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認的優秀教師被下崗 曾遭精神病院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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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我叫胡克玲,萊西市實驗中學的教師。我從小就被病痛折磨,失去了對生活的信心。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我身體的一切病症都神奇的消失了。九九邪惡之徒迫害法輪功後,我曾多次被迫害,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我這個正常人竟被送入精神病院迫害,單位惡人還把我無理開除。我在教育單位辛勤工作二十多年,曾被評為優秀教師,到現在竟然連生存的權利也被剝奪。沒有辦法,我也只有求助於高一級的負責人,幫助解決我的生活及生存問題。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請各位聽一聽底層百姓真實的心聲。

我一九八四年七月萊陽師範畢業後參加工作,今年四十九歲。在工作中我盡職盡責,教學成績一直很突出,受到學生、家長及教師領導的一致好評。特別是二零零零年以後,好多學生家長在開學前找關係要把孩子調到我任教的班級。可是僅因為自己為了有個健康的身體,更好的服務於社會,堅持修煉法輪功而被迫害、關押、被迫離婚、囚禁於精神病院、開除工作。

苦難的童年

三歲那年,我因偷吃鹹魚而得了癆病,小小年紀的我嘗盡了病的痛苦:一年四季不能吃鹹的東西;每天憋的喘不過氣來;胸脯總像高高的禿牆;晚上睡覺享受不到正常人平躺休息的舒服,母親總是給我弄一些破被褥之類的墊成土坡形狀,我每天就側躺在這「土坡」上睡覺,還會時常被憋的爬起來坐著。特別是夏天更是無法承受喘不上氣的痛苦,所以上學時間經常今天請假,明天請假的,以致小學四年級因請假太多,學習成績偏差被迫留級。

每天打針吃藥已成家常便飯。那時經常買回針來在村裏找「鄉村醫生」打針。因為打得太多、時間太長,經常是打上針,我就回不了家,臀部連著大腿疼得我扶著牆邊哭邊往家挪。回到家裏,母親趕緊拿熱毛巾給我熱敷。每到這時,我經常是汗淚交集……俗話說:屋漏偏逢連雨天,真是這樣的。越是痛苦,身體就越不舒服,經常是嘴巴上,膝蓋上,小腿上起一些黃水瘡,瘡一破黃水流哪兒那個地方就又起新瘡,總是連著一片一片的,很長時間也不好。

一九八零年,在念初三的時間,我就開始失眠,經常睡不著覺。每到晚上,聽著宿舍內同學那香甜的細鼾聲,我真是既羨慕又妒嫉。中午午睡的時候常因為睡不著覺,躺在床上時間捱的太慢,就跑到宿舍外洗衣服,幾乎天天如此,導致每天頭木訥訥的、沉沉的。捱到初中畢業還算幸運,八十一年我考上了萊陽師範。師範三年的時間和初三那年一樣,還是漫長的夜,還是照樣妒嫉同學的細鼾聲,還是照樣在同學睡覺時跑到洗手間洗衣服,以致四十多歲同學相聚時,同學還都「誇」我乾淨,愛洗衣服,他們真的不知是何故的。

修大法獲新生

一九九六年患肺心症的母親在我家去世之後的三年,我痛苦、失眠,惡性循環,加上工作上的不順心,同事間的勾心鬥角,導致我患嚴重的心臟病。再加上頸椎酸、僵,去醫院檢查,醫生說我的頸椎與別人的正好成相反的彎曲,不管是上課還是不上課,我必須一直搖轉著我的脖子,順時針、逆時針不停的搖啊轉啊,否則,脖子就酸的難受,辦公室的同事經常幫我推拿頸椎。

一九八七年坐月子時得了腳後跟疼的病,都說月子病不好治,真是這樣的,因為腳跟疼,十多年的時間不要說逛街,就連每天兩個班的四節數學課都得穿著孩子的舞蹈鞋來應付。儘管每一種病都不是要命的病,可難受起來卻是要命的。十幾年的時間,中藥、西藥、偏方、請巫醫哪一種沒用過?西藥一把一把的吃,中藥一碗一碗的喝,即使是再離奇的偏方我都不錯過試用一下的機會。當時真的是有病亂求醫,目的就是為了減少點痛苦,哪怕是一點點希望都會讓我滿懷信心的去追求。那時的痛苦可不是用語言能表達出來的。

