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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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 致滄州各級各界公務員的公開信

  • 就法輪功學員郝蓮琴被綁架致相關人員的信

  • 給法官的一封公開信

  • 寫給巢劍歐妹妹及家人的一封信

  • 法院為何偷偷摸摸開庭?

  • 給河北省黃驊市警察的信

  • 致文登市政法系統及各街道辦事處的公開信

  • 致滄州各級各界公務員的公開信

    ──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滄州轄區內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滄州各級各界公務員:

    你們好!

    我們是滄州的法輪功學員,這封信主要是向百忙中的你講述舉世矚目的法輪功方面的相關事項,雖然篇幅較長,但關乎諸位的生命與未來,所以至關重要。十餘年來一直到今天,有許多部門的工職人員尤其是政法委、610 、警察、檢察官、法官等政法系統的人士,對於法輪功的認識仍未清醒,還在被所謂的「上級」利用著大搞冤案錯案,綁架、關押各種和平的方式向民眾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甚至在冤案的起訴書、判決書或裁定書上署下自己的名字,這就意味著即將被追究嚴重的法律責任。作為本地的法輪功學員,念及大家共同生活在滄州這片熱土之上,理應珍視這份地緣鄉情,我們將從國家基本法律、國際人權公約、中外近現代史、善惡因果報應等七個方面向諸位傾訴忠言,懇請耐心品讀,再三斟酌。

    一、「610」的成員為甚麼不肯留下文字性的東西呢?就是要把責任推給下級!

    在2003年成立的《迫害法輪功國際追查組織》每天都在搜尋有關法輪功的案例,對全國司法系統進行全面追查,收集有關證據。希望我們滄州不再有人進入其中的追查名單。當年,國際法庭系統收集納粹對猶太人大屠殺的證據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才開始的。這次不同的是,全面收集法輪功案件的證據工作幾乎是與抓捕、關押、立案、審理、判決同步進行。在過去的幾年中,「追查國際」已經收集到了大量的案例。對大陸公安及法院的法輪功刑事判例的收集,要求「提供起訴書和判決書原件或拷貝件、掃描件,如果是數字化的文件,請儘量保存主審法官、陪審員和書記員的姓名和判決時間。」

    前些年來,對法輪功的案件,一直都是由上而下口頭傳達,暗箱操作不留痕跡。是凡搞執法的都很重證據,你說要是正當執法為甚麼會這樣呢?而且各級610 辦公室從2005年開始收繳和銷毀針對法輪功的所有密碼電報,對下級的請示都是口頭傳達,就怕以後留下證據遭到清算。

    現在大家知道為甚麼各級政法委對法輪功的案件只有口頭指示,沒有任何文件了吧?就是為了到關鍵時刻把責任都推給下面。口頭指令是不好收集證據的,但在有關案卷上的簽名那可是白紙黑字,證據確鑿。

    二、中國政府認定法輪功違法根本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法律界的一位學者曾經坦言:「我仔細研究過可能與法輪功有關的所有法律,發現根本沒有法律能認定法輪功違法。」

    大家發現了沒有,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和《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二)的全文中,從頭到尾都沒有出現過「法輪功」三個字。出現「法輪功是邪教組織」字眼的唯一文件是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各自下達的「內部通知」,而「內部通知」不是法律,更不能作為法律依據適用。最早把法輪功和邪教聯繫在一起的,是江澤民和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談話和隨後的一篇《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我們都知道,根據中國現行法制,江澤民的講話和人民日報的文章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司法人員不能根據媒體的報導來定案。

    公安部頒布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這是到目前為止關於邪教認定最新的一個正式文件,其中介紹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邪教組織有7種,其中沒有法輪功!

    公安部在明確認定邪教組織時,已經是2000年,明確闡明是根據《刑法》和一系列處理邪教組織的文件精神,參考了兩高司法解釋的定義,然後下發了這個通知。公安部根本沒有認定法輪功是邪教。法院根據刑法三百條和兩高文件已經判決過許多法輪功案件。難道是公安部的人馬虎了,把法輪功落下了?不是,其實公安部裏原來煉法輪功的人太多了,法輪功研究會的副會長葉浩就是原公安部十一局的副局長,公安部的人都知道法輪功是一種佛家氣功,是非常好的。他們既不願意顛倒黑白,也要給自己留條後路。

    這個公通字[2000]39號文件是在公安部的網站上發布的。2007年2月27日受委託辦理法輪功案件的山東華冠律師所李建強律師在為法輪功學員辯論時當庭將其提交給杭州市上城區法庭,當時在場的法官都傻眼了。後來,公安部由網站上撤下了[2000]39號文件,從此秘而不宣。此後,越來越多的像高智晟、郭國汀、張鑑康、楊再新、李和平等這樣的正義律師秉承道義和良知,勇敢地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社會影響越來越大,中共當局已經無力阻止和打壓。

    如果工職人至今員還一味聽命於上級,綁架、關押、誣判、迫害法輪功學員,那麼將來真正追究責任時,能否據此而為自己辯護呢?一位執法人員愚昧到根據媒體文章來執法的程度,誰能同情你並為你免責呢?儘管你認為那執行的是黨的政策,可你能把責任推給黨或哪個上級嗎?將來到底誰能保全你呢?

    三、《刑法》第三百條根本不適用於法輪功!

    下面我們再從刑法條文本身做一下分析:我們學習刑法總則時,都學過構成犯罪的四個要素:A犯罪主體(指犯罪者);B犯罪客體(指被侵害的對像);C主觀方面(故意還是過失);D客觀方面(指犯罪的後果和程度)。其中,犯罪客體對定罪十分重要。比如指控一個人殺了人,那麼必須存在一個被殺者,否則罪名不能成立。既然中國現行法律沒有給法輪功定性,也就根本不可能找到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一個法律的實施,也就是說,不存在犯罪客體。再從另一角度來看,法輪功學員傳播真相資料壓根兒沒有半點危害社會之心,也從來沒給任何人造成任何傷害,也就是說,犯罪的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都不存在。大家除了看到中央電視台裏的所謂「自焚」、「殺人」,看到哪個法輪功學員採取暴力行動或以暴力相威脅、危害社會危害他人了?實際上,如今除中國大陸被鎮壓外,修煉法輪功在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等)都是合法的,大家到香港去旅遊就會看到,如果他們那裏有所謂「自焚」、「殺人」案例,早就被中共拿來炒作了。構成犯罪的四個必備要件缺少三個,然而這樣的所謂「法律」,卻在各級政法委的直接高壓下,被司法機關執行著。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信仰自由,法輪功學員在互聯網上下載、打印、散發法輪功資料,是在實踐憲法信仰自由的權利,從具最高法律效力的憲法精神來講並不違法,反對一個黨派組織在公正、自由的國家並不構成違法犯罪。多年來有很多律師辯護詞題目就是「憲法至上,信仰法輪功無罪」。於是我們只能得出結論:刑法第三百條根本不適用於法輪功。

    四、「執行上級指令」不能成為將來推脫責任的藉口!

    法輪功學員是好人,這是不爭的事實。憲法規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集會自由,通信自由,出版自由。《世界人權宣言》規定公民人人享有思想、信念、宗教之自由;人人享有獲取信息、接受信息處、傳遞信息之自由。相信所有法律界的人士都知道:對一個無辜群體、特別是信仰群體的迫害,在國際法上叫做「反人類罪」或「群體滅絕罪」,這曾是納粹法西斯犯下的罪名。迄今為止,因對法輪功學員施以群體滅絕、酷刑和其它反人類犯罪,在北美、歐洲、澳洲、亞洲等多個國家中共官員遭起訴的案件達五十多起,已有江澤民、羅幹等30多名中國高官在世界30個國家以此罪名被告上了法庭。

    在美國,除了江澤民被起訴外,前北京市長劉淇,大連市委書記夏德仁,中國科學院黨組副書記、中國科學院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郭傳傑,原武漢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原吉林省委副書記、甘肅省委書記蘇榮,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六一零辦公室主任趙志飛等均被起訴,其中劉淇、夏德仁、郭傳傑和趙志飛在缺席審判中被法官認定罪名成立。

    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並頒布的《世界人權宣言》,涉及「反人類罪」、「種族滅絕罪」等嚴重踐踏人權的指控,行為人以所謂「執行上級命令」、「當時的法律」或者以自己特殊的職業身份作為自我免責的辯護理由,將不被現代法庭所認可與採納!

