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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大法身心受益 遭迫害有家難回

——佳木斯法輪功學員孔慶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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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佳木斯現年五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孔慶東,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受盡折磨回到家後,曾屢次遭到迫害,十幾年來為躲避惡警的騷擾和糾纏,已經搬了幾次家。

孔慶東說:「一次次騷擾和迫害,給家人和親戚尤其給我的女兒造成極大的恐懼和精神壓力。孩子放學回家都要看看家裏的燈亮不亮,亮著心裏懸著的石頭一下子落了地,樓裏人走路聲大一點,孩子都嚇得夠嗆,覺也睡不好,怕我們再被迫害,孩子的學習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我們被迫不斷搬家,流落在外,租房住而且租金越來越貴,至今有家不能回。」

以下是孔慶東本人的自述:

我叫孔慶東,男,一九五七年一月四日出生。一九九八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至今已經有十四個年頭了。我得大法之初是源於我的母親,因為我母親患有嚴重的冠心病、心絞痛,在醫院根本治不好,母親每天都被病痛折磨著,很無奈。後來經介紹說法輪功能祛病健身,建議我母親試試。就這樣母親於九七年秋天喜得大法,修煉前甚麼活都不能幹,走幾步路心痛得受不了,通過學法煉功病全好了,用手推車倒垃圾,挑髒水桶去二百米遠的地方都沒問題,甚麼活都能幹了。

看見母親的變化,我也開始修煉法輪功。記得那時我看了第一遍《轉法輪》,就再也放不下了,因為大法不僅能使人祛病健身,道德回升,人心向善,還能返本歸真。我從內心發願,我要一修到底!在後來的一個月時間裏,我妻子也走進了大法修煉。我們一起學法煉功,我妻子的腎結石(1.2釐米),沒打針吃藥全都好了,家庭變和睦了,婆媳關係也溶洽了,我煙也戒了,酒也不喝了。十四年來我們沒吃過一片藥,身體非常健康,比同齡人顯得年輕。

可是到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 ,中共邪惡集團鋪天蓋地打壓法輪功,誹謗師父,誣蔑大法。當時我和妻子商量,法輪功對國家,對民眾都是有百利無一害的,我們應該為大法師父說句公道話。因為我是下崗工人,我妻子沒有單位,家中唯一的收入是靠我們在北方餐廳附近租的小店,店裏賣肉賣菜,我倆決定把店關了,去北京天安門打橫幅,為師父,為大法喊冤,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夫妻二人和一名法輪功學員來到天安門廣場,我們三人邊走邊背《論語》直奔天安門走去,在距離天安門不遠處我們三人背靠背喊「一二」打開寫著「真、善、忍」的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隨即警察像惡虎撲食一樣,上來一幫,揪著頭髮,拳打腳踢,連拉帶拽,把我們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

我被劫持到房山公安局,因不報姓名、住址,在那裏他們非法迫害我,他們讓我跪著,高舉雙手,我不配合,我向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功對國家對民眾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他們撕破了偽善的面具說:「我們不願意對你採取下下策」。我說:「我是為了證實大法好來的,我不能連累當地的辦事處人員和包片警察,因我們是下崗的。」就這樣那個科長突然大聲對我喊:「你給我跪下」。我說:「我沒有錯,我不跪」 。於是他們四五個人一齊上,有用拳頭打我頭的,有打我臉的,他們把我按倒在地上,摁住我的胳膊,用木槓壓著我的雙腿,兩個人在上面踩著,用尺條抽我的臉,並搧我的嘴巴子,他們讓我開飛機,我堅決不從。那個女處長揚言說:「對付你招多了,上至七十歲下至六歲的,沒有不報姓名的。」我的雙腿被壓成紫黑色,新買的皮鞋鞋底都踩下來了,即使這樣他們並沒有手軟繼續迫害我,我就往地上一坐,就是不配合他們,他們對我連壓帶打,這種痛苦真是生不如死。

我妻子被劫持到北京駐佳辦事處,佳市友誼辦事處勒索我家一千五百元錢,才把我妻子接回永紅公安分局,問她還煉不煉功了,要煉就送看守所,不煉就放回家,我妻子說這麼好的功法,我親身受益怎麼能不煉?之後就把她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一天(包括在駐京辦事處的時間)。在這期間,永紅公安分局去接我妻子的警察勒索我家人,給他交手機費一百元,分局勒索二千元,石秀文五百元,郭維山二百元,有的現在已記不清了,總共有五六千元錢。

從那以後派出所,辦事處,居民委經常上家騷擾,沒有一天安寧的日子過,友誼路派出所劉殿龍多次讓我把妻子的戶口遷走。就連大年三十晚上劉殿龍都打電話騷擾,讓人過不好年。二零零二年黃曆六月十七那天友誼路派出所所長李成指揮,劉殿龍帶人在居委會楊蘭的幫助下,叫開我家門,像土匪一樣抄家,並想綁架我妻子,她上班不在家,抄走了師父法像、大法書、煉功帶,香爐和香,之後押著我去抓我妻子,我不配合他們,把他們帶到站前我弟弟飯店,他們不讓我下車見家人,我母親來到車子旁,我急忙告訴她說:「友誼派出所正在找我媳婦,他們不讓我說話……」就這樣我妻子躲過了這一劫。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全市大搜捕,十來個警察像土匪一樣,用萬能鑰匙把我家門撬開,抄我的家,把我家翻了個底朝天,把我女兒攢的全新的五角、一元、二元、五元還有十元一共一百多元錢也給偷走了,真是賊不走空啊!然後把我們夫妻綁架到友誼路派出所,當天晚上就把我倆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我十五天,永紅公安分局不知道是誰,勒索我家一千元,還有甚麼伙食費五百元,才把我放回來。我妻子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二十多天後,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送往西格木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四年的冬天,我在南崗郵局當鍋爐工,被惡人舉報到領導那裏,管鍋爐工的負責人跟領導說我現在沒煉,結果郵局領導吳科長說:「如果你當著三至七人的面公開說與法輪大法決裂,就讓你繼續上班」。這麼好的功法,能讓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我決不能放棄,所以被迫失去工作,切斷了我的經濟來源,並給我的家庭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二零零五年一月八日,新立派出所劉鋒帶一夥人又抄了我的家。抄走《轉法輪》和師父講法,把我妻子又綁架到新立派出所,當天晚上就送去看守所,在這期間,新立派出所勒索我家二千元,向陽公安分局李局長一千元,陳萬友五百元,看守所大夫五百元,甚麼伙食費二百多元,共計六千元錢,才把我妻子放回家。

以上是我的遭受迫害的過程,這場迫害給我的家人造成的心靈創傷是無法彌補的,同時也給我家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這些是邪黨無法補償的,所以我奉勸那些與邪惡為伍的人,不要再迫害法輪功,迫害好人天理難容啊;善待大法和法輪功學員,才能擁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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