捱到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我無奈地拿著醫院的病假證明回家休假。在家養病期間,朋友去看我,看我遭罪的樣子後,真誠地說:老胡,吃這麼多藥也不見好,你沒想想別的辦法?我說:不瞞你說,這幾年為了減少身體上的痛苦,甚麼都試了。朋友聽我這一說,就說:聽說煉法輪功挺好的要不你去試一試吧。我說:不試了,試了那麼多氣功,也沒少遭一點罪,何苦呢?算了,熬吧。朋友見我態度挺堅決的,也沒再堅持。

後來一次相遇時,朋友又說:看你這麼遭罪,真不知說甚麼好。看到朋友那真誠的面容,我想:他也不煉法輪功,只不過聽別人說好,也沒有利可得,他圖甚麼?我在心裏自責著:本來人家是為你好,你不領情也罷了,心裏還嫌人家囉嗦,真不識好歹,試試就試試,也不要你賠甚麼。就這樣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早晨四點多鐘,我帶著女兒去了公園試著煉了法輪大法。

我修煉法輪功半個多月的時間,我身體的一切病症都不翼而飛,真的不知是怎麼好起來的,好像一下子變成另一個人似的。我興奮的都哭了。丈夫也高興得跟他的領導說(他領導有很嚴重的皮膚病):張書記,你快煉煉法輪功吧,胡克玲煉了法輪功後身體好了,也能睡著覺了,脾氣也變好了,跟換了個人似的。看到我的變化,六、七個家人也都開始煉法輪功了。

做好人,處處為別人著想

隨著學習師父的講法,我明白在哪都應該做個好人。我想:單位工作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份,我在家休病假,我的工作都是同事幫忙來承擔的,都很辛苦,病已經好了,我也得為別人考慮呀。就這樣一九九八年的十二月初,我到學校跟於世平校長說明情況後,於校長愣了一下說:哦,好了?你的病假還不到時間,你先在家穩定穩定吧。我也只好回家了。事後跟親朋說起這事,他們都很意外:別人想休假都會去醫院做假證明,你這正常的病假都不休,你真傻。我跟他們講了我的想法後,他們也就不說甚麼了。

回家住了一週多的一天晚飯後,我出去溜達,聽同事說畢業班的薛建志老師崴了腳脖子,沒法上課。我就想:畢業班的課程很緊,要是影響學生考學,校長也會很為難的。第二天,我就按時到了學校,主動地跟於校長說:畢業班的課一節都不能耽誤,薛老師的課,我先代著吧。校長開玩笑的說:你來的太及時了,謝謝你。我說:俺師父教俺在哪都做個好人,我就應該這樣做。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我騎摩托車被從胡同裏鑽出來的一摩托車撞倒了,當時我看摔倒的那個男的醉醺醺的,他幫我扶起摩托車,問我:怎麼樣?上醫院去看看吧。我說:沒事,你走吧,我爬起來,看到他很尷尬的神態,又說:沒事,你走吧。

回來後,我簡單洗了洗就睡午覺,一覺醒來後,我的左胳膊抬不起來了。我的直覺告訴我,我的左胳膊骨折了,當天下午我的左臂一直彎曲放在腹前,上下活動就疼,左手無力,連手紙都撕不動,可我還是正常的上班、做家務,甚麼都沒耽誤。兩三天後學生看我的胳膊青一塊紫一塊的就問我,我簡單地說了說。好幾個學生說:老師,這就是您,要是換別人,不會放過那人的,不是訛他,最起碼要到醫院檢查一下吧。我說:也沒甚麼大事,給人家添麻煩多不好。在九月二十二日我和同事上醫院去拍了片子,醫生告訴我說最好打上石膏,別錯位。他拿著片子告訴我說:「你看這裂痕,你看這地方還癒合了。」我說:「是啊,快二十天了,我照常上班,照常幹家務活、煉功,甚麼事都沒耽誤,這不很神奇嗎?」,他笑笑說:「是。可我們當醫生的有責任告訴你最好的處理方案」。我謝過他後,又和同事回單位上班了。

公道話遭中共迫害,被逼離婚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流氓集團一意孤行的發動了一場史無前例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而親身受益的法輪功學員一撥又一撥的到北京去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當時丈夫跟我女兒說:不能讓你媽煉了,再煉她也會去北京上訪的。可孩子出乎意料的說:不要管我媽,她煉了法輪功身體才這麼好的,讓她煉吧。

