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誰能想到就是這樣一個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功法、這樣一群善良的煉功人,在1999年7月20日卻受到了江澤民流氓集團的瘋狂鎮壓!從此中華大地一片黑暗。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新聞媒體對法輪功進行造謠誣蔑,迷惑了所有不明真相的人。包括各級黨政機關、公檢法司及各階層民眾,都不同程度的被利用來迫害法輪功。江澤民等於把所有中國人都推向了犯罪、推向了毀滅。因為連「真善忍」都不能容忍的國家和人民是沒有任何希望的,而中國人民卻不知道這個真相,不知道這樣做的可怕後果。作為我們這些明白真相的人、明白真理的人、在大法中受益的人,做甚麼都要為他人著想的人,這時首先想到的就是要告訴世人真相,不能隨著江氏集團犯罪斷送自己的生命和未來。
1999年7月20日迫害開始後,我和妻子去廊坊市信訪局反映真實情況,要求給我們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信訪局答覆說這是中央的決定,我們沒有這個權力,你們去北京吧。這樣我和妻子又去了北京,但國務院信訪辦也答覆不了,後來乾脆不接待了,最後誰再去信訪局統統抓起來。我和妻子因去北京上訪,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在所住的賓館被廊坊市公安局綁架,被非法送進了廊坊看守所。
當時看守所的李所長對我說,不叫你脫三層皮饒不了你。他給我使用了一種叫背銬的酷刑,兩手背到後面戴上兩個鐵環,緊卡在手腕上,再把鐵環和定在地上的一個鐵環穿上,兩隻手根本動不了。聽牢頭兒講,這種背銬就是鋼筋鐵骨也得屈服,一般挺不過三天,如果七天不打開背銬,兩條胳膊就廢了。而我卻戴著背銬坐了整整十五晝夜。這期間連大小便、吃飯都不給打開,有專人伺候大小便、餵飯。這十五天真是生不如死,想死都死不了,那是一秒一秒咬牙挺過來的。一般情況,吃飯的時候和大小便的時候背銬都要打開,痛苦就能緩解很多。他們為了折磨我,吃飯和大小便時都不給打開,每次大小便疼的渾身是汗,那種痛苦無法形容。半個月後,把背銬給我打開了,可是又改成了前銬,兩隻手放在前面,銬在地上,這一銬又是半個月,我整整坐了三十個晝夜,那種痛苦可想而知。半個月後前銬又改為了單銬,一隻手銬在地上。又過了約半個多月才打開。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三個多月,又被非法勞教三年,送進廊坊市萬莊勞教所。一進勞教所就被關進一個大鐵籠子裏,晚上睡覺前把衣服脫在廁所裏,只穿個內褲,光著身子從院子裏跑到睡覺的房間,早上起來再光著身子從睡覺的房間跑到廁所穿衣服。當時正是冬天,外面的溫度在零下十幾度,被窩的溫度在三十多度,人突然從零上三十多度的被窩跑到零下十幾度的冰天雪地,溫差在五十多度,那種感受可想而知,有的人感冒就沒好過。
衣服被子不許曬,洗衣服、晾衣服都在廁所裏,被子也放在廁所裏,被子又濕又潮,不讓曬被也不讓洗澡,結果很多人得了疥瘡,渾身流膿流血,晚上睡覺前有專人發被子,不一定是誰的。有時給我的被子上又是膿又是血,又濕又潮,腥臭難聞,我差點吐出來。
睡覺的時候不給枕頭,由於人多太擠,早躺下的還能平躺,動作慢一點的只能側身在兩人之間往裏擠,想翻身都翻不了。實際不是沒床位,我們都睡在上鋪,那種用床連起來的大連鋪,下鋪都空著也不讓我們睡,為甚麼?勞教所就是變著法的折磨人。
幾個月後我被分到二大隊,也叫嚴管大隊,那裏沒日沒夜的幹活,主要幹兩樣活,縫球和撿豆子,縫球每人每天最少要縫六七個,多的十個。撿豆子每人每天要撿五、六麻包紅小豆,多的時候甚至到十幾包。有時白天撿豆,晚上縫球,由於活太多幹不完,幹不完就不讓睡覺,手快的一天能睡兩三個小時,手慢的根本上不了床,有的十天半個月也上不了床。不但不讓睡覺,還要挨打,拿皮帶往臉上抽,拿針錐子往身上扎,有一個法輪功學員,是中國政法大學畢業的,由於幹不完活,長時間不讓睡覺,實在受不了了,找警察要求就睡五分鐘,那警察回答說一分鐘都不行。可見在勞教所裏一點人權也沒有。
一年以後,2001年初我被轉到臭名昭著的河北高陽勞教所,高陽勞教所的黑暗和邪惡是舉世聞名的,為了讓我放棄信仰,他們將我銬在大院裏,人蹲在地上,兩隻手分別銬在身體兩邊的鐵環裏不許坐下,坐下就用電棍電,一銬就是幾天、十幾天,白天在三十七八度的高溫下暴曬,晚上被蚊子咬,由於我絕食絕水抗議,幾天下來就曬脫了一層皮,後來曬昏了才把手銬給我打開,第二天就把我送到了鉛廠幹活去了。
鉛廠是有名的三高,高溫、高毒、高強度體力勞動,我們被編為兩人一組,每組包一個爐,每天將燒的通紅的一塊重達十幾噸的坯料,用冷水降溫,等能靠近人開始拿大鐵錘砸,砸成十幾公分的小塊,再把砸好的小塊裝到車上,拉到料場。我負責把砸好的料裝上車,拉到料場,每車要裝一噸左右,剛開始我連把都抬不起來,過了一段時間才慢慢適應。那段時間每天幹完活,晚上睡覺手根本不敢伸直,連骨頭都疼。每天幹完活,都找兩個幹的最慢的,趴在地上拿棍子打,打完晚上睡覺疼的都不敢躺著睡,要趴著睡。
