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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錦州市楊鳳英自述遭綁架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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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錦州市法輪功學員楊鳳英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與同修在錦州龍棲灣經濟開發區娘娘宮鄉崔屯講真相,被龍棲灣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下面是楊鳳英自述這次遭綁架迫害的經歷。

我叫楊鳳英,我是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這十五年的修煉歷程中,經歷了腥風血雨十三年。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下午,我和同修去娘娘宮講真相救世人,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龍棲灣公安分局的警察將我們綁架到分局。

惡警把我們六名大法弟子一個屋一個人,單獨提審。惡警想錄口供,問我叫甚麼名字,家住哪裏。我說:我們甚麼壞事也沒幹,一沒偷、二沒搶、又沒殺人放火,我們是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沒有必要告訴你們這些,沒有用。告訴你們了好上我們家裏讓我們家裏人擔心受怕,我不能告訴你們,我也不想讓你們繼續犯罪,我這樣做對你們有好處的。他們不聽,有一個年輕警察,看我不說,就用皮鞋踢我大腿,另一個小警察用電暖風烤我臉。我說你們這樣做對你們不好,你們還年輕,給自己留條後路吧。

他們一看我還不說,又找倆個便衣警察來,一個警察到我跟前罵著說:這麼多人就說不了你,然後手指戳著我腦門說讓我抬頭,接著狠狠的打我六個嘴巴,打完後罵著就走了。另一個想以嘮家常的辦法讓我說出名字和地址,帶頭抓我們的警察說,你不說也照樣判你。

這樣所謂的「提審」到凌晨三點多鐘,帶頭抓我們的那個警察帶著一小伙警察把我們送進關押犯人的屋子裏,並把我們幾個大法弟子分開一屋一個,把我分到二室。到屋五點多鐘,我想盤腿打坐,這個室裏有一個五十歲左右的女犯,屋裏人稱她為老大,還是她們的「班長」,打人特別兇狠,我打坐她不讓我坐,並指使倆個年輕的女犯人把我的外衣扒下,只剩下襯衣襯褲。

七號那天,那個所謂「班長」叫我穿號服,我說我沒幹壞事我不是犯人,我是被迫害的,我不穿他們逼著我穿;八號那天,「班長」又說我幹活少,我給她講真相,我說我不是犯人,按真善忍做個好人,我沒犯罪,我和她們不一樣,我們是被迫害的,她氣的惱羞成怒,舉手就打,拳打腳踢,打嘴巴,搧耳光,特別兇狠。打完把我拖到廁所裏,又逼我驗血;下午逼我報數。我不報,我說我沒犯法,我不和你們一樣,那個「班長」又下狠手,又打嘴巴,又上拳頭,打完將我拖到廁所裏。然後不讓我睡覺,讓我打更又讓我加班。

九號上午,「班長」又氣急敗壞的開始掄拳頭、打嘴巴,還強迫我按手印、照像,我說我沒幹壞事不按。我想跑回室裏去可忘了來時的路,跑到二道門那兒,有個惡警把我扯回打我一嘴巴。回到屋裏,又把我拖到廁所裏,說誰讓你跑的,你盡給我添麻煩,說著又給我四個嘴巴。下午,所謂的「班長」又下狠手把我的衣服扒光,僅剩下褲頭。北方的一月正是數九隆冬,很冷的,我說班長咱都是女人,你侮辱我就等於侮辱你自己。十號下午吃完飯,惡徒讓我去廁所站著,我不去,「班長」指使兩個刑事犯,她們仨人把我拖到廁所門口,又從頭頂倒下兩盆冷水,我的衣服全都濕透了。

我們被非法關押迫害期間,親友們到龍棲灣分局要人,到看守所要人。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晚七點左右,親友們一起到看守所將我們接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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