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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優秀教師被非法逮捕 妻子奔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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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夫妻兩人是優秀的中學教師,一個乖巧懂事念大學的女兒,原本一個令人羨慕的幸福之家,二 月二十五日卻突遭劫難。丈夫被關押在看守所至今未歸,已被非法轉捕。妻子受牽連被非法拘留十天,出來以後便為丈夫四處奔走求助,受盡冤屈,歷盡艱辛。

丈夫卞麗潮,今年四十八歲,河北唐山市開灤第十中學教師。自九七年修煉法輪功以後,其患有的原發性心臟病、高血壓痊癒了,至今身體很好。他在學校工作踏實認真,任勞任怨,是一位深受學生愛戴的好老師;在家中更是一位好丈夫、好父親。

他為人善良,熱心助人,記得有一件小事,馬路下坡處不知怎麼出現一個大坑,很多人走到那兒,自行車轂轤都陷進去,汽車開到那兒也危險。當他走到那兒的時候,把自行車放一邊,從老遠搬來石頭,把那個坑給墊上了,當時好多路人都看著他搬石頭,他的女兒也很受感動。

這位在學校默默奉獻了二十多年、桃李滿天下的優秀教師,曾擔任學校體育教學組組長,從九二年至二千年連續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卻只因為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從二零零一年以後,無論工作幹得多好,「先進工作者」的稱號都不給他了。二零零四年,還被非法關押了一次。

今年二月二十五日早上,卞麗潮外出時,被蹲在門口的路南公安分局、國保、刑警大隊等不法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唐山市第二看守所,被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關押至今。他的妻子周秀珍(唐山十一中的教師),也被非法拘留了十天,罪名竟是「涉嫌修煉法輪功」。同時,他們的家慘遭不法惡警的洗劫,八萬多現金、 手機、電腦、打印機、銀行卡、工資卡、身份證、駕駛證等私人財產均被搶走。

據悉,卞麗潮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到十幾次非法提審,公安人員以親屬的安危威脅他說:你不好好地,我們上東北找你閨女去,要不行,還讓你媳婦進去,這回就不是拘留所了,再進就是看守所。卞麗潮一遠房親戚開工廠,惡警威脅說要讓廠子破產倒閉。在這樣的重重壓力下,卞麗潮在看守所大病一場,僅三個月,由原來一百七十八斤的體重,銳減六十斤,現在的體重還不到一百二十斤。

他的妻子周秀珍被不法惡警揪頭髮、戴手銬,至今兩個手腕上各有一寸長的傷疤。在她被拘留的十天裏遭到三次非法審訊,身心受到極大傷害,每晚噩夢纏繞,身體每況愈下。這突如其來的劫難,給她的正常生活帶來困難,她多次向公安索要被搶走的私人財物,至今仍有大量物品未歸還,特別是還有六萬多現金,路南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飆等人,以「涉案基金」為藉口不欲歸還。他們不給周秀珍抄家清單,還欺騙著周秀珍在六張白紙清單上簽字,說是以後重新謄寫一遍,明擺著有製造偽證的嫌疑。

相濡以沫了二十多年,周秀珍不能接受像卞麗潮這麼好的人被處以刑罰,她自學了相關法律,明白了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便聘請了維權律師,想為自己的丈夫討回一 個公道。她依法找到路南公安分局、國保、刑警大隊、看守所、唐山市公安局督察等,要求釋放她的丈夫,歸還她家的財物,但各個部門互相推諉,或避而不見,甚至個別惡警 還威脅她:你信我把你怎麼著唄?

更有甚者,受中共欺騙宣傳毒害較深的人,不但不給予同情理解,還說:「現在咱倆是敵我矛盾,你對像這樣,你還給他呼籲,你不覺得你這是縱容他,我對像要是這樣,我早就跟他決裂了……」如同文革再現。這種糊塗的話語,給周秀珍的心又蒙了一層冰冷的霜,周秀珍就這樣獨自頂著重重壓力為自己的丈夫奔走呼籲。

據悉,迫害卞麗潮的案件的卷宗已由路南刑警大隊高志龍送至路南檢察院,負責人是科長任維檢(電話2815757 手機13703154529 15512555668)。

下面附周秀珍的公開信:

在無盡的黃昏守候黎明

唐山法律界的各位領導:

