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淑萱(2010年拍) |
控告狀
原告:呂淑萱,女,47年4月18日(身份證8月27錯)生,甘肅武都縣人,遼河油田紅村總機械廠退休工人,住遼寧盤錦市泰山小區4區4_4_302室。
被告:
1、遼寧盤錦市勞教所和大隊長羿秀豔、副大隊長劉晶(靜)、隊長蔡莉。(第一被告)
2、盤錦市第一人民醫院和急診室大夫陳××和×××(第一被告知道)(第二被告)
3、北京延慶看守所。(第三被告)
4、遼寧馬三家勞教所女二所。(第四被告)
控告請求:
一、對第一被告
追究第一被告毆打、體罰虐待、侮辱被監管人。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七日集體用鐵棒把我打成全身大面積瘀血、胸4椎體滑脫、雙手靜脈血管全部吊斷,又先後兩次主動將我拉到盤錦市一院掛急診透視、拍片檢查,串通第二被告,故意隱瞞檢查結果,做「你全身骨頭都很正常,雙手問題也不大」的假診斷,延誤阻礙我及時住院治療,排除瘀血,將滑脫的胸椎復位,使雙手得到及時治療。而且不放我回家養傷,繼續體罰虐待,造成我雙手血管全部乾巴,肌肉嚴重萎縮,十指麻木,數年喪失拿縫衣針、剪指甲、擰洗臉毛巾上水、掃地等功能;造成我雙胯肌肉萎縮,血壓升高,心律不齊,間歇性咳血,左鼻孔出血或血串等嚴重症狀。在馬三家勞教醫院二零零三年四月查出並發「敗血症」;二零零四年四月查出並發「白血病」及「全身骨頭沒有一處是好的」。零四年四月三十日和五月八日轉醫大總院專家門診複查,CT和三個X片全有嚴重問題。胸4椎體滑脫,胸椎、腰椎、雙膝蓋長骨刺,脊椎長五個骨刺。馬三家女二所骨科博士研究生丁獄醫說:「脊椎長一個骨刺,做手術也癱瘓,不做手術也癱瘓,你這長了五個,這在醫學界罕見,我們從來沒有見過」。女二所所長蘇境說:「你以後回家躺在床上,叫你老頭子長期伺候去吧!」
羿秀豔還叫隊長用高壓大電棍電擊我們,至今我兩臉頰被電擊位置肌肉凹陷皮膚色素變深,被毀了容。
要求追究第一被告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賠償醫療檢查費、身體、精神損傷費;退還花我錢做的所有X光片,退還所有檢查結果報告單、診斷書、病志複印件,退還檢查身體及買日用品多扣的數百元錢,退還我寫給遼油紀檢辦被柳敏扣下沒發的信。
(一)理由
1、《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虐待被監管人罪: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2、從複查結果談控告理由:因為盤錦一院、馬三家勞教醫院、醫科大總院門診的檢查結果還在第一被告和第四被告處保管,所以,這裏先把遼河油田中心醫院、二院2010年的複查結果列下面:
1、脊椎CT:胸4椎體向前移動三分之一椎體;胸4-腰5椎體邊緣可見唇樣增生;胸4-6椎間盤變窄,骨性椎管狹窄;胸9-11椎間盤積氣。
印象診斷:胸、腰椎退行性改變。胸4椎體滑脫。椎管狹窄。
2、頸椎正側雙斜位、左膝關節正側位做CR/DR放射檢查:X線表現:頸5-6鉤椎關節唇樣改變,相應椎間孔變窄各錐體。左膝脛骨平台髁間崤變尖,股、脛骨內側髁及髁骨上緣骨質均見唇樣改變,關節間隙略變窄。
X印象診斷:頸椎退行性改變。左膝關節退行性改變。
3、右膝關節64層CT平掃:右側髕骨、股骨內髁邊緣骨質唇樣增生。