    千萬不要以為「聽黨的話」,就不會犯大錯誤。文革中那些造反派哪個不是聽黨的話去造反、去打走資派的?後來被當成「三種人」被撤職的、降職的、開除工職的大有人在。

    一九七六年打倒四人幫以後,新上任的軍委秘書長羅瑞卿、王震和前公安局長馮基平等人,為慘死在北京公安局的冤魂們討回公道。在追查之前,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九日,軍管的北京公安局局長劉傳新趕緊畏罪自殺了。北京公檢法系統抓了十七個典型,都是手上有幹部血跡的看守員或審訊員。對他們內部審訊並秘密槍決,王震和馮基平親自去監場。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出《關於在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的軍隊幹部調回部隊的通知》,軍管會時期留下的七百九十三名軍隊幹部全部撤離北京市公安局。這次清理是在北京公安系統的軍代表都調回到軍隊去了以後進行的。那些手上有「革命老幹部或幹部子弟」鮮血的軍人也沒有因此逃脫懲罰,軍隊也同樣的內部清理,也以「知法犯法、家法制裁」把這批軍人押解到雲南秘密處決,同前十七人一樣以「因公殉職」通知家屬。結果卻是如此悲慘,而卸磨殺驢、過河拆橋、找替罪羊是中共的慣用伎倆,「六四」後突然失蹤的戒嚴部隊官兵,「非典」時期的衛生部長張文康,三鹿事件中「自殺」的質監局監管司司長鄔建平……都落得了可悲的下場,請各位注意,他們當初可個個都是最聽黨的話、按上級命令行事最效忠、最賣力氣的人!

    一九九二年二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德國統一前東德的一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牆衛兵。他在把守柏林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辯護律師稱,他當時只是執行命令,所以他是無罪的。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各國政府的原則立場不約而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他們是奉政府的命令幹出來的而求得寬恕。

    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大家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大家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作為一名警察,首先是一個人具備獨立人格和道德品質的人,然後才是警察。「亨里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

    五、《公務員法》堵死了執行違法命令而想逃避罪責的後路!

    也許大家會找藉口說這是上邊的指示,但2006年1月1日施行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公務員法》的這一條也堵死了執行違法命令而想逃避懲罰的路。一旦形勢轉變,所有進入《迫害法輪功國際追查組織》名單的人都可能受到懲處。事實上,在政法界有許多明白了大法真相、目光遠大的仁人志士已經在使用手中的權力或藉工作之便向蒙受千古奇冤的法輪功學員伸出了援助之手。比如一位主管刑事審判的法院副院長說:我把所有法輪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審拖著;石家莊中院宋愛昌案二審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唐山市路北區法院開庭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前,主審法官拒絕出庭審理……此等義舉十分值得政法系統的工職人員借鑑。

    六、誹謗大法、迫害大法的惡報實例

    朗朗乾坤天理自昭彰,浩浩宇宙善惡必有報。可能有人不太相信善惡因果,但「惡有惡報」這條古訓從古到今一直在人間無情的兌現著,特別是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後,據不完全統計已有一萬多惡人遭到報應。

    知名的如──陳虻,中央電視台社會專題部副主任、原新聞評論部副主任、編造「天安門自焚」偽案的製片人,2008年12月23日,陳虻因胃癌死亡,死時47歲。陳虻製作自焚偽案,構陷法輪功,欺騙世人,充當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大開殺戒的急先鋒!多行不義必自斃,陳虻在生命的最後階段被癌症折磨得死去活來,痛不欲生,自己哀求醫生不要搶救了,說多活一秒鐘都是煎熬。

    羅京,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主持人,2009年6月5日,羅京得淋巴癌死亡,死時48歲。自1999年7月20日後,羅京不僅昧著良心播報污衊法輪功的虛假新聞,而且播報時故意怪聲怪調,表現尤為賣力。他完全喪盡天良,死心塌地地跟著中共指鹿為馬,愚弄欺騙全國人民,煽動仇恨。惡因必得惡果,據腫瘤醫院的護士講,死前他口腔潰爛得沒有一塊好肉,吃一口飯、吞一粒藥都痛徹入骨,只有加服止疼劑才勉強吞咽。

    任長霞,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兼局長,因肆無忌憚的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身死車禍之中,看看坐在她身旁的所有的人,包括司機都安然無恙,這不是報應是甚麼?就連她的親妹妹都不得不承認這是她的報應!

    王立軍,原重慶市公安局局長,被冠以「打黑英雄」享譽全國,可知情人都曉得王立軍自任職以來,雙手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是個嗜血狂魔,曾經毫無人性的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世界震驚,人神共憤。今年年初這個殺人酷吏終於遭到報應,在權鬥中淪為階下囚。

    薄熙來,原重慶市委書記,現已被撤銷職務。僅在大連任職期間,他下令迫害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多達3,000餘人,勞改勞教的1,000多人,致傷致殘以至含冤去世的數十人;異地調任重慶市委書記後,仍念念不忘迫害法輪功弟子。在重慶大耍兩面派手法,一方面大唱紅歌,假惺惺地肯定上訪民眾的疾苦;一方面指使獄警虐待江津縣看守所內的法輪功學員致其死亡,並在光天化日之下,利用公安人員身穿警服,對為死者辯護申冤的北京正義律師張凱、李富春兩人大打出手。在國內外一片嘩然譴責聲中,裝聾作啞。至今共有韓國、西班牙、美國紐約、荷蘭、俄羅斯、羅馬尼亞、波蘭、英國、美國華盛頓等地至少9次被告上法庭,出國訪問常常收到當地法院刑事法庭的傳票。

    周永康,中共政法委書記,他不止指揮各級迫害法輪功的系統,而且遊蕩在全國各地,直接指揮當地610、國安、公安、社區特務迫害法輪功學員。每到一處,那裏的法輪功學員就被綁架、加重迫害或辦洗腦班精神摧殘,那裏的民眾就被毒害。在二零零九年底至二零一零年初,周永康專門針對法輪功,給法院等部門下了「指示」,對陷害法輪功學員的案子要從快、從重處理。二零一零年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為了企圖在二零一二年「上位」接任政法委書記 ,在周永康流竄到重慶之際,與王立軍掀起重慶腥風血雨,操控重慶邪黨610、國安、公安、社區特務,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有組織、有預謀地綁架了幾十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法輪功學員在遼寧省大連交通廣播電台成功插播真相,中共當局極為恐慌,周永康進駐大連,調動所有警力甚至部隊,親自布控綁架法輪功學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慘劇就發生在被政法委系統管理下的中國各大省市勞教所。在瀋陽陸軍總院參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曝光後,除了王立軍直接參與之外,有證據表明周永康也曾到瀋陽親自指揮迫害法輪功學員。周永康因迫害法輪功犯下的滔天大罪,必然隨著中共解體一同被清算。人們看到的是中共內鬥中目前被「內控」、斷警權的周永康的失勢,其實這表象背後正是善惡有報的具體體現,是上天用這種方式對罪大惡極的邪惡之徒的淘汰。還有原中央政治局常委黃菊、通過寫段子說相聲醜化法輪功的中共相聲演員馬季、侯耀文、牛振華都遭報死亡,其中牛振華死時才四十八歲;排演小品誣蔑法輪功的中共小品演員高秀敏四十五歲猝死,等等。

    下面再以我們滄州本土為例,據不完全統計,在近十三年的迫害當中,約有三十多名滄州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然而因參與迫害遭惡報的事例也屢見不鮮。

    滄州市鹽山縣「六一零」主任孫保元,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招來惡報,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日被大貨車撞死。

    鹽山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王太昌,在任期間助紂為虐,多次組織迫害法輪功群眾,使數十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勞教、關押、被逼流離失所,在石家莊、唐山勞教所拒收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下,竟然採用送禮行賄的方式以期達到勞教學員的卑劣目的。王太昌於二零零四年遭惡報患面部神經麻痺病,面部變形,異常醜陋,醫治數月不見好轉,後去石家莊住院。

    鹽山慶雲鎮黨委書記劉保亭對修煉「真善忍」的善良人們進行殘酷迫害,三九天零下十六度左右把他們關在透氣漏風的大車庫,不准家人送飯、送衣和被褥,並分別處以三千元和二千元不等的罰款。此人在職期間大肆貪污受賄,二零零一年初夏,劉寶亭因解決回漢族糾紛不公被村民用獵槍打死遭到了惡報。

