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甘肅甘谷縣教師被非法庭審 律師要求放人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甘谷縣十里鋪鄉白雲村小學教師、法輪功學員蒲賓鵬,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遭甘谷縣法院非法庭審。辯護律師要求當庭釋放蒲賓鵬,旁聽席上掌聲四起。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上午九時許,在甘谷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公開審理了蒲賓鵬一案,因當地《天水晚報》也刊登了公開審理蒲賓鵬的消息,所以有許多民眾前去旁聽,其中包括甘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部份警察。

開庭前,審判長將蒲賓鵬的辯護律師叫到一旁說旁聽的人太多了,律師說不多,隨後非法開庭開始。審判長首先宣布法庭紀律:不准照相,不准錄音,不准開手機。

結果法院首先違法,給旁聽席上的民眾和法庭周圍照相。辯護律師站起來抗議:不許照相,照相違法,法院卻說這是工作,依舊我行我素。接著開展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以及蒲賓鵬為自己做無罪辯護等司法程序。

在辯控雙方辯論階段,北京律師為蒲賓鵬作無罪辯護,辯護席上,律師聲音雄渾有力,他說:審判長,說法輪功是邪教我是反對的,因我國現行法律沒有一條明文規定法輪功是邪教,信仰無罪,並用現行法律,擺事實,講法律,講道理,以理服人,以法律準繩服人,辨明是非,闡明道理。而公訴人幾次找不到公訴詞中所謂的「證據」,結結巴巴,自覺理屈詞窮。

辯護律師最後希望審判長用法律,良知,道德來審判,並要求當庭釋放蒲賓鵬,旁聽席上掌聲四起。

蒲賓鵬,男,現年五十三歲,甘谷縣十里鋪鄉白雲村小學教師,家住十里鋪鄉白雲村,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走上了一條道德回升、返本歸真之路。修煉後,他嚴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法理為人處事、工作和生活、教育子女。以前的胃下垂、神經性頭疼不治自癒。

蒲賓鵬曾因堅定修煉法輪大法而多次遭當地邪惡之徒迫害,最近是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在陝西省咸陽市伍家堡村租住的房屋內被警察綁架,被搶去筆記本電腦二台,打印機一台,現金八千餘元,現被非法拘禁於甘谷縣看守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