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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徐水縣法輪功學員梁永鳳遭迫害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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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徐水縣環衛所職工梁永鳳,女,四十五歲,曾患有嚴重心臟病、高血脂、胃病、神經衰弱等多種疾病。一九九八年底,梁永鳳有幸學煉了法輪功,在很短的時間裏,全身的疾病全部消失。她及全家人都讚歎大法的神奇、殊勝和美好,感謝李洪志師父洪大恩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公開迫害法輪功。梁永鳳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在天安門被綁架。警察將她劫持到燕山分局刑警隊,強行給她戴上鋼盔,瘋狂地毒打她,打完後立刻叫她吃東西,還偽善地給她端了一杯水叫她喝水,梁永鳳沒有配合。後來得知,警察在吃的東西和水裏都下了藥物。

徐水縣公安局警察李金龍等人將梁永鳳等法輪功學員拉回徐水縣安素鎮,刑訊逼供。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袁建國、李年生等人又把她們拉到拘留所。在非法拘留期間,她們經歷惡警的非法審訊、強行洗腦,半夜十二點鐘被惡警大吼大叫地叫起來,在院子外邊凍。惡警強行搜身時搶走她一百多元現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安局政保科警察把梁永鳳等七、八個法輪功學員拉到徐水縣小禮堂,開揭批法輪大法的會,梁永鳳她們認為大法是最正確的,當場就高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氣急敗壞地把她們拉回到拘留所,公安局政保科科長袁建國指使兩個手下瘋狂毆打法輪功學員,當時就把一個學員打的心臟病復發,昏了過去。

與此同時,她丈夫被停止了工作,讓環衛所長通知她丈夫拿錢放人,她的丈夫被逼迫下給環衛所財務科交了7500元,還給開了收條,可是收了錢卻不放人。三月二日,政法委的李金龍把梁永鳳拉到保定八里莊勞教所非法勞教。

在勞教所,因為她堅定信仰,遭到各種折磨,如惡徒把她用手銬銬在一張床上,五、六個賣淫女、吸毒犯把她圍成一圈,瘋狂的對她拳打腳踢,第二天就讓她幹活,糊紙袋,幹奴工。

一次在奴工的時間,她看師父的經文,警察指使犯人對她毒打,用軍警鞋打頭,打臉,直到他們打累了才住手。

一次她被拉到一樓惡警辦公室裏,一幫女犯人把她圍住亂打,一直打得她昏過去才住手。然後又用冷水把她潑醒。

因為她一直都不配合惡徒,就讓她兩個胳膊伸直抱頭,雙腿蹲下,後腳跟緊挨著,過一會兒渾身就疼痛難忍。抱頭不轉化,又被體罰(臉朝牆站著,站半天腿痛的疼痛難忍)。經常體罰還是不轉化,就用另一種新招數,用電棍電。勞教所惡警李大勇用電棍電她,逼她轉化,一邊用電棍一邊惡狠狠的說:「叫你不轉化,叫你不轉化!你再不轉化就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

惡警還用「銬死人床」酷刑折磨她,用一塊很厚的大木板,讓她躺在上邊,兩個胳膊伸直用手銬銬上,兩腿伸直,腳腕用特製的繩子捆上,兩腳不能動,一動繩子就越緊,所以她根本就不敢動,銬的時間長了就是疼痛難忍,惡警不讓她睡覺,用火柴棍支上眼睛,頭頂放著誣蔑大法的錄音機,由犯人看著,除了吃飯,解手時才把她放下來,完了就趕緊把她銬上。她就這樣在「死人床」上被迫害了四天四宿。惡警還用打、抱頭、體罰、「死人床」,折磨她七天七宿,這一切的主謀是李秀琴,幫兇是一個吸毒犯白傑。

受了這些酷刑,還逼她幹奴工,不讓休息,經常打罵。上廁所都有人跟著,不讓和別人說話,說話就打,不讓家人看望。

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後,突然有一天她的丈夫(趙永忠)來看她,她很高興,可是旁邊的一個自稱是法院的人拿出了幾張離婚所需簽字的一些手續,她一下子愣住了,她不知道這是怎麼了。她的丈夫為甚麼要離婚?她沒做錯任何事,只是堅持自己的信仰做好人,卻無辜的被非法關押,不能照顧自己的孩子、丈夫和孝敬老人,她的丈夫這樣做,她無法理解,所以她不同意離婚,因為她和丈夫之間感情很好,不是她不想照顧他們。她這樣說了,她的丈夫沒有說話就和那個人走了。過了一段時間,她的丈夫和法院的人又一起來找她,還是讓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她還是不同意,這時法院的人卻拿出了一張判決書,在判決書上還赫然寫著「為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她看著這張判決書,欲哭無淚,仰望蒼天,這是自己從小就熱愛社會嗎?這個社會怎麼了,就這樣把一個好端端的幸福家庭拆散了。參與迫害的有法院院長:李建偉 審判員:蔡保亮 陪審員:張洪祥)她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了二年。

