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十歲就沒有了母親,父親無能力支撐家庭,姐妹二人相依為命,後在叔父的資助下我姐妹倆才得以長大成人,同時我為妹妹付出了千辛萬苦。因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叔父去世,去給叔父燒紙,我先去了新蔡縣彌陀寺鄉後嶺大隊西城橋村妹妹家(因妹妹、妹夫受中共邪黨謊言的毒害很深)懼怕受牽連,不念手足之情。四日,妹妹在外地得知我在她家,在電話裏給妹妹說如果還煉法輪功,立即趕我走。又說了一些不好的話,妹夫打電話惡告了我。六月四日二點左右,新蔡縣彌陀寺鄉林場派出所四惡警闖進家門,惡警一進門,妹夫程元福就把我的幾個包袱交給了惡警(包裏有現金二千多元,三個MP3,一部手機等)惡警不由分說把我摁倒在地上,把二隻胳膊擰到背後,用繩子捆著,用腳蹬著身子,用繩子勒緊,痛得我縮成一團,惡警一邊往外拉,一邊打著我的臉,用腳亂跺亂踢。
到了林場派出所,惡警給我換了背銬迫害。在送往國保大隊的路上,惡警不停的打我的臉,打得我天旋地轉,到了國保大隊,惡警又把我反銬在椅子上,又拼命的打我的臉,足足的打了幾十巴掌,把我打昏了過去,也不知過了多長時間醒了過來,這時我鼻青臉腫,眼睛已看不清東西,感覺眼珠往外凸,像要掉下來,過後臉呈紫黑色,直到夜間十二點左右,惡警才把我送到看守所。
六日到十四日,胡冠軍連提審我六次,不許看筆錄。九日,我因不穿黃馬甲,報號惡警崔雅麗和副所長於鳳河,給我強行帶上手銬,把兩隻手套在一個環內,從上午七點銬到晚上八點,只因銬的太緊,致使我全身疼的抽筋,兩隻手腫的呈紫黑色,手腕流血。
新蔡縣看守所被世人稱為人間地獄,每天兩頓飯,一個小饅頭只有二兩重,中午是麵條,面少菜多,吃不飽。
十月十五日,上級來看守所檢察,崔雅麗安排如有人問就說幹活沒任務,饅頭隨便吃,誰說實話戴背銬,因我沒配合邪惡,又經歷了一次非人的折磨。在被非法關押的十一個半月裏,沒有一個人去看我,國保大隊和六一零遲遲不放人,卷宗檢察院已退回幾次,證據不足應立即放人,而惡警胡冠軍不同意放人,把案子一拖再拖,在此期間,惡警胡冠軍和六一零辦案人李國清去淮陽、臨泉、我的妹妹家以蠅頭小利收取假證據。使用詭計打算給我判刑。
冬天到了,天氣寒冷,我穿的是夏季衣服。胡冠軍不送錢物(錢物在他那裏),還指示看守所惡警迫害我,為掩耳目,送一條被子,又薄又短。凍的不能入睡。白天披在身上,飢寒交迫,迫害使我學大法好了的肺結核又犯了,胸悶,憋氣,吐血,臭氣難聞,低燒一直不退,生不如死。慘烈的迫害使我雙眼看不清東西,幾乎失明。幾次想撞牆而死,但想到這樣會給大法抹黑,自殺是有罪的,正法沒結束,不能了卻自己的史前大願,更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與同修的誠心期盼。師父對弟子的承受無法言表。否則,哪能走到今天,所以堅定的動了這一念───只要有口氣,就堅持下去。
後來所長怕承擔責任,連打三次電話才送來一百元錢。醫院檢查說是癌症晚期,結果送到胡冠軍那被胡冠軍打回來,說這樣也不能影響判刑。獄警王景耀說沒病,都是裝的。
二零零八年臘月二十八日下的起訴,正月十二日開庭。半小時結束,妹妹一家做的偽證。判刑三年,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送往河南省新鄉女子勞教所繼續遭受迫害。
胡冠軍的所作所為,可能會換來升官發財,但一定會為此而付出沉重的代價,善惡有報是天理。但願他能將功補過,了解大法真相,選擇美好未來。
結束語:雖然在邪惡的黑窩裏,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也證實了大法,但因為有漏,才被邪惡鑽了空子。以後我一定實修自己,聽師父的話,做好三件事,把以前的損失彌補回來。如有不妥請同修指證。
惡人榜:
胡冠軍────新蔡縣國保大隊大隊長
李國清────新蔡縣610辦案人
張延合────新蔡縣國保大隊惡警
王海濤────新蔡縣審判長
張涓─────新蔡縣中院辦案人
何啟華────新蔡縣彌陀寺鄉林場派出所惡警
王國玉────新蔡縣彌陀寺鄉林場派出所惡警
姜建成────新蔡縣彌陀寺鄉林場派出所惡警
王三秀────新蔡縣看守所所長
於鳳河────新蔡縣看守所副所長
王景耀────新蔡縣看守所獄醫
崔雅麗────新蔡縣看守所女惡警
程元福────新蔡縣舉報的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