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朝陽市中級法院就上演了這樣一起無恥鬧劇:所謂法官公然要求辯護律師按照他的口徑辯護,甚至要按照他的要求提問。當律師堅持要依法為當事人進行無罪辯護時,該法官立即大叫:「把他攆出去!」
這個所謂法官就是朝陽市中級法院刑二庭副庭長曹學昌。所謂案子是法輪功學員王萍珍被非法判刑五年的上訴案。以下是案情經過。
朝陽市婦女王萍珍,只因修煉法輪功,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被朝陽市公安分局胡曉川、田豐等人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朝陽市看守所。四個多月後,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八日,龍城區法院對王萍珍非法判刑五年。
據龍城區法院的人透露,在對王萍珍非法判決之前,龍城區法院正在開會,與會者接到大量有關要求釋放王萍珍的真相電話,院長王學、主管副院長魏國霞分別說:「這案子我們管不了啦,這麼多人說話,一定是大案要案。」於是將王萍珍案報給朝陽市「六一零」(專事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機構)。朝陽市「六一零」隨後下口頭指令:判王萍珍五年徒刑。
王萍珍上訴。二零一二年二月六日,在王萍珍的律師追問下,龍城區法院將案卷轉到朝陽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朝陽市中級法院刑二庭副庭長曹學昌給王萍珍的律師打電話說:「你馬上把辯護詞交上來,不開庭,我們領導說二十日之前結案。」律師說:「命令代替法律不合法,應該依法開庭。」曹學昌見自己說的話違法出漏,便約律師面談。
二月二十四日,律師和曹學昌在朝陽市中法二樓小會議廳見面,談話有書記員記錄,談了一個多小時,曹學昌當場同意開庭。
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八點五十分,朝陽市中級法院在西大營子北山法庭開庭。王萍珍的家屬和親友約二十人參加了旁聽。
面對正義律師,曹學昌一開庭便表現出極度的緊張和恐懼,說話語無倫次,一會兒說:「法輪功可以煉,要煉在家煉。」一會兒又說:「國家(中共)不讓煉,煉也不行,信也不行。」隨後又大耍流氓,要求律師按照他的意圖辯護,他不允許說的,律師就不能講,甚至向受害人提問都得他讓怎麼問才能怎麼問。甚至囂張的說:「在我這裏不能講信仰」。
律師說:「我要依法做無罪辯護。」剛說了兩句話,曹學昌就像發瘋一般叫喊:「他宣傳法輪功!把他攆出去!」一群「法警」蜂擁而上,連推帶搡,把正義律師趕出法庭,野蠻辱罵並且威脅要動手毆打,還強行搶走了律師的提包,並擅自打開翻找。
朝陽市中級法院最近幹了不少壞事。遼寧朝陽縣有四位善良農民被誣判案:
朝陽縣六家子鄉的施秀清、陸桂芬及朱國田、朱平父女,因為把法輪大法的真相告訴鄉里鄉親,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被朝陽縣公安局警察綁架。接著,朝陽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互相勾結,將四人非法判刑,陸桂芬被非法判刑八年、朱平五年、施秀清四年、朱國田三年。四人同時上訴。又是這個朝陽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二年月一月十八日草草走了過場,非法維持原判。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2/3/18/132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