期滿後,也沒有讓她回家,直接被劫持到徐水縣大寺各莊洗腦班,在這裏被關押了一年。在這期間,強行洗腦,叫看誣蔑大法的電視,還是叫她轉化。因為她不轉化,被發現半夜煉功,洗腦班的隊長盧民把她叫到一間辦公室,開始用鞋底子沒頭沒臉的亂打,打了一會兒,就用加蜂窩煤的夾子在身上亂抽亂打,直到把她打的昏過去。他不但不搶救,還用鐵架子撬嘴、牙,打的嘴巴腫的不能吃飯,打的眼睛出血,臉、牙身上都是傷,過後還在外面凍著她(寒冷的雪天),一個叫史金霞的女人在旁邊看著。整天住小號,不讓和別人說話,大小便都在屋裏,冬天門口也不讓拴門簾。

在洗腦班被迫害了一年,「六一零」的人又把她運往所謂的「保定市法制教育中心」,頭子叫李明,還是讓她轉化。到了那裏以後,身體已經極度虛弱,她不轉化,就又對她體罰(打人的都是被他們雇的社會上的地痞流氓)。打罵、不讓睡覺,上廁所有人看著,不讓和別人說話。

二零零三年,她認為自己沒有錯,不能在這裏呆,就一個人從洗腦班走了出來,來到一個親戚家,不一會兒,她的前夫趙永忠就領著「六一零」的人和她的單位上的一個叫湯同發的人,把她綁架回洗腦班。還逼迫她的單位交一萬元的生活費。

不讓說話、關小號、扭胳膊,惡徒用種種的殘酷手段迫害她。經過這一連續的迫害,她的身體已經被迫害的奄奄一息。過了幾天,邪黨人員一看人已經成了這樣,怕擔責任,就給她的親戚打電話,叫把人接走,他們還讓親戚擔保,才讓親戚把她接回家。

她出來以後聽說,當地的「六一零」和保定市「六一零」的恐怖人員到她的女兒的學校,對她的女兒進行恐嚇威脅,使她的女兒心靈受到了很大的創傷,學習成績一下子下降了,根本就沒把心思放在學習上。

二零零五三月份,她去朋友家去串門,在回來的路上,突然一輛警車把她攔在了路上,車上的惡警一個叫胡長青,其他幾個人二話不說就把她綁架到徐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在他們的辦公室裏,他們就對她開始非法審訊。審訊的人員是王文彬、胡長青等人,她沒有配合,還要給她照相。過了一會兒,就又把她綁架到徐水縣拘留所,王文彬帶著人,她不配合他們,因為她知道自己沒有做壞事,卻被他們非法關押起來。第一天,她就絕食反迫害,一共絕食了九天。在這期間,單位上多次被邪黨人員指使來規勸她吃飯,娘家好多人也來向他們要人,他們不放,絕食到第九天,他們開始對她灌食。公安局、拘留所的人把她從監室裏抬出來(因為她已經不能走路了,已經瘦得皮包骨),把她抬到縣醫院,一些公安局和「六一零」的人使勁的給她灌食,又給她輸液,單位上出面擔保,才把她送回了家。過了幾天,她就去單位上班,上了幾天班,她感到單位的氣氛不正常,她怕再受迫害,決定離家出走。這一走就是一年零八個月。

在這一年零八個月裏,她嘗盡了人間的酸甜苦辣,不敢到親戚家住,只好去朋友家,也不敢常住,怕給朋友添麻煩。離開朋友家,不知道上哪裏去。就這樣東一天,西一天,過著流浪的生活。給別人當保姆,被侮辱、謾罵是經常的事。唯一的女兒結婚都沒敢回家看女兒一眼。後來,徐水縣國保大隊找到她當保姆的地方,把她綁架到公安局,然後單位上給她租了一間房子,在外面住了一天才讓回家,到家裏一看已經破爛不堪。

在她流離失所期間,邪黨人員到處瘋狂的找她,所有的親戚家都找遍了,多次騷擾親戚,她的親戚們精神也受到了很大的傷害,也都很害怕。因為流離失所,20個月的工資至今也沒給,二年勞教的工資也沒給。

從勞教所出來以後,她繼續回單位工作,一到邪黨所謂的敏感日,單位就派車接送她上下班,甚至去串親戚也派車接送。他們派車接送的目的是怕她去北京上訪,每到達她要去的地方,他們就給單位打電話彙報,致使她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沒有了人身自由。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因胡錦濤來保定易縣石家統,她的單位打電話到她女兒的單位,女兒單位的經理讓她女兒看著她媽媽,不叫她女兒到單位上班,讓她回家過年,其實是讓她看著她媽媽,哪裏都不讓去。她當時在徐水縣城住,本來就想去女兒那裏過年(女兒在保定市住),因為她這裏是平房,也沒有暖氣,天太冷還把水管凍住了,她的女兒卻給她打電話,說不讓她來保定,要回娘家過年。她的女兒來了以後,一看家裏的情況,她們就找了別人的房子去住,住了3天才回保定。

以上就是一個普通的家庭婦女為強身健體做好人遭受的殘酷迫害。善良的相親們看一看,她錯了嗎,她只是行使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去向自己的政府說句心裏話,她的師父是被誣陷的。大法是被誣陷的。卻遭受了如此的殘酷迫害。

主要迫害她的惡人:
徐水縣「六一零」頭子 張成旺
徐水縣政府主任 單志和
徐水縣縣委書記 張海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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