印象診斷:右膝關節退行性改變。
(二)事實
我今年65歲,在石油單位工作30年,曾受過「先進生產者」、「三八紅旗手」、「五好女工」等多種獎勵。95年因患「左眼中心視膜網炎」,治不好,視力降為左眼0.15,右眼0.4,視物重影。1996年退休後,修煉了李洪志師父的真善忍法輪大法,很快左眼升到0.7,右眼升到1.2。我一邊帶半歲的小外孫女一邊修煉,打掃樓道我經常提水從頂樓拖到一樓。退休辦有號召積極響應。98年南方大洪水,我主動捐款一千元,並給湖南災區郵寄兩大包衣服。連續三年被評為「退休先進職工」,99年6月被評為「優秀黨員。」99年11月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勸退黨。
99年12月中旬,因為進北京上訪受阻,於17日上八達嶺集體煉功被北京延慶警察綁架,關到延慶看守所4天。拉回盤錦後拘禁45天(無拘禁證、也不讓家裏接見)。後來,於2000年2月4日拉到盤錦勞教所內院門衛讓簽字,才知道1月27日已勞教2年。
在勞教所,我們上大卡車上卸煤,食堂幹活,拔草,挖坑栽樹,縫手套。當顧隊長晚上暈倒在監室廁所,其他的隊長都不在辦公室時,我們原地緊急搶救,掐隊長的「人中穴」,救活了顧隊長的命。有一次半夜,年輕的桐隊長、晏隊長寢室進了一隻大老鼠,嚇得不敢睡覺,在監室鐵門外喊我的名字,讓我去幫她們抓老鼠。我聽見後,經隊長同意,又叫了幾人,抓住了老鼠。有一次,我們三人洗碗衝下水道時,撿到一個沾滿黑油泥的小東西,水沖淨後是一條白金手鏈,立即交給隊長,原來是一月前蔡隊長丟失的。羿秀豔曾經多次公開表揚:「法輪功學員本質好,素質高,誠實能幹」。2000年夏天,羿秀豔還對我說:「你雖然沒轉化,但大家對你印象都不錯,認為你正直,交人就要交你這樣的人」。
但是每逢所謂「嚴打」時,蔡莉就經常罵:「我就是地獄的小鬼轉世,恨不得扒了你們的皮,抽了你們的筋」。劉晶後來講:「我們本來不想打你們,但上面下了死令,不打我們獎金都拿不上了,再不打,連工資都開不出來了」。
2000年3月下旬「嚴打」時,每天夜裏叫我們雙腳並攏,腳尖頂牆,鼻尖離牆,眼睛睜大,嘴巴合嚴,雙手下垂,面壁而站,身子不能晃動。隊長不停的辱罵,所謂不達標時,就打耳光,踢腿,揪頭髮撞牆。我們實在站不住轉過身,隊長就用高壓大電棍電擊我們的頭和臉。還叫來幾個拿大電棍的男隊長幫著電,電擊我的兩臉,至今我兩臉被電位置肌肉凹陷,皮膚色素變深,已經被毀了容貌。電擊後,每天銬住,站到天亮。
白天被強制不停的在場院轉圈跑,或走軍人檢閱時走的正步。午飯後,只准在教室固定位置上靜靜的站10分鐘,不准講一句話,不准合一下眼皮。
我們老年學員修煉法輪功後,都從新來了例假,我們要求上廁所換衛生紙,羿秀豔安排年輕未婚的黃隊長和晏隊長跟到廁所,強行把我們十幾個老年學員一個一個扒下短褲「驗血」,公開羞辱。
2001年2月上旬的一天早上,羿秀豔藉口我和另一老學員對「焦點訪談」的「思想彙報」沒寫好,把我倆扯到講台上又踢又罵,又把「彙報」強行塞到我倆手中,叫給近百名學員宣讀。我剛念了幾句,羿秀豔又一把奪了回去,又踢我們。然後叫來幾個男隊長,把我倆雙臂Y形分別銬在講台前窗戶上,面朝全體學員站著,禁吃午飯。下午,管理科黃科長帶幾個男隊長來,又將我倆雙手銬到戒毒所小閥門室鐵網門上和水管子上。從此,進行了長達三個多月的體罰虐待,手段殘忍,駭人聽聞:晝夜銬、大字形、Y字形,吃飯時解開一隻手;I字吊,腳離地,吊昏死才鬆手,致使雙手腫胖又紫又麻,伸不直,黃姓科長還譏諷笑我倆像耶穌。羿秀豔命令,禁洗臉、禁刷牙、禁梳頭、禁洗頭、禁洗澡、禁洗衣,有棉衣不准穿,替換衣不准取,不准拿鞋和襪,禁止用衛生紙;單人床透風涼,只准鋪一薄褥,不准用床單,二人擠兩月多,每日睡二小時,禁用枕禁蓋被。羿秀豔還規定:每頓飯玉面糕長和寬一寸半,厚度一釐米,約半兩,禁送菜,禁送湯。八個夾控在門口坐,四班倒晝夜監視、彙報。