    鹽山慶雲鎮西關村派出所臨時工胡寶德,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緊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抓人搜資料無惡不作,十六大期間,一法輪功學員被關,與他講真相,他非但不聽,還謾罵大法,說報應我才不信呢!我怎麼沒報應?結果時間不長就失音說不出話來,隨後就病發身亡。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鹽山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張希台村張興嶺是看守所的獄警。看見誰煉功講真相,便使用背銬、小鞭子毒打,還到女號門前污言穢語攻擊大法。結果一九九九年底,張興嶺去滄州其兒子處,暴病身亡。

    青縣公安局原刑警隊指導員王道祥,四十多歲,在非法搜查學員家時把法輪功師父的像片踩到腳下亂踹,回來對法輪功學員說,你們老師有甚麼本事?我把他的像片踹爛了,他又能把我怎麼樣?結果第二年王道祥就得了骨癌,在北京最高級別的醫院救治花費了幾十萬鉅款也沒能保住性命,在非常痛苦的疾病折磨中死去。

    南皮縣國保大隊長王雨良多年來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曾多次對他勸善,他非但不聽良言、不思悔改,還變本加厲地迫害法輪功,結果二零零九年四月四日清明節晚上,遭惡報車禍死亡,死狀慘不忍睹,死時只有四十六歲。自身遭惡報還殃及其五、六歲的兒子成了殘疾兒。

    滄州市開發區金島派出所所長李光強,積極配合惡黨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王銘鐸的去世與他有直接關係。結果怎樣?李光強的作惡遭惡報殃及兒子……二零零七年八月,李光強十四歲左右的兒子意外跳樓身亡。

    滄州市十三化建原公安處處長蘇怡春,在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六日把本單位法輪功學員黃憲敏送看守所迫害。蘇怡春作惡殃及家人,不久其父母在回老家途中出車禍,母親死亡,父親腿骨折,而他本人也被調出公安處。獻縣陳莊鎮政府包村幹部趙鐵廠(音),自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此人見到張貼的大法真相標語,就不遺餘力的撕、塗毀。法輪功學員曾善意的勸說此人,停止此類惡行,他非但不聽勸告,反而調查跟蹤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行蹤,向惡黨邀功請賞。二零零六年三月在一百零六國道獻縣段遇車禍,肇事司機逃跑了。此人經滄州、北京兩家醫院救治,醫藥費花去了十餘萬元,最後還鋸掉了一條腿。鎮政府以不在工作時間內被撞為由,僅付一萬元,其餘的費用自付。

    泊頭市郝村鎮派出所警察(三十多歲)林建中,因受江澤民謊言矇蔽迫害法輪功學員,抄家、搜書。林建中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在自家的加油站被燒死,死時五官不能看清屍體小得可憐。

    泊頭市酒廠的保衛科長余立明,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大法遭到迫害以來,一直緊跟江氏邪惡流氓集團迫害本廠法輪功學員,多次到法輪功學員家中騷擾。二零零一年九月底,余立明受本市「六一零」派遣,到法輪功學員家中要走了身份證和戶口本。他將身份證交到了派出所,戶口本鎖在他的辦公室抽屜裏,並告訴法輪功學員,從十月停發退休工資。從那時起,他就得了一種病,多處求醫無效,後被確診為肝病,在滄州傳染病醫院治療好幾個月,出院後於2004 年夏死亡,年僅四十六歲。

    馬向東,曾在泊頭市西辛店派出所任職,在中共邪黨迫害大法期間,他多次騷擾法輪功學員王巨良,還擄走法輪功學員王巨良的錄音機等物品。法輪功學員告訴他不要迫害修煉人,他說自己就是吃這碗飯的。後來他在執行公務中被侯某砍成重傷,他告侯某襲警,泊頭市公安局局長等人到侯某家中抓人,結果對方告他非法侵入對方住宅,並且傷人在先,侯某屬於正當防衛,並且要局長簽字後才允許局長離去。馬向東不但沒有得到賠償,還因此丟了官職……豈不應了「惡有惡報,誰人能逃」!

    七、對滄州各級各界公務員的忠告與呼籲

    令人遺憾的是,受中共邪黨的矇騙與蠱惑,對法輪功學員的種種迫害還在大運河畔的古城滄州延續著,近期發生了多起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惡性事件,至今仍有曹延香、韓淑貞、韓強等和其它縣、市的多位法輪功學員被分別關押在各市、縣看守所、洗腦班等地承受無名苦難;有的單位拒絕或拖延給遭受過綁架、非法判刑、非法勞教等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恢復工作;有的單位扣發法輪功學員的工資、養老金等;有的單位法輪功學員不能當選「先進」、評「優秀」; 「六一零」人員指使監視跟蹤法輪功學員、變相「軟禁」法輪功學員,監聽、監測法輪功學員的手機和固定電話,搶劫法輪功學員的書籍、財物拒不歸還……

    對於那些至今還在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和受中共宣傳欺騙而仇恨法輪功的人,都是值得深思和反省的,那就是這條不歸路究竟還要走多遠?雖然在中國大陸法輪大法蒙受千古奇冤,但是大法正如傲雪冬梅,生機盎然,如今已經洪傳世界五大洲,三千多個國家政府部門和國際機構對法輪功對人類道德健康水平的提升給予褒獎,法輪功得到越來越多的世界各國政要和民眾的認可和喜愛。而在迫害法輪功的這場浩劫中,中共整個體制內無度地助長著貪婪、荒淫,早已病入膏肓;正像紅樓夢裏講的那樣:「忽喇喇似大廈傾,昏慘慘似燈將盡。」

    中共省、部級以上高官的子孫百分之九十以上持有外國護照,而且他們把巨額的存款挪往國外銀行,準備著中共滅亡時的退路。《九評共產黨》的問世,使人們看清了中共的真實面目和邪惡的本性,引發起驚天動地的退黨大潮,截至目前已有一億一千萬人退出中共組織。誰若為撈取眼前利益,維護禍國殃民的中共的存在和統治,那麼待上天清算之時,他必將承擔中共所欠下的累累血債。也許今朝歡歌宴舞,難料明日大難臨頭。在法輪佛法弘傳寰宇的當今,人間處處佛恩浩蕩,謙卑的禮敬佛法,善待修煉大法的法輪功學員,這不僅是對你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負責,也是為你的子孫後代積攢蔭福。

    一失足成千古恨,一念錯失萬古緣。今天,我們給滄州市及各區、縣、市各界公務員寫公開信就是警示還在參與迫害的工職人員尤其是中共滄州市委成員、政法委、「六一零」、公檢法司系統的相關人員,目前處境岌岌可危,當然也正是懸崖勒馬、棄惡從善的難得機遇;我們滄州的法輪功學員不願看到惡報再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奉勸你們在天滅中共之前儘早擺脫中共邪教,匯入退黨大潮。古老的滄州大地,鐘靈毓秀,人傑地靈,俠肝義膽、慷慨豪邁之士層出不窮。我們緊急呼籲良知未泯的各級工職人員在歷史的緊要關頭也能夠正確抉擇,深明大義,思辨是非,匡扶良善,立即無條件釋放滄州轄區內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所有形式的迫害!還法輪大法之清白於天下!

    祝承天意順民心!

    滄州全體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就法輪功學員郝蓮琴被綁架致相關人員的信

    二零一一年年末的最後一天,在哈爾濱卻有幾十個家庭無端處於巨大的痛苦之中,三十幾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被公安無端綁架,而這些法輪功學員對任何人都沒有傷害,他們僅僅是因為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在修心向善做好人,卻被綁架、關押,致使數十家庭正在承受親人分離的痛苦。

    至今他(她)們很多人依舊在那高牆鐵窗、陰暗潮濕的牢獄裏,他(她)們幾乎每天都在經受著酷刑迫害與精神折磨,他們的家人也時時在思念與擔心中度過。

    郝蓮琴就是其中的一位。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早,法輪功學員郝蓮琴在家中被哈爾濱市河柏派出所、道裏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並非法抄走師尊法像、大法書籍、電腦主機、打印機、手機、裁紙機等私人物品及六千多元現金,現被非法刑事拘留,至今仍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

    郝蓮琴從小體弱多病,總是住院,家裏的妹妹說自己就是姐姐郝蓮琴的小丫環,除了吃飯和上廁所不用人照顧外,其它一切都是她照顧。記得有一次住院,由她母親在床邊親自照料,當時郝蓮琴要喝水,由於其母親太累了也感冒了,趴在床邊休息,讓她自己先倒一下喝,結果郝蓮琴抻著了,流血不止。醫生把其母親一頓訓斥,說孩子都這樣了,還讓她自己倒水,你這個母親是怎麼當的?

