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的前一天,迫害就降臨到正在雲南紅河警校參加警銜晉升學習培訓的法輪功學員張鳳琴身上。那天,張鳳琴被建水縣公安局警察綁架、搜身、審訊。普洱縣公安局警察乘機非法入侵張鳳琴住宅,竊取了她的大法書、大法資料及大法音象資料數件。七月二十日,張鳳琴被劫持到普洱縣公安局,被逼寫了不煉法輪功「保證」。
二零零零年初,張鳳琴給時任縣委書記的李應華寫信闡述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心的變化,並希望不要迫害法輪功,給普洱法輪功學員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為此她被取消公安局職務。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法輪功學員張鳳琴、呂榮芳、徐溢珠在家中被綁架、抄家並遭非法審訊。張鳳琴被非法關押至八日才回到家。
二零零零年鳳陽鄉派出所兩次到法輪功學員楊同芬家中干擾,逼交大法書籍。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張鳳琴、呂榮芳再次在家中被惡警綁架,次日凌晨被秘密非法押送到昆明火電公司洗腦班,遭強制洗腦。張鳳琴被寧洱鎮派出所以所謂「治安危險分子」監管。
二零零五年六月,法輪功學員許勇、張鳳琴、呂榮芳被綁架、抄家。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張青、呂榮芳到景東縣講真相,被景東縣公安局警察綁架,同年六月四日法輪功學員陸桂華被普洱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 輪功的非法組織)、普洱公安局警察綁架、抄家。第二天(五日)張鳳琴再被綁架、抄家。六月三十日,法輪功學員蘇澤生被綁架、抄家。以上五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為所謂「同案」,被非法關押九個月後當地法院秘密開庭,並以莫須有的罪名對他們分別非法判刑一至五年。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法輪功學員李貞良被非法傳訊、逼供、誘供。家中一台自用的複印機被搶劫。同年八月二十五日至十二月一日,被非法監視居住。
二零零六年六月四日法輪功學員李華瓊被綁架、抄家,大法書及大法資料、及家中電腦、打印機、錄音機被搶走。六月五日,徐溢珠被逼迫交大法書數本。
六月十四日,法輪功學員楊鳳林在女兒家被綁架、抄家。大法書《轉法輪》,及女兒的電腦、打印機被搶走。六月二十六日至十二月一日法輪功學員許勇被非法監視居住。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法輪功學員李華瓊、楊鳳林、許勇、黃勇、周萍、何祥萍、張學林、李貞良、徐溢珠被縣「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人員綁架到邪黨黨校洗腦班,強制洗腦,被逼迫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張青、呂榮芳、張鳳琴被非法關押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在九監區,有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分監區叫「專管分監區」。分監區區長叫孫寧爽,有服刑人員悄悄告訴說:「沒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在她手上不被『轉化』的」,足見其邪惡。張青、呂榮芳、張鳳琴分別被關在不同的監室嚴管,不准與其他犯人接觸講話,不准洗澡,不准購物,不准掛蚊帳,隨時由兩名重刑犯人(包夾)形影不離的看守,每天強制坐「小板凳」,從早上六點半到半夜十一點,臀部坐出瘡。強制洗腦,逼迫大法學員寫所謂「思想彙報」及「四書」(所謂「認罪書」、「悔過書」、「決裂書」及「揭批書」),強迫「轉化」後再強制幹超負荷勞役。
蘇澤生(已超過退休年齡而不准退休)、陸桂華、張鳳琴被寧洱縣政府無理開除。張鳳琴之子考學,報考國家公務員的權利被非法剝奪。
呂榮芳揭露雲南省女二監的迫害罪行,其女兒遭女二監獄警電話恐嚇。
十多年來,法輪功學員修煉的環境被破壞,信仰權利被剝奪,造成大法學員楊同芬、段廷榮、黃勇、羅成明、張汝國因中共迫害,被病魔奪去了生命。
參與迫害普洱縣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惡人名單:
李應華:原普洱縣縣委書記,後調普洱市
錢金福:原普洱縣政法委書記,已遭報死於鼻癌
喬漢榮:原思茅地區公安處處長,後調昆明
郭有兵:原普洱縣公安局局長,調大理市任職
張洪峰:原普洱縣公安局局長
佘 亞:原普洱縣「六一零辦」主任,現調縣紀委
電話: 13769969178
祁 斌:寧洱縣「六一零辦」主任
鄭永林:原普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
張金才:原普洱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 電話:13987932690
盧忠林:原普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
解建華:原普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
岳利紅:原普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
舒建新:原普洱縣公安局法制科科長
嚴俊文:原普洱縣公安局警察
潘佔武:原普洱縣公安局警察
徐 娟:原普洱縣公安局警察
梁小江:原普洱縣公安局警察
劉 明:原普洱縣公安局警察
楊治平:原普洱蟲膠廠廠長兼邪黨書記
李健雲:原普洱蟲膠廠副廠長
李光元:原普洱縣檢察院批捕科長
許燦梅:原普洱縣檢察院,現在景谷縣檢察院任職
劉衛東、米思哲、藍洪、王留玉普洱市中級法院法官
陳 超、張紅、錢小國昆明市中級法院法官
非法公訴機關:普洱市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