五月中旬,黑屋未出,又送撫順勞教所裏,忍受圍攻。因沒轉化,再回盤錦,頭髮衣服,仍不准洗。羿大隊長又下指令,五月底前必須轉化;不轉化,刑警處理,轉化率百分之百。還不轉者,判刑勞改,永遠別想活著回家。結果還沒等到五月底,就提前「嚴打」了。
5月27日上午,羿修豔、劉晶指揮十個隊長,吃住在招待所,用鐵棒和大電棍把我們28人(多是中老年學員)趕到院招待所分室關押,門窗糊嚴,強制我們:雙手抱頭,腰背壓低,雙腿彎曲,站馬步樁。雙手抱頭,雙腿並攏,晝夜不歇,蹲在地上。站不標準,拳打腳踢,侮言謾罵,抹布擦汗。禁上廁所,杜絕睡眠,停飯停水,逼迫轉化。樓下飯廳,私設公堂,隊長持棒,輪流暴打。
這一天,惡徒們暴打我三次。
第一次毒打:
上午,在一樓飯廳,羿秀豔,劉晶親自打。打前,我被關在二樓教室,羿秀豔曾給幾個隊長說:「這次你們可以隨便打她們就是以前的反革命,比反革命還厲害,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沒有人可憐她們。有的是人為我們撐腰,不要手軟。」劉晶說:「她們是死豬不怕開水湯,下手要狠一點。站不標準就打,不服從管教就打。不轉化一律不准上廁所,就讓尿往褲子裏尿,屎往褲子裏拉。看她們還能堅持多久!」
打我時,飯廳門窗已糊嚴,羿秀豔關住門。她們抓住我頭髮邊踢邊喊:「跪下!跪下!」我不跪。她們就把我的頭往牆上撞。踢我腿,拳頭專往要害處砸,砸頭頂(劉晶說是開頂)、砸耳朵、頸椎、肩背、腰。打耳光。羿秀豔掐脖子肉往起揪、捏住鼻子反覆往左右擰。然後又踢著喊:「跪下!跪下!」我不跪。她們就又抓住我頭髮,把頭使勁往下壓,邊壓邊踢,推來推去轉圈打,揪下幾撮頭髮。把我打倒後,她們強行把我腿扳成跪姿。她們立即再將我打倒在地上,用皮鞋腳亂踢。羿秀豔用右腳反覆踩踏我手背踩踏幾次後,又踩住手背來回搓,反覆踩,反覆搓,踩完左手踩右手,輪換踩踏,輪換搓。
最後,羿秀豔罵:「我有的是辦法收拾你們。你和某某某、某某是我這次打擊的重點,沒有期限,別存僥倖心理。不轉化別想活著回家」。這次打得我全身多處瘀血,脖子不能向右轉動,走路有些瘸,腰彎不低,右耳朵跳著疼,頭頂、後腦等多處疼。
第二次毒打:
同一日下午約二點多,一樓飯廳,羿秀豔指揮劉晶、蔡莉、黃亮、王岩、齊霞、晏麗娜六個隊長集體打。先是拳打腳踢,再用直徑2.5釐米粗鐵棒和大電棍圍住打。上午打傷後,羿秀豔強制我繼續站馬步樁。黃亮罵我:「站不到位、裝的、想偷懶、想對抗管理」。並且不斷把我頭使勁往下壓。後來她又去報告羿秀豔,對我進行第二次毒打。
打時,六人一哄而上,扯住頭髮亂打、亂踢、亂揪、撞牆。打倒後六人哈哈大笑,拿起鐵棒、大電棍。蔡莉笑著說:「咱們把吃奶的勁使出來,每人先打三下,然後隨便亂打,誰愛打哪兒打哪兒」。其餘人又哈哈大笑說行。蔡莉先打,下手很毒,膝蓋窩都沒放過。她們用蔡莉教的方法,用鐵棒打夠18次後,就亂砸、亂打,邊打邊哈哈大笑。
這次打的我全身大面積瘀血,胸4椎體滑脫(CT)尿血等。打成重傷後,我還在地上躺,劉晶就把筆使勁往我手中塞,拿著大筆記本喊叫:「簽字!簽!簽!簽!不簽字沒完!」我沒拿筆,也沒有簽字。她們就又把我「吊飛機」體罰、毒打。