您好,我叫周秀珍,我丈夫叫卞麗潮,我們都是在校教師。我丈夫在單位工作認真踏實,任勞任怨。和同仁關係融洽,熱心助人,是個深受大家喜歡和學生愛戴的好老師,曾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我們還有一個乖巧懂事、成績優秀的女兒,所以我們是個幸福之家。然而兩個多月前,我家突然無端遭劫,且伸冤無門,所以寫了這封公開信,希望您了解情況後能給我們以幫助,我在此先表示感謝。

下面我把事情發生的經過及相關情況說一下。

2012年2月25日早晨6:20左右,我在睡夢中被一陣叫喊聲驚醒,一睜眼發現一夥人已經站在了我的床前,我以為我家遭搶劫了。我還驚魂未定,其中一個女的(路南刑警大隊人稱「丹姐」)大聲喊:「趕緊穿衣服!」我順手拿起身邊的衛衣穿在了身上,然後被強行帶到了我家客廳靠門口的沙發一角坐下。此時,我因尿急站起來想上廁所,那個女的指著我說:「好好呆著!」其中一個挺壯的男的(後來知道是路南刑警大隊大隊長劉祝光)指著我說:「你知道嗎?你反黨反國家,你犯了罪。」我當時更蒙了。這時叫劉祝光的上來揪著我的頭髮把我銬了起來。當時我憤怒的哭著嚷道:「我想上廁所!」此時那個大隊長劉祝光指著我說:「你老實呆著,你信我把你××嗎?」我哭著說:「我上廁所還不行?」這時另外一個男的(後聽說是局長叫齊忠民)允許下,那個女的讓人打開手銬把我帶到廁所。我坐在座便上才發現我的左、右手腕鮮血直流,至今我的兩個手腕上還各留有一寸來長的傷疤。然後他們又把我帶到沙發上,銬上雙手。此時我才注意到起碼有十幾個人進進出出我們家,都是穿著便服。直到此時沒有任何一個人告訴我他們是幹甚麼的,到底是些甚麼人,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

後來他們又逼我到地下室,其中那個大隊長劉祝光還說:「你應該感謝我們才是,我們幫你清理地下室。」而後他們將我銬著帶到了永紅橋派出所,搜遍我的全身,把身上僅有的41塊錢拿了去,那個女的說為我保管,至今未還。至此我才知道,原來這群人不是賊匪,而是人民警察。

起初他們把我關到了一個四面是牆一面是很粗的鐵欄杆的一個所謂的半間屋子裏。裏面很冷,然後那個大隊長和那個女的開始問話。裏面真的好冷我坐不下,過了一段時間在我的強烈要求下,他們才把我帶到了一個叫李超的辦公室裏問話。那個女的還威脅我說:「你好好配合我們工作,要不找你女兒去。」在永紅橋派出所他們又錄像、又照相、驗血,整整一天,最後把我關押到大八方西面明星飯店對面的一個拘留所,並讓我簽字,罪名是「涉嫌習練法輪功」,關押了我十天,直到3月6號我得以回家。這些常常被稱作人民警察的人抄走了我家的電腦、打印機、三部手機、銀行卡、工資卡、身份證、駕駛本、家裏的鑰匙,還有現金七八萬,沒有留下任何清單。3月22號才讓我簽的所謂的搜查證,(上面只有兩個人的名字)但日期居然還是寫的2月25日。直到4月12號我才要回有關的證件、銀行卡和工資卡。

就在我家突遭搶劫的同一天,我丈夫卞麗潮從早晨六點上班至今未歸。4月1號下午路南國保大隊大隊長蔣建軍叫我去簽了卞麗潮的拘捕通知書,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現被關押在唐山市第二看守所。

作為一個有理智、有理性的人,事情發生後我迫切的想知道我和我丈夫到底犯了甚麼罪,憑甚麼這樣對待我們。同時,作為妻子,我急切的盼望丈夫卞麗潮早日回家。但我作為教師,我更知道,利用法律保護自己和親人的權益以及維護法律的公正是我的責任和義務,我有必要弄懂如何用法律的標準衡量我家發生的這一切,為此,我自學了相關的法律條文並諮詢了律師,了解到這樣的情況:

