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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校醫自述被非法判刑迫害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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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我叫劉淑香,是青島萊西市月湖小學的校醫,今年五十八歲。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我被萊西市青島路派出所惡警以莫須有的罪名綁架。同年被萊西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六日回家。

一、一份《刑事判決書》凸顯中共踐踏法律、破壞人權

所謂的判決書﹝(2007)西刑初字第417號﹞這樣寫著:審判長王煥先,審判員胡乃傑、張雲慶。(一)「本院於同日立案,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二)「劉淑香攜帶法輪功宣傳品在萊西汽車站被查獲」(三)(2)證人宋文哲證言證實,2007年7月4日上午我與協管員曹京勇到土地局家屬樓劉淑香家登記戶口,向外走時劉淑香讓我等待,給我點東西,她從家中拿出一本《九評》書還有一袋護身符給我。(3)證人曹京通證言證實,2007年7月4日我與宋文哲登記萊西市土地局住戶的戶口,下樓下宋文哲說劉淑香給他法輪功東西,我看是一本《九評》、三個護身符。判決書上面的時間是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

針對這份判決書我有幾點質疑:一、「公開開庭審理」。事實是萊西市法院到青島大山看守所裏秘密非法「提審」了我,我是接到判決書才知道被非法判刑的。這就是所謂的「公開開庭審理」!二、在「萊西汽車站」查獲。事實是我在我家樓下被綁架,家人質問惡警,他們向家人謊稱我在「萊西汽車站」發材料被抓。三、證人證言中前後一個「曹京勇」、一個「曹京通」。本應莊嚴執法的法律機構,不是運用神聖的法律來保護守法善良的公民,反而如此耍流氓,把法律當成迫害好人的工具,踐踏人權,犯罪的正是你們自己和脅迫你們犯罪的中共。

二、捏造偷車罪名綁架,被冤判四年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正值暑假期間,我到北京去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萊西610非法關押了40多天,扣掉了我近一年的工資。我和兩個孩子的生活全靠我的工資來維持,我沒耽誤一天工作,照常上班,就因為說真話工資不給發,連生活費都不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言論自由」,犯法的是誰呢?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610惡人無恥的竊聽了早上我與姨母的手機通話,知道我要去看望病危多日的姨母。在我出門走到樓下的時候就被青島路派出所第二警務區的惡警宋文哲和趙賓等五六個便衣無緣無故的綁架到城關派出所。我問他們為甚麼抓我,趙賓等人說:你是偷車人,那個偷車的人跑了,你們是一夥的。我這才知道他們是早已預謀的綁架我:我剛走到樓下,看到宋文哲正在打電話,一個騎摩托車的陌生男人對我說:我帶你上車站吧,沒有公交車了。我說不用。他一邊說一邊拉我,表現得像是很熟悉我的樣子,一會功夫,一輛沒有牌子的白色麵包車開到小區大門口,下來五、六個便衣把我抓進破麵包車上,原來他們是在演戲。

我莫名其妙的被610惡人光天化日之下誣陷、綁架。他們搶走了我的包,偷走了我家的鑰匙,在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沒有經過我的家人,惡警偷偷的私自非法抄了我的家,搶走了家裏的電腦、複印機、MP3、所有大法書、師父法像等。當時李為魁拿著抄家時的物品清單讓我簽字,我跟他講真相,他不聽。我說:你這樣做會遭報的,你要上惡人榜的。他說:我不怕,有第一次上惡人榜,就不怕有第二次。

我被非法囚禁在城關派出所一天多,他們把我給姨母準備的送終衣服全都翻開了,弄得亂七八糟。我跟他們說:我姨母快不行了,我得趕緊去看看她,你們別再胡說八道了。你們昧著良心作惡,將來遭報的是你們。惡警說;你把偷摩托車的人放跑了,等找回來再放你。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他們給我戴手銬非法送往青島看守所,610的惡人這時才現出本相,改口跟管教說我是煉法輪功的。原來是二零零七年七月三日,我送了一本《九評共產黨》給派出所的宋文哲,希望他能分清是非,他不但不看,還故意誣陷設計把我送進監獄。

七月十九日晚,我小女兒貝貝回家拿學費,發現門都反鎖著,鑰匙打不開。貝貝找來鎖匠打開鎖一看,家裏亂極了,衣物扔滿地,拉開抽屜找我給準備的學費錢,甚麼也沒有,再一看自己心愛的電腦也不見了。貝貝放聲大哭,到處去找我,孩子知道媽媽又被抓走了,可憐的貝貝嗓子都哭啞了。

我小女兒打電話把大女兒叫回來了(她在外地上大學),她倆一起去公安局找沈濤,沈濤惡狠狠的對大女兒說:再來叨叨就把你也抓起來,嚇得小女兒哇哇直哭。後來我弟弟也去找沈濤要人時,沈濤撒謊,欺騙家人說:她在車站發法輪功資料。當時家裏人都信以為真。

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萊西惡警到看守所跟我說:你被逮捕了。之後萊西法院偷偷非法給我判刑四年,無任何手續,既不通知我,也不通知家人。可在判決書中竟然說公開開庭審理,難道還有不用被告到庭就可以審理判決的嗎?想判誰就可以用這種方式判誰,這也叫法院啊?