第三次毒打:
同日下午約三點多鐘,羿秀豔、劉晶、蔡莉把我右手銬到二樓教室窗戶高處,左手銬到單人鐵床腿靠近地面的橫檔上,兩手腕骨頭卡的特別緊,全身斜扭著,雙臂抻的很緊,前後斜擰著。身子伸不起來,蹲不下去,特別難受。
羿秀豔睡在雙人床上,吹著落地扇指揮、謾罵。她經常下床,用雙手把我的頭使勁往下壓。我多次要求上廁所,她都罵:「不轉化上廁所,沒門!」
我忍受著巨大的傷痛,臉上汗珠不斷往地上滴。隊長把這種酷刑叫作「吊飛機」,青壯年男子都很難承受,是一種很毒的酷刑。大約晚上11點多了,已經十多個小時沒讓上廁所了,雖然滴水未進,兩頓飯禁送,但是憋大小便還是很難,給我們身體和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羿秀豔突然告訴劉晶:「把床再往後拉!」劉晶一手拿著大電棍,一手把床往後猛拽一把,然後就雙手舉起電棍,朝我的後背猛砸。邊砸邊罵:「叫你挺!叫你挺!叫你挺!」我立即上不來氣。
一直到5月31日晚上,把兩個學員打昏死,送市一院搶救,用鐵棒毒打才暫告結束。那時,我腰背以下到雙膝窩以上,紫黑色瘀血連成一片,腫得又硬又麻,雙手血管全部吊斷、鼓包。(醫大總院門診和遼油中心醫院CT證明,胸椎4節椎體滑脫),右臂抬不高,右腿走路有些瘸,腳趾麻。脖子不能向右轉,右耳及周邊跳疼,頭頂、後腦疼。不敢輕輕咳嗽,睡覺不敢翻身;上廁所雙手扶牆下蹲、起身都困難、尿血;左鼻孔出血絲等。
2001年6月2日晚上8點,羿秀豔、劉晶等隊長主動拉我到盤錦市一院掛急診透視、拍片檢查身體。最後她們叫陳××大夫告訴我:「老太太,你的肺和骨頭都很正常,沒有毛病,手問題也不大」。原來她們早就串通好,拿我的錢做檢查,教醫院開假診斷,提前逃避責任。有了假診斷,羿秀豔就繼續體罰虐待我,6月下旬離開招待所樓回到戒毒所女隊,把我關小號,一個夾控晝夜守著。桐隊長告訴我,一天只准上兩次廁所。我絕食抗議,後又改為在室內小便。
7月初的一天晚上十點左右,外面大法弟子把錄有李洪志師父的有關講法和經文的錄音機掛在了勞教所牆外大煙囪上,大家聽到了師父的聲音,十分激動。有一天早上(是蔡莉她們這個班),各室學員統一行動,把羿秀豔貼在各室牆頂上罵師父、罵法輪功的邪惡大標語全部撕掉了;打壓中曾經轉化的學員紛紛寫從新修煉的「嚴正聲明」。因為關小號,我們是下午才知道這一消息的,我也想站到上鋪上去撕,但是雙手麻上不去床。我只好求夾控去撕,並且告訴她,隊長發現後,就說是我撕的。夾控上到上鋪,把標語全部撕掉了(後來,聽轉化學員講,羿秀豔怕擔責任,就給院長彙報,是我帶頭撕的,給我偷偷加了期。夾控知道後,在「思想彙報」中說明了真實情況,但是羿秀豔拒不糾正)。
三天後,羿秀豔發現了這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就又把我們20多人趕到招待所二樓,重複5月27日開始的那場極其殘忍的體罰虐待、侮辱。這次時間7月上旬-9月底,長達三個月。這次沒用鐵棒打,讓吃飯。一般情況下半夜2點-4點讓睡二小時覺,24小時上4-5次廁所(但是最後又不讓上了)。除此之外,別的體罰虐待侮辱手段與5月份一樣。這次除了雙手抱頭、大彎腰、大曲腿站馬步樁,及雙手抱頭、雙腿並攏、蹲在地上外,羿秀豔有時候將大家集中到教室,叫大家站立背《雷鋒日記》。不背或者背不好時,就強制大家頭頂「日記」站樁,頭頂「日記」蹲地上,甚至頭頂「日記」蹲地上轉圈走。走不好,隊長就踢、就打耳光、就「吊飛機」。誰要是頭頂上的「日記」掉地上,隊長就用「日記」打學員頭和臉。或者遠遠的往學員身上亂扔「日記」,砸學員的頭或臉或身子。羿秀豔一邊強制學員背《雷鋒日記》一邊又叫隊長把兩紙箱《雷鋒日記》當作打人工具,每天到半夜2點睡覺前,教室地上到處扔的是《雷鋒日記》。天長日久,把《雷鋒日記》摔得又髒又破。