二零零零年正月,我拿著自己寫的「真真正正的一個我」,滿懷信心地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沒想到,我卻遭到北京公安的關押。回來後怕丈夫受連累,我很不情願的接受家人的要求。儘管我知道法輪功是千萬年不遇的好功法、不該失去的高德大法,我還是違心的放棄了。

過了一段時間後,我覺得自己身體真的又在往壞的方向發展,我經受了那麼多的病痛之苦,我真的無法再承受過去的痛苦,我太害怕那種生不如死的無言的痛苦,所以,我又開始煉起法輪功了。其實不管是在家裏,還是在單位,我都是盡心盡力的去對待每一個人。我知道,在政府工作的丈夫壓力確實很大。最後,丈夫是在強大的壓力和極度的痛苦中(我和丈夫是自由戀愛的),違心的與我離了婚。難怪離婚時,婆婆握著我姐姐的手,反覆地說:姪女,俺真的捨不得。丈夫的朋友見我說:就像文革一樣,冤假錯案,你倆就是中共政治迫害的犧牲品。

在萊西二院精神病科遭野蠻折磨

二零零二年八月,由於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迫害送淄博王村非法勞教。在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的情況下,萊西六一零(當時的主任是於瑞珍)、公安、萊西實驗中學又密謀強行把我關進萊西二院精神病科,當時是實驗中學辦公室主任馬學軍替我簽的字,馬學軍和丁(六一零的)幾乎是把我抬上四樓精神病科的。精神病科的主任是左文華,女的,四十多歲。由於我不配合,當時他們就把我綁在床上,給我打了一針(不知是甚麼針),結果我昏昏沉沉的睡了一整晚。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從第二天開始,他們每天都要給我量血壓,強逼我吃藥,我不吃,男護士徐瑞強就把我綁在床上,捏住鼻子往裏灌,噴的我滿臉、頭髮都是藥水。在裏邊,隔幾天的時間,他們就要給我打一針。我不配合,男護士王波就找來四五個男的精神病人,野蠻的把我摁在地上,王波唆使這幾個精神病人給我解腰帶、脫褲子,然後他就給我打上針。王波還經常用精神病科裏綁精神病人的長布帶綁住我的兩隻胳膊,使我不能自由活動。我絕食抗議這種邪惡迫害,他們就給我灌食。把我的手腳都綁在床架上,然後再在胸前拉一條布帶。他們為了折磨我,灌食時,把膠皮管子從鼻孔插進去之後,上下拉動好多次。即使灌完了,他們也不把膠皮管子抽出來,這樣導致我不敢下嚥唾液,一下咽就噁心的要吐。當我想辦法把管子抽掉後,他們再次這樣野蠻的插進去,甚至還要找根更粗的管子往裏插。男護士趙中還惡狠狠的說:治你有的是辦法,就叫你難受。看到了吧:根本就不是為給你治病,就是迫害你。這就是救死扶傷的白衣天使的所為啊。

注射毒針的後遺症:胡克玲手指的骨節腫大
注射毒針的後遺症:胡克玲手指的骨節腫大

二零零二年臘月二十七日,在姐姐和姐夫的多次要求下,才放我出來。四個多月的非人折磨,最終導致我頭暈、眼花、身體僵硬、腫脹、麻木、坐立不安、心慌、恐懼,並且四個月沒有例假。一直到二零零三年正月我回校上班的時候,同事看到我趴在我肩上哭,事後同事告訴我說:看到你的時候我們都不敢相信,你簡直就是「活脫脫一個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後來四、五個月的時間,我的腳腫的都穿不進鞋。

公認的優秀教師被下崗

二零零二年到二零零三年三月,我的工資一直不發給我。二零零二年年底我從精神病院出來,在二零零三年的時間裏,我找呂校長好多次,交涉領取以前沒有發給我的工資一事,呂校長卻說:別找了,你在精神病院的這幾個月的花費,你的工資也不夠用的。強盜似的把我幾乎是抬進精神病院的,把原本健康的人折磨的「活脫脫的一個精神病患者」(這是當時同事對我的描述),還要我承擔精神病院昂貴的一切費用,這是人幹的事嗎?

