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二零零零年末我寫了一封真相信,親自送給我所屬派出所所長手裏,並當面講了真相。第二天片警來我家叫我去派出所,當時我知道為甚麼,所以就不去,這時警察就拿話激我說:你要敢做敢當。我一聽就說:我去,沒有甚麼了不起的。就這樣他們把我送去看守所,在那裏呆了七十天後,他們要送一批大法弟子去勞教所,當然其中有我一個。我當時的一念很正:不去!不配合!因此我沒有拿日常用品就下樓了。送我的警察看我沒拿東西就說:你怎麼沒拿東西?我說:拿甚麼東西,上哪?他說:去勞教所。我一聽手指他說:你是孫子輩的,沒有資格教養我,我不去。他看我態度很堅決就去旁邊同修都去簽字的屋裏拿出兩張表:一張是釋放證、一張是教養證。先給我上面的一張看並說:你看是釋放你。我說:你把下面一張給我看,他不敢給我看。當時我想:如果你給我看,我馬上就給你撕了。當時在這裏我們糾纏了很長時間。外邊去勞教所的幾輛車都在等我上車一起走。(以後聽說的)最後沒有辦法才叫來三個女保安把我抬上車,這時我意念:師父救我。當他們把我強拉到勞教所在檢查身體時大夫問我:你叫甚麼名字?我答:不知道。你多大歲數?我答:不知道。當檢查身體時,我當然不配合。
以後經過一番周旋,我想有師在、有法在甚麼都不怕。他們拿我沒辦法就放我回家了。他們自己去勞教所給我辦了保外就醫的。
約半月後派出所又叫我去要一萬元錢的所謂的保外就醫押金錢,我的回答是要錢沒有,要人一個,勞教所也沒有甚麼了不起的,我去了給你們勞教所底翻過來。因為在師父的演化下我是有心臟病勞教所不要的,這又是在我甚麼都不配合下,他們自己到勞教所去給我辦理的保外就醫手續的,當然現在再送人是送不去的。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無奈的說:你走吧。當我走在門口時,一個警察對另一個警察說:誰犯法都得這樣。我一聽回身說:誰犯法啦?我沒有犯法。另一個警察一聽笑了。就這一句話起了永遠的作用,從那以後十多年來派出所等再沒有找過我麻煩。
重複師父所說:「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為甚麼在承受迫害時怕邪惡之徒呢?關鍵是有執著心,否則就不要消極承受,時刻用正念正視惡人。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今年是「四二五」十三週年,由於當時天津發生的事情我不知道,所以沒去北京,錯過了時機,再想補是補不上的。今天正法又走向了新的進程,同修們要跟上呀。個人所悟,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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