    記得結婚前郝蓮琴的母親把郝蓮琴男朋友叫到跟前,說郝蓮琴身體不好,你要娶她就得你照顧她,洗衣做飯收拾屋子等家務活她都幹不了。他男朋友也同意了,婚後一直是郝蓮琴丈夫忙內忙外。

    自從郝蓮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好了,恢復健康了,一切家務都換由郝蓮琴打理,洗衣做飯收拾屋子等家務活都能做了,由她照顧丈夫了。這一切的由來都是因為煉法輪大法才好的,不僅身體健康了,精神面貌也變了,不管在家裏還是在單位都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個好人,凡事替他人著想。

    現在郝蓮琴就因為不放棄信仰,不放棄這麼好的功法被綁架關押。這麼好的功法卻不讓煉,難道讓人有病繼續遭罪嗎?難道讓人做「假、騙、色、鬥」一樣的人嗎?

    現在郝蓮琴的丈夫,由於妻子被綁架精神壓力很大,身體不好,晚上經常睡不著覺,總是頭暈,有幾次差點暈倒,並且有心臟病、糖尿病,現在腳又扭了,行動不便,好好的一個家庭,現被弄的支離破碎。郝蓮琴的丈夫一般下班都不願意回家,4點半下班,都一個人溜達到七、八點鐘才回家,一回家就難過,觸景生情。

    在這期間,郝蓮琴被迫害的頭暈,咳血,而且不許親人接見。

    我們應該珍惜生命,因為每個人都知道生命的珍貴。我也相信所有的警察,你們也都有自己的家人,你們內心深處也是善良的,只是被中共邪黨編造的謊言欺騙。

    「今天是我們,明天會是誰?」這是個值得全體中國民眾思考的問題。有人會說:我不是法輪功學員,此事與我無關。中國人被中共邪黨一次次恐懼訓練的早已將「與我無關」等同於「我可以不管」,並且可以慶幸自己這一次沒被划進「一小撮」,「我」是安全的。其實在中共的暴政下,今天你暫時是安全的、明天很可能就不是。「土改」時的地主因共產黨要奪其土地而遭滅絕,「三反」時的民族資本家因中共要搶其資產而遭鎮壓,「反右」時的「知識份子」因為給黨提意見而遭迫害。今天法輪功因為信仰真善忍而被監獄或勞教所洗腦班酷刑折磨,甚至被活體摘取器官,經證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達三千多例。他們除了被中共冠以的「剝削階級」、「右派」、「法輪功份子」外和世人有何不同?

    可見中共對其治下的百姓所施行的暴政是不分人群的,一旦誰影響了或它認為誰會影響這個邪黨的「穩定」,它一定會將之群體滅絕。正如寓言故事《狼和小羊》中寓意的一樣,不管小羊是否弄髒狼喝的水,狼都會吃掉小羊,因為狼吃羊是狼的本性。同樣嗜殺成性也是中共邪黨的本性。

    惡貫滿盈的中共邪黨如今已是強弩之末,天滅中共在即,那些還對中共心存幻想的人們,快看一看《九評共產黨》,看一看中國聲勢浩大的1億多退黨(團、隊)大潮,在這歷史的關鍵時刻趕快覺醒,為自己選擇一條脫離邪黨的光明大道。

    可能有一些人在中共的淫威下,充當了中共的特務、打手和劊子手,還自圓其說地認為自己只是為了養家糊口,是不得已而為之。其實,生在中國你不能選擇,工作在中共體制內,也無法選擇,但是選擇做了特務、打手、劊子手,去迫害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就是你的罪惡。面對無辜被迫害的同胞,你可以選擇尊重別人的信仰,也可以選擇隨著中共叫囂;你可以助紂為虐,也可以選擇保護善良。你的選擇也衡量著你的人性,考驗著你的道德,決定著你自己的命運。

    文學作品《走吧,要活著》中主人公華倫士的選擇,給了每個中國人最好的啟示。在政府暴力與恐怖下,面對無辜的被迫害者,作為一個有人性的人,更要彰顯人性的光輝,給善者以保護。古語講「凡是人皆需愛,天同覆,地同載」,作為人,就要保持先天的善念,識破中共的謊言,拒絕成為暴政利用的工具,拒絕魔變。相信每個人心中都有良知,良知會幫助我們做出明智的選擇。自己的善舉和善念也會給自己帶來心靈的慰藉與生活的快樂。


    給法官的一封公開信

    現在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法官:

    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正邪面前,在黑暗與光明面前,在天理面前,你應該清醒了,你選擇甚麼?哪一個人生下來從懂事的時候起不都想過好日子呢?想一輩子過的太太平平呢?這是你自己的權利。我是一名普通法官,作為同行,我有這份良知和責任給你們寫這封勸善信。希望你們認真讀一讀,不要當作兒戲,因為我也是法輪功的受益者,所以我不能看著你們一步一步的走向深淵而無動於衷,因為這件事情涉及到你生命的將來走向,實在是太大了。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也叫法輪佛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是按照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根本指導,經上億人的修煉實踐證明,不但能使修煉者的身體獲得最大受益,也使修煉者的道德和思想境界得到提升,而且對社會的精神文明以及社會和諧穩定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現在法輪大法已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大法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30多種文字在全球各地出版發行(可在互聯網上免費下載)。截止二零一一年,法輪大法已獲得世界各國政府、機構褒獎1696項,支持議案359件,支持信函1169件。現在全球除中國大陸打壓法輪功外,其他國家和地區都非常歡迎和支持法輪功。中共打壓法輪功的實質就是打擊人類的普世價值──善,就是要毀滅人類的道德和良知。

    修煉法輪功純屬於個人信仰,法輪功沒有組織,就是群眾性的健身活動,修煉法輪功的人最起碼要做到「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的好人,不求世間得失,沒有政治訴求。修煉法輪功符合中國憲法規定,是合法的。關於憲法和刑法的有關規定我在此就不談了,因為法官都懂。

    各位法官都被強制受過中共的無神論教育,我也曾經受過無神論教育。實踐使我認識到無神論真是害人不淺。人活著就有慾望,信仰了無神論在心裏就沒有任何約束,人都是自私的,當慾望膨脹時就可能甚麼壞事都能幹的出來,這是不能否認的。我認為這是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法官的思想基礎。另外一個就是我們當法官的必須都得學習的是法律是為政治服務的,中國的公檢法司監獄等都屬於無產階級專政的工具,都得聽從黨的領導,這個思想害人更深。

    各位法官想一想,我們當法官的也是人啊,首先應該遵守良知與基本正義,作為一個活生生的人是有血有肉的,是有自己思維的,應當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思想,怎麼能成為上級領導的工具呢?!我們當法官的都知道,法官就像公平秤一樣,法官是講良知的,法官是真理的化身。當法律與公平、正義、良知發生衝突時,法官應以公平、正義和良知來處理案件,這也是任何國家法律的一個主要原則,我相信各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法官不能忘記吧?

    無論你信仰無神論也好,還是為了名和利,為了「進步」,甘願充當中共的工具也好,可天下有個理,叫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晨未到,時辰一到,一切都報」,這已經是被幾千年的歷史實踐證明了的。大家都知道「文化大革命」吧,當時稱雄一時的造反派,在批判封資修、打倒走資派、批鬥地、富、反、壞、右時衝鋒陷陣,最聽黨的話,黨指向哪裏就打到哪裏,在「文革」結束時,一個個都灰溜溜的,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報應。當時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畏罪自殺了,為中共「紅色路線」積極效忠的793名警察和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這是中共慣用的伎倆卸磨殺驢。中國的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就是為這些人量體定做的條款。

    話說到此,可能還有的人不太相信,因為中共打壓法輪功這個政治運動還沒有結束,你現在還看不到真相,那你們就通過翻牆軟件看一看海外媒體,再動動腦筋分析分析就知道了。

    一九九二年二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守牆衛兵英格﹒亨里奇受到審判。因為在柏林牆倒塌前,他射殺了企圖翻牆而過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亨里奇的律師辯護稱,這些衛兵僅為「執行命令」,別無選擇,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奧多-賽德爾並不這麼認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最終,衛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殺格夫洛伊被判刑,且不予假釋。

    各位法官可能都知道這個案例。我們當法官的被稱為世人中的精英。有的地區法院的法官對待法輪功案件就能想辦法開脫,不審不判,不執行「六一零」的命令,為法輪功學員辦理取保候審。相反,那些積極參與迫害的法官腦筋為甚麼就不開竅呢?明知那是在辦冤假錯案,將來是要承擔罪過的,為甚麼就不想一想呢?把話說穿了,你不還是為了那點名利嗎?見利忘義的人,後果是甚麼?

