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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體育學院教師張桂軍在北京被非法判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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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瀋陽法輪功學員張桂軍在北京租住處被綁架。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張桂軍被惡黨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不法人員至今不讓家人見到張桂軍,家人更不知道她被非法關押在哪裏,對她的健康甚是擔憂。

張桂軍,女,四十歲左右,錦州市人,原是瀋陽體育學院老師,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被邪黨非法勞教幾次,丈夫承受不住壓力,與她離婚。張桂軍已經流離失所幾年了,後在北京打工(北京朝陽區西大路三號藍堡國際1座1609號北京路虎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人事辦公室)。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張桂軍在北京又被綁架,租住的房屋被非法查抄,所有物品被非法掠奪,據不完全統計,搶走的物品有:台式電腦一台、移動硬盤、mp4、U盤、光盤八百多張、手機、條幅、印有內容的錢幣七百多張(具體被抄走多少錢還不知道,因自從被綁架到現在,一直不讓家人見面)、打印機、刻錄機、印章、還被扣押了她工作單位所用電腦一台。

一直到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惡黨法院非法判張桂軍重刑八年。這中間,張桂軍受到甚麼樣的虐待,無人知道。惡黨非法審判沒有通知家人,也沒有讓張桂軍自己請律師,完全不符合法律程序。張桂軍不服上訴,法院做賊心虛不肯開庭,維持原判。

一九九九年十月,張桂軍因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拘留過十五天。二零零三年五月,張桂軍因不肯放棄修煉法輪功,被惡黨非法在邪惡的馬三家教養院勞動教養關押二年,受盡折磨。在這期間,丈夫受不了惡黨的壓力與她離婚。回來後,張桂軍不能在原單位上班,由於惡黨的騷擾,有家不能回,流離失所。

現在張桂軍被非法關押在哪裏,家人一概不知,即使被判重刑以後,不法人員也不讓家人見面,所以,家人很擔憂她的健康。

已知非法審判人員
審判長:周建中
審判員:唐侖
代理審判員:李凱
書記員:段偉 聯繫電話 010-8755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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