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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法輪功學員李凡麗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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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凌晨,濟南市三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李凡麗,帶著八歲的女兒到濟南火車東站乘坐火車,打算回老家探望母親,不料突遭惡警綁架。

當時,母女二人一進入火車站,即被告知包中有刀具,需要搜查,李凡麗以火車即將開要求放行,而且確無刀具。大約二十人左右圍住母女二人,現場搜出法輪功的一些護身符、書籍等。接著警察將母女二人帶上警車。當李凡麗要求妥善處理火車票,一警察說:一定處理好。之後再沒有人承認此事,導致六張火車票作廢。

母女二人被關入濟南市泉城路派出所,派出所不讓孩子和母親在一起,母親關在候問室,八歲的孩子不能接觸媽媽,在椅子上坐了一晚上。半夜兩點,歷下區國保來到濟南市歷城區李凡麗的家中,要求非法搜查,遭到其丈夫的拒絕,最後竟然弄壞防盜窗爬進房間,拿走李凡麗家中有關法輪功書籍、光盤等物品,又拿走現金約四萬元,所有家中只要可能與法輪功沾邊的物品一件不留,而且竟然把其丈夫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手機也拿走(私人工作物品),同時以其丈夫抗拒公務為由,將其從家中抓走,不出任何手續和物品單據。一家三口都被關在派出所。

第二天,警察一直關押了他們全家,李凡麗提出三點要求:1、孩子讓鄰居帶走,不要留在派出所,孩子無法正常生活。2、給老家父母打個電話,說明情況,以免父母今天下網到火車站接不到人之後擔心。3、八月六日自己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說好次日早晨八點半理賠,所以必須與保險公司和對方車主說明。派出所以孩子必須由直系親屬接走、打電話可能洩露案情為由無理拒絕。

下午接近三點,警察開始輪番非法審訊夫妻二人。李凡麗和丈夫都拒絕簽字配合。

八月八日凌晨四點,李凡麗被劫持到濟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日。到九日上午,李凡麗在重重折磨打擊之下,已經不能進食。九日晚上突然暈倒。拘留所打120急救,醫院查出血色素4.5克,屬於重度貧血,急需治療。

十日,拘留所要求泉城路派出所接走李凡麗。李凡麗在被迫害三天後出獄回家。

泉城路派出所電話:0531-86062425
辦案人員:李帥、於濤
歷下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孫輝、郭大鵬、曹泉及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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