    另外還有通過明慧網報導出來的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行邪作惡,助紂為虐的法官遭惡報的也不少,例如:

    1、河南省魯山縣法院刑事庭副庭長楊東升曾將數名法輪功學員判六年以上的重刑,二零一一年八月在河南境內鄭堯高速公路上警車翻車,造成三死七傷的慘案,楊東升就是遭惡報死亡者之一。

    2、大連市中級法院刑庭副庭長劉曉明,非法判法輪功學員,大約在二零零七年四月份,劉曉明突患敗血病,兩月後死亡,只有四十一歲。

    3、江西省豐城市法院,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追隨江氏迫害大法及法輪功學員,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學員強加莫須有的罪名,無端進行迫害,對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誣判十一年、八年、六年、五年、四年不等,致使有的夫妻雙雙被誣判,小孩無家可歸,無人照看,手段毒辣,人神共憤,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份,六名庭長、副庭長外出旅遊,在山東境內發生追尾事故,其中民事二庭一副庭長被拋出車外,輕傷;一副庭長當場死亡,民事三庭庭長死亡,一副庭長死亡、一副庭長百分之九十重度燒傷;政工科長死亡。

    4、金昌市永昌縣法院石多英,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冤判重刑:張延榮、秦德新、樊永成、胡尚學十二年;王澤興、岳培福、秦吉昌十年;諸大義、王澤芳(女)八年;王永芳(女)七年;嚴生傑三年,當時參與非法審判的部份人員是:審判長石多英、審判員周瑞榮、代理審判員張永儒、書記員馬冬梅、檢察院公訴人何正仲。在事前已經通知法輪功學員準備辯護詞做自我辯護,當程序進行到自我辯護時,石多英卻說:不能敘述實事過程,只能留下書面辯護詞。當時法輪功學員胡尚學站在台前席地而坐以示抗議。石多英拍著桌子叫道:「胡尚學你老實點,這是法庭,不是你的家。」胡尚學說:「我們是好人,沒犯甚麼法。法庭有甚麼了不起,是你們在迫害我們修煉者。我們是在向世人講真相,叫世人知道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是證實大法,救度世人,我們是一群好人。」石多英氣急敗壞的說:「這在過去要給你判死刑的。」面對石多英的蠻橫無理和胡攪蠻纏,法輪功學員張延榮義正詞嚴的說:「石多英,這是法庭,不是你家私設的公堂!」至此,石多英像洩了氣的皮球再沒張口。沒過多久,石多英在蘭州出差時被摩托車當街撞死,死時四十八歲。

    5、甘肅省靜寧縣法院刑庭庭長秦玉生,二零零五年六月對三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期間幾次打斷法輪功學員的無罪辯護,積極配合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六一零」的邪惡指令,將三名法輪功學員枉判三年或四年不等的徒刑。二零零九年八月,秦玉生在為其母去世守靈時,突發腦溢血,送醫院搶救無效,一週後死亡,時年五十一歲。

    6、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法院審判庭庭長夏友初,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其中較為典型的案例是非法判刑郭照青十年。青年法輪功學員郭照青,因不放棄大法修煉,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遭惡警綁架後,慘遭毒打,現場地下流下大量鮮血,酷刑致使其遍體鱗傷,雙下肢萎縮癱瘓,連坐都坐不穩,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就在此等情況下,有人勸夏友初「不要判了」。而夏友初則堅持說:「要判!這是我辦的最後一個案子了。」夏友初萬萬沒想到,惡報已經開始了,二零一一年夏天,夏友初腦溢血,全身癱瘓,神志不清,生不如死,只有一口氣躺在床上,償還著欠下的血債。

    7、湖北武漢市洪山法院刑事審判庭正科級審判員李要兵,二零零九年四月參與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案件,此迫害案例被中共當局樹為「洪山模式」,在武漢市法院系統內推廣。兩個月後,李要兵突然倒地身亡,年僅四十九歲,目前,中共大肆宣傳李要兵的「先進事蹟」,企圖掩蓋其遭惡報死亡的真相。

    以上僅舉幾例,希望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法官能及時清醒,不要再被中共的謊言矇騙了,不要再被中共的一點蠅頭小利誘惑了。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成立,原則是:誰犯罪誰承擔、集體組織犯罪個人承擔、教唆迫害與直接迫害同罪。追查國際的宗旨是:將一如既往在全球範圍內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追查國際從成立之日起,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六一零」組織和公、檢、法、司等系統迫害法輪功的罪證開始了系統的、大規模的追查和收集整理,收到了來自中國大陸各界和世界各地大量的舉報。截止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發表了二百二十多篇調查報告,發布了三千多個追查通告;並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追查國際公開發布了部份因參與迫害法輪功涉嫌犯罪,被立案追查取證的責任單位有7051、責任人有13332名。各位法官現在也都看到了,中共高層內訌愈演愈烈,積極追隨江氏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高官黃菊、陳良宇、王立軍、薄熙來等連遭惡報,這就是善惡報應,這就是天意,天滅中共在即,清算中共惡黨的日子不遠了。

    歷史就是一面鏡子,各位都知道有這樣一句古訓:「作惡必滅,作惡不滅,前世有餘德,德盡即滅;為善必昌,為善不昌,前世有餘殃,殃盡即昌。」人在做,天在看,頭上三尺有神靈啊!我們不能用生命做賭注啊!官職與身家性命相比,哪一個重要?我相信人人都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最後我奉勸那些仍然執迷不悟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法官立即停止迫害,趕快選擇正義,趕快選擇「真善忍」,拋棄邪惡,爭取平平安安的度過自己的一生,別給自己和家人帶來災難。

    黑龍江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寫給巢劍歐妹妹及家人的一封信

    妹妹你好:

    稱你為妹妹,是因為你的姐姐巢劍歐也叫我姐姐。

    您的姐姐三月一日在北京被綁架的事,作為她的朋友我的心裏很難過。我是三月八日才看到這個消息的,當時我還在外地,於是把家裏的事放在一邊,就趕過來,可是我找不到您,於是想起給您寫封信,我相信會有熟悉您的人能把交信給您的。

    我想巢劍歐被綁架之後,作為妹妹,及你們一家人在精神上受到的打擊一定是非常大的。這一點我是深有感觸的,因為我的家人在十年前就被邪惡綁架了,至今還未回家。您的姐姐被無理綁架,這是我們最不願意看到的,可是這我們不願看到的事還是發生了。在傷心之餘,我還是想對您說幾句心裏話,不合適的地方請您諒解。

    你和姐姐巢劍歐之間姐妹情深,這是你的姐姐經常對我講的,雖然您對她的修煉存在著許多的誤解,我想從您的角度來說,只是為她的安全擔心而已,如果沒有這場迫害,你是不會反對她修煉的。

    邪惡的迫害已經十三年了,這十三年中,有多少像你姐姐一樣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被非法判刑,多少個家庭支離破碎,如今您一定從姐姐被綁架的事件中體會到了這種痛苦。其實只是因為這些法輪功學員堅持對大法的信念,他們想按照「真、善、忍」做一個更好的好人而已,就是這樣一個簡單的願望也被污衊,於是他們想對民眾講清真相,這也是您非常不理解的地方,您也許認為是在參與政治,我想別人不說,您對自己的姐姐應該是比較了解的,她會是因為政治而去講清真相嗎?您一定不會相信這樣的說法的。

    就像您在家中被自己的家人誤解了,您一定會找個機會和家裏人溝通一下,來消除誤解。可是中共政府不允許公民去和政府溝通,還把黑的說成白的,好的說成是壞的,其實作為修煉的人並不在意別人說自己好壞,可是一個政府黑白顛倒的欺騙自己的老百姓,讓百姓去仇恨那些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那不是在毒害百姓嗎?

