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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苗福等八名法輪功學員遭誣判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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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東寧縣法院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誣判苗福等八位法輪功學員後,四位法輪功學員要求上訴。日前律師到看守所內辦理簽字,下星期將到牡丹江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黑龍江東寧縣法院在家屬不知情、五位辯護律師也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在看守所內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決:苗福七年,曹文波、王喜和、肖華各三年,呂玉蘭、梁君志各兩年,許以力、張桂芹各一年半。

其中七位法輪功學員是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被綁架的。當時王喜和駕駛自家的麵包車,拉法輪功學員曹文波、梁君志、許以利、肖華、呂玉蘭、張桂芹等人,到道河鎮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道河公安邊防派出所警察綁架。

法輪功學員苗福,則是在二月二日上午陪同家屬去公安局要人時,被公安局副局長趙佔東綁架,隨後遭刑訊逼供。

六月二十七日,東寧縣法院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五位北京律師出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八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家屬們一心要為親人上訴,東寧縣法院刑庭庭長王傳發竟說家屬沒資格上訴。

在法庭上,可以看見苗福已經被迫害的神志不清,瘦得皮包骨,四十多歲的人像個小老頭,胳膊上、臉上都有傷。苗福走路站立都很困難,說話聲音低弱,很多事都已記不得了,只記得的是原國保大隊長林曉偉用拳頭打的,打的頭部。苗福當庭描述審訊遭遇刑訊逼供的情況,要求法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東寧縣法院刑庭法官王傳發竟然大言不慚地說,「根本不需要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我也不知道怎麼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

牡丹江市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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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號:0453 郵編:157000
徐志國13359685688、辦890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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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志國13945326619、辦8902666、宅648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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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學仁13804814999、辦8902652、宅6488976
總值班室:8902715

東寧政法委書記紀天生13303633028
東寧法院院長周濤13704839168
東寧法院副院長金慶華13351735522
東寧法院刑事庭庭長王傳發13946300699
東寧綜治辦王芬軍15945731848
公安局局長婁可洲15145385666
原公安局副局長趙佔東13845386188
原國保大隊長林曉偉13946388110
現國保大隊長尹莉莉13946318581
國保大隊教導員程休海13089865988
六一零主任崔潤濤1335173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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