我害怕遭罪,我知道醫院治不了我的病(本來健康的人,在醫院被治成精神病,其用意不說也都明白)沒辦法我又開始煉功。我堅持學法煉功,直到二零零三年的初秋一切症狀全部消失。

二零零五年十月,因為給學生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惡意構陷,我被非法關在拘留所八天。在這期間,派出所警察到學校調查師生,結果好多學生和教師都告訴警察說胡老師是很難找的好老師。我任教的班級,教師的子女加上學校教師的關係比較多。由於學校教師的信任與了解,再加上面臨年終考試,好多學生家長直接打電話找學校領導,還有的家長直接找公安負責的官員,也有的直接找到拘留所要求放人。其實不難看出:百姓心中的那桿秤是真實的。

元旦休假時,我主動找領導申請給學生補課一天,學生自願,不願參加的就不來,結果期末考試時,同一年級十四個班級中我任教的兩個班數學,二班第一名,一班第四名,令全校教職工刮目相看,直到二零零六年正月開學不長時間,姜會新副校長代表學校領導找我談話說:「無論是學校教師,還是領導都知道你是一個很優秀的教師,不過沒辦法,教體局通知:調離你教學崗位,不能上講台。」

當我在最後一節課的最後幾分鐘告訴學生,這是我給大家上的最後一節課的時候,教室裏瞬間就聽到陣陣的抽泣聲,我也忍不住地流淚了:我真的想把我學到的最好的教給孩子,讓孩子不僅學會知識,更重要的是學會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我告誡學生:無論在哪都要做一個真誠、善良、寬容、忍讓的好人。

當時六一零下達文件給學校,每月只給我發三百八十元的生活費。學校會計呂清江讓我直接到他那兒領工資,可我去領工資的時候,他卻說,先不發給你,以後再說吧。就這樣,我連每月三百八十元的生活費也被剝奪了。一直到七月十三日,青島路派出所的十多個警察開著兩輛車到學校在眾目睽睽之下非法把我拖到車上。第二天在看守所拒收的情況下,他們硬是找關係把我關進了青島大山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我十一天後,七月二十四日,萊西法院、公安、實驗中學派人把我接回來,軟禁在實驗中學監視我的居住,每天在我家門口白天晚上都有七、八個人值班看守,其中有三四個公安,其餘是學校教師,所有值班人員都在學校吃飯。

七月二十三日,實驗中學為了配合萊西邪惡的迫害,為防止我從家中後窗逃出,實驗中學強行砸碎我家後窗玻璃,把後窗又焊上了兩根橫著的鐵棍,結果電焊火花引著了床上的枕頭,燒壞了放在我家的鄰居的床、床上用品及我的大部份衣物。

七月二十六日晚上,我想上班也不發工資,還要受這些人的迫害,我不想讓這些人繼續作惡,就爬牆走出學校,自謀生路。

暑假開學後,我的家人到學校找到校長問校長:被燒壞的東西和工資怎麼辦?校長說:「這一切的事情等胡克玲回來再處理,誰也管不了。」當時正好是女兒考上大學的時間,所以家人就說:「那麼她這幾個月的工資叫她女兒領著可以吧?」校長說:「她的工資都不夠,公安人員來回車接車送、吃飯等一切費用都由她自己承擔,她每月三百八十元,一共一千多元,學校還得賠上一些。」

二零零七年,我姐姐和姐夫、我女兒都去學校找過校長,校長只是搪塞。二零一一年元月,我到實驗中學找呂通華校長,他不見我,讓學校會計呂清江把我沒有發的工資的使用列了一個清單,其中主要就是我被迫害時,讓我承擔來回的車費,所有人員的生活費等等。我說:你把每一次的費用列的詳細一點,再把你們這麼做的依據找給我,咱口說無憑。

我看到教體局的文件中寫的:我從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開始有五個月的時間沒有上班,到文件的下發時間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就因為我這五個月的時間沒上班,就做出因「自由離職」而開除工作的決定。請問各位領導,甚麼叫「自由離職」?我個人認為:自由離職就是自己自願的、主動的、離開工作崗位。可我當時離開單位不上班不是自願的、主動的,而是不情願的、被逼迫的,無可奈何的啊!是在學校一次又一次的不發工資,逼迫我自謀生路的啊!只讓馬兒跑,卻不給它吃草,這是誰家的理?!再說了,誰都知道,學校放暑假時間是在七月中旬到八月底,所以七月二十七日正好是在假期裏。算我不上班的時間,怎麼會連假期休息的時間也算在裏邊呢?這不就是流氓邏輯嗎?!這種事情不要說教育局的領導、實驗中學的校長,就連老百姓也會知道這就是強盜所為。