    其實中共黑白顛倒的作為,如今已經無法再繼續下去了,從王立軍出逃美國領事館,到薄熙來被免職,說明他們的「打黑」是假,那些迫害大法的人已經在遭到惡報了,如果當初他們聽信法輪功學員的真言,怎麼會有今天的下場呢?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天理,誰都逃不過的。

    您的姐姐做的事是世界上最正的事,那些參與迫害行惡的警察和世人才是最可憐可悲的,您有理由堂堂正正的要求邪惡釋放您的姐姐。

    我一直很佩服您的姐姐,她很聰明能幹,一個人帶著孩子來北京闖天下,背後還有丈夫的不理解甚至打罵,我相信您一定比我更清楚這一點,您的姐姐的內心的痛楚和悲涼您應該是了解的,可貴的是,您的姐姐並沒有就此做一名怨婦,無怨無恨的一個人照顧孩子甚至還有丈夫,這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做到的,如果她不修煉,也許這個家庭早就不完整了。

    來北京的這些年中,您的姐姐憑著自己的智慧和聰明以及勤勞,苦心經營著自己的公司,而現在由於邪惡綁架了她之後,公司的經營也處於停滯狀態,這個公司是您姐姐多年來用心血建立起來的,而且還有很多的項目正在運行中,可是因為巢劍歐的被綁架,那些正在運作的項目找不到人,因而一定會讓合作者心急如焚,我想這一定是你的姐姐所擔心和放不下的地方,因為凡事從別人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已經成為您的姐姐做人的作風了。我希望您能替她擔起這個擔子。

    當然這對您來說一定有很大的困難,因為您的身體狀況不佳,再加上姐姐的事更是雪上加霜。但是,如果您能咬牙堅持,我相信您的身體會慢慢的好起來的,這樣等您的姐姐回來時,您再把它交還給她,我相信您的姐姐一定會為之感到驕傲和欣慰的。謝謝您!


    法院為何偷偷摸摸開庭?

    文/大陸法輪功學員

    河北省武安市法院刑一庭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王愛英和王紅亮。三月二日,家屬打電話到刑一庭才得知王愛英被非法判刑四年,王紅亮被非法判刑三年。主審法官陳建國在電話中說:「你們不要找我,去找派出所,你們到邯鄲去找。」

    王洪亮夫婦一案持續了半年之久,家人花了不少費用,請律師,目的就是為當事人作無罪辯護。法院判案本該是正大光明的,是按法律程序走的,為何武安市法院如此耍手段,明目張膽的踐踏法律,不敢與百姓對簿公堂?不通知當事人律師和家屬,偷偷摸摸地開庭,非法判刑?當受害人家屬去質問的時候,主審法官陳建國極力推諉,他們掩蓋的真相是甚麼?

    其實像陳建國之流對人民犯下的罪惡太大了,明知法輪功學員是善良無辜的,卻對他們處以刑罰,這就是有罪。這些所謂的法官尤其對法輪功學員栽贓枉判的冤案太多,血債累累。武安市法院為何不敢公開開庭,就是害怕面對法輪功真相,害怕正義律師當庭揭穿中共的謊言,所以秘密開庭,其實欲蓋彌彰。

    修煉法輪功無罪,迫害法輪功有罪,這已經是各國法律界的共識和定論。法輪功被迫害十三年來,人們通過各種渠道已經知道,法輪功是思想信仰,信仰自由,思想不犯罪。法輪功學員信仰的「真善忍」是普世的道德原則,人們按照這個標準要求自己去做好人,於國家,於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

    面對中共無端的污衊和迫害,在沒有任何言論渠道的情況下,作為法輪功學員王洪亮、王愛英夫婦印發真相資料,向社會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揭露中共栽贓陷害,合情、合理、合法。法律本該是懲惡揚善,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現在受害人王洪亮夫婦連一個為自己辯護的機會都沒有,這就是中共所標榜的法制社會?邪黨真是恬不知恥啊!

    中共在歷次運動中殺地主、殺資本家、肅反、鎮反、三反、五反、反右、四清、反胡風集團、反二月逆流、三年人為的「大飢荒」、文革、六四直到今天的迫害法輪功。這些運動直接導致八千多萬中國人非正常死亡。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曠日持久,目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名姓可查的,就達三千八百多人,還不包括更多被中共摘取器官的、失蹤的。

    中共不是中國,是由蘇聯引進來的邪教。這個西來的幽靈附在中國人身上,殘害中華民族。其實國家的法律應該是維護人民利益的,偏偏中共要用所謂的「法律」來掩蓋它犯罪事實和邪教的本性,想繼續欺騙中國人民。現在這張畫皮已經被徹底揭開了,許多人都看清了中共的邪惡本質。這就是武安市法官懼怕正義律師到場,不敢與其當庭辯理的原因,所以武安法院才跟做賊一樣。當然這背後可能有當地六一零、邯鄲政法委等背後黑手的操作,法官陳建國只不過是一根打人的棍子而已。

    當王洪亮的家人質問陳建國為甚麼不通知被告人家屬秘密宣判,中共的這個法官就開始抵賴,耍起流氓:「你們不要找我,去找派出所,你們到邯鄲去找。」他的意思是這件事自己沒有責任,是上面這些人讓幹的,要追究就找他們去,與我何干?也有的法官講「法輪功國家不讓煉呀?」其實不是國家不讓煉,是中共邪黨不讓煉,國家讓煉。前人大委員長喬石通過調查得出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像陳建國這些法官被中共洗腦了,認為法律就是為中共邪黨服務的。

    2002年貴州平塘縣天降「藏字石」,上書「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這就是天意!不要以為中共的時日還很長,蘇共不是比中共還強大嗎?卻在一夜之間解體,被定為非法組織。齊奧塞斯庫以共產黨黨魁的身份一週內被槍決,全世界幾十個共產國家脫共而出,都是突然發生迅速解體的。中共如何能例外?目前一億一千多萬的退黨大潮已成事實,全國都在罵共、伐共、退共。

    其實中共這政權是強盜政權,它所發起的運動支持者最終要承擔後果的。例如中共發起的文革,許多支持者最後被中共卸磨殺驢丟掉了性命。中共主要迫害法輪功的惡人薄熙來、王立軍遭到報應,尤其那個中共樹立的「打黑英雄」王立軍,緊急時刻不是去找黨媽媽來保護,而是去找他們聲稱「美帝國主義」的領事館來保護自己。這說明甚麼?因為王立軍知道,關鍵時候這個「黨媽媽」不但靠不住,還要殺自己滅口。其實這就是他作惡的報應。如今薄熙來、王立軍淪落為階下囚,只怕更更可怕的惡報在等著他們呢。

    朗朗乾坤、神目如電,是非善惡豈能無報?現在中共脅迫公檢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犯罪,拿法官的嘴當法律隨意把王洪亮夫婦判刑,這是愧對良知要遭報應的啊。現在很多有頭腦的人都在為自己準備後路,法輪大法是佛法!奉勸陳建國之流,看看那些不聽善言相勸,追隨中共死不改悔遭報身亡的人,如黃菊、羅京、任長霞等「名人」。

    正告陳建國等公檢法、六一零的惡人們,趕緊懸崖勒馬痛改前非,方能將功補過,莫要等惡報來時後悔就晚了!


