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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為魏宏亞辯護 稱神韻晚會是中華文化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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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法院,二零一二年八月八日對法輪功女學員魏宏亞非法開庭,律師當庭為魏宏亞做了無罪辯護,稱魏宏亞修煉法輪功無罪,傳播神韻、九評光盤無罪,更稱「神韻晚會是中華文化的驕傲」。

法輪功學員魏宏亞(魏紅亞),女,約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初被綁架,三個月後被中共公檢法合謀非法開庭。

律師在為魏宏亞做無罪辯護時指出,魏宏亞信仰並修煉、宣傳法輪功,向世人講明真相,是我國憲法所規定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具體體現,是憲法賦予魏宏亞的權利,任何人都無權非法剝奪。

律師指出,法輪功學員不但沒有破壞法律的實施,而且是在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是合法的有益於社會的行為。魏宏亞向他人推薦、介紹法輪功,宣傳法輪功的好處,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的,「真善忍」這是全人類公認的普世價值觀。

關於散發神韻晚會和部份新唐人電視節目光盤,律師認為,晚會極具中國傳統特色及高超的藝術水準,在全球巡迴演出時深受各國觀眾的歡迎和喜愛,晚會是中華文化的驕傲,是全人類共同的精神財富。

關於散發《九評共產黨》,律師認為,這是抨擊時政、批評執政黨而已,國家憲法第四十一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這在歐美民主國家是稀鬆平常的,怎麼到了中國也號稱是民主法治的社會就成了犯罪呢?

律師最後指出:「我們從法輪功修煉者身上看到了中華民族的希望!我們不能看到正義、道德、良知被踐踏!不能看到好人被冤枉、被殘酷的迫害,幫助他們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不應麻木、懦弱、冷血、褻瀆責任!如果無辜的好人被非法審判治罪,那麼我國的法治事業將喪失尊嚴!我們的國家將難以長治久安!若干年後這段荒謬的歷史會讓我們的後代難以理解!這將凸顯了我們這個時代的自私、瘋狂、急功近利,形成有人會不擇手段用人血饅頭邀功請賞!它在低估我們的檢察官、法官、各級領導以及社會各界人士智商的同時,也羞辱了我們的良知、責任和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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