千六百元、飯費一百五十元。二零零零年除夕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到辛集駐京辦事處,被耿佔峰勒索一百元,市政府勒索三百五十元,又被押送看守所關押四十天,被勒索四百元,又轉洗腦班被勒索一千五百元、交通費六百元。

47、趙秀棉,辛集市和睦井鄉人,二零零零年被惡人綁架到和睦井鄉政府迫害,被勒索一千元。

48、韓建英,辛集市和睦井鄉人,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上訪,從駐京辦事處押回送看守所,被勒索勒索二千六百元。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上訪,被勒索車費一百一十六元、鄉政府勒索三百五十元被非法送看守所關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市政法委書記王迎春用警棍、棍子打得鼻青臉腫,並勒索三千元。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去北京證實法回家後,村幹部曹振合領著鄉政府人員,從家裏強行綁架到鄉政府迫害,實施迫害的有王團恆、溫更銀、於世波等惡人晝夜迫害近一個月,並勒索一千元。

49、李玉蘭,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上訪,從駐京辦事處押回送看守所,被勒索二千六百元。被惡警耿佔峰陷害,非法勞教,期滿後被送進洗腦班三個月,被勒索一千八百元,從此失去工作。

50、李玉芝,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本村惡人賈士文領辛集鎮政府惡人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煉功帶等,後來被綁架到辛集鎮派出所關押二十小時,被勒索四千五百元。

51、曹景波,辛集市田莊鄉人,九九年去北京證實法,被非法關押棉麻公司一個月,被勒索二千六百元。二零零零年三月,被綁架到田莊鄉派出所關押十五天,被勒索兩千元。二零零零年十月,被非法關押到鄉派出所,被勒索二千五百元。

52、賈玉雙,二零零零年六月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到辛集鎮派出所一天一夜,被勒索五千元。

53、王敬芬,九九年十月上北京證實法,被非法關押棉麻公司兩個月,被勒索二千六百元。二零零零年辛集鎮派出所把王敬芬綁架到鎮政府辦班,被勒索一百五十元。二零零七年被國保李曉峰等惡人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月,搶走八十元。

54、趙會,辛集市錨營村人,九九年去北京證實法,被非法關押棉麻公司四十五天,被勒索二千六百元。二零零零年被綁架到辛集鎮政府,被勒索一百五十元。

55、張會慈,辛集市田莊鄉人,九九年十月被惡人耿佔峰非法關進興華辦派出所又轉到棉麻公司非法關押二十天,被勒索二千六百元、生活費四百元。二零零零年十月被非法關押田莊鄉,被勒索四百元。

56、曹運湘,辛集市田莊鄉人,九九年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又轉棉麻公司,被勒索二千六百元,二零零零年十月,鄉政府和派出所一夥惡人綁架曹運湘到看守所,被勒索兩千元。二零零一年四月,惡人馬超輕、周文科綁架曹運湘到看守所關押兩個月,被勒索兩千元。二零零一年底,鄉政府司法所晚上闖入家中,被強行綁架到安古城洗腦班一個月,被勒索一千五百元。

57、曹景瑞,辛集市田莊鄉人,二零零零年十月,被鄉政府夥同派出所綁架到派出所關押,被勒索五千元。

58、任大強,辛集市田莊鄉人,二零零零年十月,被鄉政府夥同派出所綁架到派出所關押十五天,被勒索五千元。

59、王雙雲,辛集市錨營村人,九九年被耿佔峰等惡人綁架到棉麻公司勒索二千六百元。

60、李福順,辛集市錨營村人,二零零零年遭辛集鎮派出所非法抄家,搶走煉功帶,被勒索一千五百元。

61、王梅梅,辛集市錨營村人,九九年去北京證實法,被耿佔峰等惡人綁架到棉麻公司勒索二千六百元。二零零零年三月被辛集鎮派出所綁架到鎮政府,被勒索三百元。

62、呂穩,辛集市田莊鄉南賢邱村人,七十三歲,二零零一年鄉派出所周文科、馬超輕等七、八個惡人非法抄家,強行搶走大法書三本、煉功帶三盤,被勒索現金二千五百元。

63、鄧運剛,辛集市田莊鄉南賢邱村人,二零零七年七月十日,被惡人耿超一夥非法關押看守所十五天、勒索兩千元、飯費三百元。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遭非法抄家,被勒索三百元。