站不標準就讓蹲地上(我右手抬不高,叫我手背身後。其餘人都得抱頭),蹲不住就銬、就吊。用各種姿勢銬,銬吊時不讓上廁所。後來人少了,為了逼轉化又不讓上廁所了。有一段時間,我們幾個人雙腿和腳站腫了,小腿和膝蓋一般粗,皮膚透亮。我39號鞋不能穿了,買了43號的板鞋,把鞋口前剪開1.5釐米長口子,才能穿上。我的雙手血管乾巴,肌肉嚴重萎縮,十指麻木。逐漸喪失功能。雙胯肌肉也嚴重萎縮。
2001年10月至02年1月,羿秀豔曾將我雙手白天銬在教室、隊長辦公室、小黑屋、北屋,夜間銬在隊長寢室地面暖氣管子上。2月份以後一直關小號。我的雙手喪失拿縫衣針、剪指甲、擰洗臉毛巾上水、掃地等功能。夾控給我剪腳趾甲時,不小心剪下一塊肉,血流了出來,我都不知道疼。幸好雙手掌還有勁,端碗用雙手掌,吃飯小勺用大拇指根部將勺把壓在手掌上才能吃飯,稍不留神,勺子就掉地上。01年12月22日,我按當時國家政策應該解教回家,羿秀豔卻故意把我解教日期寫錯,往後推遲37天,沒放我回家。
02年2月6日中午,羿秀豔叫桐丹,晏麗娜隊長第二次把我拉到市一院掛急診檢查。值班大夫宋德明檢查後問:「這手是怎麼整的?多長時間了?怎麼現在才來看?」我剛如實回答了幾句,桐隊長就說:「羿大隊長安排的,只准給手拍片子,別的不准看」。宋大夫就叫對桌年輕女大夫開處方,自己走了。交款時,晏麗娜到住院部找來一個年輕男大夫×××,他摸摸我的手說:「這手問題不大」。在我的要求下,才到急診室開了拍腰、背、雙膝的處方。X片出來後,×××大夫不叫我看檢查結果,只告訴我:「老太太,你全身骨頭都很正常,沒有問題。雙手有點骨質增生,問題也不大」。我知道,他們又一次互相串通好說假話。我要求住院檢查,他不同意。又一次給勞教所開了假診斷。回勞教所後,羿秀豔罵我:「不要臉,叫大夫看屁股(指宋大夫檢查)」。然後,給我從新造假檔案,偷偷加期半年,於3月5日集體轉到馬三家女二所三大隊三分隊超期關押。
8、羿秀豔不知是工作失誤,還是故意搞報復,把我解除勞教日期填錯,往後推遲37天。我提出後,不但不糾正,還故意加期半年。01年12月「嚴打」時,沒叫我們4人站馬步樁,把我們關小號。送飯的偷偷告訴我:「張守江院長開會時講,現在國家有政策,01年12月底以前到期的法輪功學員,不管轉沒轉化,到期都放人回家,有加期也不算。馬三家和男教(盤錦)都已經放人了。你趕快找羿秀豔、或者打電話叫家裏人找張院長要人」。
我因為被關小號,見不到羿秀豔。她也從來不讓我給家裏打電話,不讓家裏接見。01年12月22日到期,沒通知我回家。02年1月4日第三次「嚴打」結束,回到一樓。1月6日,羿秀豔找我談話,說:「你1月27日到期,我準備放你回家,但你必須寫個不煉功保證,到期我就放你回家」。我說:「我去年12月22日到期。聽說張院長講,國家現在有政策,去年12月底以前到期的,轉不轉化都放入,不用寫保證。馬三家和男教都已經放人了」。秀豔說:「你記錯了,你是今年1月27日到期」。我說:「1月27日是被勞教的日期,解教日期從99年12月22日從延慶轉到盤錦市三所拘留日算。決定書上是12月22日到期」。羿秀豔仍然堅持說:「你是1月27日到期」。