從根本上說,給我丈夫所加的罪名來源於他對法輪功的信仰,國家法律是否給法輪功定了性從根本上決定著罪名是否成立。我了解到,到目前為止,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規認定法輪功是邪教組織。反而讓我了解到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有言論表達、文化研究創作交流等各項基本權利。憲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我丈夫卞麗潮的信仰和行為完全在憲法的保護之內。

我國確實有關於邪教的相關規定,這些規定我仔細學習之後,我覺得恰恰證明了法輪功和邪教沒有任何的關係。

1999年10月30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其中根本沒有提到法輪功。作為有權制定法律的全國人大並未給法輪功定性。1999年10月8日,「兩高」分別通過了《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裏邊也沒提到法輪功。

出現「法輪功是邪教組織」字眼的唯一文件是「兩高」的「內部通知」,而「內部通知」是不能當做法律使用的。

尤其是2000年和2005年,公安部先後兩次頒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明確列出了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認定的14種邪教,其中沒有法輪功!這期間正是全國上下打壓法輪功鬧的最厲害的時候,你說公安部咋沒把法輪功列到裏邊去呢?而且是兩次都沒列進去呀!你們都是專業人士,你們給我解釋解釋。

我還了解到,真正首先把法輪功和邪教聯繫起來的,是1999年10月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的採訪,公開宣稱法輪功是邪教。我們國家好像一直公開宣稱是法制國家吧,一個法制國家怎麼能把領導人的講話當做法律呢?是誰給了他認定一個修煉團體是不是邪教的權利呢?

既然指控卞麗潮「破壞法律實施」,那誰來跟我說說,哪條法律被卞麗潮破壞了?哪條法律因為卞麗潮的行為執行不了了?一個普通教師能把國家法律破壞了?太誇張了吧?

從最根本上講,罪與非罪的界定是講究社會危害性的。那麼我倒要問一問你們這些法律界的領導,一個努力工作、待人和氣、不爭不鬥的教師到底傷害了誰呢?

我和卞麗潮是大學同學,我比任何人都了解他。20多年前我毅然決然地從外地跟隨他到唐山來,就是因為他為人善良、誠實可靠,有責任心。現在我們都已年近半百,作為「園丁」已經在學校默默耕耘了20幾年,教書育人,桃李滿天下。關於卞麗潮的信仰,據我所知,他認為法輪功能夠指導信眾從善行善,修身養性。他自從修煉了法輪功,其患有的原發性心臟病高血壓痊癒了,而且至今身體很好。

作為我這個年齡的人,對「文化大革命」是有印象、有體會的,想想當時所發生的那荒唐、殘酷的一切,誰不是不寒而慄呢?!溫總理在今年答記者問時再次提到:「現在改革到了攻堅階段,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成功,經濟體制改革不可能進行到底,已經取得的成果還有可能得而復失,社會上新產生的問題,也不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文化大革命這樣的歷史悲劇還有可能重新發生。每個有責任的黨員和領導幹部都應該有緊迫感」。也就是說,發動禍國殃民的「文化大革命」的土壤還在。

現在,竟有人看著卞麗潮這樣的人眼發黑,想給卞麗潮強加罪名,我是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的。我自認為是個善良的人,我願意善待一切人,也希望得到他人的善待,我覺得那才是真正的和諧社會。而且我覺得,也只有善待他人的人,才會也才有資格被別人善待。反之,不顧法律,不顧人性與道德,唯私利、唯私慾至上,欺壓良善,草菅人命,其下場也一定是可悲的,歷史上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作為國家公務員,作為警界的領導,您手中是握有權力的,很多時候,如何使用手中的權力對您來說只是一念之間的事。而這一念之間不但影響著他人的幸福與安寧,而且也調整著您自己的前途與命運。因為這世界從來都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不管誰信與不信。

今天,既然您有機會看到了我的這些肺腑之言,我就願意先把祝福給您,祝您在當前特殊的歷史時期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良知灼灼,秉持法律,匡扶正義,保護良善,青史留名。我不希望包括您在內的任何一位人民警察因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而毀了自己的前程,不希望包括您在內的任何一位領導因行為不當而觸犯《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今,我和女兒每天都在盼望著親人早日回家,我們每天都在為此從黃昏守候到黎明,希望您儘快施以援手,將平安與快樂送給我們這些對您仰望的人。最後,再次向您致謝。

周秀珍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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