64、鄧書波、保新夫妻,辛集市田莊鄉人,二零零七年七月被國保大隊夥同派出所非法關押十五天,搶走一萬元的存摺、幾千元現金、電腦一台、桌子一張,手錶一塊、MP3兩個,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一一年被勒索現金三百元。

65、鄧小果、鄧書慈,辛集市田莊鄉人,二零零七年七月十日,被耿超為首的惡人非法關押看守所,勒索飯費三百元,現金幾千元。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國保、派出所非法勒索三百元。

66、史文芳,辛集市田莊鄉人,二零零七年七月十日,被耿超為首的惡人非法關押看守所十五天,勒索現金兩千元、飯費三百元。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三本、MP3兩個。

67、袁藏芬,辛集市田莊鄉人,二零零零年被田莊鄉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勒索現金兩千元。

68、傅根毫,辛集市田莊鄉人,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楊德勝為首的一幫惡人綁架到派出所勒索現金兩千元。二零零四年底,耿超為首的九個惡人非法抄家,搶走現金五百元,被綁架到辛集市610勒索四千元。

69、張大軍,辛集市田莊鄉人,二零零一年,被惡警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和資料,非法關押看守所一個月、勒索現金兩千元。

70、張樹申、周妥夫妻,辛集市舊城鎮人,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晚,惡警非法抄家,搶走電視、DVD、電腦等物品,張樹申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周妥被非法勞教三年,在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受迫害。

71、齊藏運,九九年被惡警耿佔峰、賈立超一夥非法關押看守所迫害,被惡人用鐵管子把左腳打殘、用木棍把臼齒打壞,被勒索一萬元。

72、張志莊,辛集市田莊鄉人,二零零零年,被賈立超為首的十個惡人強行綁架到辛集市公安局殘酷用刑,打得滿身青紫,被非法關押十五天。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七被綁架到看守所一個月,扣留家人送去的毛毯。

73、王銘,辛集市七街人,二零零一年,被建設街派出所惡警毒打,昏死五次,不能行走。

74、張哲,辛集市大士莊人,二零零零年十月,被惡警賈立超、謝蔭明毒打,被勒索一千元。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惡人綁架,搶走五千元,遭受酷刑殘酷迫害,腳骨被打殘、下巴脫臼、脊椎頸椎發挺不能彎腰,非法勞教八年。

75、路小紅,辛集市天宮營東朗月村人,二零一二年五月被惡人舉報,被勒索三千五百元。

76、蘇藏欣,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被耿超等惡人綁架到法院迫害五天五夜,五月三十日被關押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一個多月,二零零二年底,國保頭目又把家中三人關押到看守所五個月,搶走現金幾千元還有摩托車等物品。

77、宋同芬,七十多歲,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耿超、賈立超多次抄家,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被綁架,被勒索現金二千六百元。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關押六個月,被勒索六千元。二零零四年四月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後轉洗腦班迫害。

78、李書靜,辛集市人,二零零二年遭非法關押看守所,被勒索五千元;二零零四年二月九日上午十一點,惡人耿超帶人抄家,搶走錄音機、錄音帶、大法書等;被綁架到看守所十七天,又強行轉到洗腦班迫害。

79、張瑞華,女,七十多歲,二零零九年,被辛集市建設街派出所惡警張彥軍、賈玉峰為首的七、八個惡人綁架並抄家,搶走電視、衛星天線、DVD影碟機、MP3一個、MP4一個、錄音機兩個、兩個管子鉗、身份證等物品。老人整日提心吊膽,引發疾病含冤去世。

80、趙通信,男,七十多歲,辛集市人,曾被建設街派出所入宅搶走大法書一本。二零零一年八月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十天,被勒索錢財七千元,惡人不給任何手續,後來老人在惶恐中度日,於二零一零年正月含冤去世。

81、楊豔雲,女,四十九歲,辛集市下崗工人,二零零一年六月被建設街派出所綁架,惡警用木棍打、電棍電,打的她不能走路、眼睛睜不開,頭腫大的嚇人,送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個月,後強行送洗腦班迫害,被勒索錢財三萬元,於二零零四年一月含冤去世。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