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副教授:是中共邪黨使我家破人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我叫唐麗娟,今年六十二歲,退休前是黑龍江一個市的行政幹部學院的副教授,有一個美滿的家庭,丈夫是退休公務員。我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大法的法理使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從此處處按真、善、忍的要求努力使自己做個好人,做個更好的人。修煉以後,性格變得開朗豁達,在利益上不和別人去爭去計較,原來和丈夫感情上不是很好,摩擦很大,特別是在經濟上很是計較,學了法輪功以後,不去爭不去鬥了,也知道去理解和寬容別人,處處為別人著想,因此家庭矛盾小了,都能和睦相處。

我的兒子王哲浩,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比我早二年,看到他的變化也是我修煉大法的原因之一。修煉前他很任性,修煉後變成了一個很懂事的孩子,他在大學讀書期間,能自己勤工儉學,很少向父母要錢。以我們的經濟條件,供一個孩子上學是富富有餘的,況且只這一個孩子,但他仍很勤勞、節儉,從不亂花錢。在校成績也很優秀,對父母也很孝順。大學畢業後在大連化工設計院工作,兒媳也是大連一個大公司搞科研的。兒子參加工作後也是任勞任怨,誰見到我都說,我有一個好兒子,我說都是因為學了法輪功。

王哲浩
王哲浩


一、兒子王哲浩被迫害致死

一九九九年中共打壓法輪功後,兒子幾次被大連市公安局抓捕,非法拘留,非法勞教,抓到洗腦班。非法抓捕我兒子王哲浩,都是沒有司法程序的,說抓就抓,說拘留就拘留,說勞教就勞教,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其中,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晚,我們娘倆在家看電視,大連五一派出所幾個惡警,其中一個張××,王靖,把我們抓到派出所,說我們擾亂社會秩序,拘留十五天,我們說在家看電視怎麼叫擾亂社會秩序,他們說,現在都這樣,煉法輪功就這樣對待。

一九九九年八月,惡首江澤民去大連視察,我兒子正在單位上班,無故就直接抓走給拘留了。從這可以看出,江澤民懼怕法輪功,抓捕法輪功學員連甚麼法律、程序都不需要了,亂用權利,對煉法輪功大肆打壓。

兒子當時在大連一家化工設計院工作,結婚不到二個月,就被大連市公安局幾次非法抓捕、拘留、勞教,在勞教所裏受到了非人的待遇,受盡了各種酷刑,蹲小號一次長達四十多天(在他生前有錄音為證,在明慧網已有發表)。

我兒子曾在四個勞教所被迫害過(大連勞教所、關山勞教所、本溪勞教所、葫蘆島勞教所),被電擊,被灌食,受各種酷刑,精神上和肉體上受到嚴重摧殘,最後,在二零零四年底,被迫害致死,年僅二十七歲。我丈夫不理解,悲痛不已,和我分開了。

兒媳至今一人生活。

二、我在廣東女子監獄受盡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我去北京上訪,單位知道後,扣我近三年的全部工資,不讓我講課,幾個校長、教育長輪流找我談話、看管。當時校長是王東民,出於上面的壓力,做出這一錯誤的決定。

我一個人無家可歸後,在深圳租個房子。我要告訴天下人我們是冤枉的,法輪功是冤枉的。後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六日,被深圳市八卦嶺派出所非法抓捕,六、七個便衣無任何手續,無任何理由,破門抄家,把我一個老太太銬在椅子上,把我的打印機,電腦筆記本,現金等個人物品,共計三萬多元抄走,至今未還,我被非法拘留,非法判刑三年半,在廣東女子監獄受盡了折磨。

廣東女子監獄的折磨方式包括:

1、不讓上廁所,不讓正常洗漱,幾個犯人看管我一個人。

2、不讓睡覺,長達二十多天,不給吃飯,說不承認是罪犯就不讓吃,因飯是給罪犯吃的。我的體重由一百四十多斤,降到不到一百斤,女子監獄四監區,姓湯的惡警,專門指使犯人打罵,揪耳朵薅頭髮,用筆刺,衣服肉體都刺爛了。

3、罰站,一站就是七、八個小時,不完成他們留的作業,就罰做上下蹲,直到趴到地上不能動為止。

4、把穿的所有鞋子,床上,凳子,椅子,都寫上污衊大法和大法師父的內容,污衊打罵經常有,人格受到侮辱。

5、天天讓坐到爛的塑料凳子上,屁股都坐爛了,肉和褲子粘在一起揭不下來,廣東地處亞熱帶,夏天天氣特別熱,長期折磨,長期不讓洗漱,使人身上都發臭了,惡警發動多個犯人,藉此來侮辱指責,強盜邏輯說影響別人休息,一天二十四小時十幾個人輪流看我,放污衊大法的電視。

6、說我的兒子不是迫害死的,不能這麼說,必須說是自己死的。然後他們轉嫁給法輪功說是因煉法輪功的原因使我家破人亡,強盜邏輯!

7、在三監區,因檢查勞動工具,姓梁的區長,逼迫脫光衣服檢查。姓戴的區長,姓王的區長,都是迫害法輪功的主幹,四監區還有姓賴、姓張的惡警,都直接迫害過我。女子監獄長羅輝就是靠迫害法輪功直接提上去的,還有監獄六一零的姓鄭的、姓古的、姓劉的都參與過迫害。法輪功的人在監獄坐的是牢中之牢,監獄還養一些幫教,專門做轉化工作,長期看他們指定的揭批法輪功資料和電視,大聲播放洗腦,使我的身心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8、法輪功人員不能和別人說話,不能打手勢,不能互相看,使我在監獄的三年多,精神極端壓抑憂鬱,不會和別人交談了,回家好長時間不說話。

9、強迫吃藥,不吃就幾個人按著灌。

二、對家人的傷害

丈夫因對我們母子不理解,特別是孩子的死,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刺激,悲憤中做出錯誤的決定,要求離婚,父母年事已高,受不了這種打擊,母親過世了,父親也整天在緊張擔憂中生活。

兄弟姐妹為我們家的事也操碎了心,妹妹從黑龍江千里迢迢去深圳,為我請了律師,但上訴、申訴,都無濟於事,申訴無門,不知流了多少眼淚。我在廣東女子監獄期間,妹妹從黑龍江的最北方,幾千里路去看我,見面哭的泣不成聲。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之久。

如今我家破人亡,至今一人無家可歸,到處流離。十二年來,中共對我和我家人的迫害,我有說不出的冤屈,流不完的眼淚,但我堅信,會有真相大白於天下的那一天。我強烈要求嚴懲迫害法輪功的元凶,還有頑固地執行迫害政策的每一層責任人,讓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早日繩之於法,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早日結束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

從我和我兒子的被迫害經過充份看出中共邪黨的流氓、強盜本性。中共六十多年來殘害中華兒女,惡貫滿盈,天理難容。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