我不服這樣的所謂判決,我沒有違反國家的任何一條法律,也沒有傷害他人,只是澄清法輪功真相,勸人行善,言論和信仰是天賦人權。於是我上訴青島市中級法院,法院一不知名的女法官說:維持原判。我問為甚麼?憑甚麼?她說:就憑一本《九評共產黨》就夠四年。就這樣,無處申冤,我被非法誣陷冤判四年。

我被非法送進山東濟南女子監獄,在集訓隊,她們沒有人性的逼迫所有的法輪功學員「轉化」,寫所謂「四書」「六書」,不配合,猶大就大打出手,好人不讓當,必須「轉化」當惡人。在監外不准當好人,在監內不讓當好人,叫你罵師父罵大法,不罵就打,逼迫的手段很多種。集訓隊就是法西斯隊,體罰、罰站、不許睡覺等等。我被他們罰站腿站不住了,不會走路,到醫院醫生問怎麼了,她們不讓我說真話,我實話實說是她們罰站罰的,她們說我告狀,又改變方式罰我坐小板凳,臀部都坐破了皮也不讓站起來,就這樣連續幾個月的罰。在集訓隊近五個月的時間說我心臟病,非讓我吃藥,不吃就灌。近半年後,我被分下監區了,才離開集訓隊這個黑窩。在監區不轉化的就不准打電話,不准接見;不配合邪惡不寫「四書」,就被剝奪了一切自由,不准跟其他人說話、接觸等等;因為不寫「四書」不寫批判師父和大法的材料,不轉化,就是勞動得一萬分,幹的再好再多,一天刑也不給你減。

就因為一本《九評共產黨》我被誣陷迫害了四年,被迫害的家破人散,我的親身經歷更加印證了這本書所講的都是事實,記錄了共產黨的累累罪惡!中共就是怕人們說真話才殘酷迫害我們。

為了構陷綁架我,居然設套誣蔑我偷摩托車,非法判刑時又說是因為我給警察送了一本《九評》,使我身陷冤獄四年,還無理開除了我的工職,斷了我兩個孩子的生活來源和生存條件,哪個政府會如此卑鄙殘暴,對自己的鄉親百姓毫無人性的橫加迫害?!

當時萊西惡人非法提審我時,要我供出萊西同修、資料來源等。我不配合他們,他們竟揚言:不說(不出賣大法弟子)就判她。多邪惡啊。惡警沈濤明知道我孤兒寡母,卻是非不分,喪盡天良,而且一直在幕後指使。在濟南監獄,沈濤還勾結監獄集訓隊,讓他們迫害萊西的大法弟子

三、修煉大法獲得健康和生活勇氣,我全家受益

其實我也曾有一個很幸福的家,丈夫在土地局工作,有兩個聰明可愛的女兒。可在一九九八年一場車禍奪走了丈夫的生命,這個家從此不完整了,剩下了我和兩個年幼的女兒。由於自己過度悲傷,身體漸漸不佳,可誰能替我承受呢?誰又能幫的了我呢?在我身心交瘁、生活最困苦時、最無望時,一九九九年初同事幫我找到了寶書《轉法輪》,解除了我的痛苦,消除了我和孩子的憂愁,我也因此有了把孩子撫養成人的信心。

自從學習了法輪功,我按書中教導的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身體漸漸好了,精神也好了,這是任何力量都不能替代的,包括父母兄弟也做不到啊!是大法的教導讓我有了支撐起這個不完整的家的勇氣,讓我有了活下去的力量。

十多年來我沒有吃過藥,沒有打過針。大女兒先天眼疾(散光),從六歲就戴眼鏡,醫院讓孩子做手術,因為孩子太小沒去做手術。因常年戴著高達850度的眼鏡,鼻樑壓破了皮,眼睛也變形了。她還有嚴重的鼻炎,每年冬天都要打針吃藥,不吃藥連學都上不了。自從我煉功以後,不知啥時候女兒的病不治而癒了,不知不覺中女兒850度的眼鏡扔掉了,到考上大學時檢查視力正常了。起初我並沒有想到孩子也會受益,只想自己煉功祛病健身,現在我真的體會到師父講的法:「一人煉功全家受益」(《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小女兒從我煉功以來到二零零七年間,她從來沒得甚麼病,也沒吃過藥。但就從我被綁架以後的這四年中,小女兒不僅生活無人照顧,無依無靠,被邪惡驚嚇,身心都受到嚴重打擊,身體出現毛病,因飢一頓飽一頓,胃也有病,靠吃藥打針來維持。僅從這些就足以說明法輪功祛病健身的效果是真實不虛的,是無法抹殺和掩蓋的。

