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濟隆,今年六十八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他從上海打工回到寶雞三、四天後,就被寶雞渭濱區公安分局警察以修煉法輪功為由綁架。四月十六日前,林濟隆的家人接到所謂的「十七日開庭的通知」。
在當日法庭上,林濟隆的六位親人:哥哥、嫂子、妹妹、前妻、表姐和表妹坐在旁聽席上。另有很多親友則被警察攔在法院外面不讓進。
林濟隆沒有請律師,他為自己做無罪辯護。令在場親友印象深刻的是,所謂判官席上除審判長、兩個陪審員外,還有一個穿黑衣服的不具名者,在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審判長時時低聲請示該黑衣人。
審判長在小心請示過黑衣人後,才讓林濟隆為自己辯護。林濟隆堂堂正正的指出: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而江澤民誣蔑法輪功的話不是法律,也不能代表法律……這時黑衣人不顧法庭裝點門面的程序,當場打斷林濟隆的辯護,大聲叫道:「別說了!別說了!拉下去!」
兩個法警把林濟隆帶走了。所謂審判長、陪審員也要走,林濟隆家人上前質問:這算是甚麼?結果是甚麼?一陪審員稱:以後商量判甚麼再給通知。
一場鬧劇般的庭審就這樣結束了。但人們不禁要問:那個黑衣人到底是誰?他為甚麼可以指揮法庭、指揮審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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