    給河北省黃驊市警察的信

    二月二十三日,呂橋鎮孫正莊法輪功學員張祝三和劉如英在劉三莊夜市講真相時被你們強行綁架,又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將二人刑事拘留。這不僅給當事人造成了傷害,而且打亂了兩個家庭的正常生活秩序,並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痛苦。

    從法律上講,即是張祝三和劉如英說了甚麼話,散發了甚麼東西,也是合法的。因為《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自由。如果是因為他們信仰法輪功而被抓,那就更不應該了。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既然《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所以,公民信仰甚麼都是合法的。信仰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等無神論合法;信仰天主教、法輪功等有神論也合法。如果只允許信這個,不允許信那個,那就不是信仰自由了。由於《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首法,誰不讓信仰法輪功,他就違反了《憲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它才是真正的違法。再者,《刑法》只處罰行為,不處罰思想。所以,不管某人信仰馬克思主義、信仰天主教還是信仰法輪功,這都是思想層面的問題。只要他的行為沒有觸犯刑律,就不能用《刑法》去制裁他。所以,對他們既不能抓,更不能刑事拘留。

    懂一點法律的人都知道,電視、廣播、報刊、雜誌和某人的言論都是不能作為辦案的法律依據。並且,200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聯合頒布了《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該文件中明確指出: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這14種邪教組織中沒有法輪功。此文件代表了中央的政策精神。也就是說,中央沒有認定法輪功為邪教組織。顯然,曹風森、董憲慶警官把法輪功當成×教來辦案,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誣陷他們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破壞法律實施」首先應滿足:由於某人的行為,致使某部國家法律不能正常實施。那張祝三和劉如英他們到底破壞了哪一部國家法律的實施,也應提供出把哪部法律的實施破壞到甚麼程度。是把某部法律破壞的一年不能實施還是三年不能實施,是破壞的在黃驊市不能實施還是在全國不能實施。然而,他們用甚麼方式向父老鄉親們講述點甚麼又怎麼能破壞得了國家法律的實施呢?像這種荒唐的執法行為,即傷害了無辜的百姓,又踐踏了法律的尊嚴,損害了國家形象。當將來法律完善社會時是要承擔其法律責任的。

    說到承擔其法律責任,在全國紅色恐怖下就像是天方夜譚。獨裁專制的中共恐怖政權,它要鎮壓某些團體或個人時,這些人就會變得孤立無助,因為被鎮壓者面對的是整個國家機器:軍隊、警察、法院、檢察院、政府、國安特務和所有的輿論新聞機構,還因為中共掌握著每個人的經濟及生存資料,當然也包括被鎮壓者親人在內,而這一切都成為了利用來對個人或團體進行迫害的工具和手段。受到恐怖的非法迫害、人身自由被剝奪、被迫害致殘、致死,卻投訴無門,法院不受理,警察不立案,上訪的話就以擾亂社會穩定來判處更高的刑罰,律師都不敢接案,在鋪天蓋地打壓下,連民眾及親人都不會同情你……對法輪功的迫害就是以國家恐怖主義的形式進行的。

    江澤民恐怖集團,為了煽動不明真相的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和敵視,偽造了所謂的「天安門自焚」事件,並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和「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滅絕性政策,把中央政府變成黑社會集團;把公、檢、法、司機構變成人間煉獄──強行綁架、入室搶劫、敲詐勒索、非法判刑、勞教、拘留、暴力洗腦……把維護正義的警察變成了直接殺人的凶犯──三千五百多人被迫害致死。通過欺騙、恐嚇、收買、株連等,脅迫所有人參與恐怖犯罪,把佔全國人口十分之一最善良的民眾變成專政對像,數千萬法輪功學員遭到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數十萬被關進監獄、勞教所。數億學員家屬、親友受牽連。一百多種刑罰的殘暴迫害血淚難書,活摘器官賣錢焚屍滅跡的罪惡震驚天地!因怕別人的某種行為就可把別人抓起來的強盜邏輯,成了各級政府的迫害依據,法輪功學員的公民權利被全部剝奪,身份證被扣壓和暗記,就連上訪和散發講述事實真相的傳單都成了「犯罪證據」。在任何一個法律都沒有認定法輪功是邪教的情況下,失去良知的執法者利用手中的權力肆無忌憚的實施犯罪,形成了一場史無前例的民族浩劫。時至今日這種慘絕人寰的恐怖迫害仍在秘密進行著……被邪黨打斷了脊梁骨的中國人,在罪惡面前低頭沉默著。警察的工作職責是維護社會秩序、維護治安、減少犯罪,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可是,由於恐怖政權的利誘、脅迫和信息封鎖,致使很多人泯滅了良知還在繼續為邪黨作惡,使公安也變成了公害。

    「人不治,天必治」!宇宙的因果規律在有序地運行著,善惡有報已是被認清的必然。從黃菊到宋平順,從任長霞到何雪健成千上萬參與迫害的人都以身鑑證了惡果。近幾年來,各地「六一零」人員,公安,警察、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遭報應的越來越多,得到證實的有名有姓者已有接近一萬五千例。這些遭惡報的例子真的很令人痛心和惋惜,他們不僅自己落的如此可悲的下場,也給親人帶來巨大的痛苦。目前江澤民與其幫兇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被法輪功學員控告國際海牙法庭,法庭已受理。世界三十多個國家六十一起訴訟全面展開,已判決勝訴十六起,阿根廷法庭向江澤民,羅幹發出逮捕令,劉淇,薄熙來,趙志飛,夏德仁等已被判有罪。四個《迫害真相國際調查團》相繼成立,《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也誓將所有迫害者繩之以法,無論天涯海角,時日長短必追查到底!迫害法輪功紅極一時的薄熙來、王立軍,其敗露的骨牌效應,也在昭示著正義審判的到來。顯然參與迫害者面臨的下場是可怕的,這場真善忍與假惡鬥的正邪大戰其結果也就不言而喻了。不可一世罪惡滔天的中共也將被宇宙的因果規律碾得粉碎!

    迫害法輪功已經十二年多了。你們深知這群「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善良百姓都是好人,在這十二年中,我們也看到了警察隊伍中一些人在利益和權勢的壓力下被動地做著壞事迫害好人。然而,人的善良本性使你們中的大多數人對法輪功學員下不了狠手,我們也深深感到你們是受株連時間最長、受毒害最深的群體。參與迫害的人是最可憐的、也是最可悲的。可憐的是十二年來在法輪功真相面前人性沒有復甦被邪黨當槍使,可悲的是繼續作惡將導致自己落得替罪羊悲慘的結局。

    同是一塊熱土上生存的同胞,也同樣有父母、兄弟、姐妹和妻兒家庭,也有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當你們為了名利舉起鐵拳打向善良的同胞,給無辜的家庭造成巨大傷害和痛苦時,已經失去了人應有的最珍貴的良知。當你們追隨背負八千萬人命債的外國幽靈──共產黨施虐於百姓,你們已置身於因果規律的車輪之下。在此真誠的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一定不要再盲目追隨中共迫害好人了,千萬不要等到大難臨頭才追悔莫及就晚了。更不要給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兒女和親朋好友帶來失去你的痛苦和你留下的罪惡罵名。

    跟你說這些並不是我想幹甚麼,也不需要你付出甚麼,只希望你良心的天平傾向善良的一方,為社會多添一份正義和良知。我們無心去打倒誰,共產邪黨自己所做的一切就是在自掘墳墓、惡報的必然,歷史淘汰的是腐敗的王朝。希望你用自己的智慧實現你神聖的職責──除惡揚善、主持正義!善待大法和法輪功學員。更希望你在「天滅中共」的大瘟疫中能留下來,在新紀元裏共同建設美好家園。

    關心你的法輪功學員


    致文登市政法系統及各街道辦事處的公開信

    最近,文登市在中共政法委的授意下,到處張貼散發誹謗法輪功的宣傳單,派人把宣傳單送到市民手中或家中,甚至在公交車上貼著宣傳單、在電視上打出字幕,教唆民眾構陷法輪功有獎,獎金多達上千元。誹謗法輪功危害人民的生命財產和經濟發展,是邪教組織,不讓民眾看法輪功的資料等等。

    有的民眾被這種謊言和淫威真的就嚇住了,看到法輪功的資料馬上就撕毀了。真有談法輪功色變之意。這也正是中共所要的效果,如果人們能認真的看看法輪功的資料,人就會明白法輪功是無辜的,就能看穿中共的謊言。所以只有明智者才能做到「兼聽則明」,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下面,就幾個方面還原一下法輪功事實真相。

    誰正誰邪?