二零零六年十月份我在單位管理衛生,有一個班主任讓學生到廁所用潔廁靈刷廁所,準備市裏來檢查,中午十一點多鐘我正下班時,看到學生在刷廁所,我想孩子這麼小,萬一出事怎麼辦?我要過噴霧器自己在廁所噴刷,不小心噴霧器壞了,全噴在我整個臉上,兩隻眼睛一點看不見了,到醫院眼科門診就診,醫生說必須住院治療,診斷是化學性燒傷,我想家裏孩子在上學,不能住院,我要求回家,就這樣堅持沒住醫院,在家裏休息了兩個月就全好了。我的住院病例還有,這都是真實的。假如讓那個學生去幹,後果不堪設想,事情發生後,領導不讓人說,也不准別人知道。這件事,如果我不學法輪功,我也不會去管這個事,只因我學大法真心的為他人著想才會去幹。

類似的事情不知有多少次。二零零三年非典時間,也是人們從中撈錢的機會。很多單位都是領導親自購藥,也有的為撈錢免職的。可我們單位領導不僅不親自購藥,他們甚至連問都不問一句。一直都是我自己購藥、購物,領導都很放心,都知道我修大法,都知道我不會去做損人利己的事。所以不管甚麼時候,我買回來的物品,領導直接就簽字,從不過問花錢多少的問題。說實在的,如果我不是修大法的,或許在這個時期,我也能賺一筆很可觀的錢。不僅如此,我為了能讓全校師生有一個好的環境,我經常早來晚走的背著噴霧器樓上樓下的噴洒藥物,甚至有時一天要好幾次。領導多次在校會上表揚過我。

我工作認真,全心全意的為廣大師生服務。誰都了解我,在學校按理單位錄取學生時應有醫療費,可單位不收,我只得自己先拿錢購藥,然後再用於師生(多數是學生用的)遇到學生頭疼腦熱的、或是跌打外傷的,收費都是只收本錢,一元兩元的,可就是這些本錢也是經常收不起來的,沒辦法我只好自己墊上,這樣的事無計其數。作為醫生,救治病苦是我的責任,所以即使收不上錢,我也不會坐視不管的。何況法輪功教我們在哪都要做個好人。難怪「610」惡人幾次到學校欲騷擾我時,都被領導拒絕了:人家這麼好,叫人家往哪轉啊?

四、非法剝奪基本生存權,呼籲善良的人給予幫助

經歷了四年的監獄迫害,我在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六日回家了。回來後我才知道,教體局已在二零零八年十月將我無理開除,我欲哭無淚。

中共不僅邪惡的迫害了我四年,也迫害了我幼小的孩子四年,教體局開除了我的工職,就等於剝奪了孩子們的生活來源,剝奪了我們娘仨的生存和生活權利。我全家只靠我的工資維持生活,萊西政府、「610」都明知我的情況,不僅沒有一個有正義、有良知的黨政官員過問,還要斷絕我們娘仨的生路,這就是一個「執政為民」的政府所為嗎?我不要你們額外幫我甚麼,我只要我勞動掙來應得工資,你們扣我的工資,不也是在協同惡人迫害好人嗎?你們良心能安嗎?

我的孩子上學,初中沒畢業就被高中錄取,在尖子班,可是因為我被非法誣判,孩子也受到影響,沒有學費也沒有生活費,也就無法維持學業。二零零七年孩子只有15歲,大女兒剛考入碩士,兩個女兒正急需學費,萊西「610」昧著良心做下這傷天害理的勾當,害的兩個女兒東借西借維持生活,欠下了一大筆債。這些年,女兒們在大學裏一邊上學一邊打工,被惡人逼的無家可歸,放假過年都不回來,只能在學校裏,即使回來也是孤零零的一個人,沒有母親的關愛。

我是一九七三年參加工作的,二零零九我還被關在監獄裏,我的退休年齡已到,女兒去找勞保局,問人事局,人事局的人說不給辦。就這樣沒有工資,退休也不給辦,逼的兩個孩子走投無路,身心受到嚴重打擊。

我回來一週就開始打市長公開電話,尋求幫助。連續打了五、六次,他們讓我找教委。我也是十多次到教委找領導,可局長一直不見,信訪科主任呂平平多次告訴我說:我們是按照文件規定作出決定的,工職人員判實刑的就開除是有文件規定的。我說:我們根本就沒有罪。她說:不要緊,沒罪的話你就到法院去把案子反過來,只要法院給你反過來,我們就給你恢復工職。

這期間,我去過單位月湖小學,教體局,人事局,勞保局,信訪局,都這樣推來推去的不給辦理,沒有一點點的責任心。現在,我真的無路可走:在教育單位辛勤工作三十多年,到今天,我竟然連吃飯的地方都沒有,倆孩子上大學,這幾年已經欠下一大筆債了,我這也是快六十歲的人了,竟然連自己的孩子都養活不了了。

古時的官員都懂得為民做主,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現在的所謂人民政府卻沒有人敢於主持正義,無理的剝奪那麼多好人基本的生存權。但是我始終相信天理公道自在人心,相信好人有好報,惡人必遭天譴人懲,了解了事實、良知尚存的好人,一定能夠分清善惡正邪。所以我會向所有相關的政府部門反映我的情況,一級不解決,就層層、級級上訪控告,讓所有的人都知道那幾個惡人的違法違規行為,了解真相的人越多,正義的力量就越大,壞人就越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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