幾天後,我找到了勞教書,給羿秀豔看。她看後又說:「你有加期」。我說「甚麼時候加的?為甚麼事加的?我怎麼不知道」。她不說。我說:「聽說去年國家政策規定,有加期也不算」。她說:「沒有那個說法。」羿秀豔堅持不糾正自己工作的失誤,1月27日也沒給我解教。反而在2月6日第二次上市一院串通大夫,給我開假診斷,從新給我造假檔案,偷偷加期半年,轉馬三家。馬三家三大隊大隊長邱萍給我「做工作」時也講:「國家去年有政策,01年底以前到期的,女二所全放回家了。轉化沒轉化都放人,加期沒算」。所以,可以看出羿秀豔把我解教日期填錯,往後推遲37天,我提出後,又拒不改正,是故意的報復行為,把我超期關押6個月,羿秀豔應該承擔有關責任。
2000年12月,我按規定,在桐隊長的班預訂一紙箱衛生紙(一般都是經濟稍好一點的輪流買,大家公用),四百元(外面商店一百多元)。幾天後,柳敏隊長給了我半箱紙,說小店(勞教所自己開的店)貨不夠,只買了半箱。劉晶管學員的錢,收支賬目不透明,一般收入多少、支出多少、不當時簽字,好長時間才簽,簽字也不讓細看。一月後,在我住的監室,劉晶讓簽字時,我無意中發現,衛生紙扣了我400元。我告訴劉晶具體情況,多扣了我200元。劉晶立即大聲吼:「錯甚麼錯!誰多扣了!誰多扣了!」拒不糾正。還有比這更嚴重的,2000年12月,14名新學員家裏人在接見日交給接見的值班隊長7000多元錢,隊長貪污了,沒有交給劉晶登帳。一月份,學員打電話向家裏要錢,才知道,年前就已經送給接見隊長了。張院長叫查。隊長都不承認。新學員家裏人也不認識隊長,叫不上隊長的名字。這錢就不了了之,沒有給學員退賠。
2002年8月,我上盤錦勞教所取我的鑰匙等東西時(因為3月5日轉馬三家時,不叫我們去取自己的東西)經張院長同意,我找劉晶要我的醫院收費發票2001年6月2日,劉晶給我的二張發票是38.50元。帳上卻扣了119元。多扣了80.50元。劉晶說不清。2001年6月10日,我根本沒上過醫院,劉晶卻扣我221.50元,我提出質疑,劉晶堅持說:「你去過醫院」。我沒辦法,只好向她要發票,她找不到,就找了一份別人的發票給我。我說,這也不是我的啊。劉晶馬上拿筆在中藥後面填上我的名字。我問:這名字是你寫的,我怎麼去報銷?劉晶就給我開了一張證明,說是倆人合開一張發票。我要求她蓋了章。我看到的就已經多收我數百元,看不到的還有沒有錯的呢?2002年2月6日,那天至少有三份發票,劉晶只給我二張發票,但是沒多扣錢。截留的發票應該還我。
2001年6月中旬,盤錦市檢察院給每個勞教人員發一張表,要求用實名制,必須如實填,不填不行。我們三人如實填了一句或兩句。羿秀豔、劉晶收到表後,倆人站在招待所我們住的監室門口破口大罵:「誰打你們了!誰打你們了打你們誰看見了!不要臉的東西,你們還想造反不成。打的不夠,以後還要打。看我以後怎麼收拾你們!」罵完後,從新複印三份,兩人站旁邊,看著我們填寫。我們只簽個名,甚麼也沒寫,她們收走了。她們說是「上面」叫打的,毒打了幾十人,卻不叫給上面反映,這究竟是怎麼回事?而《刑法》規定,不准毆打、體罰虐待、侮辱被監管人。
把我打成筋斷骨折已經11年了,並發「敗血症」、「白血病」已經八、九年了。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給我造成身體、精神上的重大傷害是全方位的,是無法用金錢來估量的。她(他)們侵害了我的生命權、健康權。應該追究她們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目的是讓執法犯法的悲劇別再上演。