2002年春天,我又被調回高陽勞教所五大隊,為了逼我放棄信仰,他們將我關到菜園裏的一間房子裏,將我的兩手分別銬在兩邊地上的鐵環內,將我的衣服脫光,三個人拿三根十萬伏的電棍電,一人把電話線綁到我腳趾頭上,用電話機搖,他們用電棍電頭頂、脖子、前胸後背、腋下、陰部、腿腳、全身都電遍了,哪痛苦往哪兒電,上午電了一個多小時,下午又電了一個多小時,一看不屈服,只得罷休。當時全身的皮膚都燒黑了,看著我的打手說,我都不敢看你了。當時迫害我的有勞教所的醫生王國友,姓李的一個隊長,和三個普教,王國友是迫害我的主要責任人和元凶,作為勞教所的警察,對一個堅持信仰的大法弟子進行這樣的殘酷迫害,這不但是犯罪,而且是執法犯法、罪加一等。我於2002年7月份獲得自由。
2006年年初,我被廊坊610再次非法勞教,送進石家莊勞教所,當時由於我已絕食十天,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廊坊610通過河北省610給石家莊勞教所施壓,最後勞教所被迫接收。這是聽勞教所的警察說的,在石家莊勞教所我繼續絕食,抵制迫害,他們就強行灌食。有一天,看管我的普教給我調好了給我灌的食物,這時進來一個隊長,他拿起杯子嘗了一口,噗一聲噴了出來,大叫道你們這是放了多少鹽?誰叫你放的?你給我把它喝了,那個犯人不敢喝,後來一看隊長急眼了,不喝不行,只好喝了幾口,那位隊長逼著他說,你給我都喝了,這個普教只好都喝了。通過這件事,我才知道他們在食物裏加了大量的鹽,或其它毒藥,有一次他們灌完食後,我的胃劇疼了一宿,他們肯定在食物裏加了甚麼見不得人的毒藥,從我的親身經歷看,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非常殘酷的,也是見不得人的。因為他們也知道這是在犯罪。
以上只是我遭受迫害的部份情況,我寫出我遭受迫害的真實情況的目的,是曝光610、勞教所、警察的惡人惡行,警示他們不要繼續犯罪。同時讓人們看一看,他們的所作所為是誰在犯罪,是誰在堅持正義,維護法律的尊嚴!我們遭受的這一切迫害,就一個原因,堅持信仰,敢說真話。如果我說假話騙他們,說我不煉了,實際在家偷偷的煉,他們馬上就放了我,可是我為甚麼不說假話,因為我知道誰都不敢維護正義,不敢說真話,都在說假話,互相欺騙,甚至站在邪惡一邊,那這個社會就完了,這個國家就沒有希望了。
在我被非法迫害、關押期間,各級政府官員、610、看守所、勞教所等有關人員,利用職權強迫我放棄信仰,違反了憲法,已構成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看守所、勞教所的警察對我實行背銬、暴曬、電棍電擊等已觸犯了刑法,構成刑訊逼供罪。
政府官員、610及司法機關對我的兩次非法勞教已構成濫用職權罪。
看守所、勞教所對我的非法關押已構成非法拘禁罪。
歷史和實踐證明,任何人觸犯法律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包括執法者,有人可能說,我是在執行上級的命令,上級能代表法律嗎?到時候連所謂的上級都要受到法律的嚴懲,誰來保護你呢!當年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一大批領導人、老幹部、知識分子被打倒,有的被迫害致死,有的被打傷打殘。後來鄧小平上台後,給老幹部、知識分子平反,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畏罪自殺,一批迫害老幹部的公安人員,被押往雲南秘密槍決,還有很多人被抓捕、關押、撤職、開除等,他們當時執行的是誰的命令!
現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又有一批人隨著江澤民迫害好人,助紂為虐,你們要知道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他個人的決定,當時的政治局七個常委,六個常委不同意鎮壓法輪功,十年後,江澤民自己都承認在當政期間幹的一件最大的蠢事就是迫害法輪功。修煉法輪功根本就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是完全合法的。
大法弟子都是最善良的人,我儘管受到如此殘酷的迫害,我也無怨無恨。在我的眼裏沒有敵人,我們所做的一切,就一個目的,那就是真心希望所有的人,包括迫害大法弟子的人,都能在大法洪傳的今天能夠得救。能不能得救就看你對大法的態度,你今後能站在正義一方,你就能留下來,你站在邪惡一邊,繼續迫害大法弟子,等待你的就是滅頂之災,徹底毀滅。上天是最公平的,每個生命的機會都是均等的,不分貧富貴賤,就看你能不能分清善惡,站在哪一邊,那就是生與死的選擇!現在幾乎人人都知道大法弟子是好人,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為甚麼有人還在替中共賣命,迫害大法弟子,無非就是為了眼前利益,你們不能為了眼前利益,連命都不要了。真心希望你們能把握住這萬古機緣!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