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會寧縣法院開庭 為何懼怕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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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法院判案,應該是依法而為,依據而定,應該是伸張正義,震懾邪惡。使民眾知法而守法。所以法院庭審中懼怕旁聽者的應該是被告之人,不應是法院的法官。從人類良知的角度看,即使被告無律師,法院要鼓勵家人請律師,以便減輕被告的承擔的責任。可現在在中國有一個怪現象,中共在對待法輪功的案子上,要麼秘密開庭,要麼只允許一兩個家人旁聽,不要其他人進庭。在對待律師上,要麼恐嚇家人不准請律師,要麼百般刁難、阻撓正義律師的介入,要麼耍無賴屢次改動非法庭審時間。

一、會寧縣案例簡述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甘肅會寧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何玉瑚、韓秀芳、金銀武、馮彩虹非法開庭,家屬從北京請的正義律師從法律角度辯護,不但證明法輪功學員無罪,更從法律角度證明法輪功學員的所有行為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面對正義律師,法官啞口無言。

辯護律師說:面對皇帝的新衣,並不需要高深的學問,只需要普通人的良知和勇氣,如果面對邪惡保持沉默,就是邪惡的幫兇,無論甚麼理由,將明知無罪之人判決有罪,既是涉嫌犯罪,又愧對自己的良知。請各位法官尊重公民的憲法權利,承擔起應有的歷史責任,敢於直面現實和自己的良知,實踐法制精神,判本案被告無罪予以釋放。

辯護律師還說:檢察官和法官是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是公民的希望所在,當然,法律是要的,命令也是要的,而且都應該嚴格遵守。但法律和命令,歸根結底是為了維護人類的良知和正義。

那天會寧下了大雪,天意昭示大法弟子蒙冤;警示行惡者停止迫害;喚醒有良知者得救。

二、法庭為何懼怕旁聽?

甘肅省白銀市會寧縣邪黨法院所謂公開庭審四名大法學員,早在數日前邪黨警察已是四處盤查,全城戒備。

從以上情況看,中共法院在對待法輪功的案子上,一開始就知道它的違法性,就知道它在執法犯法,是在助惡為虐。因而它害怕旁聽的人多。旁聽的人越多,它的謊言與其構陷大法弟子的邪惡將曝光,它的迫害就無法持續下去。

法律的制定,應為廣大民眾而立,應服務於民眾,這樣的法律是正義的;只為專制而立的法律為惡法。

四位大法弟子的家人請北京律師遭百般刁難恐嚇,阻撓正義律師的會見,改庭審時間;當家人向社會民眾發邀請函後,有很多人想見證北京律師的辯護,也有相當多的人想知道法輪功真相。我碰見了幾位拿到邀請函的人說:只憑敢發這邀請函,足見法輪功的正,因為他們敢於辯理,讓人們知道事情的內幕。也有人說,能聽一下北京律師的辯護也長長見識。

法無明文規定不定罪。法律是約束行為的,而不是約束思想的;刑法是懲罰行為惡果的,而不是懲罰行為善果的;更不是懲罰思想結果的。我們要將法律正用,破除行邪作惡的中共灌輸給中國人的錯誤思維習慣,認為公安找你、抓你你就有錯。對執法犯法,知法犯法,瀆職地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追究責任。

從法律的角度反迫害,也是解救部份被邪黨洗腦的世人的方法之一。法律正用,從而戳穿中共邪黨「依法治國」的邪惡謊言。

綜上所述,法院懼怕旁聽的人表現在:1、它本身違法;2、既是邪黨的惡法也沒有任何一條能夠迫害法輪功;3、邪黨的部門劃定的邪教與法輪功無關;4、邪黨的法官做偷換概念的遊戲;5、邪黨的法官用變異的詭辯術;6、法院破壞正常的司法程序;7、法院構陷誹謗;8、法院在行邪在作惡;9、不維護人類的道德底線。

三、與同修交流

只有邪惡怕曝光,只有邪惡怕正義律師的辯護,只有邪惡怕群眾明白真相。我們當地大法弟子已經面向社會發了邀請函,但有些人受邪黨阻撓沒有聽到律師辯護,對這些人,我們還可以繼續發致謝信,繼續揭露邪惡的謊言。同時,大家都應該認清邪惡「610」的陰險──惡人們幹了壞事時,互相推諉,相互扯皮,推卸責任,欺上瞞下的邪惡伎倆。我們應不分散精力,繼續發正念清除本地「610」的邪惡因素,持續營救四位大法弟子,要的是無條件釋放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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