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福建漳州市「六一零」和國保人員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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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六一零」吳兩同、漳州市公安局局長林明良及分管國保的副局長黃躍欣:

據知情人士透露,七月二十六日早上七點多,一位五十歲左右的女性法輪功學員在薌城區金峰農貿市場被警察綁架到薌城區公安分局。

無論這位法輪功學員是誰,其背後都有一個家庭,親人正在盼望著她回家。如果此人幹壞事被抓,那是罪有應得。但據說她是在散發法輪功真相材料,她的行為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是應受憲法保護的。

其實你們執法人員非常明白,法輪功學員散發真相材料,從根本上講沒有犯法,因為公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就是在中國的法律上也找不到可以任意抓捕法輪功學員的理由。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佛法,修煉宇宙特性「真、善、忍」。修煉人沒有敵人,我們只是在講述真相,制止迫害。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不願看到善良的人遭受綁架、關押,甚至種種迫害。

古人言:「人在做,天在看」,「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神最看重的就是人的這顆「心」,一個人無論做了多少壞事,只要他的善心一起,神都會救度他的。

人在這個世間上並不是獨立的,我們做的好事、壞事不僅關係到自己,也會關係到許許多多的人,包括我們的長輩和晚輩。我們很孝敬父母,希望他們安度晚年;我們省吃儉用,想多留點錢財給心愛的子女。但是我們告訴你:善待佛門弟子,功德無量!我們的長輩即使在九泉之下也會有個安心的好去處,我們的子女也會因為父母的功德而好運連連。

當然了,迫害佛門弟子,那一切都是反過來了。這是道理,不是嚇唬,更沒有詛咒。煉功人希望全天下的人都好。

希望你們做出明智的選擇,儘早讓那個法輪功學員回家與親人團聚。

真誠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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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零 吳兩同: 0596-2052615 13328819168 0596-2606018(宅)
國保支隊(已換人姓名不詳) 0596-2622221
政委 莊龍旺 0596-2622231 13906960329 0596-2688378(宅)

黃躍欣
黃躍欣
林明良
林明良

吳兩同
吳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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