其實,從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開始,不要說正常的職稱晉級,就是連評先選優的權利我都被剝奪了,即使是教學成績再好,師生們再怎麼認同,都無濟於事。說實在的,就我這個年齡的,現在高級教師的職稱大都早就有了,可我到二零零六年的時間卻只有中二的職稱。這一切皆因我堅持修煉法輪功。

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即使在中國也是受憲法保護的;修煉法輪功不僅不違法,還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功法(一九九六年,國家領導人喬石帶領調查團進行調查後得出的結果),目前,全球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人自由的修煉法輪功。 法輪功獲得各國各級政府的褒獎、支持決議和信函超過三千項。法輪大法的主要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三十多種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自二零零零年起,李洪志先生連續四度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億萬修煉者身心健康,道德高尚,獲益無窮,法輪功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深受各國人民和政府的歡迎和好評。同一個功法,同一時期,唯獨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受到封殺,就是台灣和香港也都得到認同及支持,這正常嗎?不正常啊。

中共把法輪功當作邪教進行迫害,這個邪教的罪名只是江澤民出於小人妒嫉發表的個人觀點,現行法律從來沒有把法輪功定為邪教,因此這個強加的罪名本身就是一種誣陷,在法律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打壓十多年來,為甚麼在打擊迫害中既不允許大法弟子上訪,檢察院、法院也不敢公開、公正、依法受理、復核,審理大法弟子的訴訟案件,法院在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開庭時都是暗箱操作,不通知家屬,不准許請律師,就是法輪功學員家人花鉅款請來律師,法院也是百般阻撓,不讓律師介入。假如完全走法律程序打官司,司法機關就會站不住腳,因為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分別是《憲法》第三十五條和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可見中共只是在利用著行政機關和司法力量又在搞一場如「文革」式的政治運動,對大法弟子進行一種政治迫害而已。

既然當今中共迫害法輪功都是靠行政指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完全違法的,那麼各級執行者,特別是直接執行者,一定要承擔法律責任,這是難以逃脫的。或許有些人覺的「上面的壓力大,」或者看中了這是一個維持生計或仕途升遷的職位。但任何權勢都不能欺瞞歷史,任何人也不可能欺騙自己的良心。不能只因一時的得勢,最終成為千古罪人!中國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此我們看到:所有跟隨江澤民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從一開始就被中共和江澤民集團出賣了,跟著他們迫害法輪功,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文革結束時,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以隱瞞內幕,殺人滅口。當時的北京公安局局長劉傳新則在追查開始之前就畏罪自殺了。文革中的許多打手們被定為「三種人」清除。為中共拉磨的,有哪一個得了好下場呢?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國家法庭做出了一項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和中共高官。首惡江澤民,至少在十三個國家被控告;至少有四十多個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個國家受到控告。現在這不是已經應驗了嘛:薄熙來被免職,其妻子被調查,涉及到的官員不會是一個兩個的吧?這才開始呢,下場就是這樣的。不要說在全國範圍,就是在萊西跟著中共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而遭惡報的也有太多太多的實例,就是教體局的張為才局長也沒有逃脫槍殺遭報的結局。不要看表面的緣由,過去老一輩人講人做多了壞事,妻子兒女、子孫後代都要受牽連,此言不虛啊!病魔不會無故纏身,災禍也不會無因降臨,是報應,也是天理。這也就是老人講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不到、時辰一到,一切都報,這不是信與不信的選擇。

可以回顧歷史:納粹德國曾經氣勢洶洶,當時誰會想到它幾年之內會失敗並被問罪?蘇聯、東歐也曾經不可一世、形如鐵桶,誰會料到劇變竟發生在數月之間?歷史的變化在很多時候,都被人事先認為是「不可能的」。在中國的近幾十年歷史中,又經歷了多少次的「平反」與找「替罪羊」運動?法輪功歷經十多年迫害卻屹立不倒並弘傳世界,而且越來越多的律師和正義人士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事實,又說明了甚麼?這一切都希望您能深思。

各位領導,現在我尋求您的幫助,恢復我的工作,補發我應得的工資,別讓辛勤工作二十多年的人到現在連吃飯的地方都沒有。希望領導能在您的職權範圍內幫助受害者,這樣您也是行大善,積大德的。我期待著結果。因為我是無辜的,所以我為了自己生存的權利,我不會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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