二、對第二被告
追究第二被告先後兩次勾結第一被告,故意隱瞞我拍片、透視檢查結果,延誤阻礙我及時住院治療、排除瘀血、把滑脫的胸椎及時復位,把雙手及時治好。
第二被告的不道德做法,導致我傷情不斷惡化,使我雙手血管全部乾巴,抽血困難,肌肉嚴重萎縮,十指數年喪失功能。雙胯肌肉嚴重萎縮,腳趾麻木。血壓升高,心律改變。長時間間歇性咳血、左鼻孔出血或血串。導致全身脊柱及主要關節長骨刺,椎管變狹窄,破壞了造血機能,影響了血液循環,並發「敗血症」「白血病」;侵犯了我的生命權,健康權,對我身體、精神造成了重大傷害。請求追究他們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賠償醫療檢查費,身體、精神損傷費。
事實與理由:
參照第一被告。
三、對第三被告
追究第三被告虐待、電擊被監管人、企圖毀容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賠償身體、精神損傷費。
99年12月17日,我因為上八達嶺集體煉功,被北京延慶看守所拘禁4天(後轉盤錦拘禁、勞教)。因牢房又高又大,無暖氣,光板床。床下大便池堆了高高一池大便(第二天午飯前才衝開,堵個拖布頭),大便旁水池無水沖(每天飯前開鎖放一小池水)。牢內無窗戶通氣,臭氣出不去。自己花錢買個小薄被,鋪一半蓋一半。所以又冷又臭,臭的不敢呼吸,睡不著覺。
18號早上約4點多,我們十幾個人就排兩行隊,靜靜的煉法輪功動功。馬上身體暖和了,也聞不到臭味了。煉了不到5分鐘,第一套「佛展千手法」還沒煉完,來兩警察,一個進屋「叭叭叭」試了幾下高壓大電棍,就電擊站在地上的4個人。電的方法和位置一模一樣,頭、臉、脖子全電。很恐怖,我們都驚呆了,但是,眼睛含著淚,站原地雙手結印沒動。
電我時,也是先試電棍,開始電頭。再試電棍,再把臉四週沿著頭髮邊、下巴處電一圓圈。再試電棍,再把脖子電一圈。再電左臉眉毛旁邊,試一下,電一次,共試了七次,電了七次。再把右臉眉毛旁試了八次,電了八次。聞到肉和頭髮被燒焦的糊味了才停電。後來我兩眉毛旁被電位置出現不少黑痣狀的燒傷疤痕,經常發癢,至今還沒完全退掉。
搜身搜的淨光,我們用手指頭梳頭、刷牙。用衣服袖子擦臉,用吃飯碗舀水沖大便。只一小池水,十多人洗臉、涮碗、衝大便都不夠,小便不衝。便池毫無遮擋,一人解手,大家看,大家聞臭味。
四、對第四被告
請求追究野蠻灌食、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退還用我的錢做的ct、x片;退還全部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診斷書、病志的複印件。
(一)事實
2002年10月21日,泰山社區讓我填有甚麼病的表。我說,原來的病都好了,現在咳血、鼻孔出血、雙手血管乾巴、肌肉萎縮、手不能幹活是盤錦勞教所用鐵棒打的。幾個治保女的問:你的病是不是煉法輪功煉好的?我說是。治保主任(老年婦女)來了,一個治保女的告訴主任:她不填表,她說她的病煉法輪功煉好了。第二天,市興隆台派出所兩個警察在家中綁架了我(是治保主任惡告的我看見她來所長辦公室簽字),在市三所非法關押50天(只有15天拘禁證)。