    中共說法輪功是邪教,請問: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何邪之有?其實共產黨才是一個為害人類的邪教。因為打擊善的一定是邪的。

    「共產黨雖然不稱自己是一個宗教,但是它具足了宗教色彩。其成立之初,就把馬克思主義當成天地間的絕對真理。奉馬克思為精神上帝,以所謂共產主義的「人間天堂」來誘惑黨徒為之奮鬥終身。共產黨與正教有鮮明的區別。因為正統的宗教都是相信神的,相信善的,以育化人的道德和拯救人的靈魂為目的。而共產黨不相信神靈,並且反對傳統道德。

    共產黨的所作所為證明它是一個邪教。以階級鬥爭、暴力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為中心的共產黨教義,導致了充滿血腥暴力與屠殺的所謂共產革命。共產黨政權的紅色恐怖持續約一個世紀,禍及半個世界,導致數千萬至上億人喪生。這樣一個創造人間地獄的共產黨信仰,正是人世間的頭號大邪教。」(摘自《九評共產黨》之八:評中國共產黨的邪教本質)

    中共建政以來殺人如麻,造成八千萬冤魂死於中共的政治屠刀之下,這個數字是兩次世界大戰世界死亡人口的總和;中共剝奪了人民信仰、言論和思想的自由;有目的地破壞了中國五千年的傳統文化;系統地在中國人的頭腦中強行灌輸邪惡的黨文化,造成我們整個民族正統和傳統的思想沒有了,正義和良知被毀掉了。幾十年的時間,中共的邪惡統治導致了中國社會的道德全面崩潰。

    共產黨是西來幽靈,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中公開宣稱:「一個幽靈,共產主義幽靈在歐洲遊蕩」。這個幽靈操控著人在人間成立了黨組織,目的是害人,想把中國人拖下地獄為其陪葬。共產黨宣揚無神論,目的是為了操控人,人相信神,人就不敢肆無忌憚的幹壞事,就不敢與天鬥與地鬥,人相信善惡有報,共產邪靈也操控不了人了,這個邪靈靠謊言強行綁架了全中國人民,共產黨是這個邪靈在人間的表現形式,其實,共產黨人所幹的一切都是這個邪靈操控的。

    煉法輪功在中國現行的法律下是合法的

    我國的立法權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據此:1999年7月22日,全國上下,媒體大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功的決定》;隨後公安部發布的依據民政部的取締決定而做的通告。民政部沒有權力宣布一個宗教組織為非法組織,公安部也沒有權利對宗教的傳播實行禁止措施。這兩個「通告」,屬於部門規章違反《憲法》,不能作為處理依據。

    1999年10月26日報載,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聲稱「法輪功是邪教」;第二天,《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便緊隨其後發表文章:《「法輪功」就是邪教》。江澤民的話和報載不是法律,不能作為處罰依據,是違反《憲法》的。這個常識是小學生都知道的。

    迄今為止,中國無任何法律規定法輪功是邪教或修煉法輪功有罪。現在面對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中共正在進退維谷、騎虎難下。江澤民、羅幹等幾十個迫害幹將,已經在國際社會幾十個國家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被告上法庭,即將面臨全世界正義力量的審判!

    法輪功到底是怎麼回事?

    法輪功源於佛家修煉法門,1992年經李洪志先生在中國傳出。由於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同時又能提高人的道德素質,在當時眾多的氣功中脫穎而出,並迅速傳遍大江南北,為人們所喜愛。《轉法輪》一書出版後供不應求,印數達到了上億本。1996年《轉法輪》被《北京青年報》評為北京市十大暢銷書之一。

    1993年東方健康博覽會上,法輪功被中國氣功學會譽為明星功派;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獲得「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法輪功獲得「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特別金獎」。1998年,時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親赴法輪大法發源地長春考察,給予法輪功很高的評價。同年,前人大委員長喬石等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全面的調查和研究,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

    沒想到時隔不到一年,1999年7月20日,中共悍然發動對法輪功的打壓。全國上下針對法輪功設置的「610辦公室」,凌駕於公檢法之上,江澤民又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的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法輪功學員無辜被抓、被打、被任意處置,卻申訴無門。

    中共為何要迫害法輪功?

    這完全是出於當權者的一己私念,法輪功是無辜遭迫害,法輪功講「真善忍」,相信神佛的存在,共產黨講「假惡鬥」,主張無神論。法輪功倡導「真」,這包括說真話,做真事。而中共卻一直依靠謊言洗腦。法輪功倡導「善」,包括遇事考慮他人,與人為善。而共產黨一直提倡「殘酷鬥爭,無情打擊」。法輪功倡導出現矛盾時反思自己的問題,這種世界觀無疑是向內自省的,與中共向外的鬥爭哲學截然對立。鬥爭卻是共產黨獲得政權和維持生存的主要手段。從意識形態上來說,共產黨賴以生存的「主義」與法輪功的「真善忍」是截然對立的。

    江澤民靠謊報簡歷起家,當然害怕「真」;以鎮壓民眾而飛黃騰達,當然不喜歡「善」;以勾心鬥角的黨內鬥爭維持權利,當然不愛聽「忍」。江澤民的陰暗心理、獨裁權欲、殘暴人格和對「真善忍」的恐懼與妒忌成為江澤民無端發起迫害法輪功的原因。

    法輪功學員為甚麼向中國人民講清真相?

    一個人殺了人,法律還要制裁他,殺人償命。一個黨殺了這麼多無辜的人、做了那麼多壞事就可以不還了嗎?常言說的好:人不治天治,老天有眼,神目如電。誰幹壞事都得償還。善惡有報,這是宇宙的法則,誰也違抗不了。

    2002年6月,在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了一塊巨石,石面上有排列整齊的六個大字:「中國共產黨亡」。經三路專家前往考察,這塊巨石距今已有2億7千萬年,500年前從高崖上落下來,斷成兩塊,字在右邊那塊巨石上,清晰可辨。經鑑定,這些字都是天然形成的,沒有任何人為加工的痕跡。當時國內一百多家媒體包括新華社、中央台都有過報導。網上也能搜索到相關照片,當然,他們都不敢提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風景區門票上最後那個字,但從照片上可以看出來。億年巨石崩裂,突現標語「中國共產黨亡」,這是偶然嗎?

    其實,修煉界有真功夫的人早就知道,自從中共及其黨魁江澤民喊出「共產黨要戰勝法輪功」那一刻起,眾神就判了其解體、銷毀。共產邪教對中國人犯下的滔天罪行,罄竹難書,從「三反」、「五反」、「五七」年反右、「文化大革命」、「六四」殺學生,到現在迫害法輪功,甚至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高價出售,成了這個星球上最邪惡的靈,手段之殘忍超過了人能相信的底線。物極必反!現在神要清算這個邪靈,也就牽扯到我們絕大多數的中國人。有人說:「我是個平民百姓,也沒幹中共那些壞事,即使中共滅亡也和我沒關係。」

    可是,中國大陸絕大部份人都加入過共產黨、共青團、或少先隊等組織,自然就是中共的一份子,而且你在加入黨團隊時,在血(紅)旗面前發了把生命獻給邪黨的毒誓,就是把生命交給它了,你的命運就和邪黨連在了一起;那麼,天滅中共時,作為邪黨的一份子你就無法逃脫,你就會在天滅中共的各種災難中遇難。

    神是慈悲的,再給人一次機會,法輪功學員向民眾講清真相,就是要讓人們看清中共的邪惡本質,讓人們遠離這個惡魔,與之劃清界限。如果誰明白了法輪功真相,在心裏發自內心的想一下同意退出黨團隊組織(在心裏想就行,表面上誰也不知道,對你的經濟、地位、精神沒有絲毫的傷害,一分錢不花,卻買了個生命大保險,何樂而不為呢?),當天滅中共的事實來臨時,這個人就會得到上天的護佑,遠離災難,得到平安。這是關係到每個人生死存亡的大事。

    我們可以坦誠相告:迫害和反對法輪功的人、不退出黨團隊的人不久的將來等待他的是可怕的下場,因為法輪功是佛法修煉,不僅僅是祛病健身。迫害修煉的人,其罪之大人是無法想像的。有的人不相信,請你冷靜想一想,人誰能左右得了自己的命運?誰願意拿自己的生命去做這樣的賭注,誰願意去做這樣的嘗試:看看到底是不是真的?這是天機,並非危言聳聽!更不是嚇唬誰。如果我們是為了自己,我們在家裏煉功最舒服,但我們修的是真善忍,法輪大法的法理要求我們要無私無我,先他後我,是神要我們救度這一方百姓,看到人有難我們不能不管。否則,我們就不配是個修煉人了。

    有人說法輪功是參與政治。其實,修煉的人是不追求世間的名利的。不久的將來,你們就知道了我們為甚麼這樣做。千金難買忠言,請記住吧:分明指與平川路,莫把忠言當惡言。我們別無他求,只是希望你們能明辨是非,善待法輪功就是善待自己,在歷史的關鍵時刻,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不要讓遺憾成為永遠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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