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得法以後,處處以「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真誠善待每一個人,在修煉過程中,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無病一身輕,家庭非常和睦。
二零零零年,由於我單位被原副校長杜彬承包,工作人員大部份放假(每月生活費一百元),我也在其中。後來,通過上訪等各種渠道,所有放假人員又正常回去工作,卻沒有通知我,我找到杜彬,問他為甚麼不讓我上班,他說:「現在國家不讓煉法輪功,你得寫個保證(不煉法輪功)才能上班。」被我拒絕之後,他說:「那你就別上班了。」直到現在也沒有讓我回單位工作。在那期間,我曾多次給他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可他就是一意孤行。那時候,孩子小(二零零一年出生),在家照顧孩子沒法出去工作,沒有經濟來源,由於某種原因我在父母家居住,母親沒有退休金,僅靠我父親的退休工資生活。後來他又多次問我還煉不煉了,我告訴他:「堅修大法到底。」後來他又找到派出所警察告發我,在我被迫害以後,他又找到交通局把每月生活費停發。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九日中午,我和同修王麗嬌去同修尚淳家學法,同修沒在家,同修丈夫打開房門讓我們進屋等,剛進屋。突然,多名便衣警察闖入(事後知道是營口市國保大隊夥同蓋州市國保大隊)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只說是警察,叫我們在沙發上坐著不許動,然後抄家,搶走同修的電腦及打印機。這時,同修尚淳也被他們從單位綁架到家裏,一名警察翻到了我的包,裏面有真相小冊子、光盤、手機及現金一百九十多元。其中一名警察說:「你怎麼這麼多東西?」我反問他:「你為甚麼不看看裏面的內容?」他說:「我早看過了。」正在他們繼續抄家時,同修尚淳走脫了,那些警察發覺後,屋裏屋外到處找,一名警察拉開衛生間的門往裏看,當時我正在衛生間,我叫他把門關上,他嘴上說關,還是把整個衛生間都看了一遍之後才把門關上。
隨後,他們接到我父親給我打的電話(因電話被他們搶去),他們騙我父親說:「手機是我撿的,我給你送去,你家在哪兒住,你出來接我。」他們騙我父親把他們接到家裏,他們說是公安局的,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開始抄家,抄走了真相小冊子、光盤、護身符、三退卡,其中蓋州市國保大隊警察於全舟看見我手機充電器,一把搶在手中說,這個我使喚(用),便搶走。他們抄完家走了以後,一名叫喬剛(蓋州市西城公安分局)的警察來到我父親家,拿個小本子叫我父親簽字,然後說得補辦搜查證,至今也沒看到搜查證在哪兒。
他們把我與同修王麗嬌綁架到蓋州市西城公安分局。在路上,我向他們講真相,開車的司機回過頭來就開始罵我,不停的罵,一直罵到公安分局才住嘴。他們把我們帶到一樓一間屋裏,叫喬剛的警察把我又叫到另一間屋裏,開始做筆錄,當他問我「你在社會上有沒有甚麼違法犯罪行為」時,我心想:我修煉法輪功是一個堂堂正正的真正的好人,問這話對我是一種侮辱,便對他說:「如果你要這樣問的話,我拒絕回答。」當時他氣急敗壞地說:「地痞流氓都沒有敢這麼跟我說話,我今天就羞臊、羞臊你。」說完拿起桌子上的書照我臉上連續搧嘴巴子,然後用腳狠勁踢全身(將近一個月時間疼痛才消失),還不解恨,把書放下,直接用手搧嘴巴子,打的我左眼視覺一片漆黑;然後強行把我按在地上蹲著,又上樓拿手銬把我銬在保險櫃上,在地上蹲著,手銬在保險櫃上離地很近,我站不起來。又過了一會兒,把我與同修王麗嬌銬在沙發扶手上,銬鏈穿過扶手,一人銬一隻手,站不直,只能彎曲著。旁邊一名帶槍的警察指手畫腳的叫嚷:把她們都槍斃了,都活埋得了。
大約在晚上十一點左右,我被綁架到蓋州市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十三天半,九月二日下午,我被兩名警察用背銬(雙手在後背銬著)綁架到營口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八個半月。在這期間,檢察院來核實,一名男檢察官對我說:「過去的叫法你是個政治犯,將來孩子跟你受影響,不許當兵,不許當教師。」等等。
二零零九年三月份左右,蓋州市法院秘密開庭,參加人員:法院二人,檢察院二人,其中公訴人叫王岳婷,政法委書記楊某某,女法警一人,書記員一人。後被非法判二年,我上訴至營口市中級法院,非法提審那天,中院來了二男一女,對我說:「你能拿出八萬塊錢,能打這官司,否則就別打了。」又問了其它問題,後維持原判。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我被營口市看守所警察於某某等二名女警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在醫院體檢時,我看見一名同修被迫害的用擔架抬去體檢。體檢後,我被送到九監區一個專門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監舍,由兩名包夾看著。他們叫我背監規,看污衊大法的書,然後寫「四書」叫我抄,其中一名包夾恐嚇我。
七天過後,我被分在一小隊做奴工,規定不許我們同修之間說話,不許互相給任何物品。從早晨六點半出工,到晚上七點收工,做奴工時只許上二次廁所,怕去廁所次數多了影響產值,從早到晚除吃飯、上廁所外,手中的活不許停,一天規定的產值必須完成,否則就遭到獄警和犯人的辱罵,不許吃飯或體罰。我就因為幹活慢而遭犯人張宏(遼寧鞍山人,三十八歲左右)多次辱罵,有一名叫周丙霞(家住營口市鱍魚圈區,六十多歲)的老年同修也因此幾乎天天遭到犯人張宏、陳國芳(瀋陽人,四十八歲左右)的辱罵,老人被逼的經常流眼淚。還有一名叫劉華榮(瀋陽人,五十多歲)的同修,被包夾楊立華(撫順人,三十八歲)天天精神折磨。到晚上收工以後,還要在監舍裏做紙製品活,大多數都到十點以後才完成。有時做奴工活多還要加班、加點,九監區是由惡警武力承包的。犯人們私下裏說:武力掙的錢全是犯人們的血和汗。
後來,我向獄警周敏(一小隊長)講法輪功真相,及我煉功後身心健康,曾一度遭到她的恐嚇,說你想上八監區嗎?把你送到八監區去(八監區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我獲自由,回到家中,我父親向我講述:他因擔心我著急上火,不長時間患上過敏性哮喘,嚴重時喘不上氣來,得蹲著走路,還得給孩子做飯、洗衣服,照顧孩子上學。一段時間裏,生活不能自理,委託別人接送孩子上學,身心受到巨大的傷害。孩子被罵作「毒瘤」,幼小的年紀心裏承受著巨大的壓力。不久,我去蓋州市長征派出所落戶口,所長和戶籍讓我填表想留下筆跡,被我拒絕後,他們也沒給我落戶口。
二零一一年八月,蓋州市國保大隊慕德強、於全舟等幾名警察到父親家中騷擾,我父親問他們來幹甚麼,他們說,來看看,慕德強趁我父親不注意,到我房間亂翻,被我父親發現後制止,我父親向於全舟要手機,於全舟說,我在公安局三樓國保大隊,你去拿吧。至今也沒有把手機與現金歸還我們。然後,他們去我工作的地方進行騷擾。後來,家中電話被監控,手機被監控,國保大隊打我手機進行騷擾,至今失去正常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