在市三所,因為咳血、左鼻孔出血串、頭疼、噁心等症狀,王所長與警察帶我去遼河油田中心醫院檢查,做心電圖心律每分163次,血壓180/110,大夫讓住院。所長藉口沒人護理,不讓住。在這種情況下,派出所警長呂鋒,騙我說要放我回家,讓在空白表上簽字。結果沒放(據其他關押人員說,當時是王立軍在盤錦任公安局長,專門迫害法輪功)後來偷偷定我二年勞教(到解教我也沒見到決定書)。
到馬三家女二所三大隊一分隊後,在我身體有嚴重問題的情況下,曾讓我在固定瓷磚上站立10晝夜,限制上廁所次數,曾給我野蠻灌食,曾把我關在隊長廁所一個月,曾把我關三樓安全通道平台,限吃、限睡、限上廁所一個月。曾關綜合樓強制轉化。
2003年3月,三分隊大室長強制我訓練跑步、走正步,我提出跑不了、走不了。那時,我經常噁心,飯量減少,不喜歡喝水。大室長就說我絕食。上午,小隊幾個人強行捏住我鼻子灌奶粉。我從來不吃牛奶,嘗一點都噁心吐。所以因為噁心,午飯沒吃。
下午七個「四防」和曹獄醫把我強行推倒在李大隊長辦公室地上,一個大胖子騎在我肚子上,五人壓住頭和四肢,曹獄醫死死捏住我鼻子,一人用吃飯鋼勺撬牙齒。我胃很難受,不想灌食。我只好緊緊咬住已被撬進去的兩把勺子頭拼命掙扎。她們抓住勺子把不斷往上下撬。我一點呼吸不了,感到將要斷氣了,就拼足最後一點氣力喊叫了一聲師父,終於掙脫了她們,翻過了身。
我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張口喘氣,心跳的像要蹦出來一樣。她們不顧我的死活,大喊:「用開口器!用開口器!」從新把我推倒壓住騎上,捏住鼻子使勁撬牙。後來,又改用往鼻孔捅粗管子,反覆從鼻孔捅進去,從口裏出來,管子上沾滿血。我躺在地上被她們壓住一點動不了,不斷乾嘔,噁心的直掉淚。捅進去後,膠布固定,不再拔出。用大針管打加了鹽開水的玉麵糊。一次三大碗,一日三次。肚子鼓的像大西瓜,腰壓的又酸又疼。關在小號,雙手銬床頭,小便用盆接。
很快我大口大口吐清水,後來又一小碗一小碗吐淡血水,有時裏面有小血塊鼻孔出血串;再後來,高血壓變成70/40,勞教所查出「敗血症」,才停止灌食改為大劑量輸液。仍不放我回家。幾個月後,出了鐵門,調到老年隊。2004年1月把我轉到一大隊老年隊。
2004年4月,因為我咳血、左鼻孔出血等症狀加重,走路瘸,膝關節走路響,勞教醫院檢查出「白血病」、「全身骨頭沒有一處是好的」等問題。4月30日和5月8日,轉到醫大總院專家門診做CT、3個X光片等檢查,全身骨頭全有問題。胸椎4節椎體滑脫,雙膝長骨刺,脊椎長5個骨刺等。她們仍不放我回家。7月份,又把我弄到綜合樓上逼寫轉化保證。8月份我身體又出現嚴重症狀,睡覺不敢翻身,不敢輕輕咳嗽,上廁所蹲不下去。丁獄醫檢查後拿著我在醫大做的病志和ct說:「脊椎上長一個骨刺,做手術也癱瘓,不做手術也癱瘓。你這長了五個,這在醫學界罕見,我從來沒有見過」。女二所所長蘇境說:「你以後回家躺在床上,叫你老頭子長期伺候去吧!」在這種情況下,仍不放我回家。
12月22日超期關押2年2個月後回到家中。回家後,一直間隙性咳血、左鼻孔出血或血串,牙齦出血,腰彎不下,右腿抬不高,脖子發僵,頭疼等症狀。
(二)理由
《刑法》規定,不准毆打、體罰虐待、侮辱被監管人。野蠻灌食給我身體和精神造成了嚴重傷害,使咳血加重。另外,用我的錢檢查身體,檢查結果不給我,這也是不應該的。
我請求法官維護法律尊嚴,維護道德良知,堅持司法平等,依據事實,公正執法,懲惡揚善,依法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